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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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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许久没有出声的老先生突然插嘴说:“你们说的地方是s市吧?”

    李益诧异:“你怎么知道?”

    老先生哈哈一笑,说:“我何止是知道,那地儿我简直太熟了,因为我老家就是s市的。你们两个是去旅游吗?”

    李益和宋慈匆匆对视一眼,然后坚定地点了点头。

    老先生笑得更加开心了,“那你们真是太有眼光了。我跟你们说啊,我们s市不仅景致好,各种山珍海味更是让人数不胜数……”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老先生滔滔不绝的向他们介绍起s市的一些旅游的好去处和风土人情,方方面面,十分详细和具体。

    宋慈和李益聚精会神的听着,简直比在学校上课还要认真。毕竟,他们对于s市的了解,尚且仅限于书本上的只言片语,远远不敌一个在当地生活了五六十年的人了解的深入。如果想要在那里生活,多多了解一些当地的吃穿住行毕竟是没有坏处的。

    最后,老先生热情总结:“到时候你们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就行了,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都可以帮你们。”

    虽然知道这只是一句随口的客套话,但是宋慈他们依旧很感激,连道了两声谢,才结束了这场漫长的谈话。

    第二天早上,当宋慈在火车的颠簸中醒来的时候,他正靠在李益的肩膀上。

    有阳光透过车窗打在他的脸上,像是有无数的小小触手抚摸着他,痒痒的,很舒服。

    他轻轻的坐直身体,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微微侧头,见李益正紧闭着双眼,呼吸均匀,安静的睡着。

    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低矮山峰,山峰上满是苍翠的高大林木,山脚下则环绕着碧绿的带状河流。晨风吹过,河面泛起粼粼波光。在淡金色阳光的照射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让人感受到强烈的……希望。

    是的,希望。

    宋慈不觉笑起来。

    没多久,李益也醒了。

    他抬手揉了揉酸痛的肩膀,偏头向外看。

    察觉到身边人的动作,宋慈收回投注在车窗外的目光,回转头,说:“你醒了?”

    “嗯。”带着些微的鼻音。

    宋慈递上昨天老先生给的矿泉水,还剩了大半瓶,“喝点儿水吧。”

    李益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我们现在到哪儿了?”

    “刚刚过了b省,现在在f省境内。”

    李益将水递回给他,“那估计今天晚上就能到g市,我们在g市下火车,坐大巴到y市,再坐两个小时的轮船就能到s市了。”

    刚刚睡醒的老先生笑着接口:“路线了解的够清楚啊小伙子,不错不错。”

    老先生扶着身旁的行李站起来,使劲捶了捶酸痛的腰,“哎呦,在地上坐了一个晚上,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了。你们也饿了吧?我看你们从昨天上车起都没有吃过东西,来,吃碗泡面垫垫肚子吧。”

    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两盒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递了过来。

    经老先生这么一说,宋慈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

    之前因为精神高度紧张,哪里还顾得上饿不饿,如今整个人松弛下来,饥饿感才瞬间涌上来。

    宋慈还有些迟疑,毕竟他们只是萍水相逢,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接受别人的馈赠。

    饿了许久的肠胃却不给主人犹豫的机会,立马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似乎在呐喊着抗议主人的残酷虐待。

    它们抗议的实在太大声,身边的李益和老先生都听得一清二楚。

    “哈哈,小伙子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喏,赶紧接着吧,我举得胳膊都疼了。”

    李益伸手将泡面接过来,“谢谢,等到了s市我们一定会还给你。”

    老先生无所谓的笑笑,转身上洗手间去了。

    *

    吃了一碗泡面,宋慈的胃才好受些。

    中午,老先生又多次赠送食物,宋慈却坚决不再接受。

    老先生无奈,只得作罢。

    晚上八点半,火车在g市火车站停靠。

    老先生因为要去探望在g市生活的女儿,不再同宋慈他们一起走。

    老先生坚持让来车站接他的女儿把他们送到g市的长途汽车站,才依依不舍得同他们告别。

    当前往y市的大巴启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幸好李益在开车之前跑去车站旁边的便利店买了两斤苹果,他们才不至于再次饥肠辘辘。

    虽然已经是晚上十点,g市的气温却依然很高。

    宋慈打开车窗,湿热的晚风扑面而来。长时间的旅途让他感到异常疲倦,却了无睡意。李益也是一样,就着车厢内微弱的灯光,翻看着在候车大厅内捡到的一份报纸。

    突然,也不知看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内容,李益原本就白皙的一张脸瞬间血色尽失,拿着报纸的双手微微的颤抖起来,几乎要拿不住这几张轻飘飘的报纸。

    宋慈凑过来,问:“有什么有意思的内容吗?”

    李益立即把手中的报纸合起来,顺手从车窗扔了出去。

    报纸在夜风中翻腾了一阵子,终于同飞扬的尘土一起落在了马路上。

    铺展开的报纸上,写着骇人听闻的大标题:女子因家暴杀人碎尸,不堪压力投案自首!

    李益掩饰性的咳嗽两声,说:“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垃圾新闻,没什么意思。”

    宋慈不置可否,从塑料袋里拿出两个苹果,一个递给李益,一个留给自己。李益把苹果接过来,却不吃,而是拿在手里无意识的把玩着。

    半晌,李益试探着开口:“既然我们要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不如来得彻底一点。”

    宋慈好奇:“怎么个彻底法?”

    “不如,我们将名字改了吧?不用换姓,只是将名字改掉而已。这样的话,我们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慈思考了片刻,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便问他:“你有什么喜欢的名字吗?”

    李益说:“我一直都很喜欢一个字,左边是个火字,右边是个夜字,组合在一起是个焲字,和我现在的益字同音。”

    宋慈咬了一口苹果,问:“为什么喜欢这个字?”

