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好,我割【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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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卧室。
叶蓁蓁失魂落魄地坐在沙发上,边上,叶霜拿了烫伤药膏弯腰站着,小心翼翼地帮着抹药。
叶蓁蓁定定地看着烫红的手背发呆。
父母从小将她往名媛淑女的方向打扮,从她记事起,一日三餐都是规定好的,为了保持身材、调整体重。在家里那么多年,她甚至连拖鞋都没穿过,一直穿小一码的鞋子,就因为担心脚大了不好看。
眼下回想,这一切顶什么用呢?
她是如愿以偿地嫁入了香江第一豪门,可这豪门少奶奶并不好当,因为程坤残疾,她多年闭目塞听,毫无生趣地活着。细细想来,和程牧那一段,倒是自己难得自主选择的一次,却被现实击溃得七零八落。
心头情绪涌动,叶蓁蓁猛一回首,烦躁道:“滚开!”
“小姐,不处理会留疤的。”叶霜被她扇了一下,回过神一脸无奈地提醒。毕竟,这人从小就非常爱美。
叶蓁蓁似乎能看透她心中所想,冷笑道:“你觉得我还美给谁看?”
她一直在自欺欺人。
她何尝不知道整个香江都在看她的笑话?
十年前的香江第一名媛。
哈哈。
自己父母处心积虑让她得来这个夸奖,眼下倒好,因为程牧一朝掌权,连个屁都不敢放了。
倒是叶桑桑,春风得意得很。
“桑桑这孩子,谈个恋爱还遮遮掩掩的。要不是倪家少爷亲自登门,我们现在还蒙在鼓里呢。”
“妈,你少说几句,别戳堂姐伤疤。”
“不恭喜我吗?”
“说起来倪琮条件比程牧哥差点,可纵观香江,条件这么好的也没几个,堂姐你说是不是?”
“不知道你在得意什么?”
“听说程牧哥要娶欧阳家那一个了。”
“那又怎么样?他心里最爱的那个是我就行了。我们私底下不知道多好呢,劳你操心!”
“啧啧,他要你这破鞋啊?”
“需要我录一下车震的音频给你看吗?”
“婊子。”
“啪!”
脑海里,前不久在叶家,那段对话以巴掌声结束。
自己这堂妹,从小喜欢和她争。相貌、成绩、朋友,甚至男人。她生下来好像就为着和自己作对。眼下倒好,急流勇退勾搭了倪家一个青年才俊,眼看着便会风光大嫁。
不对,自己看不到了。
这念头一闪而过,叶蓁蓁整个人都傻了。
原本想着进了公司有了底气再找机会靠近程牧,可这半年以来,他冷漠更甚以往。直到现在,心里最后那一丝留恋和幻想终于磨灭,她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现状。
他根本不爱自己,或者说,从未爱过。
之所以忍受她出现在他面前,无非是因为自己眼下这身份吧?
她其实也不了解他,可待在程家十多年,有些事也慢慢能看清楚了,比如他并不贪权爱财,心里也有一份柔软地。
母亲和姐姐相继去世,他不是无动于衷。程沣重病他能闻讯赶回接手动荡的程氏,那,很有可能善待自己大哥的未亡人吧。哪怕那个大哥生前和他水火不容,到底也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兄弟。
是自己傻,没看清。
叶蓁蓁一时间头疼欲裂。
棕榈岛那地方荒无人烟、鸟不拉屎,程家父子俩让自己过去,难不成要任由她在荒岛上自生自灭?
她成了叶家的弃子,谁会理她?
不行!
叶蓁蓁抬手在头发上抓了一把,发丝划得伤口疼,她却顾不得,快步往门边走。
“砰。”房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踢开了。
她对上程牧冷峻的脸。
“我不想去棕榈岛。”叶蓁蓁一开口脸上又滚下泪,哽咽道,“是。我是在陶夭跟前说过挑衅的话,甚至想过取而代之。可你就因为这样要将我赶出程家吗?我不去,求你了,就看在你大哥的份上,别这样行吗?大不了我……”
“行。”程牧不等她说完,突然道。
叶蓁蓁狠狠愣了一下。
程牧没再往里走,站在门边道:“有个事需要你配合。事成后效果我满意了,不去也罢。”
叶蓁蓁瞬间警觉起来:“什么事?”
