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养个黄皮子当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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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留香看到这一幕,眼睛一亮,伸手去摸黄仙脑袋,说道:“好可爱啊!这是……是黄鼠狼吗?”
刘毅瞥了一眼,一边扒饭一边说道:“对……这黄皮子好像比一般的黄皮子要大啊。”
黄仙很不满被阎留香摸脑袋,一扭头躲开了阎留香的手,正准备呲牙咧嘴,忽然对上了我阴沉的目光,它就把刚咧出来的牙齿收回去了,乖乖让阎留香摸。
阎留香摸了两下,过足了手瘾,说道:“好乖啊,毛茸茸的,而且也不凶人,比一般的黄鼠狼更有灵性欸!”
这时候,刘毅忽然插了一嘴:“你要喜欢就养一只呗,这玩意吃不了多少,好养活。”
此话一出,我和我爹都是一个激灵,猛地抬起头,看向了刘毅。
后者不知道自己说错了啥话,嘴里含着饭菜,愣愣的看着我俩,饭都不敢嚼了:“咋了?”
阎留香则十分惊喜的说道:“可以吗?”
说着,她一把将黄仙抱起,搂在自己的怀里,上下摸摸:“它好干净欸,身上一只虱子都没有,也没有脏东西……”
阎留香越说,脸上的期待和欢喜之情越发浓烈。
我和我爹对视了一眼,他转过脸,低头夹菜,自顾自的吃饭。
那意思很明显,我带回来的东西,我自个处理。
我只好放下碗筷,尽量用柔和的语气说道:“留香啊,这个……”
阎留香脸上带着笑,一转头,和我四目相对,甚至不用我开口,她就明白我什么意思了。
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就凝固了,随后慢慢地收回,摸了摸黄仙脑袋,又挤出了几分笑容,说道:“我、我就开个玩笑,哈哈,哪有在家养黄鼠狼的,对吧?”
此话一出,饭桌上顿时安静了。
就连阎留香怀里的黄仙,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鄙视之情,似乎在责怪我伤了一个女孩的心。
我娘对着我脑袋上就是一筷子,说道:“你要说什么就快说,我警告你啊,别让我听到什么不中听的屁话。”
随后,她转过头对阎留香说道:“养!有啥不能养的?城里人不都流行养宠物么?我看这黄皮子就正合适,看着就好养活。”
我略微有些吃惊,这才几天,我娘就这么向着阎留香。都说婆媳关系紧张,但我还真没看出来,我娘比起亲生儿子,更宠阎留香。
阎留香特别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疼,她听到我娘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没回话。我都能猜到,过会吃完饭,她就会把黄皮子放出去丢掉。
沉默半晌,看着她那清澈的眼神,我一咬牙,说道:“养!咱们也不缺钱了,养个黄皮子算什么?以后咱们还养熊猫!”
阎留香顿时喜笑颜开,她笑得特别含蓄,还有些不好意思。
她这么一笑,桌上的气氛当即又变得融洽起来,我爹招呼大伙快吃,再不吃菜都凉了。
这时候,黄仙忽然伸手去扒拉菜盘,把一整盘烧鸡拉到了自己面前。
我见状,下意识要一筷子甩过去,却见阎留香帮忙拿起了一块鸡肉,递给了黄仙,脸上表情喜滋滋的,就像是拿了一块肉喂自己心爱的小狗一样。
于是我只好面无表情的将手收回。
她怀里的黄仙露出奸诈的笑容,它看着我,脸上仿佛写着‘我就爱看你这种看我不爽又拿我没办法的样子’,贱里贱气的。
我心想你给我等着,等阎留香睡下了,我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黄仙见我瞪它,它当即得寸进尺,伸手去拿盘子里边的鸡腿,想要拿起来气我。
却不料,它爪子刚伸出去,就被阎留香轻轻的拦住了。
她根本没注意怀里黄仙的小心思,只以为它是小动物馋了想吃肉,又重新夹了一块猪肉给黄仙。
随后,阎留香把盘子里的那根鸡腿夹起来,放在我碗里边,又把另一根鸡腿夹起来,放在我娘碗里边。
这一刻,黄仙似乎突然觉得没啥意思,把脸别开了。
我喜滋滋的道了声谢谢,也给阎留香夹菜。
我娘看到这一幕,忽然笑着说道:“成婚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吧?”
