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告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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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让人感到有些不太协调的便是,朱同镳身边一左一右站着两个彪形大汉。
如果有人绕到桌后看,就会发现,这两个人手里都拿着出鞘的尖刀,抵着朱同镳的身体。
迫于压力,在那少年跪下行礼之后,朱同镳有些不自然的问道:“你有何冤屈,可一一道来!”
“草民秦有天,开封府安庆坊人,要状告开封府尹常洛强抢民女,草菅人命!”别看这秦有天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可面对周王,却一畏惧的神情都不曾有。
朱同镳明显愣了一会神,直到那不耐烦的飙云骑在他腹部的尖刀用了力,他才反应过来马上道:“好,尽管来,本王一定还你一个公道。”
秦有天道:“贱民秦有天,自幼父母双亡,乃师父秦奋抚养长大,叔母年轻,颇有姿色。旬前,开封知府常洛路途之中遇到叔母,遣下人调戏未果,竟当街强抢人叔母过宅。恰逢叔父随后追来,这常洛端是胆大包天,竟然命人围殴人叔父。
叔父返家后,一病不起,三日后咳血而亡。
贱民知这开封府已经有人只手遮天,不敢报官,于王府外徘徊数日,未见殿下尊颜。
若非今日殿下施恩,准贱民报官,贱民就只有等长大之后,再杀仇人报叔婶养育之恩了。
请殿下为贱民做主。”
朱同镳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这秦有天口中所的只手摭天之人,不正是自己么。
张儒正色道:“此等恶事,竟然发生在离京城不远的开封府,真是我大明之打不幸。
周王殿下仁厚,想来不会纵容此等事情发生的。
周王殿下,您呢?”
朱同镳连连头:“是是是,本王绝对不能姑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本王眼皮子底下,而本王竟然不知道。这常洛,真是该死。”
张儒对跪在地上的秦有天道:“少年人,你先且站在一边,待周王殿下处置妥当。放心,今日有殿下在,又有本公在,绝对能够给你一个公道。”
秦有天似乎有些反感张儒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充大头蒜的家伙,问道:“敢问贵人何人?”
张儒道:“本公朝廷定国公。”
秦有天诘问道:“人叔父已死,叔母被常洛那畜生糟蹋,敢问公爷,这公道,如何还。”
是啊,人都已经死了,怎么还一个公道。
这个问题,张儒还真没想好。
是以,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秦有天眼中满是蔑视之色,觉得这所谓的公爷也不过如此。他是个读书人,骨子里就有些看不起张儒这样的武夫。
朱同镳总算是聪明了一会,对秦有天呵斥道:“少年人,你可知道你在跟什么人话!一边站着去,本王自会给你一个公道。”
其实,秦有天所要的公道,张儒已经给了。
他要的,无非就是为叔父叔母报仇而已,而这个仇,张儒已经帮他报了。常洛自裁而亡,跟他或多或少有关系,所以张儒为秦有天报仇,也没有不对的地方。
有了秦有天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围观的不少人又听到了周王殿下信誓旦旦的可以给一个公道,不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一个个老百姓走进公堂内状告知府,有人则是状告地方乡绅,所有事情,都是一些欺凌弱,为非作歹的恶事。
一个案子一个案子解决,得到了公道的老百姓自然是感恩戴德,没有得到公道的老百姓也得到了银子。
这本应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至少上午的时候,张儒对朱同镳的表现还是较为满意的。
这位不可一世的开封封王,迫于压力之下陪着他演戏,成果还算不错。
不过让张儒感到不是那么满意的,便是这一个大上午,竟然没有任何人状告王府的随从仆役的。
这在他看来,是一个十分不正常的信号。
老百姓会顾及周王朱同镳而不敢状告朱同镳,可为什么老百姓连朱同镳府上那些为非作歹的人都不敢状告。
由此,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法,同时对朱同镳也多了几分忌惮。
既然老百姓连周王府的仆役随从都不敢状告,那就意味着朱同镳在开封已经积威太深,以至于老百姓根本不敢讨要一个公道。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第三天的时候,他们累计处理的案子多达一百三十五件,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涉及到人命,有许多汉子还是只是一些家长里短的争执。
周王出奇的在知府衙门的案头坐了三天,老百姓们都感觉很奇怪,不过这些贵人们的想法,他们这些升斗民是不太清楚了。
一直以来的默契,在第三天下午被彻底打破。
终于,有人状告跟周王府有关的人了。
告状的是一个文士,年纪不大,约莫三十出头,发髻一丝不苟,身上长衫有些破旧,打着不少补丁,却洗得还算干净。
脚上的布鞋沾满了泥土,他在进入公堂的时候还特地在外面的台阶上撇了撇鞋底的泥。
挨告的人跟周王府有关系,却并不是周王府内部的人,起来,这个人跟朱同镳还有关系。
朱同镳的第六房妾,是这个人的姐姐。
之所以不用侧妃二字,是因为这个女子多也就是比较受朱同镳宠爱的一个玩物,而已,根本不可能在朱同镳死了之后入族谱。
文士话中气十足,一上来就是一顿数落,他数落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坐在上方的朱同镳。
朱同镳被得面红耳赤,这要是以前,他绝对会二话不直接让人把这文士拖出去砍了。可现在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也不敢贸然下令。
听完中年文士的叙述之后,张儒大体清楚了事情的脉络。
此事的确做得过分,而且是十分过分,过分到张儒甚至向马上揪着那个凡事的人一顿暴揍。
朱同镳不怎么喜欢读书人,所以他下面的人也不喜欢读书人,这也是为什么读书人在开封城的地位如此低下的原因,(未完待续。)
唯一让人感到有些不太协调的便是,朱同镳身边一左一右站着两个彪形大汉。
如果有人绕到桌后看,就会发现,这两个人手里都拿着出鞘的尖刀,抵着朱同镳的身体。
迫于压力,在那少年跪下行礼之后,朱同镳有些不自然的问道:“你有何冤屈,可一一道来!”
