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游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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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早晨,丁凯开车等在季惺家小区的门口,手指头不停在方向盘上打着鼓点,躁动的频率说明了他内心的焦急。他不断祈祷着:季妈妈,你可别和季惺一块出来啊……
也许是老天听见了他的呼唤,9点钟,小区门口出现了一对手拉手吸引人眼球的父子。
年轻的爸爸和可爱的儿子身上穿的是一套同样的服装:白色印着小熊的T恤,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一人还背着一个包。阳光下的父子俩都是一头柔软乌黑的头发,雪白耀眼的皮肤。爸爸的身材修长纤细,两条长腿惊人的笔直优美,儿子一看就是个小帅哥,粉琢玉砌一般,特别漂亮。
看在丁凯眼里,已经痴迷得出现了一颗颗粉色的桃心,他快速按响了喇叭。
嘀——
他的车位隐藏在道边一排车里,还不大好找。站在小区门口的年轻爸爸东张西望了一阵,拉着儿子的小手一辆辆看过来。只见丁凯把车窗摇了下来,已经看了他们不知道多久。
季惺愣一下,走过来拉车门,嘴里嗔道:“你怎么也不喊一声?”
“嘿嘿,”丁凯想说点荤话,比如“我要好好欣赏下你啊”之类,但看到孩子在,没敢说,只傻笑。
季昊认出了这个叔叔,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喊道:“丁叔叔好。”
丁凯点头对他笑,“昊昊乖。”不愧是惺哥的孩子,小家伙真机灵。
见季惺要抱着宝宝坐在副驾座,丁凯忙道:“后排有儿童安全座椅,让昊昊坐那儿吧。”
“……你怎么安了这个?”季惺瞟了一眼。
丁凯从车里下来,绕到那边去接过昊昊,“这个安全。”他细心地给小昊昊把背着的熊猫小包包取下来,然后把他放在儿童座椅里,拉好安全带。
季惺看着他的动作,眼中闪过复杂的光芒。毫无疑问,丁凯会是一个好爸爸。
季昊极为好奇地坐在车里,四下看看,兴奋地喊:“爸爸,你来坐我旁边。”他平时很少有机会坐轿车,出门玩儿都是跟着爸爸挤公交车,小小的童心里都是雀跃,招着白嫩嫩的小手。
“好——!”季惺笑吟吟地钻进了后座。没注意丁凯有一刻的僵硬。
啊啊啊啊啊!本来是想让惺哥和他坐在前面的啊啊啊啊……
好吧。父子两个坐在一起是应该的。呜呜呜。
丁凯摸了摸鼻子,坐进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你真要带我们去古镇?”季惺问丁凯。
“嗯,不是说好了吗?——还是你们想去别的地方?”丁凯看着后视镜里的漂亮父子。
“没,”季惺摇摇头,“那就去呗。”
青岩古镇离G市大概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以往很少去,主要是要转一趟车,挺麻烦。那是明清时期的一座古镇,那里有三座古牌坊,还有古城墙、状元故居,而且独特的是,那里有寺庙、道宫,甚至还有基督堂、天主堂,几教并存。
不过,对于季惺他们来说,最感兴趣的是那里的小吃。
一路上,丁凯嘴角噙着一丝微笑,听着后座父子俩超萌的对话。他是真不知道,季惺还有那么软糯的一面,和儿子讲着幼儿园小朋友的趣事,笑得那么不设防。
讲了一会儿,昊昊在爸爸耳边叽叽咕咕。
丁凯疑惑地瞟了好几眼,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好容易,父子两个的悄悄话说完了,季惺抬起头来,笑眯眯地对着儿子点点头。然后看着丁凯道:“喂,小凯,昊昊要给你唱歌。”
丁凯还在猜测呢,一听这话,精神了,立直起来,“真的吗?谢谢昊昊!”
昊昊那双和爸爸很像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
“不过,你得跟着一起唱哦!”季惺又说出了要求。
丁凯自然乐意。
季惺憋笑,“好,昊昊,准备好了吗?预备——起!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年轻爸爸的声音柔和清亮,小乖乖的声音清脆动听,车厢里回响着他们的歌声。很快的,丁凯也加入进来了,他故意学着大灰狼,低沉地唱:“……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昊昊被逗得咯咯笑,“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最后季惺温柔地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昊昊急急唱:“就开就开我就开,妈妈回来了,快点把门开!”
