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西荒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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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皇定国,五帝开疆。
当年禹皇先以龙脉走向划九州,再用息土和息石修筑天阙长城。长城之内的九州为“夏”。
因夏有服章之美谓也称华夏。
长城之外便是狄戎。
弇州,本是狄戎聚集之地,后帝喾将不愿臣服的狄戎,尽驱逐于玉门关外,愿意臣服的,接受教化,学习礼仪。
并于关前立“定胡碑”,以示军功武德。
“日月所照,风雨所致,莫不从复”
玉门关外,便是大荒,黄沙残阳,不知几万里。
深秋的草原,虽然缺少夏日的生机,却多几分安静与寂寥,特别秋风一过,草丛随风荡漾,举眼望去一片金黄的海洋。
一队骑兵在草原上快速穿行,全部都轻甲快马,头裹素巾。
这是秦关游骑的典型装束,与普通巡逻的骑兵不同,这些游骑没有具体的目标,甚至没有具体的线路。
他们只是在出发之前,确定一个方位。出发后每隔五天,用云雀报告情况,在入冬大雪前返回秦关。
游骑出动后,一般会沿着水源前进,他们根据沿途所见所闻,来判断大荒中各族的状况和威胁。
“子安,好像有点不对。”领头的伍长对旁边的墨者打扮的人说。
秦关游骑的伍长一般都是被称为穷奇的“有崇氏”族人担任。
“嗯,这几天去的几个地方,水草肥沃,按道理说,应该都是理想的聚集地,可是却没有一点居住的痕迹,很是奇怪。”子安回应道。
秦关中的墨者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都是自愿而来,除去秦关本身的“有崇氏”外,墨者一直都是秦关守军最重要的来源。
虽然“晖景台”制度,强行征召士兵的数量很多,但是素质却参差不齐。在秦关的战斗中,单纯的人数没有多大作用。
一名化为巨狼的犬戎,按照实力计算,最少相当于生死境的修为,可以轻松地杀死几十名普通人。
“我们也要返程了,不然下雪之前,回不到秦关。”大荒的冬天滴水成冰,就算能变身为巨狼,全身长满厚重绒毛的犬戎,生存都十分困难。
墨者点了点头,还在想刚才的问题,虽然没有一点头绪,可是却有种不祥预感,这次出来特别是深入到草原腹地后,一切都太平静,平静到让人心慌。
跟在后面的骑兵还在聊着天,在漫长的路程中,骑兵们的主要话题之一,就是自己来到秦关的原因。
除去秦关本地的“穷奇氏”和自愿来秦关帮助守城的各家士子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晖景台”制度。
晖景台,原本是为了置放九鼎而设立的高台。当年长城一线战况惨烈,后启为了解决兵员问题,颁布了“晖景台”制度。
说简单点,就是你无论犯了何种罪,你仇家是谁,只要你爬上“晖景台”,触摸上面的九鼎,就可以免除一切罪恶,任何人不能伤害你,但条件是要加入御天后护军。
一直以来“晖景台”制度都被严格执行,就算在夏后的威望低落到今天,“晖景台”制度也被严格执行的礼制之一。
当年神州的齐侯,仗着自身修为高深,兵强马壮,执意杀死已经触摸九鼎的仇家,结果连同他的公族被人杀得干干净净,偌大一份基业被瓜分。
“老子跟你们讲,老子在清风寨也是数得上名的。清风寨听说过吧?”陈青原本是青云盗。
清风寨在二寨主柳狂云带领下,来去如风,在弇戎两州横行无忌。
可是这货却喜欢酗酒,喝醉后还喜欢吹牛。终于有一天在外醉酒后,在犬封城的酒馆之内,当着几百人说出,自己是大名鼎鼎的青云盗。
“没听过。”新兵阿蛋是一个有点腼腆的年轻人。他扣了扣脑袋,不好意思地笑道。
据他自己说,他是大族姬家的庶子,对这个来秦关前,都没吃过几次肉的年轻人,大家心里都明白,肯定是花钱买来当替死鬼的倒霉蛋。
“你就吹吧。清风寨怎么会有你这货色。”老兵三哥憨憨地笑道。
他是队伍中资历最深的老兵,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大家只知道他是主动加入后卫军。
他也从来不和别人谈自己的过去,大家只知道每次的战斗,他都双眼通红,不顾生死地都冲在最前。
如果他现在离开秦关,他积攒的战功,早就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
