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1章 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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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瑜珊去后台化妆间琢磨新歌的时候,陈天虹这家伙也早早去拿了琵琶过来装模作样,混迹在舞台上,只为了在更近距离的欣赏她的演出。但舞台演出的大旗当然还是要由秦放歌扛起来,他倒也真的把这样的舞台当成玩音乐的地方,观众不在多与少,甚至有没有都没什么太大区别。黄静她们都说蛮喜欢这样音乐风格的歌曲,谁叫她们乐队当初建立的时候,就有继承前辈想法,搞成民乐摇滚的意思。
除了滕舒婷的老爹是著名的摇滚乐队主唱外,左书琴老爸左梦风作为音乐制作人,也参与过很多摇滚歌曲的创作与录制,而这两姑娘也没少去现场欣赏演出,受到的影响还是很深的。
不过似乎在她们认识秦放歌之后,乐队的方向就拐了个大弯,仍旧还是有摇滚流行向的音乐,但基本都是自娱自乐,并不怎么参与到大型演出中去。等《锦瑟华年》《梁祝》这样的大型民乐合奏曲出来后,这样的趋势更是明显。
在这之前,秦放歌也跟她们探讨过摇滚,对于究竟是什么,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理解。粉丝们也容易相互攻击,指责对方是伪摇滚之类的。黄静也年少轻狂的嚷着说要让二胡摇滚起来的话,秦放歌也尝试用钢琴摇滚。基本而言,摇滚就是一种直抒胸臆的音乐形势,最容易刺激人的原始本能,非要把愤怒、自由、反抗、躁动、失真的电音、狂野的行径等用来定义摇滚,其实很愚蠢。
而早一批的摇滚歌手或者叫摇滚老炮的,被人看不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吸毒****打架酗酒好赌各种堕落。似乎在人们的人知中,不吸毒不****不打架的都不是搞摇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摇滚这种几乎从未登上过主流舞台的音乐形式,更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放歌没兴趣也没那能力去做诸如拯救摇滚的蠢事,甚至对于歌剧对于古典音乐,他也只是做他自己的事情,如果真有古典音乐毁灭的那天,那也不管他的事情,这些观众的选择。
许巍的歌曲早期摇滚风格比较浓,似乎也挺符合年轻时候的心态,躁动而又阴郁,孤独有狂野,到后面就被很多人批评背叛摇滚之类的。
秦放歌倒是更喜欢他后面时期的音乐,不过能见证这些变化,也都是挺有意思的事情。她们喜欢听的话,秦放歌就当唱K,在这样的场合,他也懒得费劲脑细胞去原创歌词,这比让他作曲还要麻烦来着。
于是,在舞台上的他,还是抱着吉他,似乎打定主意要抢左书琴左梦风这样吉他高手的饭碗。被秦放歌公司跟着陈瑜珊一并签下的韩旭飞这样的专业吉他手,则是怀着膜拜的心思,没办法,秦放歌都让他们多练练基本功的。
因为伴奏基本就只靠手里的吉他,秦放歌这把吉他的表现力,也格外的丰富和精彩,他在弹起来的时候,也非常轻松,都不带看的。黄静加奈子潘琳娜她们要是跟得上的,他也并不介意。
秦放歌似是信手而弹的吉他,听在很多现场观众耳中,却犹如天籁一般,旋律优美动听,节奏清新感性,甚至有人巴不得这前奏能够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
而今晚的秦放歌,演唱的风格似乎也都是这样很小资情调,有带着些清新的文人气息和关怀的歌曲。
