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作者:无计春留住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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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姐,您怎么不慌不忙的,大少爷一定是去找那个狐狸精了。”玉环急得直跳脚。

    玉燕拦住她,“别出去,我看大少爷根本对她没意思,刚才吃饭的时候,大少爷根本无视她,若真是对她有意思,就不会斥责她了。”刚才上菜的时候,瑞故上了菜不走,要伺候姚之麟,想给他夹菜,结果被姚之麟申斥了一顿。

    福娘抓了一把瓜子塞到玉环手里,“玉环,瓜子挺好吃的,记着走的时候多带一点,咱们家的瓜子儿怎么没这么好吃呢。”

    玉环哭笑不得,狠狠地把瓜子扔到盘子里,扭身出去了,她要被小姐气死了。

    玉燕跟着她走出来,笑道:“是不是恨铁不成钢?”

    “是啊,小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她怎么就一点都不在乎这种事儿呢,我真为她担心。”

    玉燕笑道:“别生气了,我看小姐比我们有主意,你看大少爷对她的态度就知道了,大少爷对小姐还是很不错的。”

    玉燕把手里的瓜子给了她一半,两人坐在门口的长凳上,玉燕轻声道:“玉环,你不觉得小姐另有心思吗?”

    “另有心思?”玉环有点不明白。

    “我看小姐压根就没有心思和少爷过日子。”玉燕压低了声音,“你可千万别露出来,小姐马上就要回家住对月去了,我们可以趁机告诉咱们小姐,看看下一步怎么办?”

    玉环想了想,点点头,“好像还真是这样,可这是为什么呀,不管是和离还是被休,以后再想嫁人,可就难了,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给人家做个继室,小姐这样的性子?……”玉环忧心忡忡的摇摇头,她还真不敢想。

    “等回了定阳再说吧。”玉燕飞快地说了一句,站起身来,姚之麟回来了。

    姚之麟走到近前,问了一声,“少奶奶在做什么?”

    “少奶奶在屋子里坐着呢。”玉燕跟在姚之麟身后想要跟进去,姚之麟摆摆手,示意她不必跟着。

    玉燕只好止步,看着姚之麟兴冲冲的走进屋里。

    姚之麟进了屋,坐在炕沿上,福娘扫了他一眼,继续吃东西,看书。

    “福娘,想不想去钓鱼,我带你去钓鱼,这里的鲤鱼没有土腥味,非常鲜美。”姚之麟兴冲冲的问道,他觉得小女孩应该是喜欢钓鱼的,他小时候为了钓鱼,没少让师傅打,可屁股打肿了,还是偷偷跟着师兄们去钓鱼,然后躲在山洞下面烤鱼,结果因为冒起的烟太大,被师傅发现了,师父罚他们天天吃烤鱼,还不准不放盐,一连五天,口中淡死了。

    那时候想,再也不钓鱼了,可是过了那阵风,他还是该钓鱼还钓鱼去,就是因为喜欢。

    福娘懒洋洋的摇摇头,外边北风呼呼的去钓鱼,她才不犯傻呢,现在水面都已经结了冰,有什么可钓的,想吃鱼让人捉几条就是。

    姚之麟有些失望,他以为福娘会喜欢,看来,福娘和自己小时候真是不一样。

    “那你想干什么?”

    “我想吃叫花鸡。”福娘进田庄以后,看到满院子跑的鸡,脑海里立刻闪现出令人垂涎欲滴的叫花鸡。

    “叫花鸡?你怎么想起吃叫花鸡?这个倒也简单。”

    福娘笑道:“既然简单,那你现在就给我做去。”

    看着福娘狡猾的笑容,姚之麟情不自禁的刮了刮她的鼻梁,“刚吃过饭就饿了。”

    “是啊,我就想吃叫花鸡,要是有西洋的葡萄酒,那就更好了。”

    姚之麟失笑,她居然还知道西洋的葡萄酒,看来文家还真是惯着女儿,小小年纪,还让她喝酒。

    既然答应了她,姚之麟也不好食言,只得挑了一只跑得最欢的健壮母鸡,命人从荷塘里取了塘泥,然后亲自杀鸡洗鸡,做起了叫花鸡。

    当初他们被师傅扔进深山老林,除了一把匕首,一个火镰,再无其他的东西,听着山里的豺狼虎豹的嚎叫,头皮都觉得发麻,可师傅守在出山的路口,搭起帐篷等着他们,一个月的时间,他几乎变成了又脏又臭的野人,可也从中悟到了不少生存的技巧。