阎留香听到这话,俏脸一阵红霞,低着头吃自己的饭,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我一愣,说道:“留香要是没意见的话,要不就这两天吧,早点办了,了却一桩心事。”
我娘转过头,问阎留香道:“阿香,你怎么想的?”
“我都听玄哥的。”阎留香的脸红的跟西红柿一样。
我娘笑得更开心了,说道:“行,那咱们挑个黄道吉日,摆两桌,请村里大伙吃个席。正好,你大伯二叔这两天也要回来了,到时候记得叫上咱王家亲戚。”
“行。”我点了点头。
爹娘对我的婚事相当上心,当天就找了个先生,挑了个好日子,然后就提前开始发请柬,把左邻右舍熟悉的都叫上了。
看着屋子张灯结彩,宾客们喜气洋洋的样子,我莫名忽然想起了和刘若兰结婚时的情形。
当时我也是穿着一身喜庆的新郎服,周围人都在向我拱手道恭喜,爹娘在一旁开怀的笑着,老爷子坐在首座,脸上也挂着笑。
但如今,爹娘好像老了,首座上的老爷子也病倒了,同样是新婚,我心中却涌出物是人非的伤感。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直至拜堂时,看到阎留香那怯生生的身影,我心里的伤感逐渐被冲淡了。
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死的人死去了,活的人还要继续活。很粗俗,但却莫名给人一种坚韧向上的力量。
人是从何时起,能够向过去和解,向过往告别的?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答案,他们沉浸在过往的悲伤、痛苦、愧疚、懊悔之中,难以自拔,以至于担忧未来的每一天,都会如此痛苦的重复。
而有一些人,他们起初也不知道答案,直至碰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就像是一块路牌,告诉你说:嘿,这里还有一条路,想试试看吗?于是他们就将信将疑的走过去,带着迷茫,带着困惑,带着过去痛苦的行囊。但走着走着,他们会发现,这条路的风景太漂亮了,以至于他们不知道何时遗落了关于痛苦的包裹,惊觉那个人并不是一块路牌,而是一直与你同行的ta……这一刻,你会恍然大悟:哦!缘起缘灭时,总会物是人非,原来路边的风景都是一样的。
万幸万幸,我的她来了。
阎留香看到这一幕,眼睛一亮,伸手去摸黄仙脑袋,说道:“好可爱啊!这是……是黄鼠狼吗?”
刘毅瞥了一眼,一边扒饭一边说道:“对……这黄皮子好像比一般的黄皮子要大啊。”
黄仙很不满被阎留香摸脑袋,一扭头躲开了阎留香的手,正准备呲牙咧嘴,忽然对上了我阴沉的目光,它就把刚咧出来的牙齿收回去了,乖乖让阎留香摸。
阎留香摸了两下,过足了手瘾,说道:“好乖啊,毛茸茸的,而且也不凶人,比一般的黄鼠狼更有灵性欸!”
这时候,刘毅忽然插了一嘴:“你要喜欢就养一只呗,这玩意吃不了多少,好养活。”
此话一出,我和我爹都是一个激灵,猛地抬起头,看向了刘毅。
后者不知道自己说错了啥话,嘴里含着饭菜,愣愣的看着我俩,饭都不敢嚼了:“咋了?”
阎留香则十分惊喜的说道:“可以吗?”
说着,她一把将黄仙抱起,搂在自己的怀里,上下摸摸:“它好干净欸,身上一只虱子都没有,也没有脏东西……”
阎留香越说,脸上的期待和欢喜之情越发浓烈。
我和我爹对视了一眼,他转过脸,低头夹菜,自顾自的吃饭。
那意思很明显,我带回来的东西,我自个处理。
我只好放下碗筷,尽量用柔和的语气说道:“留香啊,这个……”
阎留香脸上带着笑,一转头,和我四目相对,甚至不用我开口,她就明白我什么意思了。
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就凝固了,随后慢慢地收回,摸了摸黄仙脑袋,又挤出了几分笑容,说道:“我、我就开个玩笑,哈哈,哪有在家养黄鼠狼的,对吧?”
