第八十一章惨,流落街头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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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伪娘的话语起了作用,或许是我还没有勇气接受分手这个事实,总之,在和伪娘告别后,我心里已做好低头的打算。去他妈的自尊吧,还有什么,比那个花样美男的温柔一笑更有吸引力。
回家路上,我特意买了一束百合和一个青花瓷瓶。虽然花不再是那束花,瓶不再是那个瓶,但人还是那个人,情还是那份情。阮臻,我愿意为爱伏低,你呢,可愿意蹲下来,再牵我的手?
到了家里,往花瓶注了水,把百合插进去,依旧摆在原来的位置,仿佛这里,不曾有过一片狼藉。我怔怔的在花旁站了好久,只希望,我和阮臻之间,也如这花这瓶一样,看不出一丝争吵的痕迹。
带着这样一份美好的心愿,我开始麻利的收拾房间。地板认真的拖过了;家居用抹布仔细的揩拭了一遍;就连一向懒得理会的窗户,也被我擦得熠熠发亮;书柜里随意放置的书本,也分门别类一一摆好。两个小时下来,屋里窗明几净、井井有条,好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家。我站在客厅中间环顾一遍,鼻子忽然有点发酸,这个小小的房子,这个我和阮臻共同生活过的地方,我是如此的舍不得。
不能任由这种哀伤的情绪酝酿下去,我吸吸鼻子,转身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餐。淘好米,先把饭煮上,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前天买的筒子骨,用汤锅炖好,接着拿出油麦菜,准备清洗。可是因为油麦菜也是前天买的,似乎不太新鲜了,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出去另买呢?若是平时,我可能会将就,但是今天,因为要刻意表现一下,我决定还是出去现买。同时,可以买条桂花鱼回来——阮臻喜欢吃鱼。
熄了火,一路小跑着去买了鱼和小菜,看到车厘子很靓,也买了点,然后又小跑着回来。生怕时间晚了,阮臻回来,菜还没备好。只是,在这样的一份忙碌中,我竟渐渐忘了,我和他,是吵了架的,而且,我还当着他的面,泼妇一样挠了他的初恋一把——这样的一种情形下,他还会不会领我的情呢?
当厨房里飘出饭香、骨头汤香、鱼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会了,而我等的那个男人,却还没回来。我把手机拿起又放下,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打个电话问问。是,我虽然行动上做出了妥协,但口头上,却还是抹不下那可怜的面子。
好在门外的脚步声救了我,我终于不用为打电话而纠结了。当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瞬,我飞快的过去打开门,给门外的人,一个大大的笑容。
阮臻有点惊愕,不过,那抹惊愕甚至还没浮现在眼里,他已经换上了一份疏离的表情,仿若没看到我这个人一样,只顾低头去鞋架拿拖鞋。
我讪讪的站着,笑容犹在脸上灿烂,心里却像被人浇了一盆凉水,冷飕飕的不是个滋味。
阮臻换好鞋,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向书房走去,经过那束百合的时候,他的脚步似乎慢了一点,当然只是似乎,因为他并没有停下来,依旧一步一步,稳稳的走了过去。那满屋的花香鱼香饭菜香,烟火的温暖,他竟不闻不见。
我在门口怔怔的站着,手依旧放在门把上,保持着一种可笑的悲哀。我这是为哪般,因为爱着,所以,就要受这样的冷暴力?
我很想争气一点,掉头离去。这个世界上,谁离了谁不能活?没有了爱就不能活?何苦,为一个男人,让自己这样委屈求全?
然而,心里还有一个小人儿,不让我这样想,它在啜使我追上去,声音再柔一点,笑容再媚一点,行为再亲热一点,或许,或许,只要再坚持一会,就能卸下那个男人冷漠的伪装,还我一个深情款款的爱人。
我终于受了这样的蛊惑,深呼吸一下,走到厨房,沏了一杯绿茶。当茶尖在那幽幽的水里上下翻滚的时候,我的一颗心,也像这茶尖一样,上上下下没个着落。
重新给自己打足了气,我端了茶,走进书房。
“要不要喝杯茶?”我努力不去在意他脸上的冷,轻笑着问.
