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小村风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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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第三天,刘明终于找到事情做了,一个小学同学借着临近年关的吉利日子结婚,因为是同村,自然得去一下。
一家三口常年在外,也没有什么农活,呆在家里也是难挨,所以刘父刘母也干脆去凑凑热闹。
现在的农村,但凡哪家宴请,那么其他每户必定会上门表示一下,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的,这几乎成了一种风俗,所以左右街坊几乎都要去,因为大多都有摩托车,所以刘明一家三口倒也免了用双脚走,要知道那可是三里多地呢。
刘明的这位小学同学叫冯成亮,家住乡里的物资集散地,因为远远够不上“镇子”的规模,所以大家习惯称为“街”,因为此地名叫红土乡,那全名自然叫做“红土街”了。
在刘明的记忆中,这土街多年来都没变过,商店四五家,加上学校烟站乡政府之类的,勉强能算得上一条街,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实在没什么能够作为引擎带动经济。
不过这一次再见,刘明却感到吃惊了,远远看去大片的平房,比原先面积大了四五倍不止,最让他吃惊的是周围的地势变了模样,几个小山头都削平了。
刘明忽然记起,以前有几次父母好像隐隐提起过,说是红土街发现了一股巨大的矿脉,所以现在那一片居住的人都发了大财,卖土地,做生意,财源广进。
“那姑姑家一定也赚了不少吧!”
刘明颇有些羡慕的想着,因为姑姑家就住在附近,一眼看去土地就已经被占了七七八八。
他心里多少有些感慨,当年姑姑一家就劝说父母,将红土街一家人的老屋买下,连土地使用权一共只要二万七,可那时候他家连二百七都拿不出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若是早知道有今天,估计当初就算是贷款,刘明也会劝说父母将之买下来,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看来有的东西,是不是你早已天注定。
远远的,刘明就听到喧哗声鞭炮声不绝于耳,到了近处发现四处张灯结彩,简直是人山人海,这冯成亮家在这红土街开了多年商店,看起来的确有些家底,换做一般农民,也就是喝喝山泉,有点田,哪里敢如此操办。
刘明下了车,看着周围的面孔都有些陌生,自从上了大学,四五年没回来了,记忆自然有些模糊了,所以也不敢搭讪。
刘明这个大学生,在这小村里自然算得上个名人,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但总是少不了有人向他打招呼,他只能傻愣愣的应上一句,具体该怎么称呼,都需要父母提醒,这倒是另他十分尴尬。
很快的,刘明就在人群里看到了姑姑,似乎遗传了***基因,比记忆里更加削瘦了,但打扮却比以往光鲜了许多,看来这几年经济的确要宽松了不少。
一家三口自然上去搭讪,大姨一见之下顿时欣喜不已,十分热情搂住刘明嘘寒问暖,并没有任何嫌贫爱富的意思,当然并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看在他现在是个大学生的面子上,多年来自始至终从未变过。
刘明父辈一共就只有三人,他父亲是大哥,姑姑排行第二,最小的自然是那个刘云江,因为爷爷自小比较溺爱这个小儿子,所以大这兄妹俩算是同病相怜,感情很好。
所以姑姑一直以来对刘明都是十分关心的,受此影响,姑姑一家人对他都不错,所以小时候一到农闲季节,他经常上门去呆上几天,和那两个表弟很玩得来。
一发寒暄,刘明自然打听起了两个表弟,经过姑姑的指路,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两个小子,不,或许现在说两个“帅哥”更加合适。
多年不见,两个表弟现在基本都已成年,所谓女大十八变,男孩又固然不是如此呢,本来就长得很讨喜,再加上打扮光鲜,随意在那里一站,周围全是莺莺燕燕,一时风光无二。
刘明有些郁闷,基因差不多,为何自己就长残了呢?
两个表弟很快也看到了刘明,十分激动的奔上前来,勾肩搭背的,热情的让他有些吃不消。
周围的小姑娘一个个睁大眼睛,有些疑惑的盯着刘明,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谁,竟让她们的白马王子如此待见。
刘明暗自擦了一把冷汗,看来以后遇到感情挫折,一定要跑来跟这两个小子混,艳福总是少不了的。
很快,刘明就见到了新郎官,对于老同学上门道喜,那小子自然是激动不已,一声声的“老班长”,叫得他有些发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小学六年的时间,的确是这些家伙的班长,现在转眼过了那么多年,现在想起来真是宛如美梦一场。
刘明被这么叫了,叫得很舒服,当然也叫出了压力,自然不敢闲着,于是主动请战,帮忙洗菜烧水啥的。
当然干这些活的,除了厨师以外大多是妇女,而且面孔都多多少少有些熟悉,刘明却不敢擅自开口,要是叫错了辈分,且不是丢了老脸。
不敢这些农村妇女都是自来熟,七嘴八舌的开始和刘明搭讪,那热情的劲儿,也得亏没有女儿,否则恐怕立马要推到他怀抱中。
刘明倒也逐渐放开了,说实话在外面混了那么多年,什么东西他没见过,比起那些浓妆艳抹的城市女人,他更钟情农村少女的单纯,当然如果动了感情就没办法选了。
“刘明啊,你那么好的大学毕业,现在在哪里干嘛呢?”