他也还是没有报出歌名来,以至于很多观众都在思考他是不是根本没来得及起名字的。他唱的都是新歌无误,连他身边那些亲密朋友都是第一次听,编曲也都是现场做的,这点也是都是酒吧的众人一起见证了的。
当他的歌声响起时,种种意向画极浓的歌词比如晚风,松涛,风铃,青山,白云,蝴蝶晚霞,归鸟等等,更是一下将就大家带入到他所营造出来的音乐世界中去。
“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
吹响这风铃声如天籁
站在这城市的寂静处
让一切喧嚣走远
只有青山藏在白云间
蝴蝶自由穿行在清涧
看那晚霞盛开在天边
有一群向西归鸟”
时至今日,依旧没有人会质疑秦放歌的演唱功底,即便可能只是他随口唱出来的,就比如现在,他信手而弹,信口而歌曲,既像是入世,又有些看透尘世的出世感觉,那种不用刻意去追求的随缘和自在。
而歌词中简单的意象,松涛、风铃、蝴蝶、晚霞,也如同随手拈来的缤纷花朵,落在酒吧里的听众耳中,犹如天籁之音。在这里的听众中,除了专业的音乐人外,其他客人多少都是懂得欣赏音乐的,虽然大家的口味喜好并不一致,但对于好的音乐作品,他们都是有鉴赏力的。
主歌所描绘出来的美丽风景,是旅行的所见所闻,又不光是单纯某趟旅行,更像是漫长的人生之旅中遇到的各种美景。
到副歌部分的时候,也将这种情感进一步升华,他唱起来依旧还是淡淡的,从容不迫的,甚至脸上情绪都没有太多的波澜,“谁画出这天地
又画下我和你
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
又给我们惊喜
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总是要说再见
相聚又分离
总是走在漫长的路上”
本该高潮迭起的副歌,在他唱来,味道也还是和先前差不太多,连“哭泣”“惊喜”“相爱相遇”,“相聚又分离”都格外平静自然,仿佛这些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呃
流行歌曲的重复特性,第二遍的主歌副歌和前面基本没什么区别,陈天虹、黄静、潘琳娜跟他做过眼神交流之后,随后也用各自手里的乐器跟了进来。以她们的基本功和乐感,听他唱完这一遍之后,就完全可以把握住其中的情感脉络和节奏走向。本来也不是特别高难度的歌曲,但这样的流行音乐本就如此,搞得跟古典音乐一样复杂的话,肯定会吓跑一大批观众的。
于是,在他漫长的旅行路上,又多了三个美丽姑娘,带着各自心爱的乐器,琵琶、二胡和鼓点的加入,也增添了旅途的风景。行人本身,就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来着。
陈天虹本来只是打算混混就算的,但却被气氛所感染,也被他的歌声所感动,她完全可以把这样的歌曲当成是秦放歌写给她的,最起码也可以是他想对她说的话。因为有着和他的相爱相遇的经历,陈天虹心中所受到的触动,比起黄静潘琳娜来只多不少。
其他几个二胡手却都没动,包括同样是天才美少女二胡手的加奈子,她的即兴能力同样不差,但要说跟黄静做到完全的默契,两把二胡演奏出完全一致的音乐来,还是太难。但她并不觉得遗憾,因为就这样静静的欣赏秦放歌的演唱吉他弹奏,以及和她们配合的演出,就已经是美不胜收的风景。
对酒吧里的观众而言,秦放歌也完全做到了,既让她们哭泣,又带给她们惊喜,也让大家庆幸,能在这片天地中,和他相爱相遇,一如他歌中所唱的那样。
男观众们还好,女观众们心思要敏感细腻得多,眼眶红红的比比皆是。和他关系密切的女人们,即便表情平静,内心却都是波澜起伏。哪怕知道他是在唱歌,是艺术化表现,不能完全当真,但那些旋律和歌词,却依旧像是一种提示。
或者说,相聚和分离,在漫长人生道路上,本就是最为寻常不过的事情,谁能保证相爱的两人甚至是一群人能永远在一起?
