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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黄金商路

作者:半包软白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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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可波罗的一本《世界见闻录》,条理分明地记下了东方各大地区——大亚美尼亚、波斯、鞑靼地方、印度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的所有伟大而又奇特的事物,他声称他书中所记在的一切,都是准确而真实的,都是他亲眼目睹的。

    在这本书里,他记载了带有花园和人造湖的大汗宫廷,装载银挽具和宝石的大象。他还讲到了各条大道,高于周围地面,易于排水;大运河上,商人船只每年川流不息;各个港口,停泊着比欧洲人所知道的还要大的船只,并谈到了生产香料、丝绸、生姜、糖、樟脑、棉花、盐、藏红花、檀香木和瓷器的一些地方。马可还描写了他护送中国公主到波斯去时,访问和听说过的所有寓言般的国度——新加坡、爪哇、苏门答腊、锡兰、印度、索科特拉岛、马达加斯加、阿拉伯半岛、桑给巴尔和阿比西尼亚。

    他描写着遍地都是黄金的中国,描写着呼吸间都是香料的芬芳的香料群岛,他的这本书,直接让地球那一端的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增加了一倍还要多。

    当然,这书里写的东西是真是假,是人们讨论的话题,但是,从穆斯林手中买来的那堪比上帝造物的瓷器,丝绸等等东方的货物,却是造不得假的,在这本书诞生之后一两百年里,在遥远的东方,在穆斯林的背后,还有着一个巨大的帝国,这已经是欧洲人的共识了。

    达成共识之后,被黄金,财宝,香料这些昂贵的小可爱刺激了的领主,商人,航海家们,开始冒着生命危险远航大西洋,试图绕过那些贪得无厌的阿拉伯人,重新开辟出一条通往东方的新的商路出来。

    15世纪下半叶,野心勃勃的葡萄牙国王若奥二世妄图称霸于世界,曾几次派遣船队考察和探索一条通向印度的航道,1486年,他派遣以著名航海家巴托洛梅乌,迪亚士为首的探险队沿着非洲西海岸航行,决心找寻出一条通往东方的航路。当船队航行到今好望角附近的海域时,强劲的风暴使这支船队险些葬身于鱼腹之中。迪亚士被迫折回葡萄牙。

    好望角被发现。

    1492年哥伦布率领的西班牙船队到达“印度”,美洲新大陆被发现,可怜的哥伦布一直到死都认为他发现的美洲新大陆是印度。

    1497年7月8日,瓦斯科,达·伽马奉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之命,率领四艘船共计140多个水手,由首都里斯本启航,踏上了去探索通往印度的航程。

    印度被发现。

    1503年,达·伽马满载着从印度西南海岸掠夺来的大量价值昂贵的香料,乘着印度洋的东北季风,率领十三艘船只葡萄牙返回到了里斯本。

    这个时候,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再也坐不住了,这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可为什么他的帝国还要承受着奥斯曼帝国的盘剥,黄金,白银,香料,瓷器,丝绸等等无数的奢侈品在东方向他招手,但是,他却缺乏一个可以介入的渠道。

    这个时候,一支在他的领地里生活了数十年的部落,引起了他的注意,据说,这只部落的祖先,曾经越过奥斯曼帝国的地盘,从陆地上到达过那神奇古老的东方帝国,并且在哪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在他们的部落里,那些古老神秘的东方语言的传承,甚至一直都没有断绝。

    而这只部落一直受到各个领主的排挤,盘剥,日子过的并不怎么好,如果要用日后的情形来形容的话,郦靬人简直就好像是神圣罗马帝国里的吉普赛人,到处流浪过活,甚至没有一个固定的居所。

    去东方!

    带着查理五世的旨意,格丽莎公主联系上了这只部落,在付出一一系列郦靬人难以拒绝的条件之后,郦靬人终于踏上了东归之路,当然,这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护送他们到了奥斯曼帝国的边境之后,剩下的路程就得靠着他们一步一步朝着东方走了。

    两年的时间,整整两年的时间,格丽莎从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十五岁的大姑娘,终于来到了这传说中的东方国度,虽然还没有看到那传说中的遍地繁华,但是格丽莎很坚定的相信,她会亲眼看见,并缔结这条遍是黄金的商路。

    一旦和大明的皇帝谈好了这件伟大的事情,蒙古人这边,就交给大明帝国的军队来摆平,而奥斯曼帝国那边,即使是倾全国之兵,也会打通这条商路,以她父亲查理五世那卓绝英明的眼光,不会看到,这一条商路的打通,将会给帝国带来何等的财富,而有了这源源不断的财富,帝国将成为欧洲的钱袋,成为欧洲最强大的存在。

