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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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派对多半只在下午举行,偶尔有持续到晚上的时候,但一定会在翟兆轩到家以后就消停下来。
习雨浓对这些事起先有点应付不来,她虽在习家的时候时常下厨,做些简单的茶点倒很娴熟,但对做复杂的西点却没什么天赋,现在被翟学心赶鸭子上架,刚开始的确有点困难。好在她并不觉得这是苦差,反而颇为用心地去研究和学习,甚至特地找了西点方面的师傅,遇到搞不定的就电话咨询,时间长了,反倒渐渐爱上这些玩意儿,每每听翟学心说起新花样来,她反倒有些跃跃欲试。而且,每次做的点心她都预留一些给翟兆轩,他也每次都认真地品尝,虽没说好坏,但似乎并不厌烦,这令习雨浓更添了几分信心和乐趣。
相较之下,倒是翟学心最近有点儿搞不懂哥哥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已经好几次当着习雨浓的面让她不痛快了,要么就是隐隐约约地替习雨浓说话,要么就是直截了当地指责她不懂事,这让她很诧异也很不安,难不成哥哥在渐渐倒戈?每每想到这个念头,她就急忙摇摇头,安慰自己,不可能不可能,哥哥对这桩婚姻是最深恶痛绝的,要不是因为爷爷在病危中逼迫他接受,他是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结合的。何况她一直坚信,哥哥的心里是有沐莎的,虽然这些年他从不说,可她从他的眼神和一些喜好上,无时无刻都能得到一种暗示。沐莎在他心里的地位从未变更过。这个习雨浓,根本不可能入他的法眼!
才刚坚定了这个念头,下楼就见翟兆轩端着咖啡杯从厨房走出来。瞧见她,脸上仍无丝毫表情,径直朝客厅的沙发走过去坐下来。
她禁不住出声问他,“哥,你几时这么热衷在家吃晚饭的?一连好几天都这样,公司最近都不忙的吗?”
翟兆轩皱了皱眉头,“你什么时候开始对翟氏有了兴致?”
“我只是诧异罢了。从习雨浓进家门,你不是一直都不怎么早回来的吗?”她故意这样直愣愣地问,因为知道习雨浓就在不远处的餐厅里忙碌着,这样她一定听得到。
“收起你的好奇心,这不是你该留意的事情。”翟兆轩冷淡地回应,并不预备在这个问题上与她争辩。
翟学心见他不想多说,心里就更不痛快,索性大声地说,“习雨浓,明天我要在家里办派对,你提前准备好十几个人的食材,中餐西餐都要。”
忙着在餐厅里放盘子的习雨浓闻声探了下头,“啤酒和红酒要备好么?”
“随便,你提前去酒窖拿红酒,啤酒我们明天会自己带过来。”翟学心随口一说,转身就打算上楼,不料身后却传来翟兆轩的声音。
“没什么特别的事就不要在家里办派对,就算要办,食材和红酒之类的东西让佣人去准备就好了。”
翟学心惊诧地回头看哥哥,“她反正闲在家里,为什么不让她做?”
翟兆轩理也不理她的话,径直走过去,抓起习雨浓的手,一边往楼上走,一边在经过翟学心身边时淡漠地说道,“在翟家的户籍上,她的身份是我太太,不是佣人,你最好记住这句话。”
眼见哥哥拉着习雨浓回了房间,翟学心气得直跺脚,却没半点儿作用,她越发地觉得哥哥最近有些怪异。她气呼呼地坐回桌边去,见洛凡挂在MSN上,便拉他出来聊天。如此这般地说了说最近家中的情况,尤其加油添醋地说了说翟兆轩最近对待习雨浓的态度,自然也一并把她最近的不爽和困扰都一股脑地倾诉给洛凡听。
洛凡刚洗完澡出来,见MSN上翟学心的头像一直跳动,就走过来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看她敲下的文字,看着不觉莞尔。搁下手里的毛巾,在桌边坐下,敲敲键盘与她三言两语地聊了会儿,见她并无半点消气的样子,他就想让她转移下注意力了。一抬头见手边放着的漫画书,心里已有了念头。
洛凡说,“你哥哥的说法未尝不是事实,你以后还是尽量少跟他硬碰硬的好。退一万步讲,就算你再不喜欢那个叫习雨浓的女孩子,她也已经是你的嫂嫂,在一帮朋友面前使唤她,让她没面子,只会捎带着让你哥哥也没面子罢了。你这么聪明一定懂这个道理。”
翟学心转念一想,的确是有一些,可心里还是觉得不平衡,“那怎么办?难不成就这么坐视不理,看她在翟家过得舒舒服服?”
