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极品符医 > 第3章 姐,牵走这只土鳖!

第3章 姐,牵走这只土鳖!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3章姐,牵走这只土鳖!

    沈暮云觉得脑子不够用:对于从小跟师父长大的凌霄来说,师父肯定会给他灌输某些思想,当别人质疑妖魔鬼怪的真伪时,他难道不应该极力反驳,试图证明妖魔鬼怪存在的真实性?

    其实,凌霄之所以觉得师父骗人,也不是没有原因。

    师父每次受邀下山降妖除魔,从来都不带他一起去,到目前为止他从没见过什么妖魔鬼怪。

    虽然几天以前,他都一直待在深山里跟外界没接触,却不表示他孤陋寡闻,不表示他会全盘接受师父的思想。

    通过师父带回来的书,他发现这个世界是科学的,是唯物主义辩证的,是不相信封建迷信的,是否认妖魔鬼怪存在的。

    像他这种接受了大量现代知识,又没见过妖魔鬼怪的人,哪会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存在?

    曾经他反驳师父说没有妖魔鬼怪,甚至让师父抓一只给他看看,师父每次都是什么态度?

    师父每次都瞥他一眼,然后丢下一句话——爱信不信。

    这样他就更加不相信了:让你抓一只证明都做不到,还口口声声说什么降妖除魔,当小爷傻呢?

    “哇!好大好漂亮的宫殿啊!”

    轿车还没停下,把脑袋从车窗伸出去的凌霄,就露出很夸张的表情,哈喇子都快掉下来了。

    欧式外观的别墅上下三层,占地面积足有四百平方。

    这还仅仅只是别墅,别墅前面有花圃和泳池,别墅后面有运动场,相比深山老林的茅草屋……

    好吧!

    在凌霄眼里,这里就如同帝王的宫殿,他住的地方则是难民营。

    看着他那副土鳖模样,沈暮云忍不住再次皱眉,心道:一定要快点找到他师父,尽快把这个麻烦踢得远远的。

    沈暮云走在前面。

    衣着时尚得体,容貌美若天仙,气质高雅干练,即便不认识的人看到,也知道她属于社会的最顶层。

    凌霄跟在后面。

    从深山几经转折才到洪都,一身道袍脏不拉几的,跟路边乞讨的叫花子有一比,至于气质……

    就凭他这身衣着打扮,谈得上什么气质吗?

    他背着个破旧的木箱,亦步亦趋的跟在沈暮云后面,一双眼睛到处乱瞄,跟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

    “姐!你怎么才回来啊?我……”

    由于凌霄在后沈暮云在前,他还没走进别墅客厅,就听到一个女孩的声音,紧接着他两条腿挪不动了。

    美女啊!

    又见到一个美女!

    客厅沙发上坐着个美女,跟沈暮云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不同的不仅仅是相貌,还包括气质和衣着打扮。

    女孩穿着一件很宽松的家居服,高耸的胸前印着绿巨人图案——当然,凌霄不知道绿巨人是什么,也没有了解的兴趣。

    事实上,这个女孩和沈暮云在外形方面,反而是差别最小的。

    两个人的相貌有七八分相似,只有一些比较小的差别,比如女孩的眼睛更大一些,沈暮云的鼻梁则稍高一些,脸颊棱角相对分明,还有就是沈暮云身高超过一米七,女孩顶多只有一米六五。

    相比之下,更大的区别反而是衣着风格和气质:沈暮云一身裁剪得体的小西服,这是公司的正装,女孩的衣服却很休闲;沈暮云给人一种精明干练、高贵优雅的感觉,女孩却是天真烂漫、大大咧咧。

    “姐,他是谁?”女孩看到了凌霄,眼睛瞪得很大。

    “他……”

    “你看什么看?”

    不等沈暮云介绍,女孩一下子发现了凌霄呆滞的目光,立马瞪着大眼睛叱道:“你个死变态!”

    凌霄立刻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做错事了,赶紧指着女孩胸前的绿巨人:“我只是想知道,这东西是哪种妖魔,一看就知道实力非凡!”

    “你……你……”

    女孩差点当场崩溃,她呐呐了几秒钟,这才对沈暮云大喊:“姐!立马把这只土鳖牵走,我一秒钟都不想看到他!”

    从见到第一面到现在,沈暮云已经对凌霄充满反感,她也想把这家伙丢出去,可问题是人家帮了她。

    随着她的一番解释,女孩虽然知道了姐姐带他回来的原因,态度依然很不好,一直用鄙夷和愤怒的眼神瞪着凌霄,好像恨不得把他撕碎似的。

    凌霄呢?