“谢谢,不渴。”他客气的拒绝。
有酸酸的东西,在心头涌起,又被我生生的撇到一边去。我声音更轻柔一点,说:“那我先放一边,等水温合适了你再喝。”
没有回答。他背对着我,右手食指按在鼠标中键上,飞快的翻着网页,似是对我的出现,烦躁不堪。我呆呆的站在他后面,像个傻瓜。
更要命的是,这个傻瓜,竟像完全没有自尊,居然又向前两步,一只手搭到那个男人的肩膀上,半弯了腰,微微偏了头,问:“我做了你爱吃的桂花鱼,要不要吃点。”
那个男人的食指顿了一下,声音里有明显的不耐:“不用,我吃过了。”
傻瓜没有死心,咬了一下嘴唇,张了张嘴,还待再说什么,那个男人却伸出左手,粗鲁的把搭在肩膀上的手挥开,又猛的站起来,带着隐忍的怒意,说:“你能不能出去,不要烦我?”
可能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幅度太大,桌上的茶杯,被他的右手手背碰了一下,翻了,满满的一杯热水,顺着桌沿流下来,全流到傻瓜的脚背上。只是,那个打翻水的男人,始作俑者,却仿佛铁石心肠,连起码的关切都不曾表示一下。
那本能的疼痛,刺激了我——原来,那个傻瓜,竟是我!爱情游戏里,谁当真了,谁就傻瓜!
我调转身子,也顾不得脚上的疼,飞快的朝门口跑去。我拉开门,进了电梯,下了楼,跑出小区,我沿着马路飞跑,全然不顾行人诧异的目光。奇怪的是,我以为我已经悲痛欲绝,然而,却硬是流不出一滴眼泪。
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终于停下来,蹲在路边,把头埋在臂弯里。但愿我是一只鸵鸟,埋起头来,就不要问这尘世间的一粒尘,一颗土。我要在这虚幻的安全里,换我片刻的安宁。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平静下来,开始理智的思考自己的处境。我这样不管不顾的跑出来,钱包没带,手机没带,就连小公寓的钥匙也没带,要去哪里?能去哪里?但是,让我为了带这些东西,再灰溜溜的跑回去,又是断断不可能的。那么,要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流落街头?
或许是伪娘的话语起了作用,或许是我还没有勇气接受分手这个事实,总之,在和伪娘告别后,我心里已做好低头的打算。去他妈的自尊吧,还有什么,比那个花样美男的温柔一笑更有吸引力。
回家路上,我特意买了一束百合和一个青花瓷瓶。虽然花不再是那束花,瓶不再是那个瓶,但人还是那个人,情还是那份情。阮臻,我愿意为爱伏低,你呢,可愿意蹲下来,再牵我的手?
到了家里,往花瓶注了水,把百合插进去,依旧摆在原来的位置,仿佛这里,不曾有过一片狼藉。我怔怔的在花旁站了好久,只希望,我和阮臻之间,也如这花这瓶一样,看不出一丝争吵的痕迹。
带着这样一份美好的心愿,我开始麻利的收拾房间。地板认真的拖过了;家居用抹布仔细的揩拭了一遍;就连一向懒得理会的窗户,也被我擦得熠熠发亮;书柜里随意放置的书本,也分门别类一一摆好。两个小时下来,屋里窗明几净、井井有条,好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家。我站在客厅中间环顾一遍,鼻子忽然有点发酸,这个小小的房子,这个我和阮臻共同生活过的地方,我是如此的舍不得。
不能任由这种哀伤的情绪酝酿下去,我吸吸鼻子,转身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餐。淘好米,先把饭煮上,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前天买的筒子骨,用汤锅炖好,接着拿出油麦菜,准备清洗。可是因为油麦菜也是前天买的,似乎不太新鲜了,我犹豫着,是不是要出去另买呢?若是平时,我可能会将就,但是今天,因为要刻意表现一下,我决定还是出去现买。同时,可以买条桂花鱼回来——阮臻喜欢吃鱼。
熄了火,一路小跑着去买了鱼和小菜,看到车厘子很靓,也买了点,然后又小跑着回来。生怕时间晚了,阮臻回来,菜还没备好。只是,在这样的一份忙碌中,我竟渐渐忘了,我和他,是吵了架的,而且,我还当着他的面,泼妇一样挠了他的初恋一把——这样的一种情形下,他还会不会领我的情呢?