程牧勾起一边唇角,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开房车震,这些是你告诉叶桑桑的?”
“……”叶蓁蓁脸色顿时变了。
程牧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眸光里满是嘲讽。
叶家姐妹不和,他倒是未曾耳闻。不过随意一想,眼下这事情倒也一目了然,清楚得很。
叶桑桑看似活泼热情,性子里却有几分谨慎,最起码,不可能做出亲自发帖污蔑他的事情。她没那个胆量。不过,要是叶蓁蓁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自己追究起来,她顶多装装可怜,说是自己为堂姐的事情心烦,实在不知如何处理犯了错。
至于其他呢?
自己和陶夭名誉受损感情受质疑,这件事再怎么澄清总有人八卦,彻底成为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眼前这个人更别提了,一个荡妇的名声跑不了。娘家那边,自然也跟着受影响。
好一个一箭三雕,手段玩到他身上了。
叶蓁蓁名声如何他倒无所谓,可她眼下顶着程家媳妇的名头,这事一出,一整家都得跟着颜面无光。
程牧收回思绪,目光如炬地看向了叶蓁蓁,叶蓁蓁条件反射地反驳说:“我没说。这种事我怎么可能给别人说,我没有这么不要脸。”
“哦,就在我和夭夭跟前说?”
叶蓁蓁一噎。
程牧冷笑:“你要不要脸我并不关心,接下来我说,你听着就行,听完了按我说的做。”
“我可以不用去棕榈岛?”叶蓁蓁反问。
“如果你以后安分守己的话。”
叶蓁蓁咬着唇,不吭声了。
“做不到?”程牧脸色愈发冷峻起来,一副耐心告罄的样子。
叶蓁蓁心下一颤,连忙道:“我知道了。”
她不傻,当然明白惹恼这人自己没什么好果子吃,眼下能有这最后一条退路,无论如何,必须答应。
至于一直以来所思所想,既是笑话,不提也罢。
叶蓁蓁攥紧了手指,声音低低道:“你说,我都照办。”
几分钟后——
程牧面无表情问:“都清楚了吗?”
叶蓁蓁脑海里思绪翻飞,半晌,脸色有些狰狞地问:“叶桑桑在网上发帖为我打抱不平?”
贱人,简直可恶!
她一口按住剧烈起伏的心口,咬牙道:“我听你的,装自杀。”
“不是装。”
“什么?”
“来真的,事半功倍。”
叶蓁蓁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
这人,立在半步开外,要求自己割腕?
她一动不动地看着男人冷峻到毫无感情的脸庞,半晌,似乎听到了本就千疮百孔的心脏摔成稀巴烂的声音。
不去棕榈岛?
哈哈,到头来用这么一个要求换她绝望。
半夜割腕?
他都没想到自己可能失血过多吗?
时间似乎过去很久,叶蓁蓁听到自己毫无生气地回答说:“好。我割。”
“倒还有救。”程牧似笑非笑,转身走了。
——
楼下。
孟乐乐看着沉着脸的男人,猛地笑出声:“那个,我什么都没听到,真的。我上去休息了。”
话音落地,她转个身直接跑了。
看着她背影的陶夭:“……”
“你也什么都没听到?”程牧哼一声,漫不经心问。
陶夭砸吧一下嘴,跟上他步子往门口走,犹豫着发问:“你让她半夜割腕啊,万一出事怎么办?”