    首先,他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求人帮忙,在洪都市他人生地不熟,想找师父远比想象中困难。其次,先不说找师父的问题,他现在连衣食住行都解决不了——总之,这两件事都得仰仗沈暮云。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更何况,跟美女低头也不算什么丑事,他一边暗暗安慰自己要以德报怨,一边跟满脸怒意的女孩赔笑:“这位就是霓裳小姐吧?”

    “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是小姐!”女孩大怒。

    “你……你怎么知道她的名字?”沈暮云顿时愣住了。

    “不是你告诉这只的?”女孩满脸错愕。

    “因为我知道你叫沈暮云啊。”

    “这跟她的名字有关系么?”

    沈暮云再次被搞糊涂了:凌霄是知道她的名字,可他没理由知道妹妹的名字,两者之间毫无关系。

    凌霄嘻嘻一笑,说道:“纤指若兰透骨香,凝眸似水剪心愁。暮云拈花倦霓裳,无语别院倚西楼——我没说错吧?”

    暮云拈花倦霓裳,无语别院倚西楼。

    姐姐叫暮云,妹妹叫霓裳。

    这下子沈暮云有些惊讶了,她和妹妹的名字正是出自这首诗,没想到对方单从自己的名字,就能联想到这么多,关键他还能随口朗诵出来,看不出来他还有点本事,普通神棍肯定做不到——他是高级神棍。

    “切!本身就是个土鳖,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装诗人呢?恶心!”

    沈霓裳毫不在乎的撇撇嘴,用充满厌恶的眼神瞄了凌霄一眼,转身朝楼上走去:“姐,我不想见到这只土鳖,上楼了,吃饭再喊我。”

    看着小美女扭着屁股拾阶而上,凌霄偷偷瞄了一二三四五眼,又忍不住吞了好几下口水。

    “如果你不管好眼睛,我来帮你管。”

    以沈暮云的精明,轻易抓住了凌霄的目光所指,狠狠瞪了他一眼:“没有我的允许,你只能待在客厅里!”

    凌霄嘴唇动了动最终没说什么,之前看到宫殿豪宅时的兴奋,热度已经明显降低了很多。

    寄人篱下啊!

    仰人鼻息啊!

    虽然山里住的没这么好,可至少自由自在毫无约束,相比之下他更愿意……当然是住豪宅啦!

    这边姐妹俩刚离开,凌霄正准备好好研究一下,那些只在书上看过的东西,比如电视机、空调、冰箱,还有一些连书上都没见到过——师父经常教导他,要善于学习善于接受新事物。

    还没等他开始研究,一个老头不知从蹦跶出来:“你就是凌霄吧?大小姐吩咐了,让我接待你。”

    “你是谁?”凌霄上下打量着老头。

    老头其实并不老,应该也就是五十出头,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左右,穿着一套深灰色中山装。

    “我是项伯,也是这里的管家。”

    老头脸上带着和气的笑容,很客气的朝凌霄伸出双手:“听大小姐说你身手不错,练过吧?”

    道家的礼节是道揖,虽然凌霄以前没来过大都市,却从书本上接触了很多现代社会的知识,他知道炎黄人见面的礼仪是握手,作为一个21世纪的年轻人,就应该学会适应新环境。

    鉴于入乡随俗的基本道理,他赶紧朝项伯伸出双手,脸上同样带着亲切笑容。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看着简陋的房间,凌霄都快哭出来了。

    这是什么待遇啊?

    原以为自己忍辱负重低声下气,就能跟两个美女住一块,住进宫殿般的大房子,现实却那么的残忍。

    项伯告诉他,别墅是大小姐和二小姐的住处,不可能让陌生男人住进去,然后把他带到这里。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不仅那栋大别墅是沈暮云的,就连附近几栋建筑也是——这分明就是一片私家庄园。

    以别墅为中心,周围还有几栋建筑拱卫,应该是佣人和保镖住的。

    当然,他只能住在这里。

    其实这个房间也不算简陋,甚至比一般的住宅小区更好,但是跟大别墅一比可就差远了。

    真正让凌霄想哭的原因,不是住宿条件比不上大别墅,也不是失去了跟美女同住的机会,而是……他的手好疼好疼!

    “难怪师父说人不可貌相,市井多异人啊……”看着右手一片红肿,想到项伯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那老头满脸和气的跟他握手,结果刚握上就跟被铁钳夹住似的,他拼尽全力都没干得过对方。

    并不是说他实力不如老头,关键双方的优劣不同。

    世间有武道。

    武道高手实力惊人,掌可碎大石,拳能裂精钢,属于标准的近战职业,项伯就属于这一类。

    凌霄虽然跟师父学了一些武术,但无论投入的时间精力,还是学习的时间长短,都远远没法跟项伯相比,他学习武术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用在战斗上对付三两个普通人倒没问题,遇上武道高手就差远了。

    他所精通的不是近战武术,而是擅长远攻的符篆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