当厨房里飘出饭香、骨头汤香、鱼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一会了,而我等的那个男人,却还没回来。我把手机拿起又放下,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打个电话问问。是,我虽然行动上做出了妥协,但口头上,却还是抹不下那可怜的面子。
好在门外的脚步声救了我,我终于不用为打电话而纠结了。当钥匙插进锁孔的那一瞬,我飞快的过去打开门,给门外的人,一个大大的笑容。
阮臻有点惊愕,不过,那抹惊愕甚至还没浮现在眼里,他已经换上了一份疏离的表情,仿若没看到我这个人一样,只顾低头去鞋架拿拖鞋。
我讪讪的站着,笑容犹在脸上灿烂,心里却像被人浇了一盆凉水,冷飕飕的不是个滋味。
阮臻换好鞋,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向书房走去,经过那束百合的时候,他的脚步似乎慢了一点,当然只是似乎,因为他并没有停下来,依旧一步一步,稳稳的走了过去。那满屋的花香鱼香饭菜香,烟火的温暖,他竟不闻不见。
我在门口怔怔的站着,手依旧放在门把上,保持着一种可笑的悲哀。我这是为哪般,因为爱着,所以,就要受这样的冷暴力?
我很想争气一点,掉头离去。这个世界上,谁离了谁不能活?没有了爱就不能活?何苦,为一个男人,让自己这样委屈求全?
然而,心里还有一个小人儿,不让我这样想,它在啜使我追上去,声音再柔一点,笑容再媚一点,行为再亲热一点,或许,或许,只要再坚持一会,就能卸下那个男人冷漠的伪装,还我一个深情款款的爱人。
我终于受了这样的蛊惑,深呼吸一下,走到厨房,沏了一杯绿茶。当茶尖在那幽幽的水里上下翻滚的时候,我的一颗心,也像这茶尖一样,上上下下没个着落。
重新给自己打足了气,我端了茶,走进书房。
“要不要喝杯茶?”我努力不去在意他脸上的冷,轻笑着问.
“谢谢,不渴。”他客气的拒绝。
有酸酸的东西,在心头涌起,又被我生生的撇到一边去。我声音更轻柔一点,说:“那我先放一边,等水温合适了你再喝。”
没有回答。他背对着我,右手食指按在鼠标中键上,飞快的翻着网页,似是对我的出现,烦躁不堪。我呆呆的站在他后面,像个傻瓜。
更要命的是,这个傻瓜,竟像完全没有自尊,居然又向前两步,一只手搭到那个男人的肩膀上,半弯了腰,微微偏了头,问:“我做了你爱吃的桂花鱼,要不要吃点。”
那个男人的食指顿了一下,声音里有明显的不耐:“不用,我吃过了。”
傻瓜没有死心,咬了一下嘴唇,张了张嘴,还待再说什么,那个男人却伸出左手,粗鲁的把搭在肩膀上的手挥开,又猛的站起来,带着隐忍的怒意,说:“你能不能出去,不要烦我?”
可能是他这一连串的动作幅度太大,桌上的茶杯,被他的右手手背碰了一下,翻了,满满的一杯热水,顺着桌沿流下来,全流到傻瓜的脚背上。只是,那个打翻水的男人,始作俑者,却仿佛铁石心肠,连起码的关切都不曾表示一下。
那本能的疼痛,刺激了我——原来,那个傻瓜,竟是我!爱情游戏里,谁当真了,谁就傻瓜!
我调转身子,也顾不得脚上的疼,飞快的朝门口跑去。我拉开门,进了电梯,下了楼,跑出小区,我沿着马路飞跑,全然不顾行人诧异的目光。奇怪的是,我以为我已经悲痛欲绝,然而,却硬是流不出一滴眼泪。
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终于停下来,蹲在路边,把头埋在臂弯里。但愿我是一只鸵鸟,埋起头来,就不要问这尘世间的一粒尘,一颗土。我要在这虚幻的安全里,换我片刻的安宁。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平静下来,开始理智的思考自己的处境。我这样不管不顾的跑出来,钱包没带,手机没带,就连小公寓的钥匙也没带,要去哪里?能去哪里?但是,让我为了带这些东西,再灰溜溜的跑回去,又是断断不可能的。那么,要怎么办呢?难道,就这样流落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