此话一出,饭桌上顿时安静了。
就连阎留香怀里的黄仙,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鄙视之情,似乎在责怪我伤了一个女孩的心。
我娘对着我脑袋上就是一筷子,说道:“你要说什么就快说,我警告你啊,别让我听到什么不中听的屁话。”
随后,她转过头对阎留香说道:“养!有啥不能养的?城里人不都流行养宠物么?我看这黄皮子就正合适,看着就好养活。”
我略微有些吃惊,这才几天,我娘就这么向着阎留香。都说婆媳关系紧张,但我还真没看出来,我娘比起亲生儿子,更宠阎留香。
阎留香特别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疼,她听到我娘这么说,也只是笑了笑,没回话。我都能猜到,过会吃完饭,她就会把黄皮子放出去丢掉。
沉默半晌,看着她那清澈的眼神,我一咬牙,说道:“养!咱们也不缺钱了,养个黄皮子算什么?以后咱们还养熊猫!”
阎留香顿时喜笑颜开,她笑得特别含蓄,还有些不好意思。
她这么一笑,桌上的气氛当即又变得融洽起来,我爹招呼大伙快吃,再不吃菜都凉了。
这时候,黄仙忽然伸手去扒拉菜盘,把一整盘烧鸡拉到了自己面前。
我见状,下意识要一筷子甩过去,却见阎留香帮忙拿起了一块鸡肉,递给了黄仙,脸上表情喜滋滋的,就像是拿了一块肉喂自己心爱的小狗一样。
于是我只好面无表情的将手收回。
她怀里的黄仙露出奸诈的笑容,它看着我,脸上仿佛写着‘我就爱看你这种看我不爽又拿我没办法的样子’,贱里贱气的。
我心想你给我等着,等阎留香睡下了,我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黄仙见我瞪它,它当即得寸进尺,伸手去拿盘子里边的鸡腿,想要拿起来气我。
却不料,它爪子刚伸出去,就被阎留香轻轻的拦住了。
她根本没注意怀里黄仙的小心思,只以为它是小动物馋了想吃肉,又重新夹了一块猪肉给黄仙。
随后,阎留香把盘子里的那根鸡腿夹起来,放在我碗里边,又把另一根鸡腿夹起来,放在我娘碗里边。
这一刻,黄仙似乎突然觉得没啥意思,把脸别开了。
我喜滋滋的道了声谢谢,也给阎留香夹菜。
我娘看到这一幕,忽然笑着说道:“成婚的事情,也该提上日程了吧?”
阎留香听到这话,俏脸一阵红霞,低着头吃自己的饭,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我一愣,说道:“留香要是没意见的话,要不就这两天吧,早点办了,了却一桩心事。”
我娘转过头,问阎留香道:“阿香,你怎么想的?”
“我都听玄哥的。”阎留香的脸红的跟西红柿一样。
我娘笑得更开心了,说道:“行,那咱们挑个黄道吉日,摆两桌,请村里大伙吃个席。正好,你大伯二叔这两天也要回来了,到时候记得叫上咱王家亲戚。”
“行。”我点了点头。
爹娘对我的婚事相当上心,当天就找了个先生,挑了个好日子,然后就提前开始发请柬,把左邻右舍熟悉的都叫上了。
看着屋子张灯结彩,宾客们喜气洋洋的样子,我莫名忽然想起了和刘若兰结婚时的情形。
当时我也是穿着一身喜庆的新郎服,周围人都在向我拱手道恭喜,爹娘在一旁开怀的笑着,老爷子坐在首座,脸上也挂着笑。
但如今,爹娘好像老了,首座上的老爷子也病倒了,同样是新婚,我心中却涌出物是人非的伤感。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直至拜堂时,看到阎留香那怯生生的身影,我心里的伤感逐渐被冲淡了。
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死的人死去了,活的人还要继续活。很粗俗,但却莫名给人一种坚韧向上的力量。
人是从何时起,能够向过去和解,向过往告别的?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答案,他们沉浸在过往的悲伤、痛苦、愧疚、懊悔之中,难以自拔,以至于担忧未来的每一天,都会如此痛苦的重复。
而有一些人,他们起初也不知道答案,直至碰到了另一个人。那个人就像是一块路牌,告诉你说:嘿,这里还有一条路,想试试看吗?于是他们就将信将疑的走过去,带着迷茫,带着困惑,带着过去痛苦的行囊。但走着走着,他们会发现,这条路的风景太漂亮了,以至于他们不知道何时遗落了关于痛苦的包裹,惊觉那个人并不是一块路牌,而是一直与你同行的ta……这一刻,你会恍然大悟:哦!缘起缘灭时,总会物是人非,原来路边的风景都是一样的。
万幸万幸,我的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