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任人宰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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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说,要先送您回家。”
有没有很想死的感觉?无论她说什么,这冰雕一样的随扈都只有这一句话来应对她。
没办法,她只好循循善诱,“要不这样吧,你先送我去永吉路,然后再送我回家。”
“总裁说,要先送您回家。”
这一次她听出来了,随扈可以强调了“先”这个字。看来他是只受命于翟兆轩一个人的,其他人就算说破嗓子也是白搭。他全然充耳不闻。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习雨浓着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既然好说不成,她又打不过这个随扈,那就只能智取了。
左思右想,总算有了一个计策。她轻手轻脚地把裤腿撸上来,露出受伤的膝盖,虽然她已经很小心,可还是疼得呲牙咧嘴。
“那个,可不可以麻烦你在前面药店停一下?”她小心翼翼地说,“我膝盖受伤了,这会儿疼得厉害,要买一些药。”
随扈快速地回头看了她一眼,顺带扫了一眼她的膝盖,大概是被她血肉模糊的伤口给吓着了。的确,怎么会有人摔伤成这样,刚刚还能东拉西扯聊别的,不是应该一上车就哭哭啼啼地嚷着去医院才对吗?
随扈踩了一脚油门,准确无误地在前面的药店停了车,然后跳下去,冲进了医药店。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习雨浓一把拉开车门,顾不得腿上的伤口,拎着包一路狂奔。现在她根本来不及想别的,她给那家出版社投了很多次稿子了,终于有了一次回音,无论如何也得去看看才行。
跑到一点力气也没了,扭头去看,那随扈果然没追上来,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忙在路边拦了车,让司机快速地往永吉路赶过去。
厉风杂志社是最近几年台北新崛起的一家杂志社,不光制作的杂志卖到全台湾断销,就连配合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也连续登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的前几位,且稳居榜首。能被厉风看中的作家,多半都能成为后起之秀,可厉风审稿的严苛程度也非一般出版社可比,没有强大的承受力的作者只会被严重地挫伤自尊心。
因而每次去给厉风交稿的日子,对作者来说,简直就如去闯荡龙潭虎穴般的痛苦。每个编辑都像是阎王殿的鬼差,凶神恶煞不说,还尖酸刻薄,仿佛去交稿的都是来骗钱的,而不是为台北文化事业奋斗的有为青年。
但这一天的厉风,却有点不寻常。
起因多半是办公室里多了个平日不常出现的人。那个男子面貌俊秀,头发微卷,皮肤白得像上千瓦数的白炽灯,明明身上只是一件简单的POLO衫,一条米色休闲裤,竟也能让他穿出别样的味道来。
那是厉风杂志社的股东洛凡。这间杂志社只是他和几个朋友玩票兴致搞起来的东西,他的事业重心多在海外。这次只是有些公事回台湾一趟,碰巧路过这边,就上来看看。
在总编室里闲着无聊,翻看那些废弃的稿件。这算他的恶趣味,因为每次都在好奇为什么那么多辛辛苦苦做出的稿件会被他的编辑弃而不用,抱着要一探究竟的原因,总喜欢在这里翻翻捡捡。偏偏那一票刻薄的编辑都喜欢将他的这个行为打趣成“捡垃圾”。
果然,他正翻得入迷,就见美女编辑mary推门进来,在他桌边放下一杯咖啡。
“怎么这么多年,这习惯还没改?”mary笑意十足地逗他,“这次又挖到什么了?是未来的伍尔夫,还是倒霉的爱伦坡?”
