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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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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马儿神骏异常,狂奔如飞,最关键的是耐力惊人,一直奔到天黑,也没放缓速度。莫云心中大喜:“有此神驹相助,邯郸距函谷关虽有千里之遥,但照此速度,用不了一日就可到达。”于是马不停蹄,又奔袭了一夜。

    莫云这一路都在思考一件事:他为何把简单的一件事,弄得如此复杂。

    为了不落下恃强凌弱的污名,刻意对那老农格外礼让,与他东拉西扯,问这问那,又是买马,又是借马的,真的有这个必要吗?婆婆妈妈的,说那么多,可结果呢?

    怪不得师父告诉过他:“做人虽然要讲礼、义、信,但万不可拘泥于此,不能被所谓的道德束缚住。不同的时机,不同的事,遇到不同的人,都要有不同的行事方法。要懂得变通,不能迂腐。”

    急于去邯郸,家国大义在前,就算直接抢了他的马又如何?难道就是恃强凌弱?就是强盗了?我看未必。莫云想明白了这件事,心情大好,觉得这夜里纵马狂奔似乎也很美妙。

    天,渐渐微亮,马儿终于露出了疲态,也渐渐慢了下来。

    前处越来越荒凉,到处是战火留下的痕迹,人烟不生,鸟兽不见,莫云估摸着,此刻离邯郸城已是不远了,于是从马背上一跃而下,轻轻拍了拍马身,道:“好马儿,谢谢你,若没有你相助,恐怕还得一天一夜的行程。”

    他这时才注意到,马的肩膀、脖颈位置湿答答的全是汗水,颜色似乎有些异常,用手一摸,惊了一跳,这汗竟然是血红色的。

    “怪不得如此神骏,原来是匹‘汗血宝马’。据说有人曾在西戎见过这种马,在中原,尚未有人见过。是它自己从西戎跑过来?似乎没这种可能;若是有人从西戎将它带来,这等宝物,那崤山老农可没机会染指。崤山?对了,一定是有人从西戎带到中原,但这神驹偷跑了出来,躲到崤山之上,然后被上山打猎的老农发现了……那老农舍不得汗血宝马,所以自己拉车,就说的通了。

    可是,那老农只能打到兔子,如何降服的了这汗血宝马?而且,他那拉车的速度,汗血宝马只能是在散步,哪里会出汗,也许老农连它是汗血宝马都没发现呢!”

    莫云越想越觉得有趣。

    “好神骏的马啊!”忽传来一声惊叹,打断了莫云的思绪。

    莫云扭头一瞧,来人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穿着皮靴、短裤,一身劲装,打扮得十分干净利落。那人手里也牵着一匹骏马,马背上驮着两个包袱。

    “这马卖我可好?”那人问道。

    “不卖。”莫云道。

    “我给你一金,如何?”这“一金”就是指一斤(十两)黄金。

    “不卖。这马不是我的。”

    “朋友莫不是在说笑,这汗血宝马若不是你的,难道是路上捡的不成。”

    “你说对了。不过不是捡的,是抢的。”

    “嘿嘿,有趣。”那人笑了,见莫云风尘仆仆的样子,以为是抢了马,被人追杀,一路逃到这的,一边整理马背上的包裹,一边道,“你是慌不择路了,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你都能来,我为何不能。”

    那人哈哈一笑,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愿闻其详。”

    “当今诸国混战,民不聊生,但凡战火波及到的地方,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但你可曾听说过有一类人,专门徘徊在战场一带,哪有仗打,他们就去哪里。”

    “去做什么?”

    “捞金。”那人道,“一听到敌军要来,人们仓惶逃窜,甚至弃城而走,金银首饰、贵重器物,落下的,或者带不走藏起来的,实在不少。‘捞金客’就赶在军阵到来前,将这些好东西取走,若实在来不及的,就躲藏在附近,等到军阵一过,再去搜罗。”

    莫云吃了一惊,没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种职业。

    莫云道:“这样似乎很危险。只要稍微慢一点,就会撞见军阵,或者卷入战争,岂有命在?”