秦放歌这家伙进入状态后也完全不讲道理,这首歌结束后,很快又开始了下一首。当然,前面一首的尾奏,和后面一首的前奏,中间还是有停顿时间的,黄静潘琳娜她们也完全不用秦放歌来刻意提醒。
她们也没打算即刻接入进去,准备先听一遍再说。
比起前面一首歌曲的前奏,这前奏更明快清亮,连节奏都变得快了起来,但也是一如既往悦耳动听,特别能抓住人。听了这一分来钟的前奏,也让陈天虹黄静她们听出来了,他这几首歌的风格都差不多,都是可以让大家的身子跟着动起来,嘴上也可以一起哼唱起来的歌曲,难度不大,但都特别能激起人心底的共鸣。
果然,他再度开口唱的时候,光是第一句就让很多的人耳朵酥了,走的明朗风,配合他帅气脸上的微笑,特别治愈。如果把这画面拍下来传到网上的话,不用猜都知道,绝对一大堆舔屏的人,当然,肯定也不乏跪着听的网友。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短短几句,就深深触动了很多人的心房,倒也不用刻意去猜测他所想起的究竟是谁,也许和他先前的歌曲一样,都是代指。但其实每个人心底,也都可以解释成自己。哪怕是最普通的酒吧顾客也是可以的,秦放歌要没想起她们的话,也不会回到这里来演唱不是?而且歌者对观众的态度一向都是特别棒的,在歌中献给所有观众的也比比皆是。当然,她们也可以代入秦放歌的角色去,每个人走在阳光温暖的春天,也都会在不知不觉中想起谁……
这就是音乐的魅力,音乐的共鸣。
而他接下来唱的几句,更让人心醉,他唱的是,“你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
是我难以再回去的昨天
你像鲜花那样地绽放
让我心动”
秦放歌身边熟悉他的朋友们,心底跃过的第一个猜测,大抵都在林宝卿身上,包括陈天虹这样现在和他保持着亲密关系的姑娘同样如此。没办法,谁叫他唱的“是他记忆中最美的春天,是他难以再回去的昨天,而且像鲜花那样绽放让他心动”来着。林宝卿完美符合这样的形象设定。
当然,其他观众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可能也会想起他们各自曾经的,或者现在的爱人,总之,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就对了。
接下来他嘴里所哼唱的就是些没太大意义的英文词,一如先前《曾经的你》那样的“滴滴滴滴答滴”,他一贯以咬词清晰闻名,但这会大家听得却是相当迷幻,谁都不会认为是他的失误。即便是耳朵特别灵敏的,诸如陈天虹黄静她们这样经常有视听练耳课程的姑娘也听得很迷幻,似乎的“We say”又像是“We see”,或者是“夜色”之类的……
这样完全表达内心悠远意境的哼唱,非但没有影响整首歌曲的完整性或者是表现力,反而让整首歌变得越发多姿多彩起来。
也因为多了这段哼唱,黄静和陈天虹她们手里的乐器都不跟进了。陈天虹这会也完全没那想法,脑子里想的东西实在有点多。
秦放歌的歌声却没有因此而停歇下来,伴着清新悦耳的民谣吉他声,在酒吧盘旋飞舞,触动着众人早已打开的心房。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又是重复,众人也都见惯不惊,哪怕后面还是一样的歌词也都一样。但他在后面还是稍微做了变化,“也许就在这一瞬间
你的笑容依然如晚霞般
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
神采飞扬”
他这几句,似乎一下子就让整首歌曲升华了一样,变得不再单纯只是一首表达思念的情歌,更像是一首缅怀美好时光,祭奠青春过往的歌曲。
肖雨然也特意留意了身边的林宝卿,她望着舞台上,神情也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宁静,在执著固有表情这点上,她跟秦放歌还真是天生一对。可即使没看到她如晚霞般灿烂的笑容,肖雨然却依旧觉得她神采飞扬,毕竟是他深爱过的姑娘,现在也同样如此,只是他心中所爱的,不止她一个罢了!
