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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叫巧云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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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停了岸,睡着的都醒了,下了船各个府的马车都在等着。

    “王女,咱们好像没有马车。”侍女月担忧的搀扶着夫雪婳,夫雪婳也以为自己没有。

    “五嫂嫂,要不坐我们的马车吧,我们送你回去。”嘉禾探头看着夫雪婳,示意让她上马车。

    “你身子不方便,今天出来肯定累了的,先回去吧,我坐美君子的马车便好。”

    但是侍女月突然看到了在边上五公子府的马车。“王女,那个好像是公子府的马车。”

    夫雪婳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那马车上面的标志,不就是五公子府的吗?“过去看看。”

    她们二人告别之后便走了过去,出来的玲珑,她惊讶的看着玲珑,“玲珑怎的知道我们会在这儿?”

    “是公子硕的小厮到公子府跟奴说的,让奴差人来这里接夫人。”她领着夫雪婳往马车走过去,而另一边的公子硕赶忙走了过来。

    “五嫂嫂回去休息前定要喝完姜汤去去寒,那硕这就便告辞了。”他说话时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夫雪婳上马车,夫雪婳答过谢之后便上了马车,公子硕见她上了马车才转身离开。

    “七哥哥,你刚刚去哪儿了?”马车里坐着嘉庆,公子硕要先把她带回自己的府里住着,天已经晚了,宫门已经下了,公子硕一改自己的模样没再说话,只是在马车上假寐,偶尔闭着双眼勾唇笑着,弄得嘉庆不明所以。

    元宵过后的每日夫雪婳都坐在院子里,绣着花样。“王女不注意自己的身子,整日净琢磨这些。”侍女月端着一盆水从从旁边路过。

    夫雪婳没有说话,低着头继续绣着手里的梅花,侍女月蹲到夫雪婳的身旁,“王女,人家都是绣牡丹,而王女为何独爱梅花,人家绣的大多都是竹叶,王女却偏爱枫叶。”

    “我打小便喜欢枫叶你又不是不知道,庶母同我一样,小时候不明白,为何她会那样喜欢枫叶,但是王父给她修筑了枫林小院她却不住进去,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庶母喜欢的是枫叶的情怀,喜欢的是对故乡的思念。”

    随即侍女杨走了进来,“姑姑,我庶母的故乡,是什么样的?”她也是对自己庶母的事情有些了解的。

    “早年间,你庶母同奴说过他们的故事,那时候奴还是太子府里的一个小婢女,那时候啊,兰夫人刚来到郯城……”然后侍女杨跟她讲起了兰夫人的故事。

    夫雪婳的庶母兰夫人的原名巧云,是一个来自小镇的姑娘,长相清美,便被那时候还只是个太子的夫子城看上了,是一年夏天,他路过小镇的时候,巧云穿着简朴的衣裳站在小河边,头发也是用发带简单的绑起来,左侧抱了个木盆,右手抬起来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是刚洗完衣裳准备回去的样子,未施粉黛却让夫子城迷上了这样的一个小镇姑娘。

    小镇里面的人都很好客,纷纷让夫子城去自己家投宿,巧云路过,看了看,便走了。

    夫子城一路谢过这些人,便跟着巧云一直走,直到巧云进了一间茅草屋。

    “大哥,这里面是住的谁啊?”夫子城拉住一个牵着牛的男子,手里指着用破烂篱笆围着的茅草屋。

    “你说这个啊,这个里面住的是个老人家,这老人家以前是咱这个小镇的教书先生,如今老了,身子不好便没有教书了,哦,对了他还有个女儿叫巧云,一起住着的还有老人家的孙子。”

    正巧这个时候巧云出来给鸡投食,“咕咕咕咕咕……”巧云唤着鸡,他却觉得这声音悦耳不已,听着听着便陷入了沉思。

    “多谢大哥。”他走到一旁的房子里,给了那家主人一些钱财,说是在他家投宿几晚。

    第二日,夫子城早早的起来,站在篱笆外面看着正在吃饭的巧云,巧云转过头,两个人的眼光正好对上,她走到篱笆旁边。

    “昨日我见过你,你用过早饭了吗?”她带着笑意的看着夫子城,眼神清澈又亲近,和这里的人一样,远离尘世的喧嚣。

    “还没有。”他的肚子出了些声响,只能咳嗽一下掩饰自己的尴尬。

    “那你过来一起用吧,邻居家的大叔大婶这个时候肯定已经到了田里干活了。”她走到门口,打开看起来还有用的门,对他挥了挥手,示意让他过来。

    “巧云呐,是谁啊?”里面走出来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大爷,老大爷驮着背,咳嗽了几声,巧云便快速的跑过去扶着老大爷。

    “爹爹,这位是投宿在张大叔家的客人,见他没用早饭,便叫他一起过来用。”

    “哦,是这样啊,那快把客人请进来。”大爷在巧云的搀扶下,坐到了凳子上。

    “爹爹,小宝还没起来吗?”

    “昨晚温习书,晚了些,让他再睡会儿吧。”

    她转过身看着站在门口的夫子城,“快进来呀,愣着干嘛?你看我这样子也没办法去扶着你坐过来不是?”

    姬路城踏了进去,巧云把凳子放到他那边,自己进去拿了个小马扎过来。

    “你这马扎?”夫子城看着巧云坐的马扎,发出了心里的疑问。

    “哦,家里不常来客人,便没有买多的马扎,这个马扎是我小时候,爹爹给我做的,只不过这些日子都是给我哥哥的孩子坐,只不过他还没起来,我便先拿来用用。”她不以为意的给夫子城加了一副碗筷,碗里的是白粥,桌上放着一盘咸菜和一盘馒头。

    她看着夫子城迟迟不动口,“怎么了?吃啊。”那是夫子城第一次这样吃,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他,竟然觉得馒头白粥配咸菜很好吃。

    “看公子面生,是从哪里来的。”她利落的收拾着碗筷,一旁的大爷便问了一下夫子城。

    “从郯城来的。”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巧云,巧云用缸里的舀出来的水刷着碗筷。

    “郯城是个好地方啊,是咱南祈的都城,比我们这个小镇可好多了。”

    “大叔,此言差矣,小镇的景和人都比郯城好。”他的眼光一直在巧云的身上。

    “公子今年多大了,家中可曾有妻儿?”大爷注意到了夫子城的眼神一直在巧云的身上,想着自己的身子,便还是问了问。

    “今年二十二了,还未曾娶妻。”他收回自己的目光看向了大爷。

    “巧云这孩子命苦啊,咳咳…”大爷轻轻的咳嗽了两声,“打小出生便没了母亲,被我这糟老头子拖到了这个年龄还没有嫁人。”

    “巧云姑娘美若天仙,又秀外慧中,想娶她的人定是不少的。”

    “唉,都是我这病怏怏的身子,若不是我,巧云早该嫁出去了。”走过来的巧云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爹,你这是在说什么,就咱们镇里的那些人,我才不稀罕呢。”她挥了挥手,扶着大爷站起来。“爹,外面风大,进屋吧。”

    很快巧云便出来了,手里拿着小簸箕,然后坐到了凳子上,把簸箕放到了自己的腿上。

    “敢问姑娘,这里面是什么?”

    “别姑娘姑娘的,我听着别扭,叫我巧云就是。”她仔细的低着头,挑着簸箕里的东西,“这叫金银花,我把里面的杂质挑挑,再晒晒,就可以到镇里的医馆里换十几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