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土豪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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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骆驼是阿拉伯人最著名的一道菜,这道菜以大的惊人。
首先,他们会把煮熟的蛋塞进鱼腹中,将鱼烤熟之后塞进鹅腹,把鹅烤熟塞进羊腹,再把羊烤熟塞进骆驼的肚子里。最后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把四五百公斤的骆驼烤熟。
这道菜香气宜人,美味可口,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道菜,能满足500人同时享用。
可现在呢,能坐在餐桌前的只有四个人,别说是一头骆驼和里面的一只羊,单单鹅加上腹中的鱼和蛋,就够填饱肚子的了。
所以说,土豪的生活,怎就一个奢侈能够形容。
餐桌上早已经摆满了各种瓜果,还有十几瓶放在冰桶里的顶级法国红酒,这种酒单单一瓶就能彰显出主人身份的尊贵,而土豪一来就是十几瓶。
再看那位已经是中年大叔的土豪王子,脸上洋溢着主人才有的骄傲,开口道:“你们是我父王最尊贵的客人,自然要想用最丰盛的食物。”
说完,他伸手拍了三下。
六个身材婀娜的阿拉伯美女鱼贯而入,她们同样光着脚丫,下面穿薄纱裙,上身只用一条白色的丝巾遮住胸部,小麦色的香肩、小腹全部露在外面。
秀发高高盘起,她们的脸上带着半透明的丝巾,只有额头和两只大眼睛露在外面,展现出一种朦胧美。
随着音乐的想起,六个阿拉伯美女开始边边起舞,她们的动作幅度很大,胸前的跳动证明里面的伟大,两条光洁的长腿更是时不时的露出来,吸引着观众的目光。
另一边,须发花白的大师傅已经开始动刀,动作娴熟的剖开骆驼,将腹中的羊取出来,如法炮制再把鹅、鱼、蛋一一取出。
由于享用这道美食的只有四个人,大师傅把最好的部分切下来,请客人品尝。
几种烤肉的味道都很不错,秦烽开始大快朵颐,为了证明自己的豪爽,他跟王子大叔已经一人干了一瓶红酒。
将自己的一份烤肉吃完,他发现雅诗几乎没动过自己那份,不由的问道:“怎么不吃啊,味道不好吗?”
“我不喜欢吃肉,而且你看,那头可怜的骆驼都被烤熟了,还保持着跪地的姿势,肯定是想求人们放过它。但还是被残忍的杀掉了,我怎么能忍心吃下去。”小美女娇声道。
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可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人类的餐桌上,永远都是由各种动物的尸体构成。
“呵呵,虽说有点儿可怜,但它既然已经被烤熟了,吃是残忍,不吃是Lang费,有什么区别吗?”秦大少有自己的观点。
雅诗开始为难,不吃除了Lang费之外,还暗含着对主人的不尊敬。
她大眼睛一亮,把自己的餐盘推到秦烽这边,笑嘻嘻的说:“你帮我代劳好不好,你吃掉它们,就等于我吃了。”
这算是什么论调,有点儿雷人吧?
