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缘,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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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澈带着叶星尔来到了位于沈家别墅三楼的书房。
沈家的书房大得惊人,白色的书架整整齐齐排了数十个之多,而且每处都打扫的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叶星尔笑了,回头对身后的沈澈说:“你们家也太夸张了吧?你确定这里是书房吗?我还以为自己到了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沈澈笑着说:“赫曾经和我说过你很喜欢看书,所以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里,而且这里还有更好的!”
沈澈拉着叶星尔的手把她带到了书房的南面。
与沈家的书房南面相接的,是一个观景平台,打开书房与观景平台相接的玻璃门时,叶星尔顿时觉得一股凉爽的山风夹着淡淡的花香扑面而来。
因为沈家这栋超豪华的别墅,是建在清云山的对面,所以在这个观景平台上,清云山上的美景,翘首可望。
叶星尔在月下凝眸远眺,清云山上,峰岭相衬,山色空濛,青黛含翠,林茂色鲜,山花烂漫,灿若图秀,此刻正是青山衔好月,百花吐香风的时候,一阵山风拂荡,空灵的月色、淡淡的花香和着似有若无的雾气,竟让叶星尔有些恍惚,犹如进入了仙境琼阁般的梦幻之境!
叶星尔出神的看月下的美景,沈澈深情的看眼前的美人!
感受到沈澈灼热的目光,叶星尔回过神来,羞涩的躲开沈澈眸中的炽热,去打量别的地方。
在这个观景平台的东面,放置了一个与书房内的书架同色系的木质秋千架,此刻,在这个洁白的秋千架上放了一束火红的玫瑰花。
叶星尔笑着走了过去,拿起秋千上的玫瑰花,坐在上面,叶星尔低头嗅了嗅手中的玫瑰,轻轻的说:“真美!”
沈澈低笑,“人比花更娇!”
叶星尔娇羞的笑了,岔开话题,“澈,像你这样的家世,应该也像王居英一样出国留学才对,或者读个国内一流的大学,怎么会读了雄展呢?”
沈澈抱臂斜倚在墙上和叶星尔解释:“与你和赫相同,我与我姑姑家的表哥,从小感情就非常好,当年我的表哥升入雄展大学的时候,就立下志向,要一统雄展,只可惜,那一年同他一起入学的还有一个叫叶卓然的家伙,二人一直争到毕业,也只是平分雄展,没有分出个高下,这么多年了,一直被我表哥引为憾事,他很希望我能替他达成心愿,所以,升大学的时候,我执意进了雄展。”
沈澈见叶星尔听了他的话以后,表情怪怪的,奇怪的问她:“怎么了?”
叶星尔问沈澈:“你的表哥是楚涵吧?”
沈澈点点头:“没错!你认识我表哥?”
叶星尔摇了摇头,“不,我不认识他,不过我和叶卓然比较熟!他是我大哥!”
沈澈惊讶的问:“真的?”
叶星尔被沈澈惊奇的样子逗笑了,“哥哥还有乱认的吗?叶卓然是我同父同母的亲大哥,如假包换!”
沈澈叹道:“缘分真的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它可以把完全不相干的人和事都扯在一起,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赫,居然是四大财团之一的云氏财团的少主!不过,还好!在四大财团之中,云氏财团、韩氏财团、王氏财团,他们三家因为自祖上起就争执不休,一直到现在也是竞争激烈,只有我们沈氏财团,一直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这样我和赫的关系,才不会太尴尬!”
叶星尔笑沈澈,“看来还是你比较厉害,楚涵用了五年没有完成的事情,你只用了一个月就完成了!”
沈澈笑着说:“是我运气比较好,你哥哥生性比较淡薄,许多事情都不喜欢和别人争,但是那不代表他没有能力,如果他和我争的话,一定会重演你大哥和我表哥当年的历史——平分雄展!”
