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顺则凡,逆则仙 > 第十六章 药王城

第十六章 药王城

作者:暗尘随马去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日夜兼程了两月有余,阿鸢被金雁翎关在车里如同闭关。

    引导决略有小成。这一天阿鸢再次引导灵气在周身筋脉运行过一个周天后。忽有所感,天地间的灵气四面八方的朝她汇聚而来。

    灵气在阿鸢周身经脉飞速运转,由最开始的滞涩不通,直至运行流畅,整整用了三天的时间。

    金雁翎在车厢外感受阿鸢即将淬体成功,心中欢喜。遣车队进城休整。

    想着阿鸢完成淬体后必定是需要好好泡个澡的。

    车子停在驿馆内院已经两天,阿鸢淬体还处在关键时刻。金雁翎一人守在车旁,时时留意着阿鸢的动向。

    终于在第三天黄昏,最后一寸经脉也拓展完成。阿鸢能感受到身体里的每一滴血液,每一寸筋骨都如获新生。

    阿鸢缓缓的睁开眼,黑眸中有精光闪过。张开双臂向上舒展,一口浊息呼出后,周身筋骨势如破竹般,哔啵作响。紧接着肌肤上浮现一层油泥,酸腐难闻。

    阿鸢捂着鼻子,想要打开车窗透透气。可刚掀开车帘就见到,金雁翎双臂环在胸前,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她可不想被他瞧见自己这副臭烘烘的样子。

    将玄天羽衣变化成斗篷模样,阿鸢将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看路,瓮声瓮气的说到:“不许你看我……”

    金雁翎自然知道,所谓淬体,正是将体内经年所沉积的浊气毒素排出体外。使筋骨达到纯净无垢的新生状态,只有如此才能在修行路上畅通无阻。

    当年他淬体的时候,也是差一点把自己臭晕,泥坑里捞出来一样。

    知道阿鸢不想出糗,也不刻意为难她。

    “二楼的天字号房,已差人备好热水,你自去盥洗吧。”

    阿鸢闻言,跳下马车,将斗篷裹得严严实实,一溜烟儿的跑了过去。

    看着阿鸢幼稚呆萌的举动,金雁翎心中不觉莞尔。

    急不可耐的泡进木桶里,身心舒畅的长吁一口气。

    淬体后的肌肤泛着滢白的柔光,光滑的挂不住丁点儿水滴,如云的长发润泽的如同九天的星河倾泻而下。

    此刻的碧海玄天衣,如同最初一般,变得纯白如雪。阿鸢立在一人高的铜镜前,一件件的穿好衣裙。如同第一次穿玄天衣一样,她不做要求,玄天衣果然又在她的身上变成了繁华妗贵得样式。

    这一次她看得仔细,她虽然出身低微,可她也看过许多的戏曲。这明黄色绣彩凤的样式分明是戏台上中宫娘娘的扮相。

    看向铜镜里,自己掩在华服下的倾国之姿。她突然就明白了为何那天金雁翎会是那样的表情……

    将玄天衣变回最初素白得样子,阿鸢推开房门,来到庭院中。

    金雁翎回身,看向从楼内缓步而出的阿鸢。

    从他与她在茶馆重逢直到今天,不过短短半年时间。阿鸢出落得愈发动人。夕阳余晖下,一身素白得阿鸢,绝尘脱俗得胜似谪仙。

    可金雁翎相信她得美貌还远不止于此,假以时日,随着她年岁的增长和修为的提升,她势必会出落得为祸众生。

    淬体后的阿鸢正如姽婳预料得一般,美得蚀骨销魂,他只看着她就已经悸动不已。似他这般自持尚且如此。他几乎可以料想其他人会对她产生怎样的妄念。

    “将军……”阿鸢柔声得呼唤将金雁翎的沉思打断。

    金雁翎向阿鸢招手:“过来。”