每次有人问他什么时候离开时,他都会憨憨地笑道:“俺还没杀够呢,”
“劳资在能吹也没你这老货能吹。”
“白面儿,你和那小娘儿们亲亲嘴,奶子摸了没。”陈青又回头对一名面目清秀的骑兵问道。
那名被唤白面儿的骑兵狠狠地瞪了程青一眼:“无聊”然后不再理他。
白面儿在他的家乡,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才子,不光修为已是玄妙境,更是写得一手好字。
他因为和当地封人的女儿,产生了感情纠葛,在两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今生无望在一起的情况下,两人既然决定私奔。
结果被发现,女方家长一怒之下,要将他乱棍打死。他凭自己的修为冲出了重围后,又杀了个回马枪,又去找女方。
到了女方的闺房后,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自己还陷入了包围之中,万般无奈之下,冲了景辉台。
“你那小相好,奶子软不软,大不大,当年在怡红昭,那小红的奶子,劳资一只手都抓不下。哈哈”陈青一边说,还一边比划。
“你 他 妈的闭嘴。”走在最后疤脸骑兵骂道。
没想到刚才还嚣张无比的陈青,真的安静了下来,嘀嘀咕咕道:“你等着,老子现在是打不过你个杀人胚。”
程青身为清风寨的土匪虽然打打杀杀的事没少干,但是比疤脸骑兵就差得远了。
疤脸叫壬辰,在唐国时也算一名小有名气的杀手。
他由于一次行动中失败,其余同伴都被杀,仅剩他一人逃了出来。可杀手组织认为是他叛变,要杀他。受害人为找出背后主事人,要抓他。
在两边的夹击下,走投无路之际,爬上晖景台。
“噗。”队长吐出嘴里的沙尘:“这鬼天气。”
对于没去过西荒的人,认为西荒就是一望无垠的牧场,或者是光秃秃的荒漠。
其实每年春夏,绿草茂密之时,西荒就是牧场。每逢深秋及冬,草木凋谢,就变成了万里黄沙。
“大家注意跟紧一点,不要弄丢了。”眼看风沙越来越大,队长叫道。
西荒的天气,从来就是这么任性,就像少女的心情,没有征兆,没有理由说变就变。
队伍继续在风沙中低头前行,飞沙越来越大,灰蒙蒙的一片,犹如大雾一般。就算都戴着面巾,可每一次呼吸,还是有沙粒带进鼻子里。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耳边的风声渐渐小了下来,虽然飞沙虽然还是如雾一般浓郁,人却感觉轻松了许多。
战马也察觉到变化,都甩了甩头,将藏在鬃毛上的沙甩出,回头望去,看到刚留在沙上的脚印,正在被风沙抚平,没留下一点痕迹。
看着脚印一点点地消失,子安察觉到异常,脚印的消失,并不是因为风沙吹,而是脚下的细沙,在缓慢流动。
“大家小心,可能有流沙?”子安一边提醒,一边全神贯注地盯着脚下,观察流沙的情况。
“快看。”一直默不作声的白面儿,指着前方。
他手指的方向,一束阳光正好照射进来,在细沙的反射下,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些飘浮在空中的细沙,好似波浪一样,此起彼伏连绵不断。
一群群长着翅膀的鱼和蛇,相互嬉戏追逐,游弋在其中,和平常所见在水中的鱼蛇,并没什么两样。
“蜃景。”陈青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奇景,要不是嘴中还残留着刚才的沙粒,真怀疑自己是不在睡梦里。
“这不是蜃景。”子安说道。
百家炼气,唯墨锤心。在诸子百家中,大部分都以炼气为主,比如儒家会咏颂经典,来修炼自己体内的浩然正气。道家坐忘修行先天元气,兵家则会在战场上修行杀气战意。
只有墨者会通过各种办法,来磨练自己的意志,锤炼自己的内心,再加上墨匠对光使用的各种研究,所以大部分墨者对幻境有天然的辨别能力。
“不是蜃景?”旁边的队长侧过头,诧异地问道。
“古书有记载,流沙之中,有飞鱼,飞蛇,看来就是说的这些。”子安回到。
还没从眼前的奇景中,回过神来。远处一道巨大的黑影,将好不容易射进来阳光完全遮住。
他们看到居然一条犹如城市般的巨船,在沙漠中行驶,在它前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
一条条纤绳将船和人群连在一起,他们都弯着腰,拉着粗种的纤绳,随着鼓声的节奏,向前迈动。
里面有手臂垂地的长臂人,身材巨大的博父人,变身为巨狼的犬戎,西荒中的所有种族,几乎都在其中。
“这,是怎么可能?”伍长目瞪口呆看着巨船。
