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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任人宰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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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习少寒发出一声惊呼,显然也是被她的这个喜讯震到,声音陡然提高了许多,“太好了,总算熬出头了,以前看你那么辛苦的画,有时都会不忍心,现在总算没白费。”

    她只是狂喜地点头。

    习少寒顿了下,又说,“你现在还在永吉路吗?具体位置是哪里?我去接你,一起吃个饭当做是庆祝。”

    习雨浓差点就把自己的位置报告出去了,但马上又回过神来,“不用了不用了,改天再吃也可以的。”

    “怎么了?有事?”

    习雨浓不想哥哥误会,只好胡诌了个幌子,“我答应了兆轩的爸妈要按时回家的,这会已经有些晚了,哥哥,我们改天再约,到时候再一起庆祝吧。”

    习少寒似乎有些失望,但还是很快在电话里回了她一声,“好的,你先回家吧,改天我们再约。”

    习雨浓挂了电话,马上松了一口气,顺带抬手擦了擦额头渗出的汗水。果然撒谎这种事不是谁都能做得了的。其实她也很想跟哥哥一起吃饭,毕竟这么多年来,唯一支持自己作画的只有哥哥习少寒一个人而已。

    可心里隐隐地还是有点自私,想在这么高兴的日子里,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分享。她嘴角噙着笑意,想着晚上当面告诉翟兆轩这个消息时,他可能会有的表情。

    她坐上车去了超级市场。因为不知道翟兆轩喜欢什么菜,所以就在超级市场里东挑西选了好一会儿,各种各样的蔬菜和肉类都买了些,这才又兴冲冲地往回赶。她想做一大桌丰盛的饭菜,然后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和翟兆轩一起庆祝。

    在回去的车上,她一个人慢慢地盘算着。做披萨好像会比较对爸妈的口味,但是翟学心就不一定喜欢了,但是水果沙拉和蔬菜沙拉她又不会介意。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中西合璧,每样都做些,至于蜡烛和红酒……也是要有的,气氛嘛。

    傍晚的台北街头霓虹灯闪烁,音乐声此起彼伏。习雨浓趴在车窗上,情不自禁地跟着乐声一起哼唱起来。

    出租车司机笑着看她一眼,随口问道,“这位小姐今天看起来心情很不错啊?”

    她回头冲司机一笑,“嗯,还不赖。”

    前面在堵车,本是让人心烦气躁的时候。

    司机闲得无聊,就与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是男朋友说了什么好听的话?”

    习雨浓笑了,“大叔,我已经结婚了啦。”

    “啊?”司机惊诧地看她一眼,“你不是高中生吗?怎么现在高中生都可以结婚的吗?”

    习雨浓眼前滑下三条黑线,头顶飞过一片乌鸦,“大叔,我已经22岁啦。”

    司机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哎呦,还真看不出来。”

    她并拢五指,在司机面前晃了晃,“看,我的结婚戒指!”

    “那恭喜你了。”司机又擦了擦汗,那戒指上镶嵌的宝石晃得人眼晕,“看来嫁得很不错。”

    习雨浓以为他说的是她嫁的人,脑袋里马上闪过翟兆轩的俊脸,于是笑得更加白痴起来,“嗯嗯,是很不错。”

    司机只当是拉了个疯子。哪儿见过戴着这么大钻戒坐出租车的,而且这姑娘膝盖还渗着血,头发凌乱不说,刚上车还满头大汗。

    好不容易前面的车辆开始挪动了,司机一脚油门踩到底,车子立刻像飞起来似的弹了出去。等那司机按照习雨浓所说,开到翟家门口,定睛一看,立刻就像见鬼似的,调转车头往回开。

    他相信他真的遇上疯子了,这姑娘大概想嫁翟兆轩想嫁疯了,连人家住哪儿都摸得一清二楚。

    习雨浓兴致勃勃地拎着几大袋东西进了门,才发现家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在屋子里转悠了几圈,渐渐有些颓丧。她问佣人,“他们都没在吗?”

    被问话的佣人一脸的惊诧,“少奶奶不知道吗?今天老爷和太太要去参加一个慈善舞会,下午就出门去了,少爷和小姐都还没回来。”

    习雨浓燃烧了一个下午的小宇宙这会儿被佣人的一句话给彻底浇熄了。她颓丧地坐在沙发上,一时之间斗志全无。唉,买了这么多的菜和肉,难不成要一个人做个满汉全席来庆祝?

    佣人突然发出一声惊呼,“少奶奶,您受伤了吗?”

