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头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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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败家子
秦凌云娶妻了!娶的还是户部尚书元烈阳家的嫡长女,更是有着临安第一美人称号的元瑶。
不但人美,本事更是不得了。秦凌云的秦记,自从在临安开店以来,基本上全是此女在一手操持。
这样一个女人,谁娶到都是极大的福气。
本来以前有王凝雪在,大家都不看好秦凌云与元瑶,可随着当初王凝雪的和亲以及后来的被杀害。再加上秦凌云与元烈阳都是皇帝的近臣,两家的联姻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当初秦凌云出使金国回来,向皇帝讨要了一个追封王凝雪为秦凌云亡妻的旨意,大家只当笑话听了。
没想到这次秦凌云娶元瑶居然用的是平妻的名号,这是将元瑶与王凝雪抬到了一个高度上吗?
王凝雪未死的消息在临安并不是没人知道,只是知道的人极少,为了不得罪皇帝,大家也都没有将此事大肆宣扬,准备都看秦凌云的笑话。
没想到秦凌云玩这一手,搞个平妻出来,皇帝难道就任由这小子胡闹?
王珏也是没办法,若是强行让元瑶做妾,元烈阳估计会与他离心离德。于是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此事,谁叫他女儿都没意见呢?
至于金妍姿,呵呵,外邦女子而已。在金国你可能还能叫做妻子,在乾朝,谁认?
婚礼举办的很简单,秦凌云在朝中的朋友几乎可以说没有,得罪的人倒是有一大批。
所以再与元烈阳商议了之后,所有的程序一切从简。
就是秦大方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劲的与元烈阳说简慢了。
好在元烈阳夫妻也知道秦凌云的处境,只要两个孩子过得好,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他们老两口都不甚在意。
若是秦凌云愿意的话,他能弄出这世上最奢华的婚礼,但是那样做一来没意义,而来家里还有两个醋坛子呢。
当初王凝雪的婚礼就十分简朴,金妍姿的就更不用说了,直接被打断了。
一碗水最好端平,女人在某些方面可是很小心眼的。为了后院的和谐安定,也为了他一直信奉的低调奢华有内涵,这场婚礼举办的与一般百姓家的没什么两样。
甚至还更加不如,因为秦凌云这边没有几个亲朋好友参加。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人参与。
虽说秦凌云没有发喜帖,但是作为他的开山大弟子,封安歌肯定是要到场的。
再就是嘴里喊着为妹妹抱不平的王超,还有合作伙伴的王威,他也派了殷鹏作为代表参与了婚礼。
也有人没来,但是送了礼的。
这些人全都是那些想入股秦记的权贵们,不过全部被管家老钱以少爷交代不收任何礼为由给拒绝了。
笑话,现在收了,到时候若是名单没你们的名字,老子成什么了?
秦凌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幕,所以早早的就交代了老钱,谁的都可以收,就是那些权贵的不行。
虽然人少,但是这个婚礼却特别的热闹。
什么新娘只能在洞房里等着这一套,呵呵,见鬼去吧。
秦凌云拉着元瑶大摇大摆的出现在酒席上,与朋友亲人们开怀畅饮。
秦大方开始气得胡须和身上的肥肉直抖,大骂秦凌云坏了规矩。
不过后来在另外两位儿媳妇的劝导下,和封安歌与王超的不断敬酒之下终于选择了无视。
陶五成和果果最为开心,从没参加过婚礼的他们在席间跑来跑去。
尤其是果果,总是盯着元瑶看个不停。
新娘子真漂亮啊!那大红的衣裳,上面的绣花真美。还有头上的那些首饰,闪闪发亮的,可好看了。
小女孩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瞧啊瞧的,然后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我也要做新娘子。”
此话一出,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陶五成一脸黑线的小声和妹妹说道:
“你还小,做新娘子还早呢!”
“可是,新娘子好漂亮啊!衣服首饰都很美,刚才我问师傅了,只有做新娘子的时候才能穿这些。”
“等哥哥学好了本事,赚了钱跟你买更漂亮的衣服和首饰!”