“有些事只能顺其自然,你这样介入并没半点作用,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洛凡想了想,又敲下一段话来,“有空的话,看看花鹿森林的漫画好了,最近正在连载,挺有趣的。”
这是他上次回台湾去杂志社办好的一件事。那个叫“花鹿森林”的作者的稿子原本已经毙掉,碰巧那两天他在杂志社,翻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有意思,于是破天荒地重新采纳,现在已经开始在杂志上连载了。
说起来,上次原本有机会见一见这作者的庐山真面目,只是他后来稍稍一想,又觉得应该保持某种神秘感,才能更好地去欣赏他(她)的漫画。不都说距离产生美吗?兴许见了作者本人,以后再看他(她)的作品就会受到很多外来因素的影响。他不想失去这份快乐,所以从不向编辑询问关于花鹿森林的事情。
洛凡有心向翟学心推荐这漫画,“认真看看,是个很不错的漫画,至少在我看来,它能让看到它的人心情变好,对眼下的你来说,绝对有用。”
但显然翟学心对这个并无太大兴趣,“算了吧,我宁愿睡大觉。不过你也很奇怪哎,不是说那个杂志社只是玩票性质的吗?怎么你现在都开始这么热衷于推销你们的杂志了?”
洛凡轻笑着摇了摇头,“我推荐的不是杂志,是花鹿森林的漫画,你怎么现在变这么敏感了,难不成跟你那个嫂嫂斗智斗勇,已经搞到神经衰弱不成?”
这次没收到回复。洛凡笑着端起水杯喝了起来,不用猜也知道电脑另一端的翟学心大概气呼呼地翻倒在床上了。
多久算是新婚呢?三个月,还是五个月?习雨浓最近总在思考这个问题,想来是有些无聊的,可每每想到“新婚”二字,她却不由地脸颊发热,心中雀跃。与其说从筹备婚礼开始到步入礼堂,再到同床共枕,会有充足的属于新婚的快乐,倒不如说她是从最近才开始有了嫁为人妻的觉悟和乐趣。
感情的事,或许真的很难像她最初想的那样,完全成为一个人的事。付出的努力有人看见,有人回应,的确比自我安慰要更让人振奋。至少对她来说,现在就连简单地准备早餐和晚餐,也已经成了人生中非常幸福的时刻。虽然翟兆轩还是表情冷淡,就连吃饭的时候也鲜少说些什么体己的话,可看他举着筷子把那些她烹调出来的美食一一吞下,她只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是快慰的。
最近习雨浓觉得颇受上天眷顾。先是连载的漫画意外地获得了读者的好评,杂志社方面对后续的协议很有兴趣,而她也画得得心应手,仿佛“灵感女神”成了她的邻居,每天源源不断地送些素材与她折腾。再是与翟兆轩的关系日渐亲近,他虽未说什么绵绵情话,却是渐渐少了对她的指摘,偶尔还会在佣人面前帮她说话,令那些原本有些对她冷眼旁观的人也开始对她态度和缓起来。在翟家的日子总算没有最初那么难熬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或许就剩下翟学心了。先前还会使唤她,后来被翟兆轩说了几次,渐渐闹起情绪来,不使唤她也不理会她,在家里总是冷着脸,倒有点儿翻版翟兆轩的味道了。说起来,翟家兄妹真的是有天生当“冷冻人”的潜质,稍稍横眉就显得冷酷十足。习雨浓尝试着与她亲近,有时会做些点心送去她房间,但都不被接受,要么就是接了盘子却不吃,只一味地放在桌上,隔天有佣人清扫房间,便闷声地端出来搁在厨房的桌子上,习雨浓看见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默默地收起来或是倒掉。
几次三番便也冷却下来,不去故意地讨好她了,只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有些尴尬。
这天习雨浓一早送走了翟兆轩,就去附近的市场买食材。近来台湾降雨有些少,空气闷热,容易上火,她特地想赶在早晨去市场选些新鲜的梨子回来蒸着祛火。碰巧在那边看到有卖板栗的,就顺手买了一些,又去挑了一只地道的土鸡。
回到家将板栗洗净放在锅中煮到半熟,又将土鸡清洗后切好,放在一起烹炒,弄了一道好吃的板栗鸡出来。她盛了一些在罐子里,又将前一天晚上准备好的五谷饭放在小饭盒里装好。然后拎着便当袋子出了门。