洛凡只是轻笑,并不理会她的挖苦。翻翻捡捡本是无意,谁知倒真让他找出个有趣的东西来。他拍拍上面的尘土,把那一本画册拿出来放在桌上,慢慢看。越看越觉得有意思。他索性把那一本画册往mary面前一推,“这个为什么毙掉?很有趣啊。”
Mary拿过来看,翻了几页,也有些赞同地点了点头,“是不错。大概漏稿了。稍等,我去打个电话给作者。”
过了几分钟,就见mary又推门进来,“行了,作者说等下过来。你要是有时间倒是可以见见本人,我约了半个钟头后在这边见面。”
洛凡点点头,继续翻看那一本画册。这位作者的画风的确很有些味道,或许在销量上不会占优势,但总归有些个性的东西存在,大概会能博得一些真心喜欢此类画风的人的垂爱和珍视。
他本来是没事闲晃到此,又耐着性子等了半个钟头,结果还是没能遇上那位作者,再等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他大概地对mary交代了下最近出版社的一些事宜,喝完手里的咖啡,就离开了。
电梯门刚开,偏巧手机也跟着响,他低头一看,果然是翟学心。他不禁无奈地笑了笑,果然只要回来就一定躲不过她的眼线。
才一接通,那边大小姐的声音已经连珠炮似的传了过来,“洛凡,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说在哪儿?我去接你。”
“我早上才到,晚上的夜机回德国。”
翟学心在那边大惊小怪,“你超人啊,一天两天飞机,早晚都在空中过?说吧,你是不是把赚的钱都送给航空公司了?”
他笑着和她打趣,“是啊是啊,我最近喜欢上了空姐,正瞄着怎么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他正要往出走,却和外面一个急冲冲跑进来的女孩子险些撞在一起。那女孩穿一身粉红色的洋装,腿还一瘸一拐,忙不迭地向他鞠躬,“不好意思,对不起。”
他一手还在接电话,也并不在意,只随意地摆了摆手,就继续往出走。和翟学心约定了晚上要吃饭的地点,又说好一会儿回去接她,这才挂了电话。
不知为何,他又回头向电梯的方向看了一眼。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到,电梯门紧关,只上面的楼层LED灯跳动着。
火急火燎冲进电梯,险些和洛凡撞在一起的,是习雨浓。她跑得满头大汗,又紧张得要命,冲进了电梯却一时想不起楼层数来,慌得一排数字都按了下去,结果本来赶时间,电梯却每层都停一次,搞得她更加郁闷。
等到了出版社,已经迟到将近十分钟了。等她对前台的女孩子说明来意,就见那个职员面无表情地拨了个内线,然后一个身材姣好的女人就朝她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似笑非笑地说,“你好,习小姐,我是mary,是负责你画稿的编辑。”
接下来的面谈,只能说是一次非常严苛的对话。习雨浓早就耳闻厉风是以“吃人肉不吐骨肉”而著称的,可如今真的置身其中,还是不免有些震惊。
她的稿件约定好会在每期的杂志上以连载的形式刊出,但因为她是新人,所以抱持着要集中快狠的作风,所以在半月刊上进行刊登。这就意味着她每个月要交付的稿件数量要比其他月刊作者多出许多。
至于稿费方面,也是一样的严苛。稍有不慎,几乎就是零薪酬的免费做白工。
Mary说完全部,重又换上了一脸职业化的笑容,“不知道习小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习雨浓忙说,“没有没有,都很清楚了。”
“那不妨看一下协议书,如果没什么需要修改的,就在右下角的地方签字。”
习雨浓草草地看了下协议书,然后掏出包里的油性笔工工整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Mary再次伸出手来,“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习雨浓站起身,笑容满面地握了握mary伸出的手,然后保持着这笑容,抱着自己的协议书离开了杂志社。
其实以厉风刚刚开出的条件,很多作者未必会接受,但对习雨浓来说,能获得厉风的认可已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她倒并不太在意薪酬之类的事。反正她只是个新手菜鸟,有这样大牌的杂志社愿意刊登她的作品,她求之不得,哪儿还会挑三拣四。
她兴冲冲地离开了出版社,到路边时,突然想起以前和哥哥习少寒约定过,有朝一日如果自己的漫画稿获得杂志社的认可,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想到这儿,她慌忙逃出手机,调出习少寒的电话,拨了过去。或许是下午给翟兆轩打电话的时候屡屡遇上关机,这会儿给习少寒打电话她也莫名地紧张起来,好在那边电话只嘟嘟响了两声,那边就接了起来,她这才微微地放下心来。
“雨浓?是你吗?”习少寒的声音带着几分惊喜。
“嗯,是我。”听见哥哥的声音,刚刚紧张的心情彻底放松下来。
“你在哪儿?”