“呵呵呵……”三个人一齐笑了。
丁凯扭开了收音机,恰好里面正在放2006年春晚红起来的《吉祥三宝》:“……宝贝,啊,爸爸像太阳一样照着妈妈,那妈妈呢?妈妈像绿叶拖着红花。我呢?你像种子一样正在发芽。哦,我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他不时地瞟着后视镜,得意地跟着哼唱不已,那表情,好像真带着老婆孩子出门玩儿的老公一样。
一个半小时就像风一样,嗖地就过去了。期间,季惺拿出小红水壶给昊昊喂了一次水,又从包里掏出小饼干喂了丁凯一次。昊昊的小熊猫包包里只有几块手帕,他就是背着好看,季惺的大背包里才是包罗万象,从替换衣服、汗巾、湿巾、纸巾到水壶、零食,一应俱全。
到了古镇,三人很快就汇入了人潮之中。昊昊拉着爸爸的手跟着走,丁凯看到了,忍不住去拉他的另一只手。绵软细嫩的小手拉入掌中,丁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感觉,真的好美好,仿似冥冥中有一丝奇妙的感应……
季昊瞧了一眼丁叔叔,又瞧了眼爸爸,见爸爸没反对,也就紧紧握住了丁叔叔的大手。
这才正是一家三口……
周围有不少游客不约而同地看了过来。这两个男人,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清秀俊美,而那孩子像雪团子一般标致又俊俏,他们纷纷猜测着三人的关系。有眼毒的腐女像饿狼嗅到了羊的气味,讨论起来:
“那个绝对是小攻,哇哦,这就是传说中的最适合身高差啊!”
“可不是吗!矮油矮油,那是谁的孩子?会不会他们两个生的啊?”
“怎么可能……不过看长相,应该是小受的孩子,漂亮啊!”
“咦?小受有孩子,那他会不会是直的,被小攻掰弯的?”
“有可能!”
……她们讨论着各种话题,乐不可支。
季惺他们根本不可能听见这些腐女的窃窃私语,不过很快,他感觉到了人们的视线,有些不自在起来。弯腰问昊昊:“昊昊累不累?要不要爸爸抱?——哎,小凯,你!”
他这么问是因为:抱起来就不可能牵手了。可还没等季昊回答,丁凯就自告奋勇从后面抱起了昊昊,一下子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昊昊吓一跳,不过很快便反应了过来。他和爸爸出门的时候也常常坐在爸爸肩膀上,视野开阔,比大家都高。丁叔叔比爸爸个子还要高一些,看得更远啊!他嘻嘻的笑起来,朝爸爸挥手,“爸爸!”
季惺笑着也招了下手,有些担忧地对丁凯说:“注意安全。”
丁凯两手拉着季昊的小腿,“放心吧……惺。”轻声喊了一下季惺的名字。
季惺白了他一眼,背着包率先走去。
长街的尽头是百岁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灰白色的“下山石狮”和“升平人瑞”四个大字,处处都透着历史感。季惺他以前听说过这里的故事,站在下面给季昊娓娓讲述了牌坊的来历,连丁凯都听得很专注。
牌坊后面是古城门,出去便是一片田野了。在城门外的石块台阶上,三个人站了一会儿。城门外的人不多,所以不嘈杂,能听到天空中传来不知名鸟儿的阵列飞过那种空灵的声音,花树、碧田,让人感叹这样的乡村宁静。
丁凯转头看着闭眼享受阳光的季惺,心里感谢苍天,让他又重遇了自己所爱的人。
粗浅的逛了一遍古镇,已经是午饭时间了,两人又回到街道上,经过长街那一间间食肆,慢慢地挑选。这些食肆卖的都是最简单的小吃,糕粑稀饭、炸洋芋、米豆腐、冰粉、臭豆腐,当然还少不了卤猪脚,这可是古镇的一大特色。
两人选了一间店面坐了进去,店家把他们热情地迎到了里面的院子,遮阳伞下是木头桌子木头凳,大树旁还有一架秋千!昊昊从丁凯肩膀上一下来,小腿一迈,滴溜溜跑过去就坐上去,“爸爸,推我!”