“草民秦有天,开封府安庆坊人,要状告开封府尹常洛强抢民女,草菅人命!”别看这秦有天不过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可面对周王,却一畏惧的神情都不曾有。
朱同镳明显愣了一会神,直到那不耐烦的飙云骑在他腹部的尖刀用了力,他才反应过来马上道:“好,尽管来,本王一定还你一个公道。”
秦有天道:“贱民秦有天,自幼父母双亡,乃师父秦奋抚养长大,叔母年轻,颇有姿色。旬前,开封知府常洛路途之中遇到叔母,遣下人调戏未果,竟当街强抢人叔母过宅。恰逢叔父随后追来,这常洛端是胆大包天,竟然命人围殴人叔父。
叔父返家后,一病不起,三日后咳血而亡。
贱民知这开封府已经有人只手遮天,不敢报官,于王府外徘徊数日,未见殿下尊颜。
若非今日殿下施恩,准贱民报官,贱民就只有等长大之后,再杀仇人报叔婶养育之恩了。
请殿下为贱民做主。”
朱同镳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这秦有天口中所的只手摭天之人,不正是自己么。
张儒正色道:“此等恶事,竟然发生在离京城不远的开封府,真是我大明之打不幸。
周王殿下仁厚,想来不会纵容此等事情发生的。
周王殿下,您呢?”
朱同镳连连头:“是是是,本王绝对不能姑息,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本王眼皮子底下,而本王竟然不知道。这常洛,真是该死。”
张儒对跪在地上的秦有天道:“少年人,你先且站在一边,待周王殿下处置妥当。放心,今日有殿下在,又有本公在,绝对能够给你一个公道。”
秦有天似乎有些反感张儒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充大头蒜的家伙,问道:“敢问贵人何人?”
张儒道:“本公朝廷定国公。”
秦有天诘问道:“人叔父已死,叔母被常洛那畜生糟蹋,敢问公爷,这公道,如何还。”
是啊,人都已经死了,怎么还一个公道。
这个问题,张儒还真没想好。
是以,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秦有天眼中满是蔑视之色,觉得这所谓的公爷也不过如此。他是个读书人,骨子里就有些看不起张儒这样的武夫。
朱同镳总算是聪明了一会,对秦有天呵斥道:“少年人,你可知道你在跟什么人话!一边站着去,本王自会给你一个公道。”
其实,秦有天所要的公道,张儒已经给了。
他要的,无非就是为叔父叔母报仇而已,而这个仇,张儒已经帮他报了。常洛自裁而亡,跟他或多或少有关系,所以张儒为秦有天报仇,也没有不对的地方。
有了秦有天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围观的不少人又听到了周王殿下信誓旦旦的可以给一个公道,不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一个个老百姓走进公堂内状告知府,有人则是状告地方乡绅,所有事情,都是一些欺凌弱,为非作歹的恶事。
一个案子一个案子解决,得到了公道的老百姓自然是感恩戴德,没有得到公道的老百姓也得到了银子。
这本应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至少上午的时候,张儒对朱同镳的表现还是较为满意的。
这位不可一世的开封封王,迫于压力之下陪着他演戏,成果还算不错。
不过让张儒感到不是那么满意的,便是这一个大上午,竟然没有任何人状告王府的随从仆役的。
这在他看来,是一个十分不正常的信号。
老百姓会顾及周王朱同镳而不敢状告朱同镳,可为什么老百姓连朱同镳府上那些为非作歹的人都不敢状告。
由此,他心中产生了一种想法,同时对朱同镳也多了几分忌惮。
既然老百姓连周王府的仆役随从都不敢状告,那就意味着朱同镳在开封已经积威太深,以至于老百姓根本不敢讨要一个公道。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第三天的时候,他们累计处理的案子多达一百三十五件,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涉及到人命,有许多汉子还是只是一些家长里短的争执。
周王出奇的在知府衙门的案头坐了三天,老百姓们都感觉很奇怪,不过这些贵人们的想法,他们这些升斗民是不太清楚了。
一直以来的默契,在第三天下午被彻底打破。
终于,有人状告跟周王府有关的人了。
告状的是一个文士,年纪不大,约莫三十出头,发髻一丝不苟,身上长衫有些破旧,打着不少补丁,却洗得还算干净。
脚上的布鞋沾满了泥土,他在进入公堂的时候还特地在外面的台阶上撇了撇鞋底的泥。
挨告的人跟周王府有关系,却并不是周王府内部的人,起来,这个人跟朱同镳还有关系。
朱同镳的第六房妾,是这个人的姐姐。
之所以不用侧妃二字,是因为这个女子多也就是比较受朱同镳宠爱的一个玩物,而已,根本不可能在朱同镳死了之后入族谱。
文士话中气十足,一上来就是一顿数落,他数落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坐在上方的朱同镳。
朱同镳被得面红耳赤,这要是以前,他绝对会二话不直接让人把这文士拖出去砍了。可现在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也不敢贸然下令。
听完中年文士的叙述之后,张儒大体清楚了事情的脉络。
此事的确做得过分,而且是十分过分,过分到张儒甚至向马上揪着那个凡事的人一顿暴揍。
朱同镳不怎么喜欢读书人,所以他下面的人也不喜欢读书人,这也是为什么读书人在开封城的地位如此低下的原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