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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浣熊市一日

作者:游戏搬运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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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布雷拉,高光脑海里划过一道闪电,他终于明白“拉科恩市”为什么叫他觉得熟悉了;

    是啊,太熟悉了,他甚至还亲眼见证过这座城市的毁灭;

    不管是在游戏里,还是在电影里,亦或者小说之中。

    与此同时,搜索框再次出现在高光视线中;

    说实话,他一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毕竟这个世界很快就可能会爆发“生化危机”;

    但很快,高光就意识到,搜索框的存在显然不仅仅能让他成为一个搬运工式文抄公,

    还能让他得到更多。

    毕竟,知识就是力量;

    而在这样一个即将动荡不安的世界中,高光最需要的就是力量,

    能够让他自保的力量。

    塔格里斯,传说中能影响整个世界的英雄,高光给自己起的新名字,“塔格里斯·厄斯索斯”。

    于是,他就成为了塔格里斯,最起码在别人看来是这样;

    这个名字留下了痕迹,这些痕迹从诸天万界中汇聚而来,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智慧生命单位。

    它没有属于自己的智慧,它仅仅只是高光的一件衣服,穿在虚无的高光身上,让他能够借此干涉现世的一切;

    高光当然不知道这一点,他起新名字的行为也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是力量的选择,这与智慧无关;

    也与命运无关。

    那所有的因果,都纠缠在了这件衣服上,都与高光本人无关。

    那么此时的图奥在干什么呢?

    他正盯着一条名为“高光”的傻狗,现在的他像个沙口一样可怜;

    这条修勾今晚准备去夜店狂欢一整晚,为此还做了个头发,感觉自己美美哒。

    游戏搬运工三人还在忙,忙着阻止异界混乱侵袭干扰到主世界的正常运行;

    这活儿当然不轻松,但他们依然有时间可以唠唠嗑,发发牢骚。

    就像游戏搬运工,此时就正在说:

    “来,阿东你说,如何写好一本都市小说?”

    两个“阿东”面面相觑,而后由游戏搬运工的老熟人林东开口:

    “简单。

    你只需要先有一本都市小说,然后让小说里的人物出来给你当代笔,就可以写好一家都市小说了。”

    林易东在一旁点头:

    “他说的对。”

    “倘若我们总是以自己的尺度来衡量万事万物,则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那么问题的关键究竟为何呢?

    那就是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

    这里是拉科恩市,塔格里斯此时站在街上,那个开油罐车的胖子路上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撞到;

    塔格里斯没有发觉这其中有什么不对劲,就好像此刻的拉科恩市依然如往常一般。

    身后的店里有电视机在放着一个谈话节目,刚才那段话就是主持人说的,塔格里斯觉得还蛮有道理的。

    当然,有道理的话非常多,高光随手都能搜出一大堆,像什么“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

    又比如“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

    这样的话一开始的时候,听着会感觉很有道理;

    到了后面,就会觉得非常反感,就好像鸡汤喝多了也会倒胃口。

    所以,这样的话又被叫做“鸡汤”。

    “很多风风雨雨,我都经历过,有一句话叫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让你变得更强。

    但我只想说,伤害就是伤害,没有这些伤害,我也会变得更强,因为我不仅天生励志,我还天生要强。”

    “没错,不是伤害我们的人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成长的是自己的反思和坚强啊。

    因为伤害我们的人,可从来没有想过要让我们成长。

    那些刺在我们身上的伤口,都是靠我们自己不断舔舐而渐渐痊愈的。”

    痛苦和伤害是财富吗?

    听着电视机里的对话,塔格里斯想到了这个问题,想到了自己;

    他也想整个人都在这一刻倒向地面,蜷缩在角落里;

    他也希望用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即使泪水依然会从指缝中不断的溢出。

    “天呐...为什么是我...”

    也许,他已经崩溃了,所以才会想到用一个新名字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就像过往的所有人生,都成了一场并不存在的梦境,被彻底戳破。

    也许他,也许高光真的在那一刻就已经死了。

    现在的他...

    塔格里斯·厄斯索斯,

    只是一个无处安身的孤魂野鬼罢了。

    但他不会这么做,将目光从“美漫世界阴影轨迹”这本小说中挪开后,他看向了不远处的报刊亭;

    没准儿,报纸会告诉他最近有发生什么事情。

    当塔格里斯走近报刊亭,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张报纸,那张写着“他现在去世了”的报纸:

    “他现在去世了,享年七十四岁;

    他的死令文学界失去了最理性的头脑、一位绅士和一位宇宙恐怖的大师。

    他的故去令老友们悲痛欲绝,不仅仅是因为他的美德,更因为他在文学界所拥有的独特地位。”

    爱手艺老爷子在三月十五日去世这事儿,塔格里斯能靠着搜索框找到,但肯定不是现在;

    可报纸上写的时间就是现在,就是今天凌晨,今天就是爱手艺老爷子去世的三月十五日。

    这是一个有着一米七八的身高,身形较为瘦削的男人;

    他面容白皙,有一个冗长、低垂的下巴,双眼炯炯有神,嘴巴坚毅平直、透着严肃的意味,其双手敏捷轻快。

    “除了困扰他一生的苦难,他还对寒冷有着不同寻常的敏感。”

    塔格里斯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坐下,靠着搜索框看起了“异乡人与其他故事”,这句话写在正文之前,由无形的吹奏者翻译;

    “熟悉他的人不仅致敬其奇异的天才,也致敬其辉煌的灵魂...”

    翻开“大衮”,入目的第一句话就是: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神经绷得紧紧的。”

    因为这个冬夜还没有过去,高光就已经不复存在,字面意思上的;

    这个依然还能使用着搜索框的人,叫做塔格里斯·厄斯索斯。

    当他给自己起了这个新名字之后,当他穿上这件衣服后,这个名字不仅是他的衣服,更是一个“平台”;

    也正是因此,搜索框才会再次扎根,再次被他观测到。

    塔格里斯也是此时才明白的这一点,他用意念散掉了搜索框,再次走到报刊亭边;

    但确实没有他要找的信息,虽然确实有LS姆周刊这份报纸。

    然后塔格里斯意识到,也许是时间,他记得小说里写的是“六月二日”。

    而且,最开始的时候,仅仅被认为是在森林地带遭到了野兽的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