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金妍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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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败家子正文第106章:金妍姿如今已是十一月,第一场大雪在几天前就已经落下。
秦凌云盯着寒风,带着护卫在城里瞎逛,见到有兴趣的店铺,偶尔进去看看问问。
逛了一上午,收获颇丰。
至少实地考察要比坐在屋中看些枯燥的文字有意思得多,不调研,永远没有发言权。
很多东西不亲身感受,是不能从字里行间中发现问题的。
两国的物价差异,文化差异,做买卖手段的差异。
这些东西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的清楚的,当然,也不是秦凌云可以一两天就弄清楚的。
需要通过长期不断的观察,然后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再想办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只是他自己,单单为了赚钱,那他有无数办法敛财。
而现在他是要通过商业,让乾朝对金国慢慢的实施渗透,达到往后能实行经济制裁的目的。
这就有的他忙了。
带着护卫们走进一家酒馆,要了两桌最好的饭菜,他与护卫首领彭巍一桌,其他人一桌。
彭巍是他最早招进秦府的一批人,也是跟着他一路去临安的。
他出身于农户之家,当过兵,也当过匪,一身功夫可以说都是从尸山血海之中练就出来的。
家中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父亲临终前把他们交给彭巍照顾,使得他没有再去当匪人。
凭着以前的积蓄,带着弟妹在庆元府过日子。
当初被六子打听到告诉秦凌云,还是秦凌云亲自上门请他,许以重金,并且保证弟妹往后日子衣食无忧。
这才让他重新拿起刀,给秦凌云卖命。
接触得久了,从最初的纨绔印象,渐渐的对秦凌云升起了景仰之情。
秦凌云做的那些事情,他自然也都知道个七八分。
外人也许觉得秦凌云是败家子,是个二愣子,疯子。
但只有他们这些秦凌云身边的人,才明白秦凌云是个怎样的人。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挥金如土却只救济穷人,料敌先机将一切危险都扼杀于摇篮之中。
对于秦凌云,他如今只有忠心一条信念。
因为秦凌云在临安出发前就说过,此去上京危险重重,他需要的是能忠心耿耿保护他的护卫。
若能做到不怕死,那就跟着他,他绝不亏待大家,包括他们的家里人。
若是他们因为怕死,而害死了自己,现在他们所享受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
他的那些对手一定会趁机对他进行清算,到时候秦家完了,他们这些跟着自己的人,也一定会跟着完蛋。
富贵险中求,彭巍第一个就站了出来。
如今的弟妹日子过得那么好,都是靠秦凌云才有的。
两个弟弟,一个在盐场,一个在酒厂,妹妹则在香水坊里工作。
月钱拿得那叫一个高,而且夏冬两季还有衣服发,更别提逢年过节的各种物资了。
自己就算是死了,凭秦凌云的人品,一定不会亏待他们,反而他们还会得到重用。
秦凌云与彭巍小声的交流着今天上午的所见所闻,对于彭巍,他是欣赏的。
这人也算走过南闯过北了,见识还是有一些的,而且胆大心细,善于观察。
自己的思维太超前了,有时候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能给他不一样的启发。
就在两人聊得起劲的时候,店外走进来几人,四处打量了一番后,直接朝秦凌云他们这桌而来。
有几名护卫顿时起身阻拦。
当先一人笑道:
“怎么?堂堂乾朝的使臣主官,难道还怕被人暗害了不成?”
秦凌云转头看去,只见一唇红齿白的少年郎正在护卫的阻拦下打量着自己。
少年身披一席雪白的狐裘,内里锦服华缎着身,腰系一枚水润光滑的和田暖玉,看其上雕刻着的是一猛虎图案。
虽是男子打扮,并且穿得颇为臃肿,但其胸肌之发达,令人侧目!
这也说明对方根本就没有掩饰自己女子的身份。
秦凌云笑着挥了挥手,示意护卫退下,安心吃饭。
这才开口说道:
“本官乃是乾朝之人,在这金国之内当然要小心谨慎。姑娘又是何人?”
少女对于护卫阻拦之事毫不在意,大咧咧的走近,坐到秦凌云的桌旁,吩咐自己身后之人自己去找一桌。
这才转过头,一脸好奇的打量了一番秦凌云,然后笑颜逐开的说道:
“你猜!”
