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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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梅之也是万万没有想到,外表看着那么高冷的应总居然会喜欢这种女孩子用的手机吊坠。
……不,事实不一定是这样,也许这个手机吊坠是应总的女朋友的。
虽然据说应总还没有女朋友,但是应总这样的富二代大少爷,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呢?也许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而已,而且就算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那肯定也有红颜知己,也许这个手机吊坠是应总的红颜知己的!就算不是,那也有可能是前女友的……
这个手机吊坠,应该不会是应总自己的吧?
阮梅之的手在半空中举了半天,但是对面的人却始终没有反应,弄得他忍不住有点小忐忑。
难道他猜错了?
这个手机吊坠真的是应总自己的?
完了完了完了,如果他真的不小心发现了不该知道的秘密,他不会被炒鱿鱼吧?
难道继被房东赶出来之后,他还要面临炒鱿鱼的危机?
就在阮梅之的内心犹如万只草泥马奔腾之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应总终于开口了。
“你喜欢猫吗?”
阮梅之:“……”
等等!这话题转移得也太快了吧!他有点跟不上!
不过阮梅之确实很喜欢猫,他从小到大都喜欢猫,还在上学的时候就想着以后工作了之后一定要养一只猫,可惜萧罗礼很怕猫,所以他一直没养成。
他犹豫着点了点头。
应总淡淡道:“这个送你了。”
阮梅之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应总指的是这个小猫咪形状的手机吊坠。
等等!这剧情发展得也太快了吧!他有点跟不上!他只是不小心揪掉了新总裁的手机吊坠,结果新总裁就要把这个手机吊坠送给他?
为什么?难道说应总其实是个世外高人——“我观此子面相,与此物有缘”……这又不是修真小说!
难道说应总对他一“摔”钟情,所以打算送他一个定情信物——“蠢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也不是总裁小说!而且他是个男人!
就在阮梅之好奇得挠心挠肺的时候,应总又继续淡淡道:“本来就已经断过一次了,如果你不想要,直接扔掉吧。”
阮梅之愣了愣,他低下头来一看,果然发现那条手机吊坠的绳子上有一个从断口处重新绑上去的结,因为他刚刚一不小心又拉断了一次,所以如果继续用的话,这上面又得多个结,那得多难看,怪不得应总不要了。
在知道真相之后,阮梅之顿时松了一口气。
当他重新抬起头来时,应总已经走了。
他又低头看了看那个手机吊坠,粉红色的绳子微微泛白,看得出来已经用了很久了,所以才会变得那么容易断裂,但是吊坠本身却被保存得很完好,看得出来原来的主人很爱惜它。
如果应总不是真的喜欢这个手机吊坠的话,那么就只能说明这个手机吊坠对于他来说一定有什么特殊意义……至于他为什么要丢掉这个有特殊意义的手机吊坠,也许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件事情导致应总不想要这个手机吊坠了,也许是怕被勾起什么伤心的回忆。
阮梅之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但是他知道应总对这条手机吊坠一定有所留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应总为什么要借别人的手丢掉这条手机吊坠而不是自己拿去丢?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把那条手机吊坠揣进了兜里。
如果他真的丢掉了这条手机吊坠,万一应总后悔了怎么办?
他暂时先替应总保管一下好了。
阮梅之一边唾弃着自己泛滥的圣父心,一边离开了公司。
他刚刚回到家,同样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的萧罗礼便扑了上来。
阮梅之下意识的接住了他,下一刻,萧罗礼又嗷嗷大哭起来:“之之……”
“怎么了?”阮梅之吓了一跳,不过很快他就默默发现萧罗礼压根没掉眼泪,他嘴角抽了一下,却只能拍着萧罗礼的背哄他。
“之之!”萧罗礼嗷嗷叫了一会儿,才红着眼眶说,“刚刚我爸给我打电话了,他说我瞎混了六年都没混出个名堂来,让我这个月之内滚回家去。”
阮梅之沉默了一会儿,才轻声问:“那你是怎么打算的?”
“我爸骂我骂得没错,”萧罗礼垂头丧气,“我压根就没有写小说的才华,我压根不适合干这一行。”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别这么说……”
“你不用安慰我了,我有自知之明,”萧罗礼抽搭了一下,“我写了这么久的小说,每个月勉强只能填饱肚子,有的时候还要问你借钱吃饭,如果不是有我这个拖后腿的,你完全可以找个条件好点的房子住,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找得那么辛苦了。”
阮梅之又沉默了一会儿:“所以你决定搬回去了?”
“我认了,”萧罗礼耷拉着肩膀,脑袋上的呆毛也蔫蔫的,“我决定回家了。”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你是应该回去了,你都多少年没回过家了。”
萧罗礼垂头丧气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中途而废,特别没用?”
