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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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竹当然是个很有办法的人,若他没有办法,那白愁飞绝对不会把这件事情交给他。
这件事情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周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首先就要找一些人。
一些炮灰,和一些有本事的人。
因为这一路上,死的人绝对不会太少,也能信的过的人,是死一个少一个的。
他选的第一个人,就是小马!
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最走运的一天。
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
因为今天小马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
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
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
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这一刀的份量也不能算太重,可是一刀砍下来,要想把一根碗口粗细的石柱子砍成两截,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
这一刀的速度也不能算太快,可是要想将—只满屋子飞来飞去的苍蝇砍成两半,也容易得很。
若是三个月前,以这样的刀就算有三五把同时往他身上砍下来,他至少可以夺下其中一两把,踢飞其中一两把,再将剩下来的一下子拗成两段。
今天他挨了这—刀,并不是因为他躲不开,也不是因为他醉了。
他挨这一刀,只因为他想挨这一刀,想尝尝彭老虎的五虎断门刀砍在身上时,究竟是什么滋味。
这种滋味当然不好受,直到现在,他的伤口还在流血。
一把四十三斤重的纯钢刀,无论砍在谁身上,这个人都不会觉得太愉快。
可是他很愉快。
因为彭老虎现在早巳躺在地上连动都不能动了。因为刀砍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算暂时忘记了心里的痛苦。
他一直在拼命折磨自己,虐待自己。就因为他拼命想忘记这种痛苦。
他不怕死,不怕穷,天塌下来压在他头上,他也不在乎。
可是这种痛苦,却实在让他受不了。
月色皎洁,照着寂静的长街。灯已灭了,人已睡了,除了他之外,街上几乎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却忽然有辆大车急驰而来。
健马、华车,簇新的车厢比镜子还亮,六条黑衣大汉跨着车辕,赶车的手里一条乌梢长鞭,在夜风中打得劈拍的响。
他居然好象完全没有看见,没有听见。
谁知车马却骤然在他身旁停下,六条黑衣大汉立刻一拥而上,一个个横眉怒目、行动快捷,瞪着他问:“你就是那个专爱找人打架的?”
点点头,道:“所以你们若是想找人打架,就找对了。”
大汉们冷笑,显然并没有把这条醉猫看在眼里:“只可惜我们并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不是?”
大汉还在冷笑:“我们只不过来请你跟我们去走一趟。”
小马叹口气,好象觉得很失望。
大汉们好象也觉得很失望,有人从身上拿出一块黑布,道:“你也该看得出我们不是怕打架的人,只可惜我们的老板想见见你。一定要我们把你活生生的整个带回去,若是少了条胳膊断了条腿,他会不高兴的。”
“你们的老板是谁?”
大汉笑笑:“等你看见他,自然就会知道了。”
小马又问:“这块黑布是干什么的?”
“黑布用来蒙眼睛最好,保证什么都看不见。”
“蒙谁的眼睛?”
“你的。”
小马叹气:“因为你们不想让我看见路?”
“这次你总算变得聪明了一点!”
“我若不去呢?”
大汉冷笑,其中一个人忽然翻身一拳,打在路旁一根系马的石桩子上。“咯吱”一声,一根比拳头还粗的石柱,立刻被打成两段。
小马失声道:“好厉害,真厉害。”
大汉轻抚着自己的拳头,傲然开口:“你看得出厉害,最好就乖乖地跟我们走。”
小马看着他开口:“你的手不疼?”
他好象显得很开心,大汉更得意,另一条大汉也不甘示弱,忽然伏身,一个扫腿,埋在地下足足有两尺的石桩子,立刻就被连根拔了起来。”
小马更吃惊,道:“你的腿也不疼?”
大汉笑笑:“可是你若不跟我们走,你就要疼了,全身上下都疼得要命。”
小马点头:“很好。”
“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笑笑:“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又可以找人打架了。”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一个人的鼻子,一巴掌打聋了一个人的耳朵,反手一个肘拳打断了五根肋骨,一脚将一个人踢得球一般滚出去,另一人裤裆挨了一下,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冷汗、口水、大小便同时往外流。
只剩下最后一条大汉还站在他对面,全身上下也已湿透了。
小马看着他:“现在你还想不想再逼我跟你们走?”
大汉立刻摇头,拼命摇头。
小马又说话了:“很好。”
大汉不敢接口。
小马叹气:“这次你为什么不问我‘很好’是什么意思了?”
大汉道:“我……小人……”
“你不敢问?”
大汉立刻点头,拼命点头。
小马忽然板起脸,瞪眼:“不敢也不行,不问就要挨揍!”
大汉只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问着:“很……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笑了:“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已准备跟你们走。”
他居然真的拉起车门,准备上车,忽又回头:“拿来!”
大汉又吃了一惊:“拿……拿什么?”
