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金色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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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你的供品,我勉强收下了。”

    赵天秀的话顿时让丁玲珑如蒙大赦。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虽然古神收的很勉强,但也就不会杀我了吧?

    “不过……”

    赵天秀把丁玲珑捧在手心,拿出霸道总裁的架势:

    “我不会白收你的东西。”

    打一棒子给一个甜枣,吓唬了丁玲珑之后,赵天秀还要给她点儿甜头尝尝。

    对于赵天秀而言,丁玲珑是个宝藏,值得深挖,所以得恩威并施。

    赵天秀既想要留住她的人,也想要留住她的心……

    无视了白板的垂涎欲滴,赵天秀捧着丁玲珑在超市货架之间穿行,并随手把被白板捕鼠时撞倒的商品放回原位。

    丁玲珑看得眼花缭乱心往神驰:

    这……就是古神大人的江山吗?

    太宏伟了!

    太壮观了!

    赵天秀拿起一罐公牛回到柜台,先把丁玲珑放在柜台上,然后打开了公牛。

    开罐时“啪”的一声脆响,对于丁玲珑而言简直是声波攻击!

    丁玲珑下意识的双手捂住耳朵,眼睁睁的看着赵天秀把公牛饮料倒进搪瓷缸子里。

    当然,对于赵天秀而言这只是个很普通的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子。

    但是对于丁玲珑而言,这就像是一座干涸的水潭……哦不,现在有水了。

    赵天秀没把一罐公牛倒完,只把搪瓷缸子底儿铺了薄薄的一层金色液体。

    把一脸懵逼的丁玲珑放进了搪瓷缸子里,赵天秀宛如世外高人故弄玄虚的道:

    “我说过,我不会白收你的东西。

    “这是我赏赐你的……金色传说。”

    肯定不能告诉丁玲珑这是功能性饮料,刚好公牛饮料是金色的,赵天秀就随口编了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字。

    丁玲珑当时就懵了:“金,金色传说?”

    赵天秀笑而不语,高深莫测。

    “哇……”

    丁玲珑早就被这金色泉水散发出的香甜给吸引了,毫不犹豫的趴在“金色传说”里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她并没有怀疑赵天秀会不会害她,赵天秀要害她还用得着这么费劲?

    这一喝不得了,丁玲珑眼珠子都红了!

    世间竟有如此美味?

    难怪叫“金色传说”!

    大概也就只有“金色传说”这样霸气侧漏的名字才配得上如此琼浆玉液吧?

    丁玲珑简直都要疯了,可惜她人实在是太小,才喝了几口就撑得想吐了……

    但是很快丁玲珑就发现这金色传说不对劲,她的体内竟然变得热乎乎的!

    要知道丁玲珑先是被天下第一邪魔田博川追了整整一百里地,又穿越到了赵天秀家的马桶里!

    虽然没有像田博川一样被天降洪水冲走,但被古神、天狗、白虎轮流恐吓也很累的!

    丁玲珑现在其实是强打精神在挺着。

    她早已身心俱疲。

    然而喝了几口金色传说之后,丁玲珑却发现自己身体的疲惫都一扫而空了!

    就连精神都亢奋起来!

    我的天哪这么神奇吗!

    本来都喝不下去了的丁玲珑又强撑着喝了起来,喝不下去也要泡在里面!

    死都要死在里面!

    赵天秀都怀疑丁玲珑跟自己喝的不是同一种东西了,公牛有那么好喝吗?

    白板轻轻一跃就跳上了柜台,卧在它的小毯子上,小前腿儿揣着农民揣。

    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搪瓷缸子里泡着的小人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反正依着白板的直觉,这个小人儿吃了一定很补。

    “白板,以后遇到这种小人儿,不准吃,抓来上交,奖励你一顿小鱼干!”

    赵天秀笑眯眯的撸着白板,他现在每天最幸福的事儿就是撸完了白板撸发财,撸完发财撸白板,撸够了再教红中两句川普,简直快乐似神仙。

    白板都不知道赵天秀在说什么,知道也懒得理他,批铲屎官还敢发号施令?

    拿小鱼干忽悠谁!

    老子要吃猫薄荷!

    什么情况?赵天秀撸了一会儿白板听到搪瓷缸子里很欢腾,探头一看:

    丁玲珑竟然好像过节一样!

    鸳鸯戏水,载歌载舞,一个人玩的还挺嗨!

    公牛劲儿这么大的吗?赵天秀嘴角隐蔽地抽搐了两下:

    不会喝出毛病来吧?

    观察了一会儿,见丁玲珑越来越亢奋,赵天秀不知道说什么好。

    忽然听得一声鸡叫,一看时间已经是半夜一点半了。

    处理了死耗子,端着搪瓷缸子,赵天秀告别了白板。

    关了超市的灯,回到后面自己的卧室里。

    必须得睡了,明天超市还得开门儿呢。

    虽说自己家开的小超市想不开门儿就不开门儿,但这种小超市扎根于社区,做得都是街坊邻居的生意。

    赵天秀也不能太任性了,昨天刚休息过……

    把搪瓷缸子放在了床头柜上,又盖上了盖子,赵天秀这才放心的睡了下去。

    等一下,我好像忘了什么……

    赵天秀躺在床上,眼睛瞪得老大。

    半晌,已经昏昏欲睡的赵天秀忽然肚子“咕噜噜”一响,顿时如同“垂死病中惊坐起”,呼的一下坐了起来:

    沃特法克!还没释放内存!

    再次冲进了洗手间,这次赵天秀终于舒舒服服的清空了内存,一身的轻松。

    要出去时赵天秀又想起了什么,回身把马桶盖盖住了,应该万无一失了吧?

    ……

    赵天秀是被舔醒的。

    这是发财的习惯,只不过随着发财越来越老,往往睡醒的比赵天秀还晚……

    就算它起得比赵天秀早,赵天秀也不是被舔醒的,而是被它的口臭熏醒的。

    虽然在赵天秀的心里,发财很重要,但是有一说一,确实有点儿辣眼睛……

    奇怪,今天不辣了。

    赵天秀仿佛回到了读书的时候,那个时候发财总会早早的就把他给舔醒。

    早上天还没亮,发财陪着他上学,晚自习又是发财披星戴月的把他接回来。

    发财一直都表现得很温顺。

    你撸它,它也不急,你吼它,它也不恼,所以没人怕它。

    直到有一次放学赵天秀被校外小流氓拦住,发财一战成名。

    某种程度上,发财甚至是弥补了赵天秀爸爸职责上的缺失。

    若是赵天秀爸爸,赵天秀被人打了,赵天秀爸爸只会让赵天秀从他自己身上找原因。

    发财不会。

    谁打赵天秀,发财就咬谁。

    所以赵天秀对发财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绝不仅仅是人和狗的关系。

    赵天秀挣扎起来,背靠着床头,习惯性的一把抱住狗头。

    天塌下来也先撸两把再说。

    撸第一把赵天秀就发现手感不对,今天发财的毛好顺好滑!

    明明昨天晚上发财的毛还粗糙如麻,一夜之间……

    发财这是打了护发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