    田庄里的下人都已经被遣走,姚之麟忙活了足有两个时辰,这才做好了叫花鸡,因为厨房里的柴禾都是果园里看下来的桃木枝子,所以,叫花鸡有一种果木的清香,闻着就让人很有食欲了。

    福娘早就等不及,跟着玉燕悄悄来到厨房,偌大的院子已经空了,就是玉燕他们两个丫鬟也不让进,可能是姚之麟觉得没有面子吧。

    到了院门口,福娘悄悄走进去,玉燕守在门口,看着小姐的身影,摇头苦笑,心中暗叹,不知她家小姐何时才能真正的长大成人。

    福娘一到门口,姚之麟就听到了,转过头看着笑嘻嘻的文福娘,他咬牙切齿的说道:“现在你可满意了吧?”

    福娘点点头,“还算勉强。”

    姚之麟起的说不出话来,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伺候一个女人,以后也不会有吧。

    最可气的是,这个丫头丝毫不像领情的样子。

    福娘深深吸了一口气,“姚之麟,手艺不错,真香,要是你以后没了饭碗,就去饭庄当个厨子,也能养活自己。”

    姚之麟哼了一声,没接她的话茬,若非觉得这段时间福娘表现不错,他心中又有所亏欠,说什么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来。

    剥了泥块,香味愈胜,福娘食指大动,这只叫花鸡,顶多有一斤左右,她确信自己可以完全吃进肚子里去。

    福娘和姚之麟洗了手,拿着叫花鸡回了卧房,没有葡萄酒,田庄里自酿的果子酒也不错,玉燕又让厨房飞快地炒了两个热菜,两个人面对面,吃起了晚饭。

    以前值班的时候,福娘最喜欢吃的就是卤鸡爪,那是她办公室同事小张的拿手好菜,因为喜欢吃,也跟着学了,值班的时候,就带上一饭盒卤鸡爪,夜宵就算是解决了。

    福娘的吃相虽然还算斯文,但吃的速度绝对不慢,转眼间,半只鸡已经进了肚,姚之麟烫的酒也下去了小半壶。

    福娘在这儿还是很开心的,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两人都不必再伪装,可以很真切的看到真实的对方,这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可能见到的。

    用福娘的话说,这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做慢条斯理的大小姐。

    那一动一静,必须要透着优雅,让人挑不出毛病来才行,有教养的闺阁小姐,会提升整个家族的荣誉,反之亦然。

    之前的欧阳菲菲,是个雷厉风行的职业女强人,优秀的法官,两种形象之间,有着巨大的落差,想要把握好文福娘的身份,不是那么简单的,好在嫁了姚之麟,自己可以做一个泼妇形象,否则活得更痛苦。

    看着福娘似乎隐隐有泪光溢动,姚之麟心下讶异,不禁问道:“福娘,怎么哭了,想家吗?”

    一说到家,福娘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扑簌簌的掉落下来,她想家,可是那个家,永远的回不去了。

    姚之麟赶紧擦手,转过去轻柔的拍着她的后背,“别哭,还吃着东西不能哭,想家我就带你回家,我陪你回家住对月。”

    那个家,就是有通天的本事,也回不去了。

    可福娘不能说,没有人会相信这样一个荒诞的故事,说不定,会把她当做牛鬼蛇神烧死。

    吃饱喝足,福娘打算回去了,她不想在这儿过夜,她以前在下乡的时候,曾经住过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农家,结果招惹了一身的虱子回来,气得她差点把头发剃光了,后来好不容易托人在农村买了一把篦子,又剪短了头发,这才去掉了虱子,从那以后,她的心里有了阴影,总觉得土炕上一定会有虱子,所以,宁愿冷一点,她也不愿意睡炕,刚才上炕的时候,她就让玉燕仔细检查过,玉燕保证没问题,可心里的那个阴影去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