“……”
猜你妹哦!秦凌云有些无语,这特么是哪里来的胸大无脑妹,直接跑到自己面前要他猜对方是谁。
不过秦凌云也非常人,这娘们让他想起了当初的王凝雪,既然送上门,那就调戏调戏。
似笑非笑的看着对方,然后眼神上下扫了扫,尤其是在‘重点突出’的部位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了点,这才开口说道:
“观姑娘之胸肌,比之一般女子更为雄壮,皮肤之细腻,也非寻常百姓所能比拟,一定是出自豪门贵族之家。
此时还能让自家女儿安心出来游玩的,恐怕除了金列和术虎虎两个老小子,怕是寻不出第二家了。”
少女本来看见秦凌云那色眯眯的眼光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就颇为不悦,又听到这流氓说什么胸肌雄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可最后听到这人居然猜出自己是金家或是术虎家的,顿时就有些惊疑不定了。
黛眉微皱的盯着对方,问道:
“你调查过金家和术虎家?”
秦凌云指了指自己脑袋,露出一副说教的口吻:
“智力上的差距,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是不会明白的。不过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我与你解释解释。
首先,你这穿着打扮就一定不是寻常家的儿女,一定是哪位王公大臣家的女儿,尤其是你那玉佩,这恐怕不是一般人能佩戴的吧?
再就是如今上京城风声鹤唳,那些个官员如今都战战兢兢,怎么会允许自家女儿还在外面随意行走,更别提还主动来找我的。
最后,就是你的那些护卫,最近上京谁被行刺的最多?金列啊!他女儿出门,当然也必须要有护卫跟着。
当然,我也不能完全肯定你就是金列家的,因为术虎虎他们家一样如此。
所以,你来告诉我,你是金列的女儿,还是术虎虎的女儿?”
少女被秦凌云说得面红耳赤,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有看了看她的护卫,确实正如秦凌云所言。
这么明显,对方若是还猜不到,那就只就是侮辱他的智商了。
反过来一想,自己的智商果然被碾压了。
不过这名少女虽然窘迫,但并不害羞,反而大大方方的承认道:
“本姑娘叫金妍姿,金列正是家父!”
秦凌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随即开口问道:
“金姑娘特意来寻找本官,是看中了在下?想以身相许乎?”
史上第一败家子正文第106章:金妍姿如今已是十一月,第一场大雪在几天前就已经落下。
秦凌云盯着寒风,带着护卫在城里瞎逛,见到有兴趣的店铺,偶尔进去看看问问。
逛了一上午,收获颇丰。
至少实地考察要比坐在屋中看些枯燥的文字有意思得多,不调研,永远没有发言权。
很多东西不亲身感受,是不能从字里行间中发现问题的。
两国的物价差异,文化差异,做买卖手段的差异。
这些东西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的清楚的,当然,也不是秦凌云可以一两天就弄清楚的。
需要通过长期不断的观察,然后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再想办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只是他自己,单单为了赚钱,那他有无数办法敛财。
而现在他是要通过商业,让乾朝对金国慢慢的实施渗透,达到往后能实行经济制裁的目的。
这就有的他忙了。
带着护卫们走进一家酒馆,要了两桌最好的饭菜,他与护卫首领彭巍一桌,其他人一桌。
彭巍是他最早招进秦府的一批人,也是跟着他一路去临安的。
他出身于农户之家,当过兵,也当过匪,一身功夫可以说都是从尸山血海之中练就出来的。
家中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父亲临终前把他们交给彭巍照顾,使得他没有再去当匪人。
凭着以前的积蓄,带着弟妹在庆元府过日子。
当初被六子打听到告诉秦凌云,还是秦凌云亲自上门请他,许以重金,并且保证弟妹往后日子衣食无忧。
这才让他重新拿起刀,给秦凌云卖命。
接触得久了,从最初的纨绔印象,渐渐的对秦凌云升起了景仰之情。
秦凌云做的那些事情,他自然也都知道个七八分。
外人也许觉得秦凌云是败家子,是个二愣子,疯子。
但只有他们这些秦凌云身边的人,才明白秦凌云是个怎样的人。
足不出户而知天下事,挥金如土却只救济穷人,料敌先机将一切危险都扼杀于摇篮之中。
对于秦凌云,他如今只有忠心一条信念。
因为秦凌云在临安出发前就说过,此去上京危险重重,他需要的是能忠心耿耿保护他的护卫。
若能做到不怕死,那就跟着他,他绝不亏待大家,包括他们的家里人。
若是他们因为怕死,而害死了自己,现在他们所享受的一切,都将成为过眼云烟。
他的那些对手一定会趁机对他进行清算,到时候秦家完了,他们这些跟着自己的人,也一定会跟着完蛋。
富贵险中求,彭巍第一个就站了出来。
如今的弟妹日子过得那么好,都是靠秦凌云才有的。
两个弟弟,一个在盐场,一个在酒厂,妹妹则在香水坊里工作。
月钱拿得那叫一个高,而且夏冬两季还有衣服发,更别提逢年过节的各种物资了。
自己就算是死了,凭秦凌云的人品,一定不会亏待他们,反而他们还会得到重用。
秦凌云与彭巍小声的交流着今天上午的所见所闻,对于彭巍,他是欣赏的。
这人也算走过南闯过北了,见识还是有一些的,而且胆大心细,善于观察。
自己的思维太超前了,有时候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能给他不一样的启发。
就在两人聊得起劲的时候,店外走进来几人,四处打量了一番后,直接朝秦凌云他们这桌而来。
有几名护卫顿时起身阻拦。
当先一人笑道:
“怎么?堂堂乾朝的使臣主官,难道还怕被人暗害了不成?”