“在永吉路。”她的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欢喜,“哥哥,告诉你个好消息哦,我的漫画被杂志社看中了,刚刚就是来这边签约,最近就会开始在半月刊上连载了。”
“总裁说,要先送您回家。”
有没有很想死的感觉?无论她说什么,这冰雕一样的随扈都只有这一句话来应对她。
没办法,她只好循循善诱,“要不这样吧,你先送我去永吉路,然后再送我回家。”
“总裁说,要先送您回家。”
这一次她听出来了,随扈可以强调了“先”这个字。看来他是只受命于翟兆轩一个人的,其他人就算说破嗓子也是白搭。他全然充耳不闻。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习雨浓着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既然好说不成,她又打不过这个随扈,那就只能智取了。
左思右想,总算有了一个计策。她轻手轻脚地把裤腿撸上来,露出受伤的膝盖,虽然她已经很小心,可还是疼得呲牙咧嘴。
“那个,可不可以麻烦你在前面药店停一下?”她小心翼翼地说,“我膝盖受伤了,这会儿疼得厉害,要买一些药。”
随扈快速地回头看了她一眼,顺带扫了一眼她的膝盖,大概是被她血肉模糊的伤口给吓着了。的确,怎么会有人摔伤成这样,刚刚还能东拉西扯聊别的,不是应该一上车就哭哭啼啼地嚷着去医院才对吗?
随扈踩了一脚油门,准确无误地在前面的药店停了车,然后跳下去,冲进了医药店。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习雨浓一把拉开车门,顾不得腿上的伤口,拎着包一路狂奔。现在她根本来不及想别的,她给那家出版社投了很多次稿子了,终于有了一次回音,无论如何也得去看看才行。
跑到一点力气也没了,扭头去看,那随扈果然没追上来,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忙在路边拦了车,让司机快速地往永吉路赶过去。
厉风杂志社是最近几年台北新崛起的一家杂志社,不光制作的杂志卖到全台湾断销,就连配合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也连续登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的前几位,且稳居榜首。能被厉风看中的作家,多半都能成为后起之秀,可厉风审稿的严苛程度也非一般出版社可比,没有强大的承受力的作者只会被严重地挫伤自尊心。
因而每次去给厉风交稿的日子,对作者来说,简直就如去闯荡龙潭虎穴般的痛苦。每个编辑都像是阎王殿的鬼差,凶神恶煞不说,还尖酸刻薄,仿佛去交稿的都是来骗钱的,而不是为台北文化事业奋斗的有为青年。
但这一天的厉风,却有点不寻常。
起因多半是办公室里多了个平日不常出现的人。那个男子面貌俊秀,头发微卷,皮肤白得像上千瓦数的白炽灯,明明身上只是一件简单的POLO衫,一条米色休闲裤,竟也能让他穿出别样的味道来。
那是厉风杂志社的股东洛凡。这间杂志社只是他和几个朋友玩票兴致搞起来的东西,他的事业重心多在海外。这次只是有些公事回台湾一趟,碰巧路过这边,就上来看看。
在总编室里闲着无聊,翻看那些废弃的稿件。这算他的恶趣味,因为每次都在好奇为什么那么多辛辛苦苦做出的稿件会被他的编辑弃而不用,抱着要一探究竟的原因,总喜欢在这里翻翻捡捡。偏偏那一票刻薄的编辑都喜欢将他的这个行为打趣成“捡垃圾”。
果然,他正翻得入迷,就见美女编辑mary推门进来,在他桌边放下一杯咖啡。
“怎么这么多年,这习惯还没改?”mary笑意十足地逗他,“这次又挖到什么了?是未来的伍尔夫,还是倒霉的爱伦坡?”
