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离 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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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十,鲜卑人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开始,祭司跳神、杀俘祭灵、屠牛占卜,万众诵祷。
巨大的穹帐观礼帐内,诸部豪酋济济一堂,马悍自然也在其中。
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
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马悍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你不知如何形容,你就说比念奴如何。”
乌追苦笑道:“这个,还真是没法比。”
马悍一瞪眼:“什么没法比,谁跟谁没法比?”
“这女子用纱巾蒙着脸……”
“……”马悍好一阵无语,这阎柔难道还豢养过安息女奴么?也来玩这种蒙面**手法,会不会还有露脐装?
“在外面守着,不相干的人就别放进来。”马悍边说边除去身上内甲,摘去裹头巾,抬手掀帘。
帐帘挑起,一丝淡淡的香味逸出,这香味并不是令人反感的浓郁,而是带着一股天然草木的薰香,淡淡的,柔柔的,很好嗅。
马悍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自查了一下,身体无异样。再仔细体会了一下这香气,嗯,多半是女人身上的薰香。马悍摇头自嘲一笑,被这草原上牛马酸臭与常年不洗澡的牧民包围太久,对香气竟变得如此敏感了。要是以现在这状态,跑到法国夜总会去,会不会被薰死?
马悍确认无异状之后,方才掀帘而入。
帐内的确有一个女人,的确蒙的脸,但马悍一眼看到她那呈“s”形优雅跪坐,双手交叠置于腿间,饱满的胸脯挺翘,白色的曲裾深衣下摆如荷绽放,宛若一朵夜间盛开的白莲的娇俏模样,就确定阎柔没说大话。现在,只要将她脸上的白纱巾取下,就能确定答案了。
这少女,自然就是离姬了。虽然有所准备,但心情说不紧张是假的,计划能顺利吗?若对方粗鲁不堪,半点情趣也欠奉,直接推倒怎么办?守身如玉十七载,固然不能便宜那阎柔,可更不能**于一个毛熊般的粗鄙汉子啊!
她的老仆梁恩,也被那群凶恶的汉戈护卫远远赶开,万一计划出岔子,难道真要舍身换自由?
离姬就在这样忐忑纠结的心情下,等来了帐帘掀开,决定命运的时刻。
在马悍看到离姬的时候,离姬也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悍,然后,愣住了。
看到这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高大雄壮,英气勃勃的少年郎,边走进来帐边随手将内甲、腰刀、弓箭、头巾、皮靴乱扔的架势,离姬芳心砰砰乱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她那本已够大的美眸又睁大一圈,吃吃道:“你、你是谁?”
“马悍,马惊龙。嗯,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的话……他们都叫我‘漠北第一勇士’。”马悍暗暗点头,这女子声音很软、很媚、很勾人,他喜欢。
“你就是马惊龙!”离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英武雄壮的少年,与臆想中那个屠罴掏心的恶来形象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怎么可能?如果屠罴杀敌是天生神勇的话,可他那么年轻,怎会在短短数月之间,由一介无名小卒,空手打下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拥众五千余口的部落豪帅?
“看你的眼神,你一定不敢相信,传说中的我,定然是个青面獠牙的山枭模样吧。”马悍除去身上甲器,很自然地坐在离姬右侧三步之处——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个与异性相处时,比较微妙的距离。这其实就是两人同时伸手,手指堪堪相触的距离。这个距离,既不显疏远,也不过份迫近,保持一份安全感——至少对于女性而言如此。
马悍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上到政府高官,下到陋巷娼妓,更有一言不合,拔枪乱射的亡命徒,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怎么行?