秦放歌的目光倒也没刻意停留在她们这边,嘴里也还是带着极致迷幻意境的哼唱,让人摸不清猜不透,他所念想所缅怀究竟是美人还是时光,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呢?
陈瑜珊去后台化妆间琢磨新歌的时候,陈天虹这家伙也早早去拿了琵琶过来装模作样,混迹在舞台上,只为了在更近距离的欣赏她的演出。但舞台演出的大旗当然还是要由秦放歌扛起来,他倒也真的把这样的舞台当成玩音乐的地方,观众不在多与少,甚至有没有都没什么太大区别。黄静她们都说蛮喜欢这样音乐风格的歌曲,谁叫她们乐队当初建立的时候,就有继承前辈想法,搞成民乐摇滚的意思。
除了滕舒婷的老爹是著名的摇滚乐队主唱外,左书琴老爸左梦风作为音乐制作人,也参与过很多摇滚歌曲的创作与录制,而这两姑娘也没少去现场欣赏演出,受到的影响还是很深的。
不过似乎在她们认识秦放歌之后,乐队的方向就拐了个大弯,仍旧还是有摇滚流行向的音乐,但基本都是自娱自乐,并不怎么参与到大型演出中去。等《锦瑟华年》《梁祝》这样的大型民乐合奏曲出来后,这样的趋势更是明显。
在这之前,秦放歌也跟她们探讨过摇滚,对于究竟是什么,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理解。粉丝们也容易相互攻击,指责对方是伪摇滚之类的。黄静也年少轻狂的嚷着说要让二胡摇滚起来的话,秦放歌也尝试用钢琴摇滚。基本而言,摇滚就是一种直抒胸臆的音乐形势,最容易刺激人的原始本能,非要把愤怒、自由、反抗、躁动、失真的电音、狂野的行径等用来定义摇滚,其实很愚蠢。
而早一批的摇滚歌手或者叫摇滚老炮的,被人看不起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吸毒****打架酗酒好赌各种堕落。似乎在人们的人知中,不吸毒不****不打架的都不是搞摇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摇滚这种几乎从未登上过主流舞台的音乐形式,更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秦放歌没兴趣也没那能力去做诸如拯救摇滚的蠢事,甚至对于歌剧对于古典音乐,他也只是做他自己的事情,如果真有古典音乐毁灭的那天,那也不管他的事情,这些观众的选择。
许巍的歌曲早期摇滚风格比较浓,似乎也挺符合年轻时候的心态,躁动而又阴郁,孤独有狂野,到后面就被很多人批评背叛摇滚之类的。
秦放歌倒是更喜欢他后面时期的音乐,不过能见证这些变化,也都是挺有意思的事情。她们喜欢听的话,秦放歌就当唱K,在这样的场合,他也懒得费劲脑细胞去原创歌词,这比让他作曲还要麻烦来着。
于是,在舞台上的他,还是抱着吉他,似乎打定主意要抢左书琴左梦风这样吉他高手的饭碗。被秦放歌公司跟着陈瑜珊一并签下的韩旭飞这样的专业吉他手,则是怀着膜拜的心思,没办法,秦放歌都让他们多练练基本功的。
因为伴奏基本就只靠手里的吉他,秦放歌这把吉他的表现力,也格外的丰富和精彩,他在弹起来的时候,也非常轻松,都不带看的。黄静加奈子潘琳娜她们要是跟得上的,他也并不介意。
秦放歌似是信手而弹的吉他,听在很多现场观众耳中,却犹如天籁一般,旋律优美动听,节奏清新感性,甚至有人巴不得这前奏能够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
而今晚的秦放歌,演唱的风格似乎也都是这样很小资情调,有带着些清新的文人气息和关怀的歌曲。
他也还是没有报出歌名来,以至于很多观众都在思考他是不是根本没来得及起名字的。他唱的都是新歌无误,连他身边那些亲密朋友都是第一次听,编曲也都是现场做的,这点也是都是酒吧的众人一起见证了的。
当他的歌声响起时,种种意向画极浓的歌词比如晚风,松涛,风铃,青山,白云,蝴蝶晚霞,归鸟等等,更是一下将就大家带入到他所营造出来的音乐世界中去。
“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
