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讨好一个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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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在责问他,但是我没有咆哮。
那是不理智的,发脾气显然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我要冷静,冷静。
“的确是和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君耀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更加的懒散。
我紧紧的捏着拳头,恶狠狠的看着他,要不是我怕将自己的手给弄伤了的话,可能指甲壳都能够掐进肉里。
“你当我是那种好骗的傻白甜吗?虽然说无巧不成书,但是,今天这个电梯说掉下来,就掉下来了,能够巧成这个样子,我是不是该去买彩票啊。”
我是妖艳贱货,可不是傻白甜,今天的事情,和君耀没关系,打死我都未必肯相信。
“电梯出故障的确是我做的。我以为你能够把握好这个时机,掌握上风,没想到处于劣势。”
“那你还说这件事情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我真的想脱下拖鞋砸到魔鬼的脸上去。
“电梯的事情是我做的,但是后面的事情,可就是你们自己发展的了。所以,这跟我只有半毛钱的关系,人而不是一毛钱的关系。”
他说得太随意了,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是怎么了,反正脾气就是一下子就上来了:“君耀,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陈楚,为什么还要这么做。我不想理你了。”
君耀神色一冷,眼中聚集寒光。
“好啊,从现在开始,你可以不用理我了,当然,我也不会理你。”
天啦噜。
他仅仅是给我这样一个眼神,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就已经慌了。
我脑子是短路了吗?和君耀发这样的脾气,冒这样的火。
我们本来就是利益合作关系,他这样做,有什么不对?陈楚的真心很珍贵,他要有什么不对。
“祖宗,我错了,我刚刚就是跟你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啊。”
别说我不要脸,那玩意值钱吗?能够让我变漂亮吗?
答案当然是不值钱,不能够。
所以,现在让君耀消气才是最重要的。
“你刚刚不是很气愤吗?不是说不理我吗?”
君耀环着双手,柔美的轮廓带着一些冷意,复古的唐装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穿越时空而来的贵族公子。
“君耀哥哥,你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说这样的话。你在我心里,那就是颜好,本事大,让人崇拜的魔,我天天都想着怎么才能够睡你,才能够靠近你一点儿,怎么可能不想理你呢?”
天地可鉴,我这话,都是真心话。
君耀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儿笑意:“你这马屁拍得不错,我就暂时原谅你了。今天这事情,没有提前跟你商量,让你提前没有任何准备,我也有错,下次会注意一些的了。不过,小凤,我可提醒你,陈楚这个人……”
我比了一个停的动作:“我知道,这个人我必须要撩,我会注意的。”
这话我已经听了无数次了,现在耳朵都已经快要起茧子了,真的是一点儿也不想要再听了。
“君耀哥哥,你说,陈楚会说话算数,不随便找我吗?”
我现在不过就是想要寻找一点儿安全感罢了。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放心的去和余翔相处,不会有错的。”
有些爱情,在细水长流之中慢慢出现。
“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到暗黑之力在增加。”我摸不清余翔对我,现在到了哪一步了。
“如果分成十份的话,现在已经有三份在我这里了。”
“还差七份儿啊。”
我的手指在桌子上敲啊敲啊的。
敲着敲着,拿起手机看了看。王阳说想要过来。他还说他亲自包了饺子,想要带过来和我一起吃。
被我拒绝了。
他回信息说:“小凤,我会做到的,没有你的同意,我是不会来找你的。”
星期六很快来了。我和余翔约了要一起去农家了。
早上出门之前,我用杯子装了一些自己亲自用豆浆机做的杂粮浆,我喝过一口之后,又递给了他:“于于,来,来,来,我刚刚已经用这个杯子喝过了,你再用这个杯子喝一下,我们就算是间接KISS了。”
他正在开车,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你要是想要KISS,我们直接来就好了,哪里用的着间接,你们小姑娘就是套路多。”
“不喝就不喝嘛,还说这些话,哼!”
小姑娘,爱撒娇一点儿,没什么错。可怕就怕过头了。
余翔虽然心里多少把我看得重要了一些,可如果一直这样细水长流,还是要出问题。我总想着,这次到农家乐来,至少要将那三分真心升级到七分。
是的,余翔让我觉得无趣了。
我想早些解决了,去勾搭那个超一线明星。
那个颜值多高啊,身材多好啊。
农家乐在郊外,城里人喜欢到这种地方来享受享受农村的感觉。
这家很好,基本上给人的感觉已经完全复制了农村。篱笆,院子,鱼塘,还有搭起来的藤。
我对这些却没有多少感觉。以前就在农村长大。真的,不要以为农村人就淳朴,有些人,真心也是坏,那个将我从小养到12岁的阿姨,那个时候都七十几岁了,还有人跟她抢东西,贪她便宜。
余翔看起来却是对这种地方比较怀念的。
晚上,余翔拿了躺椅到坝子上躺着,我在他旁边坐着,月色很美,配合着周围的蛙声,给人的感觉很静谧。
我手里拿着扇子,一直扇着。
刚刚开始的时候,余翔还没有觉得什么,后来他问:“我看你扇风一直都是在给我扇,你不热吗?”