果然,马悍坐下后,离姬只是微微一扭娇躯,便安坐不动了。
“既然没有露脐装,那就摘下面巾吧。”
离姬等了一会,听到的却是这么一句有些奇怪的话,虽然听不懂什么叫“露脐装”,但后半句的意思却很清楚。离姬略微犹豫,但还是伸出纤手,取下勾挂在耳廓上的绦丝,纱巾也随之揭下。
眉如弯月,目若星辰,鼻如玉管,唇似红菱,轮廓秀美而柔和,肌肤晶莹剔透,白嫩中透着一抹淡淡嫣红。尤其当她露齿微笑时,花瓣般的芳唇与洁白整齐的贝齿相映,红唇愈艳,贝齿似玉,分外惊心动魄,令人有一种情不自禁想亲吻的冲动。
果然是绝色!马悍暗叹,如果阎柔的金屋里所收藏的娇娃,都似此女一般……不,只需有此女一半姿色,便足以倾倒那些部落豪酋了,难怪这家伙能混得风声水起。嗯,能面对这样的佳人而不动心,慷慨赠人,这阎若水的心志当真不可小觑。
马悍却是不知,阎柔为此事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挣扎。
同样的,离姬此刻内心也在挣扎。她做梦都想不到,令胡人闻名丧胆的漠北第一勇士,会是这样一个少年郎。而且此人气度沉稳,并不象一般男子初见自己时的那种失态,那么,还要不要做那样的事呢?
离姬固然是绝色,但经过后世如此多佳丽视觉轰炸,并有过负距离接触的马悍,当然不会露出什么猪哥样。如果一两个美女就能让他失态,他还能活到现在?
“你叫……”
“奴婢离姬。”
“哦,有点伤春悲秋的名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小娘子芳龄么?”
“奴今岁二九。”
“呵呵,比我小一点啊。”
马悍知道,这时代的人都是报虚岁,离姬所报十八,实则就是十七。嗯,这个年龄就蛮搭了。
“我是钜鹿人,你哪的人啊?”
“奴祖籍雒阳。”离姬眨眨眼,慢慢将视线移到这少年郎面上。年岁相当,又同是汉人,还是一个长得很顺眼、说话很温和的少年,离姬的戒心也慢慢减淡,话匣子也打开了,“马氏名门,首推扶风马氏,乃汉马伏波之后;其次是扶风马氏的分支,邯郸马氏。钜鹿与邯郸相去不远,你莫不是……”
马悍耸耸肩:“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有关,或许无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人可不认你是马氏牛氏,只认你是英雄还是狗熊。”
离姬抬袖掩口轻轻一笑。这一笑,整个穹帐仿佛为之一亮,更使二人之间的戒备淡去,谈话的氛围开始轻快起来。
马悍的心境,早已过了一见美色,就急吼吼提枪上马的年岁,与绝色佳人秉烛夜谈,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当然,这年轻而强壮的的身体,也得适当满足一下,只是须找到适当的时侯。
什么时侯适当?马悍暂时未知,但他已看到促成这种时机的辅助物品——一瓮酒。不是鲜卑人那种腥臊难咽的羊酪酒,而是真正的高档酎酒(汉代一种精酿酒,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和宴席享用)。
这是阎柔“配套”送来的,还有酒樽,酒勺,真是个知情趣的家伙,看来他干这事真不是一回两回了。
乌追与四名汉戈护卫在帐外十步巡视,偶尔回头看到烛光映出两个剪影,举樽相敬,人影渐近,不禁相视一笑,慢慢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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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在非洲、在南美、中美,看过许多原始祭祀,早就没有好奇心了,他不是民俗爱好者,对这玩意不太感兴趣。很显然,有人看出了他的意兴阑珊,凑过头来对他低语:“惊龙,这祭祀的确没什么好看的,柔有一物,你看了必定很有兴趣。”
“嗯?”马悍斜了阎柔一眼。
阎柔微笑着向不远处载歌载舞的鲜卑少女们一指。
马悍顿时敬谢不敏:“不必,谢了,这些女人不适合我。”
马悍说的是实话,自从他“漠北第一勇士”的大名传开,这段时间,许多大小部落豪酋们都向他透露,自家或部族中有适龄女子,愿赠之,为妻为妾随意。草原部落间联姻是很普遍的现象,尤其对于一个新建帐的部落更是如此。但马悍对此的回复却是一一谢绝,笑话,真当自己的志向就是当个部落酋长?他的根在河北、在中原。且不说这些胡女难看的发式与体味、肤色,就算真有姿色,你弄个胡女为妻,以后还怎么到中原混?
