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猎击三国 >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第三十二章 【猛虎下山】

推荐阅读:我的帝国无双明天下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盛唐风华银狐武炼巅峰唐砖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赵无恤2014”坚持打赏,不胜感激。)

    ~~~~~~~~~~~~~~~~~~~~~~~~~~~~~~~~~~~~~~~~~

    乌丸人的混乱之状尽收马悍眼里,他知道,收宫的时候到了。

    先牵着乌丸人的鼻子跑一圈,等到人马俱疲时,再冲进沙碛地,籍烟尘杀伤敌骑,借沙石削磨马蹄,最后故意奔突乱石山,引敌入彀。这就是马悍制定的一整套对付乌丸骑兵的战术,充分利用了地形与新型马具,最终形成己方的优势。现在,到了最后一击的时刻。

    “重骑兵,着甲!”

    随着马悍一声令下,一群身材高大,膀大腰圆的壮汉,从骑兵队中奔出,飞快集合。随即有同伴拉过十余匹驮马,将其背上的重物卸下,打开,竟是一副副铠甲。然后一一取出头盔、顿项、披膊、环臂、胸甲、胫甲、甲裙等等,为十余个壮汉穿戴起来。

    “重骑兵,上马!”

    半炷香后,马悍再度发令,此时连他在内,十三个全身披厚铠,外罩厚毡,头戴铁兜鍪,脸覆面甲,止露双眼的重甲骑士,在同伴的扶持下一齐认镫上马。这些骑士的武器与寻常弓骑兵或轻骑兵不同,人手一根沉重的狼牙棒或铁流星,鞍后还配有刀斧殳等副武器,骑乘较寻常马匹更为高大健硕的骏马。每匹骏马皆有面帘、当胸、后搭等生牛皮制成的马铠。

    十二副皮革嵌铁的重铠及马铠,十二匹负重力强劲的骏马,九具铁流星,三具包铁狼牙棒,这就是集整个汉戈部的财力物力,勉强凑成的重装备。十二个重骑兵,有的是身高八尺的壮汉,有的是腰大十围的健儿,这些人射技平平,但胜在力大,骑术也相当出色,正是重骑兵的最好人选。

    马悍的铠甲是早先缴获的鱼鳞甲,护防力自不待言,此刻再罩上一件厚厚的皮毡,对刀枪箭矢的防护力进一步提高。不过,他手持的武器有点特殊,是一把类似西方骑枪的超级骑枪。

    之所以说类似西方骑枪,是因为有三个特征:一是枪杆前半截呈圆锥形,由粗渐细,是西式典型的伞形枪;二是有圆形护手,枪尾有铁锥配重;三是枪头并不尖锐,而是一个拳头形的铁质突出物。这些都是西式骑枪的特征。

    之所以说超级骑枪,不仅因为沉重,更是因为枪身极长,甚至比张飞的丈八铁矛还长——长度达到五米,也就是汉代的两丈,至于重量更是达到六十多斤。这么长、这么重的超级骑枪,纵然在这个英雄倍出、猛将如云的三国时代,也没几个人能使得动——而拥有一只机械臂的马悍,必是其中之一。

    这就是马悍为自己量身定做的骑战武器。经过生死逃杀的磨砺,他的骑战能力已经突飞猛进,但对上像赵云这样的勇将,依然没把握。你一个才练骑战数月的人,如何比得上练了十几年、靠这个吃饭的三国猛人?既然如此,不如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马悍的长项是什么?自然是机械之力了。

    单论力量,这时代的猛将再牛,也没法以血肉之躯与马悍的钢铁属性相比。那么在骑战中,就要淋漓尽致地将这一个优势全力发挥出来。

    超级骑枪的重量,不是问题;长度所造成的坠力,不是问题;对战马的重压,也因为银箭的神骏,不成问题。当这所有一切都不成问题时,一杆令人望而生畏的重型骑枪——霸王枪,横空出世。

    骑战,真正能够体现一寸长一寸强,若你的兵器比对手长一尺,而且还能运用自如,你的胜率最起码多三成。这或许也是张飞能够纵横捭阖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现在有比他更**的人与枪出现了。

    正策马来回奔驰,指挥汉戈骑兵射击的乌追,看着部帅一十三重骑那甲光耀日、威风凛凛的骑影,既兴奋又有些许担心,催马近前道:“部帅,重骑虽猛,但人马实在太少,还是让属下以弓矢破之吧。”

    马悍正将一面赤红色的大旗系于重型骑枪上,其上用金黄颜色的丝线,绣着一条张牙舞爪、奋力挣断锁链的黄龙,这就是汉戈部的旗帜“金龙破锁旗”。

    马悍听出了乌追的担忧,却坚定摇头:“不成!欲破敌骑,除了不断以弓矢削弱混乱,还必须出动重骑,行致命一击,否则无法真正击破敌骑。一十三骑,少是少了点,但以敌军之颓势,未必没有赢的机会。”

    说罢面罩一合,长枪一竖,巨枪耸立,大旗飞扬,象是一根小型的桅杆。

    “重骑兵,出击!”