“我热啊,但是我看见蚊子老是往你身边跑,我就想把这些蚊子给你扇远一点儿,你本来就瘦了,还让蚊子吸血,不是会更瘦吗?”
我答得简单干脆,似乎没有那么多花哨。
余翔听了之后,却一下子将我捞到了躺椅上:“小凤,我身边出现过很多女人,你是爱我爱得最纯粹,最简单的一个。”
手镯之上,幽光泛起。
成了。至少有四成了吧。
一个人,要爱上一个人,对他或她倾心,真的很容易,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是一个动作。只要你能够触动他的心,就可以了。
就想我。九个月前的我,也因为一句话,爱过一个男人,开启了一段我单方面相思的网恋。
那个时候,那个长得有点胖,自己说自己脑残的男人在空间里说:“玫瑰是我偷的,爱情也是假的,我有故事和酒,你跟不跟我走。”
我知道这个话不是他自己说的,可在那一瞬间,我是心动了。然后,为了他改变了自己的作息习惯,常常半夜两三点才睡觉,就为了他打完游戏之后跟我说上一两句话。
买了一大堆的护肤品,想要让自己不是很白的皮肤能够变得白一点。
因为他去了解自己不懂的英雄联盟,天天坚持锻炼,我以为,我们见面之后,多少能够发展一下。
却不想,我还没有来得及去见他,他就跟群里的另外一个妹子在一起了。
因为,那个妹子长得漂亮啊。十八岁的青葱年纪,容颜如花。
我就算是瘦了,那个时候也是比不过那个妹子的。可现在,却能够比得上了。
我曾经还想过,要不,就用我现在外貌去那个网友的面前吧,我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让他爱上我。
可后来一想,有什么意思呢?我已经少了那个时候的悸动,内心沉静如死水。
这个时候,我似乎还很感谢那个用一句话打动我的男人。感谢他给了我灵感,让我收获到更多的真心。
我躺在余翔的怀里,轻轻的说:“于于,我有故事和酒,你跟不跟我走?”
余翔刮了刮我的鼻子:“跟,你现在想去什么地方?哪儿都可以。”他似乎兴致也上来了,跟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分明更加宠溺。
尽管我在责问他,但是我没有咆哮。
那是不理智的,发脾气显然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我要冷静,冷静。
“的确是和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君耀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更加的懒散。
我紧紧的捏着拳头,恶狠狠的看着他,要不是我怕将自己的手给弄伤了的话,可能指甲壳都能够掐进肉里。
“你当我是那种好骗的傻白甜吗?虽然说无巧不成书,但是,今天这个电梯说掉下来,就掉下来了,能够巧成这个样子,我是不是该去买彩票啊。”
我是妖艳贱货,可不是傻白甜,今天的事情,和君耀没关系,打死我都未必肯相信。
“电梯出故障的确是我做的。我以为你能够把握好这个时机,掌握上风,没想到处于劣势。”
“那你还说这件事情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我真的想脱下拖鞋砸到魔鬼的脸上去。
“电梯的事情是我做的,但是后面的事情,可就是你们自己发展的了。所以,这跟我只有半毛钱的关系,人而不是一毛钱的关系。”
他说得太随意了,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是怎么了,反正脾气就是一下子就上来了:“君耀,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陈楚,为什么还要这么做。我不想理你了。”
君耀神色一冷,眼中聚集寒光。
“好啊,从现在开始,你可以不用理我了,当然,我也不会理你。”
天啦噜。
他仅仅是给我这样一个眼神,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就已经慌了。
我脑子是短路了吗?和君耀发这样的脾气,冒这样的火。
我们本来就是利益合作关系,他这样做,有什么不对?陈楚的真心很珍贵,他要有什么不对。
“祖宗,我错了,我刚刚就是跟你开玩笑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啊。”
别说我不要脸,那玩意值钱吗?能够让我变漂亮吗?
答案当然是不值钱,不能够。
所以,现在让君耀消气才是最重要的。
“你刚刚不是很气愤吗?不是说不理我吗?”
君耀环着双手,柔美的轮廓带着一些冷意,复古的唐装让他看起来就像是穿越时空而来的贵族公子。
“君耀哥哥,你听错了,我怎么可能说这样的话。你在我心里,那就是颜好,本事大,让人崇拜的魔,我天天都想着怎么才能够睡你,才能够靠近你一点儿,怎么可能不想理你呢?”
天地可鉴,我这话,都是真心话。
君耀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儿笑意:“你这马屁拍得不错,我就暂时原谅你了。今天这事情,没有提前跟你商量,让你提前没有任何准备,我也有错,下次会注意一些的了。不过,小凤,我可提醒你,陈楚这个人……”
我比了一个停的动作:“我知道,这个人我必须要撩,我会注意的。”
这话我已经听了无数次了,现在耳朵都已经快要起茧子了,真的是一点儿也不想要再听了。
“君耀哥哥,你说,陈楚会说话算数,不随便找我吗?”