秦凌云转头看去,只见一唇红齿白的少年郎正在护卫的阻拦下打量着自己。
少年身披一席雪白的狐裘,内里锦服华缎着身,腰系一枚水润光滑的和田暖玉,看其上雕刻着的是一猛虎图案。
虽是男子打扮,并且穿得颇为臃肿,但其胸肌之发达,令人侧目!
这也说明对方根本就没有掩饰自己女子的身份。
秦凌云笑着挥了挥手,示意护卫退下,安心吃饭。
这才开口说道:
“本官乃是乾朝之人,在这金国之内当然要小心谨慎。姑娘又是何人?”
少女对于护卫阻拦之事毫不在意,大咧咧的走近,坐到秦凌云的桌旁,吩咐自己身后之人自己去找一桌。
这才转过头,一脸好奇的打量了一番秦凌云,然后笑颜逐开的说道:
“你猜!”
“……”
猜你妹哦!秦凌云有些无语,这特么是哪里来的胸大无脑妹,直接跑到自己面前要他猜对方是谁。
不过秦凌云也非常人,这娘们让他想起了当初的王凝雪,既然送上门,那就调戏调戏。
似笑非笑的看着对方,然后眼神上下扫了扫,尤其是在‘重点突出’的部位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了点,这才开口说道:
“观姑娘之胸肌,比之一般女子更为雄壮,皮肤之细腻,也非寻常百姓所能比拟,一定是出自豪门贵族之家。
此时还能让自家女儿安心出来游玩的,恐怕除了金列和术虎虎两个老小子,怕是寻不出第二家了。”
少女本来看见秦凌云那色眯眯的眼光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就颇为不悦,又听到这流氓说什么胸肌雄壮,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可最后听到这人居然猜出自己是金家或是术虎家的,顿时就有些惊疑不定了。
黛眉微皱的盯着对方,问道:
“你调查过金家和术虎家?”
秦凌云指了指自己脑袋,露出一副说教的口吻:
“智力上的差距,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是不会明白的。不过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我与你解释解释。
首先,你这穿着打扮就一定不是寻常家的儿女,一定是哪位王公大臣家的女儿,尤其是你那玉佩,这恐怕不是一般人能佩戴的吧?
再就是如今上京城风声鹤唳,那些个官员如今都战战兢兢,怎么会允许自家女儿还在外面随意行走,更别提还主动来找我的。
最后,就是你的那些护卫,最近上京谁被行刺的最多?金列啊!他女儿出门,当然也必须要有护卫跟着。
当然,我也不能完全肯定你就是金列家的,因为术虎虎他们家一样如此。
所以,你来告诉我,你是金列的女儿,还是术虎虎的女儿?”
少女被秦凌云说得面红耳赤,看了看自己的打扮,有看了看她的护卫,确实正如秦凌云所言。
这么明显,对方若是还猜不到,那就只就是侮辱他的智商了。
反过来一想,自己的智商果然被碾压了。
不过这名少女虽然窘迫,但并不害羞,反而大大方方的承认道:
“本姑娘叫金妍姿,金列正是家父!”
秦凌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随即开口问道:
“金姑娘特意来寻找本官,是看中了在下?想以身相许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