    十三重骑排成一个前锐后丰的锋矢队型,以猎猎飞扬的金龙破锁旗为箭头,挟奔雷之势,如离弦之箭,居高临下,向因心疼战马,正弃骑就步的乌丸人迅猛冲击。

    重骑一出,汉戈骑兵的箭雨戛然而止。

    乌丸人大概从未见过如此武装到牙齿的重装骑兵,一个个看得呆了,惊恐之下,纷纷举弓将箭矢射向这些重装骑兵。

    一阵阵噼噼啪啪异响,那些青铜箭头或熟铁箭头被铁盔弹厚甲得四下乱飞,有弓力强劲的箭矢射穿厚毡、钻破皮甲,却最终动能耗尽,插在重骑兵的甲毡上。不过短短数息,几乎每一个重骑兵浑身上下,抱括战马,都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看上去如刺猬一般,好不吓人,却也仅仅是吓人而已。

    好,射够了是吧?哪就轮到我们发威了!

    嘭!冲在最前的马悍最先触敌,霸王枪一挺,一个慌乱欲挡的乌丸人刀被撞飞,胸口被撞得塌陷,仰面张口喷出带血的破碎内脏,肉葫芦似地跌飞数丈,骨碌碌滚下山坡。

    几乎不分先后,又一个乌丸人被重枪撞飞,脑袋像砸烂的西瓜。

    这就是马悍使用钝形枪头而不是锐形枪头的原因,无论是快马的俯冲动能,还是马悍机械臂的恐怖巨力,只要枪尖击中敌躯,非死即残,百分百丧失战斗力。如果枪头是尖锐的,一击之下,入体过深,拔出来都费事,并且粘稠的血迹也会影响到马悍的发挥。而钝形枪头就完全没有这种不便,一击毙敌,一沾即走,挥一挥大旗,不沾染一滴鲜血……

    跟在马悍身后的重骑兵,除了三个骑士自持臂力,使用狼牙棒这种专用的以骑破步的凶器外,其余九个骑士使用的全是铁流星,也就是铁制流星锤。这种铁料十足的流星锤,链粗如指,锤大如拳,盘旋挥舞,基本上是擦着即伤,磕着重创,一砸就是一个坑,不死都难。最适宜在乱战中使用。

    一杆重型巨枪开路,三根狼牙棒上下翻飞,九枚铁流星呼呼飞舞,一十三骑如一艘巨型舰艇,碾过人潮,翻犁出一片片血浪。

    砰砰噗噗,硬物与躯体冲撞声不绝于耳。马悍纵骑如飞,一路横冲直撞,所有挡在前进路线上的乌丸人,不管是步卒还是骑兵,全被放风筝。许多乌丸人都是被捅飞到半空时才来得及发出惨叫,这凄厉的叫声常常从乌丸步卒的头顶飞过,随即重重坠地声戛然而止。

    乌丸人终于知道害怕了,远远见到龙旗赤影,便抱头鼠蹿,四下奔逃。

    乌追见此情景,喜不自胜,立即把握战机,挥骑缓缓压上。汉戈骑兵的箭雨又开始挥洒,箭矢不绝,将本已胆寒的乌丸人杀得满山乱窜、遗尸遍野。

    马悍并未四下追击,而是保持直冲方向不变,他的目标,就是山坡下那个被三重护卫牢牢环护着的暴跳主将——普弗卢。

    普弗卢的确在暴跳,额头青筋毕露,眼角高高扯起。怎都想不到,敌人不过才十三骑,就算盔甲穿好点,战马雄壮点,怎么就能将自己的几百骑步兵冲得一塌糊涂?但不管他想没想明白,那十三个煞星已笔直朝他冲过来。距离拉近,普弗卢才看清为首骑士所持那杆(粗)长得吓人的超级重枪。

    普弗卢看得呆了,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武器——一柄三尺环首刀。就用这柄三尺刀,去迎战那杆超长巨枪?用菊花都能猜出是什么结果。