阎柔仿佛看出他的顾虑,笑道:“惊龙不要误会,柔怎会以胡女赠之?要赠,必是汉女,而且,是绝色。”
马悍眉头一挑,扫了阎柔一眼:“你是说,你金屋所藏之娇?”
阎柔有三辆顶盖饰金泊的大车,以八峰骆驼拉拽,随其商队行走于各部帐之间。这三辆驼车内,据说居住着阎氏兄弟从大汉、匈奴、西羌、鲜卑、乌丸、高句丽、扶余、三韩等地收集来的美女,应有尽有。依各部落豪酋们的不同需求,择适者以赠之,极受豪酋们欢迎,这也是阎氏兄弟能在这个群狼环伺的大草原上,左右逢源,周旋自若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悍早听过这事,对此不予置评,在这个时代,这样的行为,其实再正常不过。而且,这也是阎氏兄弟的生存方式,他没有权力置喙。更何况,这种事,在后世还怕少了?
马悍似笑非笑斜睨阎柔,道:“我的审美观……嗯,我是说,我对美色的看法,或许与你不同,你眼中的绝色,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阎柔仰首欲笑,但看看左右,还是强忍住了,低声道:“所谓百闻不如一见,此女可是柔之金屋娇娃中最鲜艳的一朵,惊龙若见之,必知吾所言不虚。”
阎柔说得那么吸引人,是个男人就不会不动心,马悍也动了好奇之念,倒要看看阎柔的金屋之娇是什么样,当下微笑而应。
马悍自来到三国,屈指算来,已经四个月了,还没碰过一个女人。他是个很正常的成年男子,有这方面的需求再正常不过。很可惜,他在河北还没混几天,就被迫出塞。成为汉戈部首领之后,部众之中倒是不乏年青女性,有鲜卑女、有乌丸女、有高句丽女,更多的,是汉女。但如前所言,这些胡女与他的要求差距太远,而汉女,多是屡遭摧残的女性,他当然不能去雪上加霜。真正能引起他性趣的女子,目前为止,只有一个,那就是念奴。
只可惜,念奴还是太幼了,十三岁啊,也不知道满了没有,只能先养着。当然,在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草原,十三岁成亲生娃再正常不过。但是在可控制的情况下,能晚一些,就尽量晚一些。苹果,总要熟了才好吃,对吧?
念奴还没熟,部族中的女人们又熟得烂了,在没得选择的情况下,马悍只能憋着。现在阎柔给了他一个不用再憋的机会,马悍可不姓柳,而且又不用拿个人与部族的利益交换,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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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入夜时分,当马悍与邢举商议明日回程之事完毕后,回到帐前时,乌追前来禀报:“阎君送来一女子,说是部帅同意收纳的。”
马悍一听顿时来了兴趣,朝帐子瞥了一眼,低声问道:“看清楚了么?长什么样?”
乌追搔搔后脑勺,张了张嘴,却不知如何说。
马悍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你不知如何形容,你就说比念奴如何。”
乌追苦笑道:“这个,还真是没法比。”
马悍一瞪眼:“什么没法比,谁跟谁没法比?”