    习雨浓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循着佣人的目光往自己腿上看去,这才觉得那一条右腿疼得摧枯拉朽。血早就透过裤子染红了一片膝盖,看起来触目惊心。她忍着疼,勉强露出一丝笑意来,冲那个佣人摆了摆手,“不严重的,只是摔了一觉,擦破点皮而已。”她站起身来,一瘸一拐地拖着那几大包菜肉往厨房里挪,不管怎么说,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哪怕翟兆轩回来只碰一筷子,她也乐意!

    那些对她避而远之的佣人,大概是看她受伤还坚持下厨,有些于心不忍,都纷纷跑来主动帮她的忙。这真让习雨浓有些受宠若惊。

    原本要筹备很久的饭菜,因为多了许多的帮手,反而比平时做起来容易许多。没一会儿就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看着桌上齐齐整整摆放着的各式菜肴,习雨浓笑得一脸甜蜜。

    一旁的佣人说,“您要不给少爷打个电话吧?”

    习雨浓犹豫了下,还是掏出了手机拨了过去,这次没有关机,但嘀嘀的声音响了十几声却还是无应答。她迟疑了下,又打了一遍,仍然是无应答。

    旁边的佣人都用期盼的眼神看着她,她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太颓丧,于是堆起一脸的笑,“可能很忙吧,没关系,我坐在沙发上等就好了,他晚一些就会回来的。”

    那些佣人也不多说什么,各自散开去忙了。

    习雨浓就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等,坐困了,就歪歪身子躺下。也不知等了多久,渐渐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另一边,洛凡接了翟学心,二人稍作讨论,就驱车前往一间法国餐厅。洛凡和翟学心认识了十几年,抛开所谓“男女之间没有真正友谊”的谬论,他们之间的关系的确算是某个奇迹。明明一个帅得人神共愤,另一个风姿绰约,却偏偏就是不来电,反而勾肩搭背,时常以兄弟相称。

    翟学心的个性有些男孩子气,这或许是洛凡最欣赏她的地方。当然,对于这一点,翟学心很不以为然,每次见面都要就这一点和他争论一番。

    “怎样?这几年没见,你有没有发现我身上具备了其他的优良品质?”翟学心一边补妆一边随口问他。

    洛凡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着烟,瞟一眼身旁的翟学心,故意露出“中箭”的表情来,“拜托,你这么爷们的人,能不能不在我面前装女人,没事补什么妆啊?”

    果然,话还没说完,就被翟学心一记铁拳打在肩上,其实根本不疼,他还是“咳咳咳”地装腔作势弯了下腰。

    “快说快说,少废话。”

    洛凡打量她一番,笑了,“嗯,看起来还是很讲义气的样子。”

    翟学心白了他一眼,“亏得我为了见你特地换了这么短的裙子,结果还是一样!”

    “所以说啊,干嘛浪费时间学别的女孩子让男人在门口等一个钟头,我还是喜欢你背心短裤的随性装扮,怎么看怎么帅气!”

    翟学心继续瞪他,反正横竖都说不过这家伙,索性只管瞪就好了,要是瞪人有用,恐怕这么多年洛凡早就被她瞪成个筛子了。

    那家餐厅是他们每次见面必去的地方。且每次去都发现那里客人稀少,有次连翟学心都忍不住要开玩笑,“喂,你老实交代,这餐厅是不是你买下来了?不然这十几年生意都惨淡成这样,哪儿还开得下去啊。”

    洛凡只是哈哈大笑。

    依旧点了他们每次必点的东西,反正论挑剔,全台北除了翟兆轩,就只有洛凡能与翟学心比肩。

    闲话了些近况,话题不知不觉地就绕到哥哥翟兆轩身上去了。

    “听说他结婚了?”

    翟学心点点头,或许是不想提那个令人头疼的新嫂子,她有意把话题绕到了别的地方,“有打听到沐莎的消息吗?”

    “没有,先前还有一些线索,最近也彻底没了。”

    翟学心叹了口气,不由地放下了手里的刀叉。

    “有时候看着我哥,我心里真难过。那时候还小,不明白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哥哥太过冷静,冷静得让人害怕。而沐莎就像他的影子,目光总是紧紧地跟着他。怎么都想不到她有一天会真的离开,而且走得这么义无反顾的。”

    洛凡把刀叉重又递回她手里,示意她边说边吃,“你哥哥是不是也在找?”

    “谁知道呢?”翟学心不自觉地又把话题绕了回来,“先前我还以为他会找沐莎,哪知道爷爷提议让他娶那个女人的时候,他居然一点反抗都没有,果断地就执行了。真是让我诧异到不行。再说这些年,他身边女人从来就没消停过,什么样的都有,真是,我要是沐莎,在外面看到这些花边新闻,我也不可能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