当然,这些派对多半只在下午举行,偶尔有持续到晚上的时候,但一定会在翟兆轩到家以后就消停下来。
习雨浓对这些事起先有点应付不来,她虽在习家的时候时常下厨,做些简单的茶点倒很娴熟,但对做复杂的西点却没什么天赋,现在被翟学心赶鸭子上架,刚开始的确有点困难。好在她并不觉得这是苦差,反而颇为用心地去研究和学习,甚至特地找了西点方面的师傅,遇到搞不定的就电话咨询,时间长了,反倒渐渐爱上这些玩意儿,每每听翟学心说起新花样来,她反倒有些跃跃欲试。而且,每次做的点心她都预留一些给翟兆轩,他也每次都认真地品尝,虽没说好坏,但似乎并不厌烦,这令习雨浓更添了几分信心和乐趣。
相较之下,倒是翟学心最近有点儿搞不懂哥哥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已经好几次当着习雨浓的面让她不痛快了,要么就是隐隐约约地替习雨浓说话,要么就是直截了当地指责她不懂事,这让她很诧异也很不安,难不成哥哥在渐渐倒戈?每每想到这个念头,她就急忙摇摇头,安慰自己,不可能不可能,哥哥对这桩婚姻是最深恶痛绝的,要不是因为爷爷在病危中逼迫他接受,他是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结合的。何况她一直坚信,哥哥的心里是有沐莎的,虽然这些年他从不说,可她从他的眼神和一些喜好上,无时无刻都能得到一种暗示。沐莎在他心里的地位从未变更过。这个习雨浓,根本不可能入他的法眼!
才刚坚定了这个念头,下楼就见翟兆轩端着咖啡杯从厨房走出来。瞧见她,脸上仍无丝毫表情,径直朝客厅的沙发走过去坐下来。
她禁不住出声问他,“哥,你几时这么热衷在家吃晚饭的?一连好几天都这样,公司最近都不忙的吗?”
翟兆轩皱了皱眉头,“你什么时候开始对翟氏有了兴致?”
“我只是诧异罢了。从习雨浓进家门,你不是一直都不怎么早回来的吗?”她故意这样直愣愣地问,因为知道习雨浓就在不远处的餐厅里忙碌着,这样她一定听得到。
“收起你的好奇心,这不是你该留意的事情。”翟兆轩冷淡地回应,并不预备在这个问题上与她争辩。
翟学心见他不想多说,心里就更不痛快,索性大声地说,“习雨浓,明天我要在家里办派对,你提前准备好十几个人的食材,中餐西餐都要。”
忙着在餐厅里放盘子的习雨浓闻声探了下头,“啤酒和红酒要备好么?”
“随便,你提前去酒窖拿红酒,啤酒我们明天会自己带过来。”翟学心随口一说,转身就打算上楼,不料身后却传来翟兆轩的声音。
“没什么特别的事就不要在家里办派对,就算要办,食材和红酒之类的东西让佣人去准备就好了。”
翟学心惊诧地回头看哥哥,“她反正闲在家里,为什么不让她做?”
翟兆轩理也不理她的话,径直走过去,抓起习雨浓的手,一边往楼上走,一边在经过翟学心身边时淡漠地说道,“在翟家的户籍上,她的身份是我太太,不是佣人,你最好记住这句话。”
眼见哥哥拉着习雨浓回了房间,翟学心气得直跺脚,却没半点儿作用,她越发地觉得哥哥最近有些怪异。她气呼呼地坐回桌边去,见洛凡挂在MSN上,便拉他出来聊天。如此这般地说了说最近家中的情况,尤其加油添醋地说了说翟兆轩最近对待习雨浓的态度,自然也一并把她最近的不爽和困扰都一股脑地倾诉给洛凡听。
洛凡刚洗完澡出来,见MSN上翟学心的头像一直跳动,就走过来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看她敲下的文字,看着不觉莞尔。搁下手里的毛巾,在桌边坐下,敲敲键盘与她三言两语地聊了会儿,见她并无半点消气的样子,他就想让她转移下注意力了。一抬头见手边放着的漫画书,心里已有了念头。
洛凡说,“你哥哥的说法未尝不是事实,你以后还是尽量少跟他硬碰硬的好。退一万步讲,就算你再不喜欢那个叫习雨浓的女孩子,她也已经是你的嫂嫂,在一帮朋友面前使唤她,让她没面子,只会捎带着让你哥哥也没面子罢了。你这么聪明一定懂这个道理。”
翟学心转念一想,的确是有一些,可心里还是觉得不平衡,“那怎么办?难不成就这么坐视不理,看她在翟家过得舒舒服服?”