终于有人忍不住打听起了这方面来,之后便是薪水什么的。
刘明自然又将那晚上的话给说了一遍,没想到周围的妇女顿时脸上就热情不见了,农村人没那么多心机,喜怒很清晰的表现出来。
“我家那儿子在工地上,一个月能拿个四五千,只是听说有些不稳定。”
有妇女如此说道,但是明眼人都能听出,她的重点是前半句,后面的话其实是多余的,仅仅为了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婉转些罢了。
刘明微微勾起嘴角,也不打算争辩什么,对于工地上的活他又不是不了解,高中毕业那年去体验了两个月,有的人工资开得老高,但那是按照天数来算的,因为这活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天气差不能干,进度赶完了不能干,而且还十分危险费力,一般年轻人根本无法每天坚持,所以一个月能干上半个月的活已经不错了,况且干完了还不知道哪天能拿到工资。
“嗯,我家小春在电子厂,一个月也有三千多呢。”
另一个妇女接过话去,这更是绝了,连委婉的语气都不用了。
刘明更是无语的摇摇头,这妇女他再熟悉不过,邻居嘛,隔了几百米远,家庭情况他也了解,她那儿子技校毕业,前些年分到了东部,可是三四年了都没有回来过,先前还偶尔打电话回来,现在简直是音讯全无了,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居然还拿出来显摆。
刘明在这些妇女阴阴阳阳的语气中兀自没有半分羞愧,倒是另周围的人刮目相看,中途他又陆续见到了很多小学同学,农村人嘛,这个年龄大多都当了爹妈,好像只有他一个单身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午,终于开饭了,刘明忙了一天,倒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刚想坐下,却被旁边另一桌的人喝止,硬是要求他去同桌,草草一看,才发现那桌全是老同学,于是也不好推辞,走过去坐下。
“我说老班长啊,你还知道这是谁吗?”
刚坐下,就有一个老同学指着旁边一位同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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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第三天,刘明终于找到事情做了,一个小学同学借着临近年关的吉利日子结婚,因为是同村,自然得去一下。
一家三口常年在外,也没有什么农活,呆在家里也是难挨,所以刘父刘母也干脆去凑凑热闹。
现在的农村,但凡哪家宴请,那么其他每户必定会上门表示一下,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的,这几乎成了一种风俗,所以左右街坊几乎都要去,因为大多都有摩托车,所以刘明一家三口倒也免了用双脚走,要知道那可是三里多地呢。
刘明的这位小学同学叫冯成亮,家住乡里的物资集散地,因为远远够不上“镇子”的规模,所以大家习惯称为“街”,因为此地名叫红土乡,那全名自然叫做“红土街”了。
在刘明的记忆中,这土街多年来都没变过,商店四五家,加上学校烟站乡政府之类的,勉强能算得上一条街,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实在没什么能够作为引擎带动经济。
不过这一次再见,刘明却感到吃惊了,远远看去大片的平房,比原先面积大了四五倍不止,最让他吃惊的是周围的地势变了模样,几个小山头都削平了。
刘明忽然记起,以前有几次父母好像隐隐提起过,说是红土街发现了一股巨大的矿脉,所以现在那一片居住的人都发了大财,卖土地,做生意,财源广进。
“那姑姑家一定也赚了不少吧!”
