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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爹不像爹闺女不像闺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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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爹不像爹闺女不像闺女2

    林大牛立刻下意识的双手去捂后面,给葱儿在山上砍树杈子做木拐的时候,这条肥裤子就在大腿部位划了个口子,今天早上才发现,口子越发的扯大了。

    林有财忽然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像被口水呛到了:“咳咳——咳咳咳——那就找件不破的!”

    他马上想到了,就连自己,也不具备一身不带补丁的衣裳,庄稼人,不都这样吗?

    林有财有些羞怒的吼起来:“这么大的姑娘家,衣裳破了口子,怎么不缝上?你小时候就不肯拿针动线……”

    “哦,”林葱儿点头:“原来是我自己不争气,长了这么大还死活不学针线啊,您批评得对,我现在想学了,我得要钱买针线。”

    “针线咱们家有!”林有财终于可以缓口气儿了:“你娘针线功夫好,你香儿妹妹的绣花手艺也精着哩,去针线筐里找。”

    林葱儿弯腰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请原谅这闺女气死人的本事吧,一大早她不但把后菜园巡视了一遍,还为了找针线缝窟窿,隔着扯开了口儿的窗户纸,把各间屋子的大致情况也掌握了。

    反正在明面上,齐氏母女是没留下针线布片的影子的。

    这个“请”的手势很给力,因为这身新换的衣裳袖子上,就有两个明晃晃的窟窿。

    林大牛再也呆不下去,跑出门跟亲爹一起找针线了,一手还努力的捂着后面大腿部位。

    自己知道扯破了裤子是一回事儿,明晃晃被别人指出来,那就上升到新的羞愧程度了。

    两个闷葫芦,能找到救命的针线吗?

    翻箱倒柜,还真找到了……针线筐。

    只可惜,只是个筐而已,针线布头剪刀绣花棚子,统统没有踪迹。

    林大牛甚至看见了亲爹炕头那个被胡乱掀开,空空如也的钱匣子,不对,也不能算空空如也,里面好歹留了两截糟烂的红布绳,诉说着曾经串过不少铜钱钱的辉煌历史。

    父子两个,各自闷头,保持“蹲位”姿势,许久。

    “你先穿爹的衣裳,你妹——你送件你娘的先对付一下吧。”

    林有财终于学会做决定了,齐氏不如宋香儿赶尽杀绝把自己的私有物全背走了,她只带了自己的几件衣物和家里所有的存款,好歹还能剩下几件衣裳救救急。

    可惜,林大小姐不稀罕这样的救急,她宁可破衣烂衫继续保持要饭的形象,也不肯把那个装嫩的老妇人的衣物披裹在自己的皮囊上。

    再说了,这个时代的人接受不了衣服坏口子露着肉,她可没觉得多丢面儿,前世里专门割出一条条长口子,垂挂着布丝丝儿的牛仔裤,要价不要太高哦,那叫时尚,叫性感!

    她不喜欢林有财对待儿女的方式,她就是要揭开血淋淋的现实,让林有财明白明白。

    但是,美好生活还得自己努力去打造。

    所以,当黑着脸无限懊丧的一对父子放回齐氏的衣裙走出屋子,看到的就是一个仿佛浑然忘记了刚才的不快,笑嘻嘻脑袋上顶了一个斗笠的傻姑娘。

    “家里没钱没粮没针线,用不着人看门,我跟你们一块儿去地里瞧瞧吧。”

    谁好意思反对?谁还有那个脸?

    爷儿仨一溜儿排开从村北头往南走,绕过七八家门户的距离,打过几声招呼,又往东拐了,这次便看见了平整的田地,大部分种植的是细长的高粱,和玉米。

    玉米?林大小姐顷刻间激动起来,她有记忆,据说玉米这种农作物是从海外传播来的,这个时候,已经跟海外通商了吗?

    念书的时候不怎么用功,具体玉米传播来的年代记载记不清了,在拳脚功夫和鞭子棍棒上花费的心血最多,光是初中阶段就更换了四、五处学校,林大小姐那时候可是个能打又抗打的暴脾气,专治各种不服。

    林葱儿迅速结束自己的天马行空思想漂移,指着玉米秸杆上淡绿胡须的玉米棒子问道:“这东西,种了很多年吗?”

    林大牛丢了个看待神经病的眼神给她:“是啊,年年都种,老辈子就种,你忘了?”

    “我……”,林大小姐结巴了:“我的意思是,这玉米,怎么就结一个果子?”

    “玉米”两个字,吐字力求模糊,林葱儿偷眼瞧着林大牛的神色。

    是这个名字吧?玉米……

    “哈哈,”林大牛笑了:“还果子?你当这是苹果树呢?玉米棒子呗,有啥稀罕的?”

    却原来跟自己记忆中的土名一个样!

    林大牛找到点自信了,虽说妹妹闹腾的伶牙俐齿了,但是,脑子更笨了啊。

    “你见过谁家的棒子一棵杆子上结俩的?双胞胎吗?哈哈哈——”。

    林大小姐向天翻白眼儿,心里在吐槽:“嘁——坐井观天孤陋寡闻,姐何止见过双胞胎棒子,三胞四胞也是有可能的吧?不过是精选种子杂交培育那些事儿,没亲自宰过猪,还没吃过猪肉见过猪跑吗?”

    一棵秸秆上生长一枚玉米棒子,个头儿还很袖珍,那么,亩产量,肯定也高不了的。

    玉米脱粒后还要交税,一年到头剩下的粮食够吃就很艰难。

    “小麦……”,林葱儿轻声嘟念了另一种粮食名字。

    好在,林大牛听见了,随口解释:“早先也有种小麦的,磨了粉白亮亮的,好吃,价格也贵,产量也不算低,可就是那东西生长的时间忒长,种一季小麦,好了,别的再种什么都不赶趟儿了,还不如玉米跟地瓜岔着花儿种,一年收两季妥妥的,好歹能往肚子里多装些。”

    果然,林家找不到一把白面粉,是有原因的。

    再看看高粱杆上的紫褐色穗头,也是袖珍的一簇,估计产量更低。

    自己跟着出来,可是想着寻找点儿商机的,当惯了腰缠万贯的富二代,浑身摸不出一文钱来,那痛苦,谁能了解?

    走到自家地头儿,那父子两个抡起铁锄给玉米秸秆除草松土,林有财看到庄稼,闷葫芦自动开口,开口对象却是玉米棒子。

    “再长长,过了二十天半个月的,就能收喽。”

    长得这样袖珍,十天就能收获?

    空着两只手的林大小姐,把树杈子木拐扎进地头儿松土里,脑子里转悠着主意,双手悄没声儿给一枚模样相对胖乎的玉米棒子,扒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