    那人道:“不仅仅是这些,有时候会与返回来的物主碰个照面,‘捞金客’之间也可能因为大量金钱或是某件宝物,大打出手。所以‘捞金客’还有另外一个称呼,叫做‘金鬼’,意思是,做了这行,命就不是自己的了,脖子蹭刀口,一眨眼人就没了,和鬼没什么两样。”

    那人顿了顿,又道:“不过我们一不偷、二不抢,不行不义之事。”

    “那若是碰到物主呢?”

    “嘿嘿,既然他将东西扔下了,那就不再是他的。”

    “哦,懂了。”莫云看了看他的包袱,“看样子,你这趟并没有什么收获啊。”

    “这里都被搜了多少遍了,哪还能有什么。你可知道在‘金鬼’中还有极少数人喜欢做更危险、回报也更为丰厚的事。”

    那捞金客望着前方,眼神放光道:“嘿嘿,等到邯郸城失守,秦军涌入,他们杀人屠城,我们就到王宫去捞金,对了,还有那平原君赵胜,他的府上,也是要光顾的。现在,只希望他们莫要投降的好!”

    “你们?还有别人?”

    “当然有啊!这邯郸城的附近,不定埋伏着多少金鬼呢!就等着城破人亡……”

    “不会投降的!”莫云的怒气涌了上来。

    “那最好。”

    “但更不会失守!赵国的都城,固若金汤,秦军进不得!你也进不去!”

    “不会失守?三十万秦军将邯郸围得水泄不通,连只鸟都飞不出来,你能坚持多久?秦军箭阵天下无双,你拿什么守?”

    “秦军箭师是厉害,但赵国剑师、楚国乐师、燕国符师、齐国术师,哪一个差了?”

    “你说的不假。赵国剑师是厉害,但长平一战,就损失了四十五万将士,哪还有什么人了。”

    “你……你说什么?!”莫云脑袋嗡地一下。

    “唉,主将突围不成,被射杀,剩余几十万兵卒皆降,白起担心后乱,都给坑杀了,只放出两百四十个孩童回到赵国。”

    莫云如遭晴天霹雳,愣住半晌。过了一会儿,缓过神来,坚定道:“那又如何!邯郸一定能守得住!”

    那捞金客打开马背上的一个包袱,拿出一件秦国兵服,递给莫云:“我没有看错的话,朋友是赵人,且身怀绝技,是准备去邯郸守城。这个给你,也许能有些用。”

    他这两个包袱,一个里面有几个袋子,用来装宝物;另一个放着两套兵服,一套秦国的,一套赵国的。城破之时,伪装成秦兵混入,若发现形势不对,就立刻换上赵国兵服。

    他是想让莫云混进秦军营中,这样比较容易穿过防线。

    只听莫云傲然道:“身为赵人,岂能穿秦国兵服?你还是把这东西拿回去吧。”

    捞金客嘿嘿一笑,道:“有骨气。说实在的,我很想交你这个朋友,不过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你若守得了城,我不会去;若我进了邯郸,你早已死在乱箭之中,真是有些遗憾。”

    莫云道:“希望我们还有见面的一天,不过不是在邯郸,而是在咸阳。”

    “哈哈哈!”捞金客大笑起来,“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不过我不能答应你。就算秦国有灭亡的那一天,我想我也等不到了,我们这一行的,还活不了那么久。”

    “但我相信,你是个例外。”莫云道。

    “嘿嘿,好,我答应你!我叫左隐,你呢?”那人道。

    “小弟莫云。我走了,后会有期。”莫云飞身上马,准备离开,只听左隐在身后叫道:“等等!秦军距此不到十里,往前走一点,就不能再骑马了。秦军包围的缺口在东门位置,那里最危险,不要从那边走。西北方向最为薄弱,从西侧绕到那里,等到天黑,以你的本事过去不难,再前行二三里,就是邯郸城了。”

    “多谢了!”莫云高声叫道。一转眼,那汗血宝马已奔出十余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