“好!”儿子有求,季惺哪会不应?
丁凯觉得好幸福,那么娇美的一大一小,以后一定会是他的家人!他没有跟过去,而是坐到木头桌子旁,取出手机把两父子玩闹的过程拍了下来。此时只恨为何忘带相机了?手机的像素到底还是不够高。
淳朴的店员送了菜单过来,丁凯喊:“你们要吃什么?”
“你点你点,”季惺和儿子玩得真开心呢,懒得去看了。昊昊坐完了秋千,又在院子里蹲着看花草,看水缸里的鱼。
丁凯也没多问,把单子上的东西都要了个遍,挥手让店员走了。
好一会儿,小昊昊才累了,被爸爸抱着坐到了木头凳子上。刚一坐下,点好的东西就次第送了上来。
“……这么多!”
整个桌子都堆满了。
丁凯很久没吃这种小吃,看着用塑料小碗装的各种食物,兴致提了上来,“我想都试试呗,来,快吃!……昊昊,来,给你个猪脚!”
“你啊。”季惺忙半路截了下来,“这么大,他怎么吃,我来我来,你吃你的。”
他仔细地给昊昊胸前垫了个毛巾,用湿巾把他的手擦干净,然后把猪脚分成小块,放到昊昊碗里。昊昊自己能用小勺子很乖地吃,而且特别注意不会弄到衣服上。这孩子,真的聪明又伶俐。
季惺帮昊昊拆猪脚,丁凯就帮他,而且直接送到了季惺的嘴边。季惺下意识张口叼了进去,才发现这举动太亲密,幸好旁边几桌人都没看他。
他湿润的大眼睛警告地瞥了一眼丁凯,哪知这爱妻j□j本不管,又是一口送过来,他只得道:“我自己吃。”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小镇可是真的存在的哦~~~嘿嘿嘿。
周六早晨,丁凯开车等在季惺家小区的门口,手指头不停在方向盘上打着鼓点,躁动的频率说明了他内心的焦急。他不断祈祷着:季妈妈,你可别和季惺一块出来啊……
也许是老天听见了他的呼唤,9点钟,小区门口出现了一对手拉手吸引人眼球的父子。
年轻的爸爸和可爱的儿子身上穿的是一套同样的服装:白色印着小熊的T恤,浅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板鞋,一人还背着一个包。阳光下的父子俩都是一头柔软乌黑的头发,雪白耀眼的皮肤。爸爸的身材修长纤细,两条长腿惊人的笔直优美,儿子一看就是个小帅哥,粉琢玉砌一般,特别漂亮。
看在丁凯眼里,已经痴迷得出现了一颗颗粉色的桃心,他快速按响了喇叭。
嘀——
他的车位隐藏在道边一排车里,还不大好找。站在小区门口的年轻爸爸东张西望了一阵,拉着儿子的小手一辆辆看过来。只见丁凯把车窗摇了下来,已经看了他们不知道多久。
季惺愣一下,走过来拉车门,嘴里嗔道:“你怎么也不喊一声?”