洛凡只是轻笑,并不理会她的挖苦。翻翻捡捡本是无意,谁知倒真让他找出个有趣的东西来。他拍拍上面的尘土,把那一本画册拿出来放在桌上,慢慢看。越看越觉得有意思。他索性把那一本画册往mary面前一推,“这个为什么毙掉?很有趣啊。”
Mary拿过来看,翻了几页,也有些赞同地点了点头,“是不错。大概漏稿了。稍等,我去打个电话给作者。”
过了几分钟,就见mary又推门进来,“行了,作者说等下过来。你要是有时间倒是可以见见本人,我约了半个钟头后在这边见面。”
洛凡点点头,继续翻看那一本画册。这位作者的画风的确很有些味道,或许在销量上不会占优势,但总归有些个性的东西存在,大概会能博得一些真心喜欢此类画风的人的垂爱和珍视。
他本来是没事闲晃到此,又耐着性子等了半个钟头,结果还是没能遇上那位作者,再等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他大概地对mary交代了下最近出版社的一些事宜,喝完手里的咖啡,就离开了。
电梯门刚开,偏巧手机也跟着响,他低头一看,果然是翟学心。他不禁无奈地笑了笑,果然只要回来就一定躲不过她的眼线。
才一接通,那边大小姐的声音已经连珠炮似的传了过来,“洛凡,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说在哪儿?我去接你。”
“我早上才到,晚上的夜机回德国。”
翟学心在那边大惊小怪,“你超人啊,一天两天飞机,早晚都在空中过?说吧,你是不是把赚的钱都送给航空公司了?”
他笑着和她打趣,“是啊是啊,我最近喜欢上了空姐,正瞄着怎么给人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电梯门“叮”地一声打开,他正要往出走,却和外面一个急冲冲跑进来的女孩子险些撞在一起。那女孩穿一身粉红色的洋装,腿还一瘸一拐,忙不迭地向他鞠躬,“不好意思,对不起。”
他一手还在接电话,也并不在意,只随意地摆了摆手,就继续往出走。和翟学心约定了晚上要吃饭的地点,又说好一会儿回去接她,这才挂了电话。
不知为何,他又回头向电梯的方向看了一眼。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到,电梯门紧关,只上面的楼层LED灯跳动着。
火急火燎冲进电梯,险些和洛凡撞在一起的,是习雨浓。她跑得满头大汗,又紧张得要命,冲进了电梯却一时想不起楼层数来,慌得一排数字都按了下去,结果本来赶时间,电梯却每层都停一次,搞得她更加郁闷。
等到了出版社,已经迟到将近十分钟了。等她对前台的女孩子说明来意,就见那个职员面无表情地拨了个内线,然后一个身材姣好的女人就朝她走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似笑非笑地说,“你好,习小姐,我是mary,是负责你画稿的编辑。”
接下来的面谈,只能说是一次非常严苛的对话。习雨浓早就耳闻厉风是以“吃人肉不吐骨肉”而著称的,可如今真的置身其中,还是不免有些震惊。
她的稿件约定好会在每期的杂志上以连载的形式刊出,但因为她是新人,所以抱持着要集中快狠的作风,所以在半月刊上进行刊登。这就意味着她每个月要交付的稿件数量要比其他月刊作者多出许多。
至于稿费方面,也是一样的严苛。稍有不慎,几乎就是零薪酬的免费做白工。
Mary说完全部,重又换上了一脸职业化的笑容,“不知道习小姐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习雨浓忙说,“没有没有,都很清楚了。”
“那不妨看一下协议书,如果没什么需要修改的,就在右下角的地方签字。”
习雨浓草草地看了下协议书,然后掏出包里的油性笔工工整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Mary再次伸出手来,“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习雨浓站起身,笑容满面地握了握mary伸出的手,然后保持着这笑容,抱着自己的协议书离开了杂志社。
其实以厉风刚刚开出的条件,很多作者未必会接受,但对习雨浓来说,能获得厉风的认可已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她倒并不太在意薪酬之类的事。反正她只是个新手菜鸟,有这样大牌的杂志社愿意刊登她的作品,她求之不得,哪儿还会挑三拣四。
她兴冲冲地离开了出版社,到路边时,突然想起以前和哥哥习少寒约定过,有朝一日如果自己的漫画稿获得杂志社的认可,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想到这儿,她慌忙逃出手机,调出习少寒的电话,拨了过去。或许是下午给翟兆轩打电话的时候屡屡遇上关机,这会儿给习少寒打电话她也莫名地紧张起来,好在那边电话只嘟嘟响了两声,那边就接了起来,她这才微微地放下心来。
“雨浓?是你吗?”习少寒的声音带着几分惊喜。
“嗯,是我。”听见哥哥的声音,刚刚紧张的心情彻底放松下来。
“你在哪儿?”
“在永吉路。”她的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欢喜,“哥哥,告诉你个好消息哦,我的漫画被杂志社看中了,刚刚就是来这边签约,最近就会开始在半月刊上连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