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商鞅变法 (求点推收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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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其实不过是“杀鸡儆猴”的升级版罢了。
杀鸡都是可以儆猴,那么杀猴呢?
更何况,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里面的王子可不是一般的猴普普通通的猴,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里面的王子说是猴王也不为过。
想一想,人家连猴王都是敢杀,那些普普通通的猴杀起来自然没有丝毫阻碍的。
所以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杀鸡儆猴”最为成功的典范。
只是,这样一来,法家就难以完完全全的获得帝王的喜好了。
毕竟,犯法的王子也是王子,对于某某某帝王同样也是心头肉。
更何况,在帝王上面还有太上皇。
对待王子,王子的父亲也就是帝王或者还是可以硬起心肠,让王子吃点苦头。但是王子的爷爷也就是太上皇呢?
看看现实生活里面,很多人对待儿子一辈是“恨铁不成钢”,但是对待孙子一辈则是心肝宝贝,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太上皇的权威往往比较帝王还要大一些。
这样一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能够获得帝王完完全全的喜欢吗?
更何况,王子不见得永远是王子,王子成为帝王的可能性很大。
看看历史,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大有人在。
如此一来,法家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简直就是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噩梦。
这样说或者有些缺乏说服力。
举一个现实生活的例子作为说明。
在我们家乡,有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可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像其他猪肉狗肉牛肉的则是照样吃。所以很多人都是非常奇怪,为什么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会吃猪肉狗肉牛肉这些?后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才告诉别人事实真相,原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之所以不吃鸭肉的原委,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小时候……因为他(也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鸭子……由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的原因导致鸭子丢了,所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大人便是暴打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一顿。从此以后,鸭子便是成为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心里面的痛。从此以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对于宰杀鸭子以后的鸭子也是没有吃的*。因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只要一吃鸭肉,就会想起曾经因为鸭子被暴打一顿的伤心事。
同样的道理,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想起来当初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处罚的情形,看见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同样………会引起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的伤心事。
如果像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明白事理,或许只是处罚当初冒犯自己的家伙。比如说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衡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间。他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舌战群儒。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徙木立信。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直至后来提高到一百五十金。有个药农的孙子为了给爷爷赚治病钱,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一百五十两金(黄铜)。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后车裂商鞅以平息保守派的怒火,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其实不过是“杀鸡儆猴”的升级版罢了。
杀鸡都是可以儆猴,那么杀猴呢?
更何况,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里面的王子可不是一般的猴普普通通的猴,所谓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里面的王子说是猴王也不为过。
想一想,人家连猴王都是敢杀,那些普普通通的猴杀起来自然没有丝毫阻碍的。
所以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是“杀鸡儆猴”最为成功的典范。
只是,这样一来,法家就难以完完全全的获得帝王的喜好了。
毕竟,犯法的王子也是王子,对于某某某帝王同样也是心头肉。
更何况,在帝王上面还有太上皇。
对待王子,王子的父亲也就是帝王或者还是可以硬起心肠,让王子吃点苦头。但是王子的爷爷也就是太上皇呢?
看看现实生活里面,很多人对待儿子一辈是“恨铁不成钢”,但是对待孙子一辈则是心肝宝贝,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太上皇的权威往往比较帝王还要大一些。
这样一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能够获得帝王完完全全的喜欢吗?
更何况,王子不见得永远是王子,王子成为帝王的可能性很大。
看看历史,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大有人在。
如此一来,法家的“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简直就是那些帝王的后代里面的调皮捣蛋的家伙后面成为帝王的噩梦。
这样说或者有些缺乏说服力。
举一个现实生活的例子作为说明。
在我们家乡,有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可不是什么素食主义者,像其他猪肉狗肉牛肉的则是照样吃。所以很多人都是非常奇怪,为什么一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会吃猪肉狗肉牛肉这些?后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才告诉别人事实真相,原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之所以不吃鸭肉的原委,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小时候……因为他(也就是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鸭子……由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的原因导致鸭子丢了,所以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家里面的大人便是暴打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一顿。从此以后,鸭子便是成为了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心里面的痛。从此以后,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对于宰杀鸭子以后的鸭子也是没有吃的*。因为这个从来不吃鸭肉的人只要一吃鸭肉,就会想起曾经因为鸭子被暴打一顿的伤心事。
同样的道理,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想起来当初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处罚的情形,看见了“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同样………会引起那些因为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的伤心事。
如果像被“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波及的王子后来成为帝王明白事理,或许只是处罚当初冒犯自己的家伙。比如说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衡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间。他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过渡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的产生。新兴军功地主阶级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要求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从而引起了社会秩序的变动。因此,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齐、楚、燕、赵、魏、韩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舌战群儒。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徙木立信。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两黄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古时的“金”实际为黄铜)。”直至后来提高到一百五十金。有个药农的孙子为了给爷爷赚治病钱,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一百五十两金(黄铜)。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继位。变法侵犯了贵族们的利益,因之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后车裂商鞅以平息保守派的怒火,但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