陶五成拍着胸脯跟妹妹说道,作为相依为命的两兄妹,陶五成对果果的爱护那是无微不至的,哪怕对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尽办法满足。
酒席一直吃到了深夜,将大喊着要闹洞房的果果送回房睡觉之后,秦凌云这才牵着元瑶来到他们两人的房间。
至于王凝雪与金妍姿,他们两人今夜决定连床夜话。
捏着软嫩的小手,秦凌云心中一片火热。
在一声惊呼声中,他将元瑶拦腰抱起,然后哈哈大笑的向床上走去。
这一夜二人的搏斗十分激烈,过程就不具体描述了,反正是打出了血,最后两人都精疲力尽了,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秦凌云就被元瑶给叫醒,看样子女人的恢复能力就是比男人强。
然后盯着黑眼圈来到大厅,乖乖给秦大方敬上了茶。
作为‘观礼嘉宾’的王凝雪,一脸酸不溜秋的表情坐在一旁。金妍姿则是好笑的看着几人,眼珠子不停的四处转动。
敬完茶,秦大方很是满意的训诫了一番几个儿媳妇。
不外乎就是要多为秦家开枝散叶,好和睦相处,维持好秦家的家业云云。
直说的三女脸色羞红,点头称是。
“他们还年轻,现在要子嗣太早了一点。”
开玩笑,元瑶最大,如今也才二十一,最小的王凝雪十八,这在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年代,现在还在上大学吧?
虽说生理上是成熟了,可秦凌云觉得最好还是等两年再说。
不过在这个十四岁就能当娘的年代,秦大方自然是觉得再不抱上孙子,这就是不孝了。
“早个屁!我老秦家就你一根独苗,若是不抓紧时间多生几个子嗣,为父我以后去了下面,如何有脸面对列祖列宗?”
这就没法说,理念不同,解释都没法解释。
估计除了元瑶明白秦凌云的想法,其他人都认为秦凌云有些莫名其妙。
元瑶倒是能生了,不管是心里还是生理。
但问题是这秦家长子长孙不给王凝雪,皇帝那边可是会有意见的。
尤其是到时候爵位怎么算?
更何况王凝雪也算是最先入门的,跟着秦凌云最久的,长子不是他的孩子,到时候也许自己和几个女人无事,家里的下人呢?外人呢?他们怎么看。
生活在这个年代就要遵守这个年代的规则,偶尔出奇可以,但不能标新立异。
秦凌云:头疼啊!
,史上第一败家子
秦凌云娶妻了!娶的还是户部尚书元烈阳家的嫡长女,更是有着临安第一美人称号的元瑶。
不但人美,本事更是不得了。秦凌云的秦记,自从在临安开店以来,基本上全是此女在一手操持。
这样一个女人,谁娶到都是极大的福气。
本来以前有王凝雪在,大家都不看好秦凌云与元瑶,可随着当初王凝雪的和亲以及后来的被杀害。再加上秦凌云与元烈阳都是皇帝的近臣,两家的联姻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当初秦凌云出使金国回来,向皇帝讨要了一个追封王凝雪为秦凌云亡妻的旨意,大家只当笑话听了。
没想到这次秦凌云娶元瑶居然用的是平妻的名号,这是将元瑶与王凝雪抬到了一个高度上吗?
王凝雪未死的消息在临安并不是没人知道,只是知道的人极少,为了不得罪皇帝,大家也都没有将此事大肆宣扬,准备都看秦凌云的笑话。
没想到秦凌云玩这一手,搞个平妻出来,皇帝难道就任由这小子胡闹?
王珏也是没办法,若是强行让元瑶做妾,元烈阳估计会与他离心离德。于是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此事,谁叫他女儿都没意见呢?
至于金妍姿,呵呵,外邦女子而已。在金国你可能还能叫做妻子,在乾朝,谁认?
婚礼举办的很简单,秦凌云在朝中的朋友几乎可以说没有,得罪的人倒是有一大批。
所以再与元烈阳商议了之后,所有的程序一切从简。
就是秦大方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劲的与元烈阳说简慢了。
好在元烈阳夫妻也知道秦凌云的处境,只要两个孩子过得好,一些形式上的东西他们老两口都不甚在意。
若是秦凌云愿意的话,他能弄出这世上最奢华的婚礼,但是那样做一来没意义,而来家里还有两个醋坛子呢。
当初王凝雪的婚礼就十分简朴,金妍姿的就更不用说了,直接被打断了。
一碗水最好端平,女人在某些方面可是很小心眼的。为了后院的和谐安定,也为了他一直信奉的低调奢华有内涵,这场婚礼举办的与一般百姓家的没什么两样。
甚至还更加不如,因为秦凌云这边没有几个亲朋好友参加。
当然,也不是完全没人参与。
虽说秦凌云没有发喜帖,但是作为他的开山大弟子,封安歌肯定是要到场的。
再就是嘴里喊着为妹妹抱不平的王超,还有合作伙伴的王威,他也派了殷鹏作为代表参与了婚礼。
也有人没来,但是送了礼的。
这些人全都是那些想入股秦记的权贵们,不过全部被管家老钱以少爷交代不收任何礼为由给拒绝了。
笑话,现在收了,到时候若是名单没你们的名字,老子成什么了?