“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口气:“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他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
“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看着大汉:“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
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入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就在他想得最开心时,已有两道风声,一前一后向他刺了过来。速度之快,也是他平生未遇过的。
他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子打的架加起来还多三百倍。
他喝酒并没有什么选择。茅台也好,竹叶青也好,大曲也好,就算三文钱一两的烧刀子,他也照喝不误。
他打架也一样。
只要心里不舒服,只要有人要找他打架,什么人他都不在乎。
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先打了再说,就算他打不过别人,他也要去拼命。
所以他打架经验之丰富,遇见过的高手之多,江湖中已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他一听见这风声,已知道暗算他的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所用的招式不但迅速准确,而且狠毒。
虽然他痛苦,痛苦得要命,痛苦得根不得每天打自己三百个耳光。
但是他还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再见那个令他痛苦、令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人。
那个又美丽、又冷酷、又多情、又心狠的女人。
——男人为什么总是要为了女人而痛苦?
急锐的兵刃破空声,已到了他后心和腰。
致命的招式,致命的武器。
他突然狂吼,就像是愤怒的雄狮般狂吼,吼声发出时,他已跃起。
他并没有避过后面的那件武器,冰冷的利锋,已刺入他的右胯。
这不是要害,他不在乎。
因为他已避开了前面的一击,一拳打在对方的面上。他看不见自己打中的是什么地方,他根本来不及拉下眼睛上的黑布。
可是他耳朵并没有被塞住,他已经听见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种声音虽然并不令人愉快,可是他很愉快。
他痛恨这种在暗地偷袭的小人。
他的右胯上还带着对方的剑锋,剑锋几乎刺在他的骨头上,痛得要命。
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转身,反手一拳打在后面的这个人的脸上,打得更重。
出手的两个人当然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却也被吓呆了。
不是被打晕了,是被吓呆了。
象这种拼命的打法,他们非但没看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听见也不相信。
所以等到第二次狂吼,两个人早巳逃了出去,逃得比两条中了箭的狐狸还快。
听见他们窜出去的衣裤带风声,可是他并没有去追。
他在笑,大笑。
他身上又受了一处伤,胯下挨了一剑,但是人却笑得开心极了。
他眼睛上的黑布还没有拿下来,也不知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躲着暗算他,这种事他真的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他想笑的时候就笑。
一个人若想笑的时候都不能笑,活着才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当然是间很华丽的屋子,他眼睛上带着黑布的时候,连想象都不能想象这屋子有多华丽。
现在他总算已将这块要命的黑布拿了下来。
他没有看见人。
最美的人和最丑的人都没有看见。这屋子根本连半个人都没有。
窗子是开着的,晚风中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暗算他的两个人,已从窗子上出去,窗外夜色深沉,也听不见人声。
他坐了下来。
他既不想出去追那两个人,也不想逃走,却选了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那些黑衣大汉的老板究竟是谁?
为什么要用这种法子找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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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竹当然是个很有办法的人,若他没有办法,那白愁飞绝对不会把这件事情交给他。
这件事情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周竹当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首先就要找一些人。
一些炮灰,和一些有本事的人。
因为这一路上,死的人绝对不会太少,也能信的过的人,是死一个少一个的。
他选的第一个人,就是小马!
今天并不能算是个很特别的日子,但却是最走运的一天。
至少是最近三个月来最走运的一天。
因为今天小马只打了三场架。只挨了一刀。
而且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喝醉。
现在夜已深,他居然还能用自己的两条腿稳稳当当的走在路上,这已经是奇迹。
大多数人喝了他这么多酒,挨了这么样一刀之后,唯—能做的事,就是躺在地上等死了。
这一刀的份量也不能算太重,可是一刀砍下来,要想把一根碗口粗细的石柱子砍成两截,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
这一刀的速度也不能算太快,可是要想将—只满屋子飞来飞去的苍蝇砍成两半,也容易得很。
若是三个月前,以这样的刀就算有三五把同时往他身上砍下来,他至少可以夺下其中一两把,踢飞其中一两把,再将剩下来的一下子拗成两段。
今天他挨了这—刀,并不是因为他躲不开,也不是因为他醉了。
他挨这一刀,只因为他想挨这一刀,想尝尝彭老虎的五虎断门刀砍在身上时,究竟是什么滋味。
这种滋味当然不好受,直到现在,他的伤口还在流血。
一把四十三斤重的纯钢刀,无论砍在谁身上,这个人都不会觉得太愉快。
可是他很愉快。
因为彭老虎现在早巳躺在地上连动都不能动了。因为刀砍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总算暂时忘记了心里的痛苦。
他一直在拼命折磨自己,虐待自己。就因为他拼命想忘记这种痛苦。
他不怕死,不怕穷,天塌下来压在他头上,他也不在乎。
可是这种痛苦,却实在让他受不了。
月色皎洁,照着寂静的长街。灯已灭了,人已睡了,除了他之外,街上几乎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却忽然有辆大车急驰而来。
健马、华车,簇新的车厢比镜子还亮,六条黑衣大汉跨着车辕,赶车的手里一条乌梢长鞭,在夜风中打得劈拍的响。
他居然好象完全没有看见,没有听见。
谁知车马却骤然在他身旁停下,六条黑衣大汉立刻一拥而上,一个个横眉怒目、行动快捷,瞪着他问:“你就是那个专爱找人打架的?”