“嘿嘿,”丁凯想说点荤话,比如“我要好好欣赏下你啊”之类,但看到孩子在,没敢说,只傻笑。
季昊认出了这个叔叔,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喊道:“丁叔叔好。”
丁凯点头对他笑,“昊昊乖。”不愧是惺哥的孩子,小家伙真机灵。
见季惺要抱着宝宝坐在副驾座,丁凯忙道:“后排有儿童安全座椅,让昊昊坐那儿吧。”
“……你怎么安了这个?”季惺瞟了一眼。
丁凯从车里下来,绕到那边去接过昊昊,“这个安全。”他细心地给小昊昊把背着的熊猫小包包取下来,然后把他放在儿童座椅里,拉好安全带。
季惺看着他的动作,眼中闪过复杂的光芒。毫无疑问,丁凯会是一个好爸爸。
季昊极为好奇地坐在车里,四下看看,兴奋地喊:“爸爸,你来坐我旁边。”他平时很少有机会坐轿车,出门玩儿都是跟着爸爸挤公交车,小小的童心里都是雀跃,招着白嫩嫩的小手。
“好——!”季惺笑吟吟地钻进了后座。没注意丁凯有一刻的僵硬。
啊啊啊啊啊!本来是想让惺哥和他坐在前面的啊啊啊啊……
好吧。父子两个坐在一起是应该的。呜呜呜。
丁凯摸了摸鼻子,坐进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你真要带我们去古镇?”季惺问丁凯。
“嗯,不是说好了吗?——还是你们想去别的地方?”丁凯看着后视镜里的漂亮父子。
“没,”季惺摇摇头,“那就去呗。”
青岩古镇离G市大概一个半小时的路程,以往很少去,主要是要转一趟车,挺麻烦。那是明清时期的一座古镇,那里有三座古牌坊,还有古城墙、状元故居,而且独特的是,那里有寺庙、道宫,甚至还有基督堂、天主堂,几教并存。
不过,对于季惺他们来说,最感兴趣的是那里的小吃。
一路上,丁凯嘴角噙着一丝微笑,听着后座父子俩超萌的对话。他是真不知道,季惺还有那么软糯的一面,和儿子讲着幼儿园小朋友的趣事,笑得那么不设防。
讲了一会儿,昊昊在爸爸耳边叽叽咕咕。
丁凯疑惑地瞟了好几眼,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好容易,父子两个的悄悄话说完了,季惺抬起头来,笑眯眯地对着儿子点点头。然后看着丁凯道:“喂,小凯,昊昊要给你唱歌。”
丁凯还在猜测呢,一听这话,精神了,立直起来,“真的吗?谢谢昊昊!”
昊昊那双和爸爸很像的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
“不过,你得跟着一起唱哦!”季惺又说出了要求。
丁凯自然乐意。
季惺憋笑,“好,昊昊,准备好了吗?预备——起!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
年轻爸爸的声音柔和清亮,小乖乖的声音清脆动听,车厢里回响着他们的歌声。很快的,丁凯也加入进来了,他故意学着大灰狼,低沉地唱:“……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昊昊被逗得咯咯笑,“不开不开我不开,妈妈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最后季惺温柔地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昊昊急急唱:“就开就开我就开,妈妈回来了,快点把门开!”
“呵呵呵……”三个人一齐笑了。
丁凯扭开了收音机,恰好里面正在放2006年春晚红起来的《吉祥三宝》:“……宝贝,啊,爸爸像太阳一样照着妈妈,那妈妈呢?妈妈像绿叶拖着红花。我呢?你像种子一样正在发芽。哦,我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他不时地瞟着后视镜,得意地跟着哼唱不已,那表情,好像真带着老婆孩子出门玩儿的老公一样。
一个半小时就像风一样,嗖地就过去了。期间,季惺拿出小红水壶给昊昊喂了一次水,又从包里掏出小饼干喂了丁凯一次。昊昊的小熊猫包包里只有几块手帕,他就是背着好看,季惺的大背包里才是包罗万象,从替换衣服、汗巾、湿巾、纸巾到水壶、零食,一应俱全。
到了古镇,三人很快就汇入了人潮之中。昊昊拉着爸爸的手跟着走,丁凯看到了,忍不住去拉他的另一只手。绵软细嫩的小手拉入掌中,丁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感觉,真的好美好,仿似冥冥中有一丝奇妙的感应……
季昊瞧了一眼丁叔叔,又瞧了眼爸爸,见爸爸没反对,也就紧紧握住了丁叔叔的大手。
这才正是一家三口……
周围有不少游客不约而同地看了过来。这两个男人,一个高大帅气,一个清秀俊美,而那孩子像雪团子一般标致又俊俏,他们纷纷猜测着三人的关系。有眼毒的腐女像饿狼嗅到了羊的气味,讨论起来:
“那个绝对是小攻,哇哦,这就是传说中的最适合身高差啊!”
“可不是吗!矮油矮油,那是谁的孩子?会不会他们两个生的啊?”
“怎么可能……不过看长相,应该是小受的孩子,漂亮啊!”