撇开巨船的雄伟,就光把这么多种族凑在一起,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西荒上的种族,大部分之间都会有,扯不清的血仇,除了每年去龙城祭祖外,其他时间是绝对无法和平待在一起。
不要说不同的种族,西荒上就算一个种族,不同部落在一起时间长了,也会有冲突。
三皇定国,五帝开疆。
当年禹皇先以龙脉走向划九州,再用息土和息石修筑天阙长城。长城之内的九州为“夏”。
因夏有服章之美谓也称华夏。
长城之外便是狄戎。
弇州,本是狄戎聚集之地,后帝喾将不愿臣服的狄戎,尽驱逐于玉门关外,愿意臣服的,接受教化,学习礼仪。
并于关前立“定胡碑”,以示军功武德。
“日月所照,风雨所致,莫不从复”
玉门关外,便是大荒,黄沙残阳,不知几万里。
深秋的草原,虽然缺少夏日的生机,却多几分安静与寂寥,特别秋风一过,草丛随风荡漾,举眼望去一片金黄的海洋。
一队骑兵在草原上快速穿行,全部都轻甲快马,头裹素巾。
这是秦关游骑的典型装束,与普通巡逻的骑兵不同,这些游骑没有具体的目标,甚至没有具体的线路。
他们只是在出发之前,确定一个方位。出发后每隔五天,用云雀报告情况,在入冬大雪前返回秦关。
游骑出动后,一般会沿着水源前进,他们根据沿途所见所闻,来判断大荒中各族的状况和威胁。
“子安,好像有点不对。”领头的伍长对旁边的墨者打扮的人说。
秦关游骑的伍长一般都是被称为穷奇的“有崇氏”族人担任。
“嗯,这几天去的几个地方,水草肥沃,按道理说,应该都是理想的聚集地,可是却没有一点居住的痕迹,很是奇怪。”子安回应道。
秦关中的墨者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都是自愿而来,除去秦关本身的“有崇氏”外,墨者一直都是秦关守军最重要的来源。
虽然“晖景台”制度,强行征召士兵的数量很多,但是素质却参差不齐。在秦关的战斗中,单纯的人数没有多大作用。
一名化为巨狼的犬戎,按照实力计算,最少相当于生死境的修为,可以轻松地杀死几十名普通人。
“我们也要返程了,不然下雪之前,回不到秦关。”大荒的冬天滴水成冰,就算能变身为巨狼,全身长满厚重绒毛的犬戎,生存都十分困难。
墨者点了点头,还在想刚才的问题,虽然没有一点头绪,可是却有种不祥预感,这次出来特别是深入到草原腹地后,一切都太平静,平静到让人心慌。
跟在后面的骑兵还在聊着天,在漫长的路程中,骑兵们的主要话题之一,就是自己来到秦关的原因。
除去秦关本地的“穷奇氏”和自愿来秦关帮助守城的各家士子外,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晖景台”制度。
晖景台,原本是为了置放九鼎而设立的高台。当年长城一线战况惨烈,后启为了解决兵员问题,颁布了“晖景台”制度。
说简单点,就是你无论犯了何种罪,你仇家是谁,只要你爬上“晖景台”,触摸上面的九鼎,就可以免除一切罪恶,任何人不能伤害你,但条件是要加入御天后护军。
一直以来“晖景台”制度都被严格执行,就算在夏后的威望低落到今天,“晖景台”制度也被严格执行的礼制之一。
当年神州的齐侯,仗着自身修为高深,兵强马壮,执意杀死已经触摸九鼎的仇家,结果连同他的公族被人杀得干干净净,偌大一份基业被瓜分。
“老子跟你们讲,老子在清风寨也是数得上名的。清风寨听说过吧?”陈青原本是青云盗。
清风寨在二寨主柳狂云带领下,来去如风,在弇戎两州横行无忌。
可是这货却喜欢酗酒,喝醉后还喜欢吹牛。终于有一天在外醉酒后,在犬封城的酒馆之内,当着几百人说出,自己是大名鼎鼎的青云盗。
“没听过。”新兵阿蛋是一个有点腼腆的年轻人。他扣了扣脑袋,不好意思地笑道。
据他自己说,他是大族姬家的庶子,对这个来秦关前,都没吃过几次肉的年轻人,大家心里都明白,肯定是花钱买来当替死鬼的倒霉蛋。
“你就吹吧。清风寨怎么会有你这货色。”老兵三哥憨憨地笑道。
他是队伍中资历最深的老兵,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大家只知道他是主动加入后卫军。
他也从来不和别人谈自己的过去,大家只知道每次的战斗,他都双眼通红,不顾生死地都冲在最前。
如果他现在离开秦关,他积攒的战功,早就够他这辈子衣食无忧。
每次有人问他什么时候离开时,他都会憨憨地笑道:“俺还没杀够呢,”
“劳资在能吹也没你这老货能吹。”
“白面儿,你和那小娘儿们亲亲嘴,奶子摸了没。”陈青又回头对一名面目清秀的骑兵问道。
那名被唤白面儿的骑兵狠狠地瞪了程青一眼:“无聊”然后不再理他。