点点头,道:“所以你们若是想找人打架,就找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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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大汉还在冷笑:“我们只不过来请你跟我们去走一趟。”
小马叹口气,好象觉得很失望。
大汉们好象也觉得很失望,有人从身上拿出一块黑布,道:“你也该看得出我们不是怕打架的人,只可惜我们的老板想见见你。一定要我们把你活生生的整个带回去,若是少了条胳膊断了条腿,他会不高兴的。”
“你们的老板是谁?”
大汉笑笑:“等你看见他,自然就会知道了。”
小马又问:“这块黑布是干什么的?”
“黑布用来蒙眼睛最好,保证什么都看不见。”
“蒙谁的眼睛?”
“你的。”
小马叹气:“因为你们不想让我看见路?”
“这次你总算变得聪明了一点!”
“我若不去呢?”
大汉冷笑,其中一个人忽然翻身一拳,打在路旁一根系马的石桩子上。“咯吱”一声,一根比拳头还粗的石柱,立刻被打成两段。
小马失声道:“好厉害,真厉害。”
大汉轻抚着自己的拳头,傲然开口:“你看得出厉害,最好就乖乖地跟我们走。”
小马看着他开口:“你的手不疼?”
他好象显得很开心,大汉更得意,另一条大汉也不甘示弱,忽然伏身,一个扫腿,埋在地下足足有两尺的石桩子,立刻就被连根拔了起来。”
小马更吃惊,道:“你的腿也不疼?”
大汉笑笑:“可是你若不跟我们走,你就要疼了,全身上下都疼得要命。”
小马点头:“很好。”
“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笑笑:“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又可以找人打架了。”
这句话刚说完,他已出手。一拳打碎了一个人的鼻子,一巴掌打聋了一个人的耳朵,反手一个肘拳打断了五根肋骨,一脚将一个人踢得球一般滚出去,另一人裤裆挨了一下,已疼得弯下腰,眼泪、鼻涕、冷汗、口水、大小便同时往外流。
只剩下最后一条大汉还站在他对面,全身上下也已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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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立刻摇头,拼命摇头。
小马又说话了:“很好。”
大汉不敢接口。
小马叹气:“这次你为什么不问我‘很好’是什么意思了?”
大汉道:“我……小人……”
“你不敢问?”
大汉立刻点头,拼命点头。
小马忽然板起脸,瞪眼:“不敢也不行,不问就要挨揍!”
大汉只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问着:“很……很好是什么意思?”
小马笑了:“很好的意思,就是现在我已准备跟你们走。”
他居然真的拉起车门,准备上车,忽又回头:“拿来!”
大汉又吃了一惊:“拿……拿什么?”
“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口气:“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他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
“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看着大汉:“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
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入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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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子打的架加起来还多三百倍。
他喝酒并没有什么选择。茅台也好,竹叶青也好,大曲也好,就算三文钱一两的烧刀子,他也照喝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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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心里不舒服,只要有人要找他打架,什么人他都不在乎。
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先打了再说,就算他打不过别人,他也要去拼命。
所以他打架经验之丰富,遇见过的高手之多,江湖中已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他一听见这风声,已知道暗算他的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所用的招式不但迅速准确,而且狠毒。
虽然他痛苦,痛苦得要命,痛苦得根不得每天打自己三百个耳光。
但是他还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再见那个令他痛苦、令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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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为什么总是要为了女人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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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招式,致命的武器。
他突然狂吼,就像是愤怒的雄狮般狂吼,吼声发出时,他已跃起。
他并没有避过后面的那件武器,冰冷的利锋,已刺入他的右胯。
这不是要害,他不在乎。
因为他已避开了前面的一击,一拳打在对方的面上。他看不见自己打中的是什么地方,他根本来不及拉下眼睛上的黑布。
可是他耳朵并没有被塞住,他已经听见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种声音虽然并不令人愉快,可是他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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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右胯上还带着对方的剑锋,剑锋几乎刺在他的骨头上,痛得要命。
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转身,反手一拳打在后面的这个人的脸上,打得更重。
出手的两个人当然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却也被吓呆了。
不是被打晕了,是被吓呆了。
象这种拼命的打法,他们非但没看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听见也不相信。
所以等到第二次狂吼,两个人早巳逃了出去,逃得比两条中了箭的狐狸还快。
听见他们窜出去的衣裤带风声,可是他并没有去追。
他在笑,大笑。
他身上又受了一处伤,胯下挨了一剑,但是人却笑得开心极了。
他眼睛上的黑布还没有拿下来,也不知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躲着暗算他,这种事他真的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他想笑的时候就笑。
一个人若想笑的时候都不能笑,活着才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当然是间很华丽的屋子,他眼睛上带着黑布的时候,连想象都不能想象这屋子有多华丽。
现在他总算已将这块要命的黑布拿了下来。
他没有看见人。
最美的人和最丑的人都没有看见。这屋子根本连半个人都没有。
窗子是开着的,晚风中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暗算他的两个人,已从窗子上出去,窗外夜色深沉,也听不见人声。
他坐了下来。
他既不想出去追那两个人,也不想逃走,却选了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那些黑衣大汉的老板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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