叶星尔点了点头,“有道理!我大哥的性格就像一只猎豹,一直在不停地奔跑、追逐、征服、收获,而我的赫哥则像一只长颈鹿,只要有抬头可及的绿叶,就心满意足了。”
沈澈笑着说:“很奇怪的比喻,不过很贴切!这些年来,你大哥在商界所向披靡,扩张公司版图的速度,快的令人咂舌,虽然他的叶天世纪现在和历史久远的四大财团,还不能同日而语,但是他的实力,也绝对没人敢小觑!而且据我所知,他还迎娶了韩氏财团的大小姐韩继柔,由此可见,你大哥的魅力着实非凡!以前我还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云氏财团和韩氏财团之间的争斗,忽然逐渐淡了许多,我最近才明白,原来是因为现在,云氏财团的少主要向韩氏财团的大小姐叫一声大嫂的缘故。”
叶星尔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外界几乎没有人知道,赫哥和叶家的关系,因为那是赫哥的外公最忌讳的事,赫哥的外公最讨厌的就是我们叶家的人,他才不管我大哥娶了谁,可是这几年,我赫哥在逐步接管云氏财团的经营,自然会约束手下对我大嫂的娘家——韩氏财团客气一些。”
说了这么多,叶星尔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和她提意见,拿着手中的玫瑰,站起身来笑着对沈澈说:“好了,我们今天先感慨到这里!我饿了,我们回去吃点东西。”
看着并肩从外面走进来的沈澈和叶星尔,古驰赞叹的对云至赫说:“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天作之合’,不过现在看到沈澈和星尔,我就明白了!”
看星尔走到自己的面前,云至赫指指桌上的食物,“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而古驰则对叶星尔放在桌子上的玫瑰,格外感兴趣,“星尔,这不会是沈澈送给你的吧?”
叶星尔因为正被一块看起来特别诱人的生日蛋糕,占着嘴巴,只点了点头。
古驰夸张的说:“没想到,出了名不解风情的雄展大学的老大沈澈,现在已经进步到会送花给女孩了,这真是让我大吃了好多惊!”
古驰边说边向叶星尔竖起拇指,“星尔,我真佩服你!你果真是驭夫有术!以前的沈澈,可是多少名门闺秀主动送到眼前,都不会抬一下眼皮的,那时如果谁和我说,沈澈主动送花给女孩子,我一定会说他活见鬼了!”
听到‘驭夫有术’这四个字,叶星尔一下子被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蛋糕呛到,咳了半天,才缓过劲来。
叶星尔红着脸,把一大块蛋糕,硬塞进古驰的嘴巴,“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什么叫‘驭夫有术’?”
古驰嘟着腮帮子,不雅观的努力咽下那块蛋糕,贼笑着说:“早晚的事嘛!”
云至赫不理会古驰和叶星尔的嬉闹,认真的对沈澈说:“看起来,星尔真的接受你了!好好待她!你要是敢对不起她,小心我扭断你的脖子!”
沈澈看着身边的叶星尔,眼中的爱意,满的仿佛要溢出来,“我永远都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的!”
沈澈带着叶星尔来到了位于沈家别墅三楼的书房。
沈家的书房大得惊人,白色的书架整整齐齐排了数十个之多,而且每处都打扫的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叶星尔笑了,回头对身后的沈澈说:“你们家也太夸张了吧?你确定这里是书房吗?我还以为自己到了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沈澈笑着说:“赫曾经和我说过你很喜欢看书,所以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里,而且这里还有更好的!”
沈澈拉着叶星尔的手把她带到了书房的南面。
与沈家的书房南面相接的,是一个观景平台,打开书房与观景平台相接的玻璃门时,叶星尔顿时觉得一股凉爽的山风夹着淡淡的花香扑面而来。
因为沈家这栋超豪华的别墅,是建在清云山的对面,所以在这个观景平台上,清云山上的美景,翘首可望。
叶星尔在月下凝眸远眺,清云山上,峰岭相衬,山色空濛,青黛含翠,林茂色鲜,山花烂漫,灿若图秀,此刻正是青山衔好月,百花吐香风的时候,一阵山风拂荡,空灵的月色、淡淡的花香和着似有若无的雾气,竟让叶星尔有些恍惚,犹如进入了仙境琼阁般的梦幻之境!
叶星尔出神的看月下的美景,沈澈深情的看眼前的美人!
感受到沈澈灼热的目光,叶星尔回过神来,羞涩的躲开沈澈眸中的炽热,去打量别的地方。
在这个观景平台的东面,放置了一个与书房内的书架同色系的木质秋千架,此刻,在这个洁白的秋千架上放了一束火红的玫瑰花。
叶星尔笑着走了过去,拿起秋千上的玫瑰花,坐在上面,叶星尔低头嗅了嗅手中的玫瑰,轻轻的说:“真美!”
沈澈低笑,“人比花更娇!”
叶星尔娇羞的笑了,岔开话题,“澈,像你这样的家世,应该也像王居英一样出国留学才对,或者读个国内一流的大学,怎么会读了雄展呢?”
