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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水琴比原殷之想象的要难搞定,他连续三天被拒之门外,只好从吴水琴四岁半的女儿下手。注意到小姑娘每天都要下楼来跟社区里的小伙伴玩过家家,原殷之隔天便去商场扫荡了一后备箱的芭比系列,从蝴蝶仙子到加州阳光,包括动画碟片和别墅全套,小姑娘前一天还叫他怪蜀黍,这时候立刻改口——

    改叫他仙女叔叔,并且声音软嫩地说:“只有仙女才会给灰姑娘送礼物。”

    原殷之越发觉得不要孩子是个正确决定。

    跟小孩子套近乎成功,就算不登门也没关系,仙女叔叔就这么教唆灰姑娘去把妈妈的手机偷了出来。

    小姑娘还很是犹豫了一番,但她虽然年仅四岁半,却对电子产品相当灵光,瞧见原殷之最新款手机都有两个,定是看不上妈妈那只诺基亚,把手机偷出来交给原殷之,还补充了一句:“妈妈刚刚才跟明星哥哥打过电话,你按绿色键。”

    这小姑娘还真的十分喜欢称呼加前缀。原殷之难得愉快地摸摸她的头,一边点开通话界面,心不在焉地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你哥哥。”

    “因为妈妈说你是哥哥的对象。”

    原殷之看了一眼仰着头盯着自己的小女孩,觉得这小东西的五官隐隐与程冬相似,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点脸热。

    “你知道对象是什么意思吗?”

    “知道,就是缠人精。”

    “……”

    就算程冬以后要孩子也要拦住他。

    电话很快接通了,原殷之一时竟然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但程冬的声音听起来如此平稳,他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过得悠然自在,原殷之心里涌起的酸涩和怒意一起,咬着牙喊了青年的名字,随即立刻被挂断。

    一直在旁边盯着的小女孩见原殷之青筋暴出,下一个动作好像就要把诺基亚丢出去,吓得连忙扑上去抱住原殷之的腿,嘶声尖叫:“妈妈——缠人精偷了你的手机——”

    从仙女叔叔变成缠人精,嫁祸得十分利落。

    原殷之只好落荒而逃,虽然有记下程冬的号码,但那之后青年就没有开过机,所以定位变得十分麻烦,原殷之找到那座不算繁荣的小渔村时,已经是一周之后了。

    南部海岛的冬天要温暖许多,阳光普照。原殷之什么都没带,因为没有载车的渡轮到这里来,车也丢在了对岸。

    所以当程冬见到原殷之时,这个男人风尘仆仆,满下巴胡茬,从来垂坠平整的衣服也皱巴巴,程冬愣了一秒,脚下本来克制不住想跑,生生忍住了,跟原殷之站在家门口对视了片刻,谁也不说话。

    最终还是原殷之憋不住,他找了这人那么久,脑海中已经想过数百种要把他揉碎的方法。他往前走了一步,对程冬说:“我来接你。”

    程冬把手上装了新鲜海产的袋子换一只手,跟原殷之错身而过,去开院门。

    “程冬。”原殷之伸手握青年的胳膊,声音疲惫,“别跟我置气,回去吧。”

    那数百种揉碎对方的方法,此刻竟然一种都使不出,程冬看自己的那几秒里,有种十分明白的坚硬筑起,像一道门,原殷之不敢去硬闯,生怕将其敲碎。

    程冬不动声色,姿势虽然还算缓和,到底是非常坚决地挣开了原殷之。

    蛋黄就在院子里,听到声音就窜出来,见着原殷之惊喜得把屁股都摇起来,一边往原殷之身上扑。

    这带院子的小楼房屋主在外地,整套租三个月,还好剧组没有要赔偿金,不然程冬可能都拿不出租金来,他最近每天的功课就是找三顾李蔚勤,闲暇时间也多,此时包括院子都被整理得妥当干净,原殷之环视一圈,就能料想到程冬在这里生活得多么惬意。

    “我不是置气。你进来吧,我们谈一谈。”

    程冬低着头,进屋后将海产放进冰箱,找出两个纸杯来准备倒水,又突然想起原殷之从来不用纸杯,就又从碗柜里找出屋主留下的一套旧玻璃器皿,用盐洗干净后接了杯水过去。

    程冬刚刚在桌面上搁下杯子,手腕又被原殷之握住:“你跟我这么生分?我不是来做客的。”

    程冬使劲往回收手,一脸在原殷之看来莫名其妙的倔气。

    程冬挣不开他,又做不到直接武力解决,脸都有些憋红:“你没搞清楚,原殷之,咱俩现在就该生分。”

    “什么?”男人语调里隐隐的威慑。

    程冬抬眼看他:“当初我们的交易条件是五年分的合约,虽然解约理由是我的丑闻,但确实是伯诚单方面提出解约的,五年还没满,所以你没付够酬金,我们也结束了。”

    原殷之如何也没想到程冬会说这样的话。

    “你说我们是交易?”