但烤肉的味道实在是太过鲜美,他有点儿无法抵挡诱-惑,刚才的一份也却是没能填饱肚子,那就来吧。
他用叉子叉起最大的一块,笑着说:“你真的不来点儿,味道很不错呢,要是错过了,以后很难有机会再吃到呢。”
见他吃的很香,小美女的食欲慢慢的被勾了出来,她先是咽下一口唾沫,接着用叉子抢过一块来,放进自己嘴里。
看到两人亲密的共吃一份食物,格森斯脸色铁青,王子大叔则是满脸的愤恨。他几天前见到雅诗的第一眼,就被这个清纯、灵动的欧洲美少女给迷住了,迫不及待的跟父王讨了陪贵客的任务。
这几天他无时无刻的对雅诗献殷勤,同时也用各种方式巴结格森斯。
就比如今天的烤骆驼,他专门调来几名皇家御厨,所用的各种材料也是最好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搏美女一笑和一句夸赞。
可现在呢,她却跟一个小白脸眉来眼去,自打这个小白脸出现之后,雅诗连一次都没有看过他。
“呵呵,年轻人都是比较豪爽的,其实我也挺喜欢秦先生,他是个不得多得的精英人才呢。”格森斯表面上是夸奖秦烽,其实是煽风点火。
王子大叔咬着牙齿说:“什么精英,我看是徒有其表吧,刚刚只喝了一瓶酒,就不敢跟我继续对饮,不能喝酒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格森斯一额头的黑线,这算是什么理论?难不成只有酒桶和饭桶才是男人,老子也同样不喜欢喝酒,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我成为世界首富。
要是为了挑起王子和秦烽之间的争端,他首先就会跟王子理论一番。
“呵呵,他的酒量的确不如王子。”格森斯阴笑着说:“相信他的饭量也无法跟王子相比,您的确比他更精英。”
说着违心的话,格森斯的表情却十分正常。
“那是,我要跟他比酒量。”王子心道等把你小子喝趴下了,美女的注意力肯定会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着旁边的侍者使了个眼色,侍者会意,拎起两瓶红酒走向秦烽。
王子大叔开口道:“来自东方的朋友,我知道你们华夏国是礼仪之邦,讲究酒逢知己千杯少,这让我觉得你们华夏人都是海量。我们阿拉伯人也是十分好客的民族,要是不让客人吃饱喝好,那说明主人做的不到位,你一定不能客气,要尽情的喝。”
秦烽瞄了一眼刚放在自己面前的红酒,心道别说两瓶,就是二十瓶,你也休想把哥灌醉。
他一笑,说:“既然王子这么客气,我当然要遵从。我要先敬主人一杯,王子是好客之人,想必不会拒绝吧。”
王子大叔先一步举起杯子:“当然不会拒绝,我们喝。”
两人全都一饮而尽,秦烽用英文翻译了“好事成双”、“感情铁喝出血”等等经典的天朝劝酒词,加上两人都有拼酒的想法,十分有默契的一杯接一杯干。
很快,十几瓶红酒喝光了。
格森特和雅诗惊讶坏了,难道这两个人对酒精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你们确定喝的是红酒,不是白开水?
烤骆驼是阿拉伯人最著名的一道菜,这道菜以大的惊人。
首先,他们会把煮熟的蛋塞进鱼腹中,将鱼烤熟之后塞进鹅腹,把鹅烤熟塞进羊腹,再把羊烤熟塞进骆驼的肚子里。最后用几个小时的时间,把四五百公斤的骆驼烤熟。
这道菜香气宜人,美味可口,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道菜,能满足500人同时享用。
可现在呢,能坐在餐桌前的只有四个人,别说是一头骆驼和里面的一只羊,单单鹅加上腹中的鱼和蛋,就够填饱肚子的了。
所以说,土豪的生活,怎就一个奢侈能够形容。
餐桌上早已经摆满了各种瓜果,还有十几瓶放在冰桶里的顶级法国红酒,这种酒单单一瓶就能彰显出主人身份的尊贵,而土豪一来就是十几瓶。
再看那位已经是中年大叔的土豪王子,脸上洋溢着主人才有的骄傲,开口道:“你们是我父王最尊贵的客人,自然要想用最丰盛的食物。”
说完,他伸手拍了三下。
六个身材婀娜的阿拉伯美女鱼贯而入,她们同样光着脚丫,下面穿薄纱裙,上身只用一条白色的丝巾遮住胸部,小麦色的香肩、小腹全部露在外面。
秀发高高盘起,她们的脸上带着半透明的丝巾,只有额头和两只大眼睛露在外面,展现出一种朦胧美。
随着音乐的想起,六个阿拉伯美女开始边边起舞,她们的动作幅度很大,胸前的跳动证明里面的伟大,两条光洁的长腿更是时不时的露出来,吸引着观众的目光。
另一边,须发花白的大师傅已经开始动刀,动作娴熟的剖开骆驼,将腹中的羊取出来,如法炮制再把鹅、鱼、蛋一一取出。
由于享用这道美食的只有四个人,大师傅把最好的部分切下来,请客人品尝。
几种烤肉的味道都很不错,秦烽开始大快朵颐,为了证明自己的豪爽,他跟王子大叔已经一人干了一瓶红酒。
将自己的一份烤肉吃完,他发现雅诗几乎没动过自己那份,不由的问道:“怎么不吃啊,味道不好吗?”