    成功就在眼前。

    ……

    昨天夜里罕见的下了一场雨,虽然不大,淅淅沥沥却也下了几个时辰,这一大早起来,空气中那股干燥枯热的感觉顿时被一片清爽湿润代替的感觉,令钱无病大为畅快。

    走出卧房,他活动活动了筋骨,随手打了一路拳,这种浑身精力充沛的感觉非常的好。在他的身后,朱若曦埋头躺在薄薄的锦被里,乌黑的长发从被子里伸出来,顺着床榻倾泻下来,好像一片被风吹动在微微抖动的黑色缎子。

    和白日里的娴静不同,到了晚上,朱若曦变得十分的狂野,对于房事的索求,远远超过了钱无病的想象,得亏钱无病是练武之人,这平日里功夫也没放下,要不然,他还真降服不住这匹一到晚上就如同一只小雌豹的女子。

    远处有战马长长的嘶鸣声,那是早上派出去的斥候在撒欢,而更大的嘈杂声,从北边也响了起来,那是郦人们也都开始起床工作了。有那么一瞬间,钱无病甚至产生了一种这里就是他的家的感觉,很多年前,在记忆中的某个菜市场,早上的喧哗嘈杂,也是这般将他从梦中唤醒过来。

    从大门走了出去,正走出自己的屋子的雁七见状要跟过来,钱无病摆摆手,示意他不用跟上来,在这里,他比在哪里都安全,只要这些郦人没有发烧烧坏脑子的话,肯定比谁都在意他的安全,眼下这数千人每日的吃喝用度,一大半可都是他从杨一清那边要来的呢。

    路上不停的有人停下手中的工作,向他弯腰致礼,钱无病也微微的点头,有人用篮子,装着一些很奇怪的食物送了过来,钱无病笑着从里面取了一小块,放在嘴里尝了尝,味道还不错。

    从怀里想掏摸几个碎银子出来,那顶着篮子的小姑娘,却是咯咯笑着跑来了,钱无病笑笑摆摆头,把手重新放了下来。

    城墙边,昨日里守夜的士兵正在吃着早餐,有认识钱无病的,冲着钱无病笑了笑。也有不认识他的,嚼着嘴里的食物,目光在他身上晃了一眼,又重新回到自己的食物上去了。

    整个镇子,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钱大人,来点马奶?”

    正在一匹母马的肚子下挤奶的路法,看到了信步走过来的钱无病,笑呵呵的朝着自己手中的皮桶指了指,钱无病头摆得跟风车一样,这玩意他实在是消受不了,腥气得很,真要喝那么一碗,他今天一整天,就啥也不用吃了。

    不远处的屋子门口,一个小姑娘正坐在门口梳着头,看着有些眼熟的装扮,钱无病一瞬间,甚至以为那小女孩是朱云娘。

    “那是我孙女,格丽莎!”路法顺着他的目光回头看了一下,向他说道:“很可爱的女孩是不是,很多小伙子都悄悄的喜欢着她呢!”

    “哦,格丽莎,我见过!”钱无病点点头:“和云娘很要好的!”

    “对了,怎么不见小贵人,早上面包作坊刚刚送来的白面包,配上酸奶酪,小贵人一定喜欢吃的!”

    “呵呵!”钱无病笑了笑,这个时候,朱云娘只怕还在睡觉吧,他见过朱云娘的睡相,四仰八叉的,一点儿都不老实,谁都想不到那么文静的小人儿,睡觉是那个德行。

    “路法长老,你是在说我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钱无病身后响了起来,钱无病一愣,朱云娘小小的身子,已经跑到他的前面,蹲下来看着路法挤奶了。

    “嘿,格丽莎!”朝着那边大声喊了:“你爷爷说你有好吃的,还不快点拿出来!”

    那边梳头的格丽莎,回头看见朱云娘的身影,笑容露了出来,朝着屋子里指了指,似乎在说,好吃的在屋子里头。

    朱云娘蹦蹦跳跳的跑了过去,两个丫头又开始咿咿呀呀的比划起来,然后,那格丽莎好像献宝一样,从屋子拿出一个篮子,两人一边比划,一边从篮子里拿着食物塞进嘴里。

    “这两丫头,感情还真不错!”钱无病摇摇头,笑着对路法说道。

    “是啊是啊,听格丽莎说,小贵人还邀请她到小贵人家里去做客呢,不是钱大人眼下的府邸,是京城的家里,可是大人您也知道,咱们这刚刚安定,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没有,格丽莎正在犯难呢!小丫头为礼物发愁死了!”

    “呵呵,礼物什么的,不重要吧,心意就够了!”

    “那可不行,既然到了京城了,肯定是要参见皇帝陛下的,格丽莎这去做客,代表的可是咱们八千郦人的脸面,这个马虎不得!”

    路法一本正经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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