“咦?小受有孩子,那他会不会是直的,被小攻掰弯的?”
“有可能!”
……她们讨论着各种话题,乐不可支。
季惺他们根本不可能听见这些腐女的窃窃私语,不过很快,他感觉到了人们的视线,有些不自在起来。弯腰问昊昊:“昊昊累不累?要不要爸爸抱?——哎,小凯,你!”
他这么问是因为:抱起来就不可能牵手了。可还没等季昊回答,丁凯就自告奋勇从后面抱起了昊昊,一下子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
昊昊吓一跳,不过很快便反应了过来。他和爸爸出门的时候也常常坐在爸爸肩膀上,视野开阔,比大家都高。丁叔叔比爸爸个子还要高一些,看得更远啊!他嘻嘻的笑起来,朝爸爸挥手,“爸爸!”
季惺笑着也招了下手,有些担忧地对丁凯说:“注意安全。”
丁凯两手拉着季昊的小腿,“放心吧……惺。”轻声喊了一下季惺的名字。
季惺白了他一眼,背着包率先走去。
长街的尽头是百岁坊,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灰白色的“下山石狮”和“升平人瑞”四个大字,处处都透着历史感。季惺他以前听说过这里的故事,站在下面给季昊娓娓讲述了牌坊的来历,连丁凯都听得很专注。
牌坊后面是古城门,出去便是一片田野了。在城门外的石块台阶上,三个人站了一会儿。城门外的人不多,所以不嘈杂,能听到天空中传来不知名鸟儿的阵列飞过那种空灵的声音,花树、碧田,让人感叹这样的乡村宁静。
丁凯转头看着闭眼享受阳光的季惺,心里感谢苍天,让他又重遇了自己所爱的人。
粗浅的逛了一遍古镇,已经是午饭时间了,两人又回到街道上,经过长街那一间间食肆,慢慢地挑选。这些食肆卖的都是最简单的小吃,糕粑稀饭、炸洋芋、米豆腐、冰粉、臭豆腐,当然还少不了卤猪脚,这可是古镇的一大特色。
两人选了一间店面坐了进去,店家把他们热情地迎到了里面的院子,遮阳伞下是木头桌子木头凳,大树旁还有一架秋千!昊昊从丁凯肩膀上一下来,小腿一迈,滴溜溜跑过去就坐上去,“爸爸,推我!”
“好!”儿子有求,季惺哪会不应?
丁凯觉得好幸福,那么娇美的一大一小,以后一定会是他的家人!他没有跟过去,而是坐到木头桌子旁,取出手机把两父子玩闹的过程拍了下来。此时只恨为何忘带相机了?手机的像素到底还是不够高。
淳朴的店员送了菜单过来,丁凯喊:“你们要吃什么?”
“你点你点,”季惺和儿子玩得真开心呢,懒得去看了。昊昊坐完了秋千,又在院子里蹲着看花草,看水缸里的鱼。
丁凯也没多问,把单子上的东西都要了个遍,挥手让店员走了。
好一会儿,小昊昊才累了,被爸爸抱着坐到了木头凳子上。刚一坐下,点好的东西就次第送了上来。
“……这么多!”
整个桌子都堆满了。
丁凯很久没吃这种小吃,看着用塑料小碗装的各种食物,兴致提了上来,“我想都试试呗,来,快吃!……昊昊,来,给你个猪脚!”
“你啊。”季惺忙半路截了下来,“这么大,他怎么吃,我来我来,你吃你的。”
他仔细地给昊昊胸前垫了个毛巾,用湿巾把他的手擦干净,然后把猪脚分成小块,放到昊昊碗里。昊昊自己能用小勺子很乖地吃,而且特别注意不会弄到衣服上。这孩子,真的聪明又伶俐。
季惺帮昊昊拆猪脚,丁凯就帮他,而且直接送到了季惺的嘴边。季惺下意识张口叼了进去,才发现这举动太亲密,幸好旁边几桌人都没看他。
他湿润的大眼睛警告地瞥了一眼丁凯,哪知这爱妻j□j本不管,又是一口送过来,他只得道:“我自己吃。”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小镇可是真的存在的哦~~~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