“有些事只能顺其自然,你这样介入并没半点作用,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洛凡想了想,又敲下一段话来,“有空的话,看看花鹿森林的漫画好了,最近正在连载,挺有趣的。”
这是他上次回台湾去杂志社办好的一件事。那个叫“花鹿森林”的作者的稿子原本已经毙掉,碰巧那两天他在杂志社,翻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很有意思,于是破天荒地重新采纳,现在已经开始在杂志上连载了。
说起来,上次原本有机会见一见这作者的庐山真面目,只是他后来稍稍一想,又觉得应该保持某种神秘感,才能更好地去欣赏他(她)的漫画。不都说距离产生美吗?兴许见了作者本人,以后再看他(她)的作品就会受到很多外来因素的影响。他不想失去这份快乐,所以从不向编辑询问关于花鹿森林的事情。
洛凡有心向翟学心推荐这漫画,“认真看看,是个很不错的漫画,至少在我看来,它能让看到它的人心情变好,对眼下的你来说,绝对有用。”
但显然翟学心对这个并无太大兴趣,“算了吧,我宁愿睡大觉。不过你也很奇怪哎,不是说那个杂志社只是玩票性质的吗?怎么你现在都开始这么热衷于推销你们的杂志了?”
洛凡轻笑着摇了摇头,“我推荐的不是杂志,是花鹿森林的漫画,你怎么现在变这么敏感了,难不成跟你那个嫂嫂斗智斗勇,已经搞到神经衰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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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算是新婚呢?三个月,还是五个月?习雨浓最近总在思考这个问题,想来是有些无聊的,可每每想到“新婚”二字,她却不由地脸颊发热,心中雀跃。与其说从筹备婚礼开始到步入礼堂,再到同床共枕,会有充足的属于新婚的快乐,倒不如说她是从最近才开始有了嫁为人妻的觉悟和乐趣。
感情的事,或许真的很难像她最初想的那样,完全成为一个人的事。付出的努力有人看见,有人回应,的确比自我安慰要更让人振奋。至少对她来说,现在就连简单地准备早餐和晚餐,也已经成了人生中非常幸福的时刻。虽然翟兆轩还是表情冷淡,就连吃饭的时候也鲜少说些什么体己的话,可看他举着筷子把那些她烹调出来的美食一一吞下,她只在一旁看着心里也是快慰的。
最近习雨浓觉得颇受上天眷顾。先是连载的漫画意外地获得了读者的好评,杂志社方面对后续的协议很有兴趣,而她也画得得心应手,仿佛“灵感女神”成了她的邻居,每天源源不断地送些素材与她折腾。再是与翟兆轩的关系日渐亲近,他虽未说什么绵绵情话,却是渐渐少了对她的指摘,偶尔还会在佣人面前帮她说话,令那些原本有些对她冷眼旁观的人也开始对她态度和缓起来。在翟家的日子总算没有最初那么难熬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或许就剩下翟学心了。先前还会使唤她,后来被翟兆轩说了几次,渐渐闹起情绪来,不使唤她也不理会她,在家里总是冷着脸,倒有点儿翻版翟兆轩的味道了。说起来,翟家兄妹真的是有天生当“冷冻人”的潜质,稍稍横眉就显得冷酷十足。习雨浓尝试着与她亲近,有时会做些点心送去她房间,但都不被接受,要么就是接了盘子却不吃,只一味地放在桌上,隔天有佣人清扫房间,便闷声地端出来搁在厨房的桌子上,习雨浓看见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默默地收起来或是倒掉。
几次三番便也冷却下来,不去故意地讨好她了,只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是有些尴尬。
这天习雨浓一早送走了翟兆轩,就去附近的市场买食材。近来台湾降雨有些少,空气闷热,容易上火,她特地想赶在早晨去市场选些新鲜的梨子回来蒸着祛火。碰巧在那边看到有卖板栗的,就顺手买了一些,又去挑了一只地道的土鸡。
回到家将板栗洗净放在锅中煮到半熟,又将土鸡清洗后切好,放在一起烹炒,弄了一道好吃的板栗鸡出来。她盛了一些在罐子里,又将前一天晚上准备好的五谷饭放在小饭盒里装好。然后拎着便当袋子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