阮梅之笑了笑:“怎么会,有的时候适时放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萧罗礼抿了抿唇,然后才抬头看着阮梅之说:“我和我爸说我这个月月底之前回去,这个月我会陪着你直到你找到房子为止。”
阮梅之又笑了起来:“我还需要你陪?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暖了暖。
吃过晚饭之后,阮梅之又打开电脑开始找租房信息,萧罗礼也去帮阮梅之找。
两人找了很久,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了几个合适的房子。
虽然没了萧罗礼这个合租者租房负担一下加重了,不过也正如萧罗礼刚刚说的那样,没了他拉后腿,阮梅之就能把房租承受上限往上调高一点了。
两人比较了一下那几个房子的条件,最后阮梅之看中了一个条件比较好的房子,于是他决定给房东发个短信约定看房子的时间,他刚刚掏出手机,那个手机吊坠便随着他的动作掉了出来。
萧罗礼捡起来一看,顿时一脸惊讶:“之之,你居然喜欢这种女孩子的玩意儿!”
“……怎么可能!”阮梅之嘴角一抽,“别人不要了,丢给我的。”
萧罗礼仔细打量过那个吊坠后,表情有点古怪:“这是某某牌的18k玫瑰金镶钻吊坠,市价一万多呢,哪有人随便不要的。”
阮梅之:“……本来就是人家不要的啊。”
“……等等!你刚刚说多少?一万多???”
“一万多?!!!”
从来没接触过奢侈品的某穷逼顿时震惊了,这么一个小玩意儿,居然值这么多钱?
萧罗礼看了阮梅之一眼:“玫瑰金不值钱,这玩意儿卖的是牌子和设计,不过一万多虽然不算贵,但也不大可能会有人随手丢掉不要,肯定是人家特意送你的……哪个野男人送你的?他想泡你?”
“……还是只想和你来一炮?”
萧罗礼想了想,又诚实地说:“就算他只是想和你来一炮,一万多买你的小雏菊,你也算是赚大发了,毕竟老处男到底没有小鲜肉值钱。”
老·阮梅之·处男瞬间恼羞成怒:“你也只比我小一岁而已!我是老处男你不也是老处男!我们有什么区别?”
老·萧罗礼·处男眨了眨眼睛:“区别在于我还有三年才会转职成大魔法师,而你还有两年就可以学会搓火球了!”
阮梅之也是万万没有想到,外表看着那么高冷的应总居然会喜欢这种女孩子用的手机吊坠。
……不,事实不一定是这样,也许这个手机吊坠是应总的女朋友的。
虽然据说应总还没有女朋友,但是应总这样的富二代大少爷,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呢?也许只是大家都不知道而已,而且就算他现在还没有女朋友,那肯定也有红颜知己,也许这个手机吊坠是应总的红颜知己的!就算不是,那也有可能是前女友的……
这个手机吊坠,应该不会是应总自己的吧?
阮梅之的手在半空中举了半天,但是对面的人却始终没有反应,弄得他忍不住有点小忐忑。
难道他猜错了?
这个手机吊坠真的是应总自己的?
完了完了完了,如果他真的不小心发现了不该知道的秘密,他不会被炒鱿鱼吧?
难道继被房东赶出来之后,他还要面临炒鱿鱼的危机?
就在阮梅之的内心犹如万只草泥马奔腾之时,一直沉默不语的应总终于开口了。
“你喜欢猫吗?”
阮梅之:“……”
等等!这话题转移得也太快了吧!他有点跟不上!
不过阮梅之确实很喜欢猫,他从小到大都喜欢猫,还在上学的时候就想着以后工作了之后一定要养一只猫,可惜萧罗礼很怕猫,所以他一直没养成。
他犹豫着点了点头。
应总淡淡道:“这个送你了。”
阮梅之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应总指的是这个小猫咪形状的手机吊坠。
等等!这剧情发展得也太快了吧!他有点跟不上!他只是不小心揪掉了新总裁的手机吊坠,结果新总裁就要把这个手机吊坠送给他?
为什么?难道说应总其实是个世外高人——“我观此子面相,与此物有缘”……这又不是修真小说!
难道说应总对他一“摔”钟情,所以打算送他一个定情信物——“蠢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这也不是总裁小说!而且他是个男人!