白面儿在他的家乡,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才子,不光修为已是玄妙境,更是写得一手好字。
他因为和当地封人的女儿,产生了感情纠葛,在两人身份地位相差悬殊,今生无望在一起的情况下,两人既然决定私奔。
结果被发现,女方家长一怒之下,要将他乱棍打死。他凭自己的修为冲出了重围后,又杀了个回马枪,又去找女方。
到了女方的闺房后,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自己还陷入了包围之中,万般无奈之下,冲了景辉台。
“你那小相好,奶子软不软,大不大,当年在怡红昭,那小红的奶子,劳资一只手都抓不下。哈哈”陈青一边说,还一边比划。
“你 他 妈的闭嘴。”走在最后疤脸骑兵骂道。
没想到刚才还嚣张无比的陈青,真的安静了下来,嘀嘀咕咕道:“你等着,老子现在是打不过你个杀人胚。”
程青身为清风寨的土匪虽然打打杀杀的事没少干,但是比疤脸骑兵就差得远了。
疤脸叫壬辰,在唐国时也算一名小有名气的杀手。
他由于一次行动中失败,其余同伴都被杀,仅剩他一人逃了出来。可杀手组织认为是他叛变,要杀他。受害人为找出背后主事人,要抓他。
在两边的夹击下,走投无路之际,爬上晖景台。
“噗。”队长吐出嘴里的沙尘:“这鬼天气。”
对于没去过西荒的人,认为西荒就是一望无垠的牧场,或者是光秃秃的荒漠。
其实每年春夏,绿草茂密之时,西荒就是牧场。每逢深秋及冬,草木凋谢,就变成了万里黄沙。
“大家注意跟紧一点,不要弄丢了。”眼看风沙越来越大,队长叫道。
西荒的天气,从来就是这么任性,就像少女的心情,没有征兆,没有理由说变就变。
队伍继续在风沙中低头前行,飞沙越来越大,灰蒙蒙的一片,犹如大雾一般。就算都戴着面巾,可每一次呼吸,还是有沙粒带进鼻子里。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耳边的风声渐渐小了下来,虽然飞沙虽然还是如雾一般浓郁,人却感觉轻松了许多。
战马也察觉到变化,都甩了甩头,将藏在鬃毛上的沙甩出,回头望去,看到刚留在沙上的脚印,正在被风沙抚平,没留下一点痕迹。
看着脚印一点点地消失,子安察觉到异常,脚印的消失,并不是因为风沙吹,而是脚下的细沙,在缓慢流动。
“大家小心,可能有流沙?”子安一边提醒,一边全神贯注地盯着脚下,观察流沙的情况。
“快看。”一直默不作声的白面儿,指着前方。
他手指的方向,一束阳光正好照射进来,在细沙的反射下,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那些飘浮在空中的细沙,好似波浪一样,此起彼伏连绵不断。
一群群长着翅膀的鱼和蛇,相互嬉戏追逐,游弋在其中,和平常所见在水中的鱼蛇,并没什么两样。
“蜃景。”陈青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奇景,要不是嘴中还残留着刚才的沙粒,真怀疑自己是不在睡梦里。
“这不是蜃景。”子安说道。
百家炼气,唯墨锤心。在诸子百家中,大部分都以炼气为主,比如儒家会咏颂经典,来修炼自己体内的浩然正气。道家坐忘修行先天元气,兵家则会在战场上修行杀气战意。
只有墨者会通过各种办法,来磨练自己的意志,锤炼自己的内心,再加上墨匠对光使用的各种研究,所以大部分墨者对幻境有天然的辨别能力。
“不是蜃景?”旁边的队长侧过头,诧异地问道。
“古书有记载,流沙之中,有飞鱼,飞蛇,看来就是说的这些。”子安回到。
还没从眼前的奇景中,回过神来。远处一道巨大的黑影,将好不容易射进来阳光完全遮住。
他们看到居然一条犹如城市般的巨船,在沙漠中行驶,在它前面是密密麻麻的人群。
一条条纤绳将船和人群连在一起,他们都弯着腰,拉着粗种的纤绳,随着鼓声的节奏,向前迈动。
里面有手臂垂地的长臂人,身材巨大的博父人,变身为巨狼的犬戎,西荒中的所有种族,几乎都在其中。
“这,是怎么可能?”伍长目瞪口呆看着巨船。
撇开巨船的雄伟,就光把这么多种族凑在一起,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西荒上的种族,大部分之间都会有,扯不清的血仇,除了每年去龙城祭祖外,其他时间是绝对无法和平待在一起。
不要说不同的种族,西荒上就算一个种族,不同部落在一起时间长了,也会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