    “虽然不知道这个字准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赋予它的意思是——燃烧的夜晚。”李益说:“我一直很喜欢黑夜,觉得黑夜可以掩盖一切丑陋的东西。而黑夜里燃烧的火光,又能给人带来希望,指引迷路的人前行。”

    “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挺有意思的。你以后就叫李焲了,那我该取个什么样的名字呢?”宋慈想了想,说:“我把慈悲的慈换成辞旧迎新的辞,怎么样?”

    “辞旧迎新,告别过去,迎接新的人生,不错。”李益笑起来,伸出右手,“你好,我叫李焲,以后请多多关照。”

    宋慈也伸出右手,握上李益的,“你好,我叫宋辞,也请多多关照。”

    *

    n市女子监狱里,夏莫冰还没有睡。

    原本及腰的长发已经被剪去,变成了齐耳的短发;时刻画着精致妆容的面庞如今脂粉未施,眼角眉梢有细细的皱纹显现出来;早已洗的发白的、肥大的囚服裹在身上,没有丝毫线条可言;右手的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却依旧能看到殷红的血色。

    纵然如此,夏莫冰依旧是这间牢房里最美丽的女犯人。

    夏莫冰抬起完好的左手把垂下来的一缕头发顺到耳后,脸上满是怅然。

    今天白天,同屋的女犯人红姐告诉夏莫冰,她虽然投案自首了,但因为情节严重,极有可能被判无期。

    红姐比她的情节还要轻微,也是判的无期。

    红姐和夏莫冰同岁,是这座牢房里的大姐大。

    当年,红姐的丈夫出轨被她捉奸在床,最为讽刺的是躺在她丈夫身子底下的竟然是她的亲妹妹。红姐气昏了头,当即和丈夫大打出手,却失手将丈夫从五楼的阳台推了下去。红姐的丈夫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终于还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两眼一翻咽了气。

    从二十五岁到四十五岁,红姐作为一个女人最美的二十年就是在这间阴暗的牢房里度过的。

    可是红姐说,虽然是过失杀人,她却从来没有后悔过。她甚至觉得,就这么让那个臭男人死了实在是太便宜他了,她简直恨不得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唯一让红姐放心不下的,是当时尚且不满两岁的女儿。

    红姐入狱以后,女儿便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抚养。

    二十年里,女儿从没有来看过她。

    因此,红姐在服刑期间一直表现十分良好,积极接受改造,争取能够减刑早日出狱,在死之前可以去看看女儿。

    相对来说,夏莫冰觉得自己要比红姐幸运很多。

    至少,她比红姐在那个花花世界多摸爬滚打了二十年,该遭的罪都遭过了,该享的福也享了不少,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可是,无期徒刑啊……

    她还能活多少年呢?

    如果按照活到七十岁来算的话,她还要在这座牢房里整整呆上二十五年。就算能够争取到减刑,那至少也得是十年二十年以后的事情了。

    以她那么爱热闹的性子,怎么在这么寂寥的地方熬过那么漫长的岁月?

    还有,她的儿子。

    从小宋慈就跟着她过颠沛流离的生活,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心里不是没有愧疚的,可是她没有办法,她忍受不了寂寞。

    对夏莫冰而言,寂寞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简直无孔不入。

    万家灯火中那一扇没有灯光的窗户是寂寞,节日里大街上的张灯结彩是寂寞,马路上成双成对的情侣是寂寞,饭桌上旁边空着的座位也是寂寞,双人床的另一边更是寂寞。

    夏莫冰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寂寞。

    所以,她带着宋慈辗转游离在不同的男人身边,获取必要的生活资源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寻求陪伴。纵然那些男人都并不出色,有的酗酒酗的厉害,有的喜欢动手动脚,有的是无业游民,还有的简直综合了男人身上所有的缺点。

    可是,聊胜于无。

    如今,摆脱了她,宋慈终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其实,夏莫冰知道的,宋慈很久之前就在计划着离开她。

    他偷偷地攒下自己给他的所有零用钱,还在课余时间偷偷出去打零工,端盘子、洗碗、打扫厕所,他什么都干过,只为了赚取微薄的报酬。

    只等有一天,他赚够了钱,就会离开她。

    夏莫冰一直都知道的,可是她没有拆穿他。

    她明白,宋慈是多么渴望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现在,宋慈终于如愿以偿摆脱了她。

    自己的儿子她最了解,宋慈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

    她知道他一定可以过得很好。

    夏莫冰只是后悔,她到最后都没有对宋慈说一句我爱你。

    她从没有对他说过这句话,总以为她虽然不说,但宋慈一定是知道的。世界上有哪个妈妈不爱自己的孩子呢?现在,她却开始害怕起来,害怕宋慈不知道她是多么爱他。

    当她从护士小姐手上接过皱皱巴巴的他时,她就无条件的、永远的爱上了他。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蜿蜒而下,滑进她的嘴角,咸咸的,是苦涩的味道。

    “怎么还不睡?”是红姐惺忪的声音,“在为明天上庭的事情担心吗?”

    知道红姐看不到,夏莫冰还是快速的擦掉脸上的泪痕,“没有,马上就睡了。”

    “嗯,赶紧睡吧,想再多都于事无补。从今往后,你的命运已经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了。”红姐翻了个身,继续睡去。

    夏莫冰笑笑。

    她的命运,何时又掌握在自己手中过呢?

    抬头,四四方方的天空依旧漆黑一片,连一颗星斗都没有。

    夏莫冰闭上眼,无声祈祷:老天爷,请保佑我的儿子一生平安,无病无灾。

    然后,她依偎着红姐躺下来,缓缓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