就在阮梅之好奇得挠心挠肺的时候,应总又继续淡淡道:“本来就已经断过一次了,如果你不想要,直接扔掉吧。”
阮梅之愣了愣,他低下头来一看,果然发现那条手机吊坠的绳子上有一个从断口处重新绑上去的结,因为他刚刚一不小心又拉断了一次,所以如果继续用的话,这上面又得多个结,那得多难看,怪不得应总不要了。
在知道真相之后,阮梅之顿时松了一口气。
当他重新抬起头来时,应总已经走了。
他又低头看了看那个手机吊坠,粉红色的绳子微微泛白,看得出来已经用了很久了,所以才会变得那么容易断裂,但是吊坠本身却被保存得很完好,看得出来原来的主人很爱惜它。
如果应总不是真的喜欢这个手机吊坠的话,那么就只能说明这个手机吊坠对于他来说一定有什么特殊意义……至于他为什么要丢掉这个有特殊意义的手机吊坠,也许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件事情导致应总不想要这个手机吊坠了,也许是怕被勾起什么伤心的回忆。
阮梅之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但是他知道应总对这条手机吊坠一定有所留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应总为什么要借别人的手丢掉这条手机吊坠而不是自己拿去丢?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把那条手机吊坠揣进了兜里。
如果他真的丢掉了这条手机吊坠,万一应总后悔了怎么办?
他暂时先替应总保管一下好了。
阮梅之一边唾弃着自己泛滥的圣父心,一边离开了公司。
他刚刚回到家,同样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的萧罗礼便扑了上来。
阮梅之下意识的接住了他,下一刻,萧罗礼又嗷嗷大哭起来:“之之……”
“怎么了?”阮梅之吓了一跳,不过很快他就默默发现萧罗礼压根没掉眼泪,他嘴角抽了一下,却只能拍着萧罗礼的背哄他。
“之之!”萧罗礼嗷嗷叫了一会儿,才红着眼眶说,“刚刚我爸给我打电话了,他说我瞎混了六年都没混出个名堂来,让我这个月之内滚回家去。”
阮梅之沉默了一会儿,才轻声问:“那你是怎么打算的?”
“我爸骂我骂得没错,”萧罗礼垂头丧气,“我压根就没有写小说的才华,我压根不适合干这一行。”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别这么说……”
“你不用安慰我了,我有自知之明,”萧罗礼抽搭了一下,“我写了这么久的小说,每个月勉强只能填饱肚子,有的时候还要问你借钱吃饭,如果不是有我这个拖后腿的,你完全可以找个条件好点的房子住,也不用像现在这样找得那么辛苦了。”
阮梅之又沉默了一会儿:“所以你决定搬回去了?”
“我认了,”萧罗礼耷拉着肩膀,脑袋上的呆毛也蔫蔫的,“我决定回家了。”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你是应该回去了,你都多少年没回过家了。”
萧罗礼垂头丧气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中途而废,特别没用?”
阮梅之笑了笑:“怎么会,有的时候适时放弃,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萧罗礼抿了抿唇,然后才抬头看着阮梅之说:“我和我爸说我这个月月底之前回去,这个月我会陪着你直到你找到房子为止。”
阮梅之又笑了起来:“我还需要你陪?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暖了暖。
吃过晚饭之后,阮梅之又打开电脑开始找租房信息,萧罗礼也去帮阮梅之找。
两人找了很久,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了几个合适的房子。
虽然没了萧罗礼这个合租者租房负担一下加重了,不过也正如萧罗礼刚刚说的那样,没了他拉后腿,阮梅之就能把房租承受上限往上调高一点了。
两人比较了一下那几个房子的条件,最后阮梅之看中了一个条件比较好的房子,于是他决定给房东发个短信约定看房子的时间,他刚刚掏出手机,那个手机吊坠便随着他的动作掉了出来。
萧罗礼捡起来一看,顿时一脸惊讶:“之之,你居然喜欢这种女孩子的玩意儿!”
“……怎么可能!”阮梅之嘴角一抽,“别人不要了,丢给我的。”
萧罗礼仔细打量过那个吊坠后,表情有点古怪:“这是某某牌的18k玫瑰金镶钻吊坠,市价一万多呢,哪有人随便不要的。”
阮梅之:“……本来就是人家不要的啊。”
“……等等!你刚刚说多少?一万多???”
“一万多?!!!”
从来没接触过奢侈品的某穷逼顿时震惊了,这么一个小玩意儿,居然值这么多钱?
萧罗礼看了阮梅之一眼:“玫瑰金不值钱,这玩意儿卖的是牌子和设计,不过一万多虽然不算贵,但也不大可能会有人随手丢掉不要,肯定是人家特意送你的……哪个野男人送你的?他想泡你?”
“……还是只想和你来一炮?”
萧罗礼想了想,又诚实地说:“就算他只是想和你来一炮,一万多买你的小雏菊,你也算是赚大发了,毕竟老处男到底没有小鲜肉值钱。”
老·阮梅之·处男瞬间恼羞成怒:“你也只比我小一岁而已!我是老处男你不也是老处男!我们有什么区别?”
老·萧罗礼·处男眨了眨眼睛:“区别在于我还有三年才会转职成大魔法师,而你还有两年就可以学会搓火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