    阿鸢顺从的行至金雁翎身前,牵起阿鸢的手向着驿馆外走去。

    “这是什么地方?”眼前的街道建筑与天安城有着很大的不同。房舍不同于天安城那般飞檐斗拱,而是平平整整,一排排整齐得房顶像被巨人切割过一般。

    城中百姓的穿着也与其他地方的人有很大的差别。许是民风奔放,或者是天气炎热。城中男女皆是短打扮。姑娘们的纤腰皆在外面露着。

    “这是药王城,出了这座城再往南走就是八百里的无人区了。”金雁翎耐心得讲给阿鸢听。

    “那我们还要向南走吗?”阿鸢记得金雁翎说过,她们一共要走三个月,如今才两个月,显然还没有到达目的地。

    “不是我们,是我自己。”抚了抚阿鸢水亮的长发,金雁翎沉吟道?

    “将军去哪里阿鸢便去哪里。”

    阿鸢的回答让金雁翎心中动容,就像许多年前幼年的小阿鸢对他说“雁翎哥哥在哪儿阿鸢就去哪儿……”

    温柔的在阿鸢滑嫩的小手上落下一吻,将阿鸢的掌心贴上他自己的脸庞,柔声的劝慰道:“乖,我办完了事,就去与你汇合。我已经遣了姽婳明天就来与我们汇合,届时姽婳会乔装成我的模样,带着你和车队继续向西,去流云城。我办完了事,就去流云城接你。”

    “你要办的事儿危不危险?”阿鸢担心的问到。

    “以我得修为还不够在这世上横行的吗?”金雁翎打趣道。

    阿鸢努了努嘴继续追问道:“你几时能回来?”

    “正月初一,我定会回来为你行及笄之礼。”

    “那可要三个多月呢!”阿鸢皱着张小脸抱怨到。

    抬手捏了捏阿鸢白嫩的脸蛋儿,劝慰道:“今天是药师佛生辰,晚些时候城里有庙会,十分热闹。城中的药王庙据说很是灵验。我们去逛逛,好不好?”

    心知金雁翎已经打定主意不带她同行了,虽不高兴,可也知道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了,悻悻然的说道:“那你不许食言,早些回来……”

    “好,肚子饿不饿?我们先去吃饭?”

    被金雁翎这么一提醒,阿鸢还真是立马就感觉到饿了,并且是好饿好饿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声音大的她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懊恼的用双手捂住脸,瓮声瓮气的答到:“就随便吃一点好了……”

    “傻阿鸢……”金雁翎宠溺的敲了敲阿鸢的头。他怎会不清楚,淬体后到底会有多饿,他当年可是吃下了半头鹿……

    会仙楼二楼包间,金雁翎殷勤的给阿鸢不停的布菜,阿鸢也是着实很饿,甚至越吃越饿。

    二斤酱牛肉,一只烧鸡,半只烤鹅……阿鸢都快哭了。怎么这么饿,在金雁翎面前这般能吃,她不要面子的?

    有心忍住不吃了,却顶不住金雁翎一直为她布菜。楼下的戏都开场了。

    想不到这样的边陲小城也能有如此好的戏班。

    这是一出阿鸢没有听过的戏。名曰《还魂记》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戏文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经由台上的戏子演绎传唱,情丝婉转,荡气回肠。

    酒楼中的食客皆被戏文所感,无不动容。

    阿鸢忍不住站起来,扶着栏杆微微欠身,想将戏台上的热闹瞧得更仔细一些。

    阿鸢年幼贪玩,金雁翎也由着她。自顾自的饮酒听戏。确是一出好戏,好一个“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妙哉!

    他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对面的凭栏处也站了人。

    不需要抬头,他便能够感知到,对面也有一名修士,那人看向阿鸢的眼神,让他十分不喜。

    起身走到阿鸢身后,伸出双臂,将阿鸢揽在怀中,阿鸢也不防备,笑靥如花的转过头看向金雁翎,金雁翎俯身颔首,顺理成章的吻上阿鸢红润的樱唇。灵气外泄,浓厚的灵气将二人笼罩其中。警告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浅尝即止,阿鸢回过神问到:“干嘛要外放灵力?”