    “上!上!快截下这群该死的铁甲怪兽!”一向自诩勇士的普弗卢,瞳孔也因恐惧而缩成针尖。

    普弗卢的护卫纷纷收弓拔刀,套上臂盾,夹马驰出,合围汉戈重骑。

    普弗卢所率五百乌丸骑兵中,真正的精锐就是他的五十骑牙帐护卫。这是他在成年之后,自立别部时,父王交给他的老底子。而且近十年来,他又注入了不少新血,牙帐护卫的战斗力一直保持不坠。

    大多数乌丸骑兵只着简陋的皮甲,或干脆无甲,刀弓也多为自制,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没有马鞍,只垫块厚毡。唯有牙帐护卫皮甲簇新,鞍辔齐备,刀斧枪弓均为制式,箭镞为铁制,还配有骑兵圆盾,装备不可谓不精良。但这一切,在马悍眼里,与纸糊无异。

    嘭嘭嘭!重枪过处,枪尖染赤,尽管多了一重盾牌的防御,依旧改变不了乌丸人被震得口吐鲜血、臂骨尽折而坠马的结局。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一连放了七个乌丸护卫骑兵的风筝,马悍如下山猛虎的冲势才算耗尽。而此时,挡在前面的只剩下两个乌丸护卫,其余护卫尽数被十二汉戈重骑或痛击或隔绝于两侧,救援不及。

    踢掉这两个拦路石,前面,就是普弗卢那愤怒中夹杂着惊恐的眼睛。

    这时候,马悍下山的冲势与战马高速奔驰的动能,已因七连击而消耗殆尽,速度放缓。那两个乌丸护卫本已被马悍的绝杀震骇,内心正煎熬着要不要上前送死?此时一看机会来了,当即挥刀挺矛夹马合击。

    对付这种双人或者多人合击,马悍也自有一套破解之术,右臂夹枪不变,左手从马后鞍旁的革囊里顺出一根四尺长的投枪。枪杆粗若鸡蛋,枪头长达半尺,沉重坠手。这种重型投枪,堪称中短距离破甲凶器,就算是防护卫最好的明光铠都挡不了。

    呼!投枪出手,一乌丸护卫左胸贯穿,发出撕裂的惨叫,象块石头一样重重坠地,失去主人的战马长嘶跑开,只留下一地血腥。

    另一个乌丸护卫惊骇之下,勒缰掉头欲逃。马悍双足一夹马腹,银箭感应到主人意志,猛然发力,追上敌骑。根本无须战马冲势,机械臂一屈一弹,几千斤的推力带动重枪重重撞击在那乌丸护卫的后背。

    喀啦爆响,脊柱碎裂,铁拳型的枪头甚至将后背钻出了一个血窟窿。乌丸护卫连惨叫声都发不出,象团烂肉一样叭唧拍在地上。

    马悍将面罩一推,露出真容,长枪一指:“普弗卢,趁我没出手之前,伏地投降,否则一击之下,生死由天不由人!”

    普弗卢只做了一个动作,把刀盾往地上一扔,伏鞍狂逃。

    马悍顿枪于地,伸手抚着满身是汗的银箭鬃毛,并未追击。以他所披重甲,加上马力耗尽,已不可能追得上一只破了胆的兔子,也没必要追,因为,他赢了。

    乌丸人本已被汉戈弓骑的箭雨射杀得溃不成军,再加上重骑血腥翻犁,更是心胆俱丧,主将普弗卢一逃,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远远看着小支山下狼奔豕突的乌丸人,阎柔与他的三十余从骑脸上的表情象刚刚挨了三十记耳光。沉默,窒息般地沉默。

    良久,阎柔才闷闷地吐出一口浊气,叹道:“当年蓟侯公孙瓒为涿县尉时,率数十骑外出巡边,遭遇数百鲜卑骑兵。蓟侯退至空亭对随行队伍言道‘如不主动进攻必将被杀’。遂执长矛策马带队冲杀鲜卑人,遍体披创,杀伤数十。鲜卑人以此为戒,再不敢轻易越进关塞。如今这位汉戈部帅马悍,骁勇犹胜当年蓟侯,其部骑卒精锐亦在幽州兵之上。看来这漠北之地,又多了一位白马悍将了。”

    阎柔只是概叹,而乌丸人则是欲哭无泪。由于马匹多数伤蹄,乌丸人连游牧民族最拿手的“胜则蜂聚,败则鸟散”这一最令汉王朝无可奈何的惯用逃窜大招都使不出来,一一被汉戈骑兵追及,绝望地看着越来越大的箭矢……

    乌丸人溃败得比当日濡水之畔的鲜卑人更惨。鲜卑人玩单挑,好歹还能全军而退,而乌丸人玩群殴,最终的结果,是全军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