沈澈抱臂斜倚在墙上和叶星尔解释:“与你和赫相同,我与我姑姑家的表哥,从小感情就非常好,当年我的表哥升入雄展大学的时候,就立下志向,要一统雄展,只可惜,那一年同他一起入学的还有一个叫叶卓然的家伙,二人一直争到毕业,也只是平分雄展,没有分出个高下,这么多年了,一直被我表哥引为憾事,他很希望我能替他达成心愿,所以,升大学的时候,我执意进了雄展。”
沈澈见叶星尔听了他的话以后,表情怪怪的,奇怪的问她:“怎么了?”
叶星尔问沈澈:“你的表哥是楚涵吧?”
沈澈点点头:“没错!你认识我表哥?”
叶星尔摇了摇头,“不,我不认识他,不过我和叶卓然比较熟!他是我大哥!”
沈澈惊讶的问:“真的?”
叶星尔被沈澈惊奇的样子逗笑了,“哥哥还有乱认的吗?叶卓然是我同父同母的亲大哥,如假包换!”
沈澈叹道:“缘分真的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它可以把完全不相干的人和事都扯在一起,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赫,居然是四大财团之一的云氏财团的少主!不过,还好!在四大财团之中,云氏财团、韩氏财团、王氏财团,他们三家因为自祖上起就争执不休,一直到现在也是竞争激烈,只有我们沈氏财团,一直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这样我和赫的关系,才不会太尴尬!”
叶星尔笑沈澈,“看来还是你比较厉害,楚涵用了五年没有完成的事情,你只用了一个月就完成了!”
沈澈笑着说:“是我运气比较好,你哥哥生性比较淡薄,许多事情都不喜欢和别人争,但是那不代表他没有能力,如果他和我争的话,一定会重演你大哥和我表哥当年的历史——平分雄展!”
叶星尔点了点头,“有道理!我大哥的性格就像一只猎豹,一直在不停地奔跑、追逐、征服、收获,而我的赫哥则像一只长颈鹿,只要有抬头可及的绿叶,就心满意足了。”
沈澈笑着说:“很奇怪的比喻,不过很贴切!这些年来,你大哥在商界所向披靡,扩张公司版图的速度,快的令人咂舌,虽然他的叶天世纪现在和历史久远的四大财团,还不能同日而语,但是他的实力,也绝对没人敢小觑!而且据我所知,他还迎娶了韩氏财团的大小姐韩继柔,由此可见,你大哥的魅力着实非凡!以前我还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云氏财团和韩氏财团之间的争斗,忽然逐渐淡了许多,我最近才明白,原来是因为现在,云氏财团的少主要向韩氏财团的大小姐叫一声大嫂的缘故。”
叶星尔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外界几乎没有人知道,赫哥和叶家的关系,因为那是赫哥的外公最忌讳的事,赫哥的外公最讨厌的就是我们叶家的人,他才不管我大哥娶了谁,可是这几年,我赫哥在逐步接管云氏财团的经营,自然会约束手下对我大嫂的娘家——韩氏财团客气一些。”
说了这么多,叶星尔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和她提意见,拿着手中的玫瑰,站起身来笑着对沈澈说:“好了,我们今天先感慨到这里!我饿了,我们回去吃点东西。”
看着并肩从外面走进来的沈澈和叶星尔,古驰赞叹的对云至赫说:“以前我不知道什么叫‘天作之合’,不过现在看到沈澈和星尔,我就明白了!”
看星尔走到自己的面前,云至赫指指桌上的食物,“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而古驰则对叶星尔放在桌子上的玫瑰,格外感兴趣,“星尔,这不会是沈澈送给你的吧?”
叶星尔因为正被一块看起来特别诱人的生日蛋糕,占着嘴巴,只点了点头。
古驰夸张的说:“没想到,出了名不解风情的雄展大学的老大沈澈,现在已经进步到会送花给女孩了,这真是让我大吃了好多惊!”
古驰边说边向叶星尔竖起拇指,“星尔,我真佩服你!你果真是驭夫有术!以前的沈澈,可是多少名门闺秀主动送到眼前,都不会抬一下眼皮的,那时如果谁和我说,沈澈主动送花给女孩子,我一定会说他活见鬼了!”
听到‘驭夫有术’这四个字,叶星尔一下子被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的蛋糕呛到,咳了半天,才缓过劲来。
叶星尔红着脸,把一大块蛋糕,硬塞进古驰的嘴巴,“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什么叫‘驭夫有术’?”
古驰嘟着腮帮子,不雅观的努力咽下那块蛋糕,贼笑着说:“早晚的事嘛!”
云至赫不理会古驰和叶星尔的嬉闹,认真的对沈澈说:“看起来,星尔真的接受你了!好好待她!你要是敢对不起她,小心我扭断你的脖子!”
沈澈看着身边的叶星尔,眼中的爱意,满的仿佛要溢出来,“我永远都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