“我不喜欢吃肉,而且你看,那头可怜的骆驼都被烤熟了,还保持着跪地的姿势,肯定是想求人们放过它。但还是被残忍的杀掉了,我怎么能忍心吃下去。”小美女娇声道。
真是个善良的女孩子,可这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时代,人类的餐桌上,永远都是由各种动物的尸体构成。
“呵呵,虽说有点儿可怜,但它既然已经被烤熟了,吃是残忍,不吃是Lang费,有什么区别吗?”秦大少有自己的观点。
雅诗开始为难,不吃除了Lang费之外,还暗含着对主人的不尊敬。
她大眼睛一亮,把自己的餐盘推到秦烽这边,笑嘻嘻的说:“你帮我代劳好不好,你吃掉它们,就等于我吃了。”
这算是什么论调,有点儿雷人吧?
但烤肉的味道实在是太过鲜美,他有点儿无法抵挡诱-惑,刚才的一份也却是没能填饱肚子,那就来吧。
他用叉子叉起最大的一块,笑着说:“你真的不来点儿,味道很不错呢,要是错过了,以后很难有机会再吃到呢。”
见他吃的很香,小美女的食欲慢慢的被勾了出来,她先是咽下一口唾沫,接着用叉子抢过一块来,放进自己嘴里。
看到两人亲密的共吃一份食物,格森斯脸色铁青,王子大叔则是满脸的愤恨。他几天前见到雅诗的第一眼,就被这个清纯、灵动的欧洲美少女给迷住了,迫不及待的跟父王讨了陪贵客的任务。
这几天他无时无刻的对雅诗献殷勤,同时也用各种方式巴结格森斯。
就比如今天的烤骆驼,他专门调来几名皇家御厨,所用的各种材料也是最好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搏美女一笑和一句夸赞。
可现在呢,她却跟一个小白脸眉来眼去,自打这个小白脸出现之后,雅诗连一次都没有看过他。
“呵呵,年轻人都是比较豪爽的,其实我也挺喜欢秦先生,他是个不得多得的精英人才呢。”格森斯表面上是夸奖秦烽,其实是煽风点火。
王子大叔咬着牙齿说:“什么精英,我看是徒有其表吧,刚刚只喝了一瓶酒,就不敢跟我继续对饮,不能喝酒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格森斯一额头的黑线,这算是什么理论?难不成只有酒桶和饭桶才是男人,老子也同样不喜欢喝酒,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我成为世界首富。
要是为了挑起王子和秦烽之间的争端,他首先就会跟王子理论一番。
“呵呵,他的酒量的确不如王子。”格森斯阴笑着说:“相信他的饭量也无法跟王子相比,您的确比他更精英。”
说着违心的话,格森斯的表情却十分正常。
“那是,我要跟他比酒量。”王子心道等把你小子喝趴下了,美女的注意力肯定会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着旁边的侍者使了个眼色,侍者会意,拎起两瓶红酒走向秦烽。
王子大叔开口道:“来自东方的朋友,我知道你们华夏国是礼仪之邦,讲究酒逢知己千杯少,这让我觉得你们华夏人都是海量。我们阿拉伯人也是十分好客的民族,要是不让客人吃饱喝好,那说明主人做的不到位,你一定不能客气,要尽情的喝。”
秦烽瞄了一眼刚放在自己面前的红酒,心道别说两瓶,就是二十瓶,你也休想把哥灌醉。
他一笑,说:“既然王子这么客气,我当然要遵从。我要先敬主人一杯,王子是好客之人,想必不会拒绝吧。”
王子大叔先一步举起杯子:“当然不会拒绝,我们喝。”
两人全都一饮而尽,秦烽用英文翻译了“好事成双”、“感情铁喝出血”等等经典的天朝劝酒词,加上两人都有拼酒的想法,十分有默契的一杯接一杯干。
很快,十几瓶红酒喝光了。
格森特和雅诗惊讶坏了,难道这两个人对酒精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你们确定喝的是红酒,不是白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