    “一时没收住……”金雁翎敷衍道:“吃饱了吗?庙会都快要开始了……”

    “呃……饱了,那咱们就快走吧!”阿鸢窘迫的答到。当着心上人的面,胡吃海塞的,她怕是全天下独一份儿了。俏脸不自觉的浮上两朵红云。

    对面凭栏处,一位蓝袍玉带,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目送着二人离开的背影,微眯双眼,冷哼一声,暗自腹诽:“大成中期,好大的气派……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永相国那位了。说什么大将军,倒像是头护食的饿狼,不过多看了两眼……”

    蓝袍男子心中不快,名花有主,实在可惜!

    “公子,可要属下将那位姑娘请过来?”身旁的侍从讨好的问到。

    蓝袍公子嗤笑出声:“呵!就凭你?还不够他一个手指头碾的!”

    侍从讪讪的退到一旁。蓝袍男子却突然起身,口中念念:“名花虽有主,也不妨碍爷去给他松松土……”

    药王城因城中的药王庙而得名,药王庙建成年月不详,却一直香火鼎盛。相传住在药王庙方圆三十里内的居民,无不身体康健长命百岁。百姓感怀是药师佛显灵,护佑一方。

    每年的九月三十,是药师佛生辰。城中这一天会举行庙会,热闹非常。更有许多外乡人会专程赶来参加。为的是庙会最吸引人的环节——悬壶济世。

    药王庙坐落于秀水河西岸,此刻城中张灯结彩,玉壶光转。

    金雁翎携手阿鸢站在码头望向西岸的药王庙。药王庙不过两亩地的面积,香火却十分鼎盛。疑似整座城都有暗香浮动。

    药王庙沿线,各色摊贩琳琅满目。舞龙队伍穿梭来往于热闹的人群中,远远望去,神武的金龙竟如同活的一般,游曳在人群上方。

    往来的游船画舫漂荡在秀水河上,通明的灯光如同萤火,将秀水河妆点的不似凡河。

    金雁翎将阿鸢扶到画舫之上,两岸是烟火人间,耳畔是丝竹管弦。

    一盏盏祈福的花灯随波逐流。最终全都流向药王庙前,一簇簇的河灯承载着凡人的绮梦,围拥着药王庙祈求着神恩的眷顾。

    “姑娘,放一盏祈福的莲花灯吧!药师菩萨可是很灵验的。”画舫上贩卖河灯的小贩殷勤的推销着。

    阿鸢看见他,就像看见了从前的自己,那时候她也这般走街串巷贩卖点心。不过才半年,竟生出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见阿鸢看着莲花灯出神,金雁翎以为她感兴趣。

    “来一盏。”金雁翎随手递给小贩一块碎银。

    小贩欣喜得连连道谢:“多谢公子。”说完将花灯交与阿鸢:“姑娘,这花灯里可以放上祈福的字条,菩萨见了必定护佑姑娘得偿所愿。”

    小贩殷勤的为阿鸢递上纸笔。阿鸢接过笔,思考要写点什么,踌躇间用笔杆敲了敲鼻尖。

    金雁翎被她俏皮的举动逗笑了,忆起多年前,他教她识字的场景。幼年的小阿鸢遇见难写的字总喜欢咬笔杆。如今看来,这毛病也不知算不算有所改观。

    阿鸢睇了一眼正嘲笑她的金雁翎,转过身提笔写下一行字。也不给金雁翎看,装进莲花灯里,顺手抛到河里。

    “写得什么?”

    “金翰是小狗。”阿鸢昂着小脑袋一副无赖的样子。

    “写我是小狗?”金雁翎眯起眼睛,有心想收拾一下阿鸢。但大庭广众的又不太合适。知道阿鸢就是料定了这一点才故意说的。冷笑一声连说了三个好:“好!好!好!我记下了。”

    两人这厢嬉笑打闹,没注意那盏被阿鸢放出的莲花灯,此刻已顺流而下,转过一个湾儿,再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