“不会。”程牧简短地说。
陶夭一愣,哦一声,若有所思:“你还挺了解她。”
程牧将她揽进怀里,失笑问:“你以为死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要是不懂这道理,就不会因为被送去棕榈岛那么恐惧。”
陶夭抿抿唇,没反驳。
偷听完,她晓得程牧动怒的原因了。对他的决定也没什么异议,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付出点什么。
叶蓁蓁如此,叶桑桑自然不能例外。
不过……
走到门口,她仍是仰头问了一句:“你这样做,会影响叶桑桑的婚事吗?”毕竟,倪家老太太可是个厉害角色。
程牧看她一眼,笑着说:“雪大了。”
陶夭因此分神,一抬眸,看见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灯光里飞舞旋转,像一片片洁白的精灵。
程牧张开自己大衣裹着她,温声笑:“走了,回家。”
------题外话------
虐渣进行时。
二更七点半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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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如愿以偿地嫁入了香江第一豪门,可这豪门少奶奶并不好当,因为程坤残疾,她多年闭目塞听,毫无生趣地活着。细细想来,和程牧那一段,倒是自己难得自主选择的一次,却被现实击溃得七零八落。
心头情绪涌动,叶蓁蓁猛一回首,烦躁道:“滚开!”
“小姐,不处理会留疤的。”叶霜被她扇了一下,回过神一脸无奈地提醒。毕竟,这人从小就非常爱美。
叶蓁蓁似乎能看透她心中所想,冷笑道:“你觉得我还美给谁看?”
她一直在自欺欺人。
她何尝不知道整个香江都在看她的笑话?
十年前的香江第一名媛。
哈哈。
自己父母处心积虑让她得来这个夸奖,眼下倒好,因为程牧一朝掌权,连个屁都不敢放了。
倒是叶桑桑,春风得意得很。
“桑桑这孩子,谈个恋爱还遮遮掩掩的。要不是倪家少爷亲自登门,我们现在还蒙在鼓里呢。”
“妈,你少说几句,别戳堂姐伤疤。”
“不恭喜我吗?”
“说起来倪琮条件比程牧哥差点,可纵观香江,条件这么好的也没几个,堂姐你说是不是?”
“不知道你在得意什么?”
“听说程牧哥要娶欧阳家那一个了。”
“那又怎么样?他心里最爱的那个是我就行了。我们私底下不知道多好呢,劳你操心!”
“啧啧,他要你这破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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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婊子。”
“啪!”
脑海里,前不久在叶家,那段对话以巴掌声结束。
自己这堂妹,从小喜欢和她争。相貌、成绩、朋友,甚至男人。她生下来好像就为着和自己作对。眼下倒好,急流勇退勾搭了倪家一个青年才俊,眼看着便会风光大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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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姐姐相继去世,他不是无动于衷。程沣重病他能闻讯赶回接手动荡的程氏,那,很有可能善待自己大哥的未亡人吧。哪怕那个大哥生前和他水火不容,到底也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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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蓁蓁一时间头疼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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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叶蓁蓁抬手在头发上抓了一把,发丝划得伤口疼,她却顾不得,快步往门边走。
“砰。”房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踢开了。
她对上程牧冷峻的脸。
“我不想去棕榈岛。”叶蓁蓁一开口脸上又滚下泪,哽咽道,“是。我是在陶夭跟前说过挑衅的话,甚至想过取而代之。可你就因为这样要将我赶出程家吗?我不去,求你了,就看在你大哥的份上,别这样行吗?大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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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蓁蓁瞬间警觉起来:“什么事?”
程牧勾起一边唇角,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开房车震,这些是你告诉叶桑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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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背影的陶夭:“……”
“你也什么都没听到?”程牧哼一声,漫不经心问。
陶夭砸吧一下嘴,跟上他步子往门口走,犹豫着发问:“你让她半夜割腕啊,万一出事怎么办?”
“不会。”程牧简短地说。
陶夭一愣,哦一声,若有所思:“你还挺了解她。”
程牧将她揽进怀里,失笑问:“你以为死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要是不懂这道理,就不会因为被送去棕榈岛那么恐惧。”
陶夭抿抿唇,没反驳。
偷听完,她晓得程牧动怒的原因了。对他的决定也没什么异议,人总得为自己做的事付出点什么。
叶蓁蓁如此,叶桑桑自然不能例外。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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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牧看她一眼,笑着说:“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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