吹响这风铃声如天籁
站在这城市的寂静处
让一切喧嚣走远
只有青山藏在白云间
蝴蝶自由穿行在清涧
看那晚霞盛开在天边
有一群向西归鸟”
时至今日,依旧没有人会质疑秦放歌的演唱功底,即便可能只是他随口唱出来的,就比如现在,他信手而弹,信口而歌曲,既像是入世,又有些看透尘世的出世感觉,那种不用刻意去追求的随缘和自在。
而歌词中简单的意象,松涛、风铃、蝴蝶、晚霞,也如同随手拈来的缤纷花朵,落在酒吧里的听众耳中,犹如天籁之音。在这里的听众中,除了专业的音乐人外,其他客人多少都是懂得欣赏音乐的,虽然大家的口味喜好并不一致,但对于好的音乐作品,他们都是有鉴赏力的。
主歌所描绘出来的美丽风景,是旅行的所见所闻,又不光是单纯某趟旅行,更像是漫长的人生之旅中遇到的各种美景。
到副歌部分的时候,也将这种情感进一步升华,他唱起来依旧还是淡淡的,从容不迫的,甚至脸上情绪都没有太多的波澜,“谁画出这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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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给我们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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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聚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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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高潮迭起的副歌,在他唱来,味道也还是和先前差不太多,连“哭泣”“惊喜”“相爱相遇”,“相聚又分离”都格外平静自然,仿佛这些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呃
流行歌曲的重复特性,第二遍的主歌副歌和前面基本没什么区别,陈天虹、黄静、潘琳娜跟他做过眼神交流之后,随后也用各自手里的乐器跟了进来。以她们的基本功和乐感,听他唱完这一遍之后,就完全可以把握住其中的情感脉络和节奏走向。本来也不是特别高难度的歌曲,但这样的流行音乐本就如此,搞得跟古典音乐一样复杂的话,肯定会吓跑一大批观众的。
于是,在他漫长的旅行路上,又多了三个美丽姑娘,带着各自心爱的乐器,琵琶、二胡和鼓点的加入,也增添了旅途的风景。行人本身,就是美丽风景的一部分来着。
陈天虹本来只是打算混混就算的,但却被气氛所感染,也被他的歌声所感动,她完全可以把这样的歌曲当成是秦放歌写给她的,最起码也可以是他想对她说的话。因为有着和他的相爱相遇的经历,陈天虹心中所受到的触动,比起黄静潘琳娜来只多不少。
其他几个二胡手却都没动,包括同样是天才美少女二胡手的加奈子,她的即兴能力同样不差,但要说跟黄静做到完全的默契,两把二胡演奏出完全一致的音乐来,还是太难。但她并不觉得遗憾,因为就这样静静的欣赏秦放歌的演唱吉他弹奏,以及和她们配合的演出,就已经是美不胜收的风景。
对酒吧里的观众而言,秦放歌也完全做到了,既让她们哭泣,又带给她们惊喜,也让大家庆幸,能在这片天地中,和他相爱相遇,一如他歌中所唱的那样。
男观众们还好,女观众们心思要敏感细腻得多,眼眶红红的比比皆是。和他关系密切的女人们,即便表情平静,内心却都是波澜起伏。哪怕知道他是在唱歌,是艺术化表现,不能完全当真,但那些旋律和歌词,却依旧像是一种提示。
或者说,相聚和分离,在漫长人生道路上,本就是最为寻常不过的事情,谁能保证相爱的两人甚至是一群人能永远在一起?