我现在不过就是想要寻找一点儿安全感罢了。
“我也不知道,不过,你放心的去和余翔相处,不会有错的。”
有些爱情,在细水长流之中慢慢出现。
“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到暗黑之力在增加。”我摸不清余翔对我,现在到了哪一步了。
“如果分成十份的话,现在已经有三份在我这里了。”
“还差七份儿啊。”
我的手指在桌子上敲啊敲啊的。
敲着敲着,拿起手机看了看。王阳说想要过来。他还说他亲自包了饺子,想要带过来和我一起吃。
被我拒绝了。
他回信息说:“小凤,我会做到的,没有你的同意,我是不会来找你的。”
星期六很快来了。我和余翔约了要一起去农家了。
早上出门之前,我用杯子装了一些自己亲自用豆浆机做的杂粮浆,我喝过一口之后,又递给了他:“于于,来,来,来,我刚刚已经用这个杯子喝过了,你再用这个杯子喝一下,我们就算是间接KISS了。”
他正在开车,眼神专注的看着前方:“你要是想要KISS,我们直接来就好了,哪里用的着间接,你们小姑娘就是套路多。”
“不喝就不喝嘛,还说这些话,哼!”
小姑娘,爱撒娇一点儿,没什么错。可怕就怕过头了。
余翔虽然心里多少把我看得重要了一些,可如果一直这样细水长流,还是要出问题。我总想着,这次到农家乐来,至少要将那三分真心升级到七分。
是的,余翔让我觉得无趣了。
我想早些解决了,去勾搭那个超一线明星。
那个颜值多高啊,身材多好啊。
农家乐在郊外,城里人喜欢到这种地方来享受享受农村的感觉。
这家很好,基本上给人的感觉已经完全复制了农村。篱笆,院子,鱼塘,还有搭起来的藤。
我对这些却没有多少感觉。以前就在农村长大。真的,不要以为农村人就淳朴,有些人,真心也是坏,那个将我从小养到12岁的阿姨,那个时候都七十几岁了,还有人跟她抢东西,贪她便宜。
余翔看起来却是对这种地方比较怀念的。
晚上,余翔拿了躺椅到坝子上躺着,我在他旁边坐着,月色很美,配合着周围的蛙声,给人的感觉很静谧。
我手里拿着扇子,一直扇着。
刚刚开始的时候,余翔还没有觉得什么,后来他问:“我看你扇风一直都是在给我扇,你不热吗?”
“我热啊,但是我看见蚊子老是往你身边跑,我就想把这些蚊子给你扇远一点儿,你本来就瘦了,还让蚊子吸血,不是会更瘦吗?”
我答得简单干脆,似乎没有那么多花哨。
余翔听了之后,却一下子将我捞到了躺椅上:“小凤,我身边出现过很多女人,你是爱我爱得最纯粹,最简单的一个。”
手镯之上,幽光泛起。
成了。至少有四成了吧。
一个人,要爱上一个人,对他或她倾心,真的很容易,有时候是一句话,有时候,是一个动作。只要你能够触动他的心,就可以了。
就想我。九个月前的我,也因为一句话,爱过一个男人,开启了一段我单方面相思的网恋。
那个时候,那个长得有点胖,自己说自己脑残的男人在空间里说:“玫瑰是我偷的,爱情也是假的,我有故事和酒,你跟不跟我走。”
我知道这个话不是他自己说的,可在那一瞬间,我是心动了。然后,为了他改变了自己的作息习惯,常常半夜两三点才睡觉,就为了他打完游戏之后跟我说上一两句话。
买了一大堆的护肤品,想要让自己不是很白的皮肤能够变得白一点。
因为他去了解自己不懂的英雄联盟,天天坚持锻炼,我以为,我们见面之后,多少能够发展一下。
却不想,我还没有来得及去见他,他就跟群里的另外一个妹子在一起了。
因为,那个妹子长得漂亮啊。十八岁的青葱年纪,容颜如花。
我就算是瘦了,那个时候也是比不过那个妹子的。可现在,却能够比得上了。
我曾经还想过,要不,就用我现在外貌去那个网友的面前吧,我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让他爱上我。
可后来一想,有什么意思呢?我已经少了那个时候的悸动,内心沉静如死水。
这个时候,我似乎还很感谢那个用一句话打动我的男人。感谢他给了我灵感,让我收获到更多的真心。
我躺在余翔的怀里,轻轻的说:“于于,我有故事和酒,你跟不跟我走?”
余翔刮了刮我的鼻子:“跟,你现在想去什么地方?哪儿都可以。”他似乎兴致也上来了,跟我说话的时候,语气分明更加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