“这女子用纱巾蒙着脸……”
“……”马悍好一阵无语,这阎柔难道还豢养过安息女奴么?也来玩这种蒙面**手法,会不会还有露脐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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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帘挑起,一丝淡淡的香味逸出,这香味并不是令人反感的浓郁,而是带着一股天然草木的薰香,淡淡的,柔柔的,很好嗅。
马悍立刻停下脚步,屏住呼吸,自查了一下,身体无异样。再仔细体会了一下这香气,嗯,多半是女人身上的薰香。马悍摇头自嘲一笑,被这草原上牛马酸臭与常年不洗澡的牧民包围太久,对香气竟变得如此敏感了。要是以现在这状态,跑到法国夜总会去,会不会被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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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内的确有一个女人,的确蒙的脸,但马悍一眼看到她那呈“s”形优雅跪坐,双手交叠置于腿间,饱满的胸脯挺翘,白色的曲裾深衣下摆如荷绽放,宛若一朵夜间盛开的白莲的娇俏模样,就确定阎柔没说大话。现在,只要将她脸上的白纱巾取下,就能确定答案了。
这少女,自然就是离姬了。虽然有所准备,但心情说不紧张是假的,计划能顺利吗?若对方粗鲁不堪,半点情趣也欠奉,直接推倒怎么办?守身如玉十七载,固然不能便宜那阎柔,可更不能**于一个毛熊般的粗鄙汉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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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悍看到离姬的时候,离姬也在同一瞬间看到马悍,然后,愣住了。
看到这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高大雄壮,英气勃勃的少年郎,边走进来帐边随手将内甲、腰刀、弓箭、头巾、皮靴乱扔的架势,离姬芳心砰砰乱跳,有种喘不过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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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马惊龙。嗯,如果你对这个名字不熟的话……他们都叫我‘漠北第一勇士’。”马悍暗暗点头,这女子声音很软、很媚、很勾人,他喜欢。
“你就是马惊龙!”离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英武雄壮的少年,与臆想中那个屠罴掏心的恶来形象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怎么可能?如果屠罴杀敌是天生神勇的话,可他那么年轻,怎会在短短数月之间,由一介无名小卒,空手打下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拥众五千余口的部落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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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上到政府高官,下到陋巷娼妓,更有一言不合,拔枪乱射的亡命徒,不懂得一点心理学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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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
“奴婢离姬。”
“哦,有点伤春悲秋的名字,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小娘子芳龄么?”
“奴今岁二九。”
“呵呵,比我小一点啊。”
马悍知道,这时代的人都是报虚岁,离姬所报十八,实则就是十七。嗯,这个年龄就蛮搭了。
“我是钜鹿人,你哪的人啊?”
“奴祖籍雒阳。”离姬眨眨眼,慢慢将视线移到这少年郎面上。年岁相当,又同是汉人,还是一个长得很顺眼、说话很温和的少年,离姬的戒心也慢慢减淡,话匣子也打开了,“马氏名门,首推扶风马氏,乃汉马伏波之后;其次是扶风马氏的分支,邯郸马氏。钜鹿与邯郸相去不远,你莫不是……”
马悍耸耸肩:“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有关,或许无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胡人可不认你是马氏牛氏,只认你是英雄还是狗熊。”
离姬抬袖掩口轻轻一笑。这一笑,整个穹帐仿佛为之一亮,更使二人之间的戒备淡去,谈话的氛围开始轻快起来。
马悍的心境,早已过了一见美色,就急吼吼提枪上马的年岁,与绝色佳人秉烛夜谈,也是一种绝佳的享受。当然,这年轻而强壮的的身体,也得适当满足一下,只是须找到适当的时侯。
什么时侯适当?马悍暂时未知,但他已看到促成这种时机的辅助物品——一瓮酒。不是鲜卑人那种腥臊难咽的羊酪酒,而是真正的高档酎酒(汉代一种精酿酒,原料和酿制方法都很考究,主要供给贵族和宴席享用)。
这是阎柔“配套”送来的,还有酒樽,酒勺,真是个知情趣的家伙,看来他干这事真不是一回两回了。
乌追与四名汉戈护卫在帐外十步巡视,偶尔回头看到烛光映出两个剪影,举樽相敬,人影渐近,不禁相视一笑,慢慢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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