刘明颇有些羡慕的想着,因为姑姑家就住在附近,一眼看去土地就已经被占了七七八八。
他心里多少有些感慨,当年姑姑一家就劝说父母,将红土街一家人的老屋买下,连土地使用权一共只要二万七,可那时候他家连二百七都拿不出来,也就不了了之了。
若是早知道有今天,估计当初就算是贷款,刘明也会劝说父母将之买下来,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晚了,看来有的东西,是不是你早已天注定。
远远的,刘明就听到喧哗声鞭炮声不绝于耳,到了近处发现四处张灯结彩,简直是人山人海,这冯成亮家在这红土街开了多年商店,看起来的确有些家底,换做一般农民,也就是喝喝山泉,有点田,哪里敢如此操办。
刘明下了车,看着周围的面孔都有些陌生,自从上了大学,四五年没回来了,记忆自然有些模糊了,所以也不敢搭讪。
刘明这个大学生,在这小村里自然算得上个名人,虽然他现在看起来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但总是少不了有人向他打招呼,他只能傻愣愣的应上一句,具体该怎么称呼,都需要父母提醒,这倒是另他十分尴尬。
很快的,刘明就在人群里看到了姑姑,似乎遗传了***基因,比记忆里更加削瘦了,但打扮却比以往光鲜了许多,看来这几年经济的确要宽松了不少。
一家三口自然上去搭讪,大姨一见之下顿时欣喜不已,十分热情搂住刘明嘘寒问暖,并没有任何嫌贫爱富的意思,当然并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看在他现在是个大学生的面子上,多年来自始至终从未变过。
刘明父辈一共就只有三人,他父亲是大哥,姑姑排行第二,最小的自然是那个刘云江,因为爷爷自小比较溺爱这个小儿子,所以大这兄妹俩算是同病相怜,感情很好。
所以姑姑一直以来对刘明都是十分关心的,受此影响,姑姑一家人对他都不错,所以小时候一到农闲季节,他经常上门去呆上几天,和那两个表弟很玩得来。
一发寒暄,刘明自然打听起了两个表弟,经过姑姑的指路,他很快就找到了那两个小子,不,或许现在说两个“帅哥”更加合适。
多年不见,两个表弟现在基本都已成年,所谓女大十八变,男孩又固然不是如此呢,本来就长得很讨喜,再加上打扮光鲜,随意在那里一站,周围全是莺莺燕燕,一时风光无二。
刘明有些郁闷,基因差不多,为何自己就长残了呢?
两个表弟很快也看到了刘明,十分激动的奔上前来,勾肩搭背的,热情的让他有些吃不消。
周围的小姑娘一个个睁大眼睛,有些疑惑的盯着刘明,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是谁,竟让她们的白马王子如此待见。
刘明暗自擦了一把冷汗,看来以后遇到感情挫折,一定要跑来跟这两个小子混,艳福总是少不了的。
很快,刘明就见到了新郎官,对于老同学上门道喜,那小子自然是激动不已,一声声的“老班长”,叫得他有些发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小学六年的时间,的确是这些家伙的班长,现在转眼过了那么多年,现在想起来真是宛如美梦一场。
刘明被这么叫了,叫得很舒服,当然也叫出了压力,自然不敢闲着,于是主动请战,帮忙洗菜烧水啥的。
当然干这些活的,除了厨师以外大多是妇女,而且面孔都多多少少有些熟悉,刘明却不敢擅自开口,要是叫错了辈分,且不是丢了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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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倒也逐渐放开了,说实话在外面混了那么多年,什么东西他没见过,比起那些浓妆艳抹的城市女人,他更钟情农村少女的单纯,当然如果动了感情就没办法选了。
“刘明啊,你那么好的大学毕业,现在在哪里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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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自然又将那晚上的话给说了一遍,没想到周围的妇女顿时脸上就热情不见了,农村人没那么多心机,喜怒很清晰的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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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妇女如此说道,但是明眼人都能听出,她的重点是前半句,后面的话其实是多余的,仅仅为了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婉转些罢了。
刘明微微勾起嘴角,也不打算争辩什么,对于工地上的活他又不是不了解,高中毕业那年去体验了两个月,有的人工资开得老高,但那是按照天数来算的,因为这活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天气差不能干,进度赶完了不能干,而且还十分危险费力,一般年轻人根本无法每天坚持,所以一个月能干上半个月的活已经不错了,况且干完了还不知道哪天能拿到工资。
“嗯,我家小春在电子厂,一个月也有三千多呢。”
另一个妇女接过话去,这更是绝了,连委婉的语气都不用了。
刘明更是无语的摇摇头,这妇女他再熟悉不过,邻居嘛,隔了几百米远,家庭情况他也了解,她那儿子技校毕业,前些年分到了东部,可是三四年了都没有回来过,先前还偶尔打电话回来,现在简直是音讯全无了,都不知道是死是活,居然还拿出来显摆。
刘明在这些妇女阴阴阳阳的语气中兀自没有半分羞愧,倒是另周围的人刮目相看,中途他又陆续见到了很多小学同学,农村人嘛,这个年龄大多都当了爹妈,好像只有他一个单身了。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午,终于开饭了,刘明忙了一天,倒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刚想坐下,却被旁边另一桌的人喝止,硬是要求他去同桌,草草一看,才发现那桌全是老同学,于是也不好推辞,走过去坐下。
“我说老班长啊,你还知道这是谁吗?”
刚坐下,就有一个老同学指着旁边一位同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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