    “难道不是吗?”

    原殷之站起身就将程冬按到对面的沙发上:“你再说一遍?”

    程冬抬脚就用膝盖顶了原殷之的肚子,只是姿势不到位没造成多大杀伤力,但那一下丝毫没有留情。原殷之吃痛往后退了两步,也顺势放开了他。

    “你为什么要逼我退圈?”

    原殷之抬起头,咬了咬牙,克制着怒火说:“在你眼里,就是卖唱更重要?”

    程冬睁大眼睛:“卖唱?”

    “或者你要把那称为事业?如果不是我给你机会,你会有今天?”

    程冬的脸一瞬间便白了,原殷之虽然有些不忍心,但程冬一直以来让他忍而不发的情绪,也需要宣泄口。

    “程冬,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你要在待在我身边的话,必须放弃你的职业。”

    “为什么?”程冬问,眼神甚至有些凄惶。

    “因为我不喜欢,我不喜欢你跟那个周昱同台,不喜欢你被别人簇拥,不喜欢你眼里只有唱歌,你那时候答应会跟我走,但是你从来没有站到我身边来,看看我都为你做了什么。”

    原殷之语气平稳,话里却有罕见的控诉和弱势姿态。

    他想起那个无人的小剧场内,程冬唱歌时那张仿佛会发光的脸,他唱“sthorse(确实,你骑一匹最好的马)”,他唱“vergowithyou

    dto(我从来不可能与你在一起,无论我多么想)”。

    那似乎是一种辽远的暗示,在他们相识之初就提醒这原殷之,程冬是不一样的,他的才华和不停歇的追逐,会将他送到原殷之无法触碰的地方。

    原殷之曾经说过,程冬的闪光点能让他帮助青年走得更远,那个时候他尚有余力慷慨,但是某一天当他发现他想要让青年永远留在身边的时候,他就不愿意让程冬走太远了。

    如果青年是一只亟待展翅的鸟,那他只想把他拽下来,做成一只枕头,他充盈的羽毛可以让他温暖并且安心。

    “那你有想过我为你做了什么吗?”程冬有些颤抖的声音让原殷之从偏执的思绪中拉回神智,他看向程冬,脸色冷淡,不屑写得明明白白。

    “你大概觉得我的牺牲跟你比简直不值一提吧?我知道你计划脱离家族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我根本无法想象也帮不上忙的那种困难,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但这个决定里也许有我的因素,在你的未来里你把我考虑进去了,所以我也应该为我们做点什么。我有多喜欢你,就有多喜欢唱歌,只能选一样的话,我选你。”

    原殷之的神色终于出现松动,他那双因为疲惫和负面情绪而布满血丝的眼睛有些怔愣地看着程冬。

    “我只不过还有最后一个心愿没有完成,我想把音乐剧有始有终地完成,你不认同,你只是沉默,我以为你多少明白我的感受,却没想到,你沉默只是因为我忤逆了你,而在酝酿怎么教训我。”

    “这个教训足够了,教会我这个世界没有捷径,所有事情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合约的代价是我自己,痴心妄想的代价是你。”

    “这些天我想了很多,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不够格,如果我足够强大的话,就能被你平等对待。后来我又觉得,是你不够格,既然爱的话,那就应该是平等的。最后我才想明白,没有谁不够格这种说法,我只是没有办法站到你那边,你也没办法站到我这边,如果一开始我想清楚,就不会痴心妄想,也不会自以为得到你了,又失去你。”

    程冬说完,嗓音有点嘶哑,他伸手抹了一把脸:“说这么多,不知道你听明白没有,我有点激动了,总之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并不适合,刚刚你说的那些欠扁话,也证明我们根本想不到一块儿去。”

    “所以你想要什么?”原殷之问。

    “我什么也不想要。”

    原殷之笑了一下:“你到这里来,是来找李蔚勤的吧,你与其去求他,还不如求我,我可以逼他撤资,投资方是伯诚的话,你想演几场演几场。”

    “原殷之,你还不明白吗?”程冬用不可理喻的眼神看着他,“我再也不想从你那里拿东西了。”

    原殷之腮边肌肉绷紧,咬了咬牙才说:“你也不明白,我这是向你妥协吗?我不出国了,家里的事情都解决好了,你想演音乐剧,就去,只要你做完了到我身边来……你并没有失去我。”

    程冬看着原殷之,眼睛里波动的光渐渐平静下来,然后他说:

    “那换个说法,我不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