秦放歌这家伙进入状态后也完全不讲道理,这首歌结束后,很快又开始了下一首。当然,前面一首的尾奏,和后面一首的前奏,中间还是有停顿时间的,黄静潘琳娜她们也完全不用秦放歌来刻意提醒。
她们也没打算即刻接入进去,准备先听一遍再说。
比起前面一首歌曲的前奏,这前奏更明快清亮,连节奏都变得快了起来,但也是一如既往悦耳动听,特别能抓住人。听了这一分来钟的前奏,也让陈天虹黄静她们听出来了,他这几首歌的风格都差不多,都是可以让大家的身子跟着动起来,嘴上也可以一起哼唱起来的歌曲,难度不大,但都特别能激起人心底的共鸣。
果然,他再度开口唱的时候,光是第一句就让很多的人耳朵酥了,走的明朗风,配合他帅气脸上的微笑,特别治愈。如果把这画面拍下来传到网上的话,不用猜都知道,绝对一大堆舔屏的人,当然,肯定也不乏跪着听的网友。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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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短短几句,就深深触动了很多人的心房,倒也不用刻意去猜测他所想起的究竟是谁,也许和他先前的歌曲一样,都是代指。但其实每个人心底,也都可以解释成自己。哪怕是最普通的酒吧顾客也是可以的,秦放歌要没想起她们的话,也不会回到这里来演唱不是?而且歌者对观众的态度一向都是特别棒的,在歌中献给所有观众的也比比皆是。当然,她们也可以代入秦放歌的角色去,每个人走在阳光温暖的春天,也都会在不知不觉中想起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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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接下来唱的几句,更让人心醉,他唱的是,“你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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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放歌身边熟悉他的朋友们,心底跃过的第一个猜测,大抵都在林宝卿身上,包括陈天虹这样现在和他保持着亲密关系的姑娘同样如此。没办法,谁叫他唱的“是他记忆中最美的春天,是他难以再回去的昨天,而且像鲜花那样绽放让他心动”来着。林宝卿完美符合这样的形象设定。
当然,其他观众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他们可能也会想起他们各自曾经的,或者现在的爱人,总之,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就对了。
接下来他嘴里所哼唱的就是些没太大意义的英文词,一如先前《曾经的你》那样的“滴滴滴滴答滴”,他一贯以咬词清晰闻名,但这会大家听得却是相当迷幻,谁都不会认为是他的失误。即便是耳朵特别灵敏的,诸如陈天虹黄静她们这样经常有视听练耳课程的姑娘也听得很迷幻,似乎的“We say”又像是“We see”,或者是“夜色”之类的……
这样完全表达内心悠远意境的哼唱,非但没有影响整首歌曲的完整性或者是表现力,反而让整首歌变得越发多姿多彩起来。
也因为多了这段哼唱,黄静和陈天虹她们手里的乐器都不跟进了。陈天虹这会也完全没那想法,脑子里想的东西实在有点多。
秦放歌的歌声却没有因此而停歇下来,伴着清新悦耳的民谣吉他声,在酒吧盘旋飞舞,触动着众人早已打开的心房。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又是重复,众人也都见惯不惊,哪怕后面还是一样的歌词也都一样。但他在后面还是稍微做了变化,“也许就在这一瞬间
你的笑容依然如晚霞般
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
神采飞扬”
他这几句,似乎一下子就让整首歌曲升华了一样,变得不再单纯只是一首表达思念的情歌,更像是一首缅怀美好时光,祭奠青春过往的歌曲。
肖雨然也特意留意了身边的林宝卿,她望着舞台上,神情也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宁静,在执著固有表情这点上,她跟秦放歌还真是天生一对。可即使没看到她如晚霞般灿烂的笑容,肖雨然却依旧觉得她神采飞扬,毕竟是他深爱过的姑娘,现在也同样如此,只是他心中所爱的,不止她一个罢了!
秦放歌的目光倒也没刻意停留在她们这边,嘴里也还是带着极致迷幻意境的哼唱,让人摸不清猜不透,他所念想所缅怀究竟是美人还是时光,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