秦凌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幕,所以早早的就交代了老钱,谁的都可以收,就是那些权贵的不行。
虽然人少,但是这个婚礼却特别的热闹。
什么新娘只能在洞房里等着这一套,呵呵,见鬼去吧。
秦凌云拉着元瑶大摇大摆的出现在酒席上,与朋友亲人们开怀畅饮。
秦大方开始气得胡须和身上的肥肉直抖,大骂秦凌云坏了规矩。
不过后来在另外两位儿媳妇的劝导下,和封安歌与王超的不断敬酒之下终于选择了无视。
陶五成和果果最为开心,从没参加过婚礼的他们在席间跑来跑去。
尤其是果果,总是盯着元瑶看个不停。
新娘子真漂亮啊!那大红的衣裳,上面的绣花真美。还有头上的那些首饰,闪闪发亮的,可好看了。
小女孩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瞧啊瞧的,然后用稚嫩的声音说道;
“我也要做新娘子。”
此话一出,大家都被逗得哈哈大笑。
陶五成一脸黑线的小声和妹妹说道:
“你还小,做新娘子还早呢!”
“可是,新娘子好漂亮啊!衣服首饰都很美,刚才我问师傅了,只有做新娘子的时候才能穿这些。”
“等哥哥学好了本事,赚了钱跟你买更漂亮的衣服和首饰!”
陶五成拍着胸脯跟妹妹说道,作为相依为命的两兄妹,陶五成对果果的爱护那是无微不至的,哪怕对方要天上的星星,他都会想尽办法满足。
酒席一直吃到了深夜,将大喊着要闹洞房的果果送回房睡觉之后,秦凌云这才牵着元瑶来到他们两人的房间。
至于王凝雪与金妍姿,他们两人今夜决定连床夜话。
捏着软嫩的小手,秦凌云心中一片火热。
在一声惊呼声中,他将元瑶拦腰抱起,然后哈哈大笑的向床上走去。
这一夜二人的搏斗十分激烈,过程就不具体描述了,反正是打出了血,最后两人都精疲力尽了,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秦凌云就被元瑶给叫醒,看样子女人的恢复能力就是比男人强。
然后盯着黑眼圈来到大厅,乖乖给秦大方敬上了茶。
作为‘观礼嘉宾’的王凝雪,一脸酸不溜秋的表情坐在一旁。金妍姿则是好笑的看着几人,眼珠子不停的四处转动。
敬完茶,秦大方很是满意的训诫了一番几个儿媳妇。
不外乎就是要多为秦家开枝散叶,好和睦相处,维持好秦家的家业云云。
直说的三女脸色羞红,点头称是。
“他们还年轻,现在要子嗣太早了一点。”
开玩笑,元瑶最大,如今也才二十一,最小的王凝雪十八,这在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的年代,现在还在上大学吧?
虽说生理上是成熟了,可秦凌云觉得最好还是等两年再说。
不过在这个十四岁就能当娘的年代,秦大方自然是觉得再不抱上孙子,这就是不孝了。
“早个屁!我老秦家就你一根独苗,若是不抓紧时间多生几个子嗣,为父我以后去了下面,如何有脸面对列祖列宗?”
这就没法说,理念不同,解释都没法解释。
估计除了元瑶明白秦凌云的想法,其他人都认为秦凌云有些莫名其妙。
元瑶倒是能生了,不管是心里还是生理。
但问题是这秦家长子长孙不给王凝雪,皇帝那边可是会有意见的。
尤其是到时候爵位怎么算?
更何况王凝雪也算是最先入门的,跟着秦凌云最久的,长子不是他的孩子,到时候也许自己和几个女人无事,家里的下人呢?外人呢?他们怎么看。
生活在这个年代就要遵守这个年代的规则,偶尔出奇可以,但不能标新立异。
秦凌云:头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