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金店劫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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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想的一样,当我到达警局时已经能看到不少人进入了工作状态,这也说明了这起抢劫案对警局造成的压力很是不小。我先来到放映室,但门是锁上的里面也没有人,我以为他们对监控录像的调查已经结束了,于是就来到到了刑警一队,但奇怪的是里面还是没有人。难道他们已经发现了有利的线索全员出警了,这是我头脑中的第一想法。
我打算跟前台的接待警员打听一下,作为我昨天帮他解围的回报他也能告诉我一些有用的信息吧。
“同志,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了,昨天多亏了你帮忙把那些记者带走,不然我们的正常工作可就难以进行了。”
“应该的。对了,一队的人是不是查到什么线索了,怎么办公室都没人了。”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猜肯定跟今天早上发现的那具男尸有关。”
“尸体吗?怎么回事。”
“因为昨天那起抢劫案局里要求我们提前到岗,我五点多的时候刚到岗就接到了一通报案电话,说花园小区发现了一具男尸,一队就派了三个警员去查看情况,可没多久一队的梁队长就带着一队的所有人一起离开了警局,肯定和那具男尸脱不了关系。”
一具男性的尸体为什么会出动刑警一队的所有人?他们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应该放在那起抢劫案上吗?可如果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的话,死者是不是跟这起抢劫案有关。
而说道花园小区,不正是跟我家邻近的那个小区嘛,没想到会在那里发生凶杀案,五点多的时候我正打车来警局,大概是跟他们出警走的不同的道路所以错了过去。我觉得从警局大厅里等待他们回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然往回赶的话很可能再次错过去。
当然在等待时我也不想太过无聊,于是打开手机网页,时事速报:今晨在市区内的一小所区中,发现了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据目击者称他是在遛狗的时候意外发现了隐藏在草丛中的尸体,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对于死者的身份信息及死亡原因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准确的回复,详细情况我们会继续跟踪报道。
不得不佩服记者们的实力,从警方接到报案到他们发稿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他们不仅赶到了事发地点并且得到了证人的第一手信息,速度、高效几乎已经可以成为他们的代名词了。从他们拍摄的几张照片来看,死者应该是被人刺死的,鲜血染红了他整个的衣衫,面部则被做了处理所以从照片中是看不到的,至于他身上穿的运动鞋和运动裤我可以合理的猜测他是在晨跑或者夜跑的时候遇害的,但准确的认定结果还是要等到梁队长他们回来才能知道。
大概过了半小时的时间,警局门口涌进来了乌泱泱的一群人,我还以为有人不开眼的来警局闹事,但仔细一看为首的不正是梁队长嘛,这么说其余的人就应该是刑警一队的全部警员了,只是在其中我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澜山。真是那个有凶杀案那里就有他的存在。
不过他们的脸色凝重,我想着还是暂时不打扰他们为好,而是顺势跟在了队伍的后面,打算从一起回来的李军那里探听消息。
“怎么样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是啊,还是个大发现。”
“别卖关子,快说。”
“知道我们刚才去干什么了吗?”
“是因为花园小区的那具男尸?”
“吆,你消息还挺灵通的。”
“别废话了,到底什么情况,看起来梁队长的脸色不太好啊。”
“能好的起来才叫见鬼了。还记得昨天梁队长记录下的四个可疑的车牌号嘛,回来以后我们就进行了调查,你猜怎么着,其中一辆蓝色赛拉图的车主居然是李大壮,虽然是二手车,但也不会是一个出来打工两年时间的农民应该买得起的东西,更何况他在外打工是什么时候考的驾照?所以我们将他列为了重点怀疑对象,准备今天通过二手车市场找到他购车时预留的信息。可谁也没想到的是,今天早上有人报案说花园小区发现了一具男尸,我们的人一过去就立刻认出了死者就是我们正在查询的李大壮,所以队长带着我们一起去到现场查看情况。”
李大壮被杀了,这可不是个好消息。如果说李大壮就是昨天金店抢劫案的犯人之一,那他被杀害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察觉到我们会抓住李大壮这条线索还是因为分赃不均才起了杀意,但如果他不是劫犯之一而是单纯的遭遇了不幸,那事情的发展就会误导我们向错误的方向前进:“那找没找到什么相关的线索?”
“要是找到了队长还会绷着个脸吗?除了身上的衣物现场什么也没有发现。”
“那他的车哪,也不再现场吗?”
“当然不在,我们翻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找到他的那辆蓝色赛拉图。更奇怪的是他身上既没有手机也没有钱包连身份证也没有,如果不是梁队长昨天将他的照片分发给所有的警员,我们可能就直接将这个案子派发到当地派出所去侦察而失去了一条重要信息。”
“身上没有携带任何出行的东西,那会不会是他住在花园小区里,晚上或者早上出来散步遭到的杀害?”
“不会,我们调查了小区的住户名单以及租住信息没有他的相关记录。”
“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所小区,意外还是抛尸?”
“抛尸怎么会往市区里抛哪,应该寻找一个难以被发现的地方将尸体隐藏起来才是合理的行为。我认为一定是有什么原因促使他来到那个小区,又因为什么原因跟人起了争执最终被人杀害。”
“那你是认定他就是昨天金店抢劫案的犯人之一了?”
“当然了,昨天即有人看到了三个穿着和劫犯相同的皮衣进入地下停车场,又有监控拍到疑似李大壮的人驾车从那所停车场里离开,今天李大壮更是被人发现惨死在了市区里,这还不能确定他的身份吗?”
