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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徒手敬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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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元旦,东江客运站客流涌动。

    “借过,借过!”

    于浩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一辆从东江发往义乌的大巴车旁,找到正在往车底塞行李的张正,将手里的塑料袋塞到对方手中。

    “张哥,给你买了几瓶水,带着路上喝。”

    张正打开袋子,里面不仅有两瓶矿泉水,还有几包瓜子,花生,口香糖之类的零食。

    一看袋子上印着车站便利店的标签,张正就有些急眼。

    “我说浩子,我一个大老爷们不吃这些玩意儿,再说那车站东西老贵了,你花这个冤枉钱干嘛!”

    于浩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比起张哥你这几年对我的照顾,这点东西不算什么。”

    于浩高中毕业就没再念了,当时刚过完千禧年,十八岁的他跟着亲戚来了江浙这边打工。

    先后进了好几个厂,因为各种原因都没做下来,蹉跎间就到了年底,回家的路费都没攒下。

    听人说做演员来钱快,加之那一年《还猪哥哥》爆火,里面几位新人演员在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

    于浩感觉自己外形不比剧里面的几位男主角差,也心动了。

    跟亲戚那软磨硬泡借了两百块钱的路费,孤身来了横店影视城闯荡。

    来了之后才发现,像他这种既非科班毕业,又没有贵人提携,更有没有金钱开路的三无横漂者,想要在这里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明星梦,简直比登天还难。

    兜兜转转又四年过去了,于浩二十二岁,却还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群演。

    他跟同样也是群演的张正是在一部古装戏里认识的。

    当时大热天,横店地表气温逼近四十度,哥俩并排躺日头底下演尸体。

    因为女主角老是忘词儿,导致那场戏反反复复拍了二十多条才过。

    等到散场的时候于浩眼前发黑,爬不起来,是张正把他驮到屋檐底下,给了他一支藿香正气水这才缓过气来。

    为了答谢张正的帮助,那天收工之后,于浩狠狠心,拿出当天的工资请张正去小排档搓了一顿。

    几瓶啤酒下肚,话匣子就此打开。

    于浩得知面前这位年长自己几岁的张哥,和自己是老乡,也来自川省。

    张哥是退伍军人,来横店都快十年了。

    而张正在得知了于浩的情况后,也觉得很亲切,一口一个小老弟的叫。

    因为于浩租住的那一片区面临拆迁,于是张正喊于浩过来跟自己合租。

    一来可以分摊房租和水电费。

    二来两人是老乡,互相有个照应。

    就这样,两人做了四年的室友。

    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张正都很照顾于浩。

    可以说,是张正领于浩入行的。

    尽管张正自己也只是一个小群演……

    但用张正某次醉酒后跟于浩这吹牛逼的话来说,“……别看你哥我连个角儿都没捞着,可这里头的弯弯绕绕,哥却是门儿清……”

    “哥缺的不是演技,是别的,别的!你懂不?”

    “浩子你瞧好了吧,早晚有一天,你哥我混出头了,到那时咱也学那些大腕儿整辆保姆车,

    大热天的往那摄影棚门口一停,嘿,你拍戏热了就来哥车里,咱空调冷饮使劲儿造……”

    张正的豪言壮语犹在于浩耳边回荡,但此刻,他人却已收拾起行囊,告别了这个奋斗了十年的地方,踏上了返乡的客车。

    于浩知道,张哥这一走,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张哥,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么?”

    于浩紧盯着张正的脸问。

    对方的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眼睛下方黑眼圈很重。

    张正怔了下,随即无所谓的笑了笑。

    “还考虑个啥?你哥我都快三十了,再这么混下去,都没姑娘乐意跟我!”

    他望了眼影视城的方向,眼底掠过一丝复杂的东西,继而耸了耸肩膀,语气轻松的说:“再说了,这破地方我特么待了十年,真待腻歪了!”

    “这趟回老家我就定下来了,先帮我老汉把果园支棱起来,再给你找个漂亮嫂子,生个大胖儿子,嘿嘿,那小日子想想都美着呐!”

    于浩也跟着笑起来:“老婆孩子热炕头,自己又做老板,确实比在这里强!”

    张正收起笑容,语重心长的说:“浩子,听哥一句劝,这行不是咱这种人能混的!”

    “趁着年轻,赶紧掉头,别像哥这样奔三的人了,还一事无成,只能回老家去投奔老汉……”

    张正侧过脸去,不想让于浩看到他眼中的脆弱。

    于浩拍了拍张正的肩膀:“张哥,条条大道通罗马,兄弟我看好你!”

    在今天之前,于浩心中其实也对横漂这事打起了退堂鼓。

    尤其是好哥们张正的离开,估计会成为压垮于浩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昨天在一个剧组做群演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怪事。

    那个饰演乞丐皇帝朱重八的演员突然演技大爆发,从他身上掉下来一本蓝色封皮的书。

    起初于浩还以为这条戏穿帮了,要NG。

    结果,在场的人好像都看不到那本书,只有于浩一个人能看到。

    等到拍摄完毕,那本书还在,于浩很好奇,于是捡了起来。

    《徒手敬岁月》?

    好蛋疼的名字。

    于浩对这种文青的书没兴趣,正准备放回原地,却没想那本书竟化成一缕蓝光跟他的手融为一体。

    不痛不痒的,于浩还以为是自己这段时间拍戏太累出现了幻觉,所以没当回事。

    夜里他做了个梦。

    梦中他变成了一个放牛娃,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正在山坡上放牛,他放的是一条老黄牛,还带着一只小牛犊子。

    突然一个戴着银项圈的胖小子来到他跟前,胖小子双腿叉开指着胯下大声说:“骑牛不好玩,我要骑马玩,朱重八你跪下给我当马!”

    胖小子看于浩发呆,扑上来拿脚踹于浩的腿肚子。

    于浩回过神,一把将胖小子推倒在地。

    胖小子哭着爬起身,指着于浩:“朱重八你给我等着,我回家叫我爹来收拾你!”

    很快,那个胖小子就带了他爹过来,他爹满脸横肉,嘴里镶着一颗大金牙,手里拿着一根鞭子。

    “朱重八你个穷鬼王八羔子,敢打我刘德的儿子,老子抽不死你!”

    鞭子狠狠抽向了于浩。

    那风声刮过耳畔,呼呼的响,抽到肩膀上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啪’声。

    当时衣裳就裂开一道口子,皮肉火辣辣的疼……

    早上于浩在卫生间刷牙洗脸,依旧在回味昨夜的那个梦,真的太真实了,就像亲身经历一样。

    以至于那肩膀的疼痛感都没有完全消散。

    似是想到什么,他怀着激动忐忑的心情,放下水杯和牙刷,后退了几步,闭上眼,深呼吸,然后睁开眼。

    眼睛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脑子里回想着梦里的场景,他尝试着做了好几个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