李军的话还是有理有据的,可我还是担心如果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伤人事件,那将会极大的干扰金店劫案调查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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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想的一样,当我到达警局时已经能看到不少人进入了工作状态,这也说明了这起抢劫案对警局造成的压力很是不小。我先来到放映室,但门是锁上的里面也没有人,我以为他们对监控录像的调查已经结束了,于是就来到到了刑警一队,但奇怪的是里面还是没有人。难道他们已经发现了有利的线索全员出警了,这是我头脑中的第一想法。
我打算跟前台的接待警员打听一下,作为我昨天帮他解围的回报他也能告诉我一些有用的信息吧。
“同志,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了,昨天多亏了你帮忙把那些记者带走,不然我们的正常工作可就难以进行了。”
“应该的。对了,一队的人是不是查到什么线索了,怎么办公室都没人了。”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猜肯定跟今天早上发现的那具男尸有关。”
“尸体吗?怎么回事。”
“因为昨天那起抢劫案局里要求我们提前到岗,我五点多的时候刚到岗就接到了一通报案电话,说花园小区发现了一具男尸,一队就派了三个警员去查看情况,可没多久一队的梁队长就带着一队的所有人一起离开了警局,肯定和那具男尸脱不了关系。”
一具男性的尸体为什么会出动刑警一队的所有人?他们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应该放在那起抢劫案上吗?可如果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的话,死者是不是跟这起抢劫案有关。
而说道花园小区,不正是跟我家邻近的那个小区嘛,没想到会在那里发生凶杀案,五点多的时候我正打车来警局,大概是跟他们出警走的不同的道路所以错了过去。我觉得从警局大厅里等待他们回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然往回赶的话很可能再次错过去。
当然在等待时我也不想太过无聊,于是打开手机网页,时事速报:今晨在市区内的一小所区中,发现了一具中年男性的尸体,据目击者称他是在遛狗的时候意外发现了隐藏在草丛中的尸体,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对于死者的身份信息及死亡原因我们现在还没有得到准确的回复,详细情况我们会继续跟踪报道。
不得不佩服记者们的实力,从警方接到报案到他们发稿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他们不仅赶到了事发地点并且得到了证人的第一手信息,速度、高效几乎已经可以成为他们的代名词了。从他们拍摄的几张照片来看,死者应该是被人刺死的,鲜血染红了他整个的衣衫,面部则被做了处理所以从照片中是看不到的,至于他身上穿的运动鞋和运动裤我可以合理的猜测他是在晨跑或者夜跑的时候遇害的,但准确的认定结果还是要等到梁队长他们回来才能知道。
大概过了半小时的时间,警局门口涌进来了乌泱泱的一群人,我还以为有人不开眼的来警局闹事,但仔细一看为首的不正是梁队长嘛,这么说其余的人就应该是刑警一队的全部警员了,只是在其中我还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澜山。真是那个有凶杀案那里就有他的存在。
不过他们的脸色凝重,我想着还是暂时不打扰他们为好,而是顺势跟在了队伍的后面,打算从一起回来的李军那里探听消息。
“怎么样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是啊,还是个大发现。”
“别卖关子,快说。”
“知道我们刚才去干什么了吗?”
“是因为花园小区的那具男尸?”
“吆,你消息还挺灵通的。”
“别废话了,到底什么情况,看起来梁队长的脸色不太好啊。”
“能好的起来才叫见鬼了。还记得昨天梁队长记录下的四个可疑的车牌号嘛,回来以后我们就进行了调查,你猜怎么着,其中一辆蓝色赛拉图的车主居然是李大壮,虽然是二手车,但也不会是一个出来打工两年时间的农民应该买得起的东西,更何况他在外打工是什么时候考的驾照?所以我们将他列为了重点怀疑对象,准备今天通过二手车市场找到他购车时预留的信息。可谁也没想到的是,今天早上有人报案说花园小区发现了一具男尸,我们的人一过去就立刻认出了死者就是我们正在查询的李大壮,所以队长带着我们一起去到现场查看情况。”
李大壮被杀了,这可不是个好消息。如果说李大壮就是昨天金店抢劫案的犯人之一,那他被杀害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察觉到我们会抓住李大壮这条线索还是因为分赃不均才起了杀意,但如果他不是劫犯之一而是单纯的遭遇了不幸,那事情的发展就会误导我们向错误的方向前进:“那找没找到什么相关的线索?”
“要是找到了队长还会绷着个脸吗?除了身上的衣物现场什么也没有发现。”
“那他的车哪,也不再现场吗?”
“当然不在,我们翻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找到他的那辆蓝色赛拉图。更奇怪的是他身上既没有手机也没有钱包连身份证也没有,如果不是梁队长昨天将他的照片分发给所有的警员,我们可能就直接将这个案子派发到当地派出所去侦察而失去了一条重要信息。”
“身上没有携带任何出行的东西,那会不会是他住在花园小区里,晚上或者早上出来散步遭到的杀害?”
“不会,我们调查了小区的住户名单以及租住信息没有他的相关记录。”
“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那所小区,意外还是抛尸?”
“抛尸怎么会往市区里抛哪,应该寻找一个难以被发现的地方将尸体隐藏起来才是合理的行为。我认为一定是有什么原因促使他来到那个小区,又因为什么原因跟人起了争执最终被人杀害。”
“那你是认定他就是昨天金店抢劫案的犯人之一了?”
“当然了,昨天即有人看到了三个穿着和劫犯相同的皮衣进入地下停车场,又有监控拍到疑似李大壮的人驾车从那所停车场里离开,今天李大壮更是被人发现惨死在了市区里,这还不能确定他的身份吗?”
李军的话还是有理有据的,可我还是担心如果这是一场意料之外的伤人事件,那将会极大的干扰金店劫案调查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