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看 > 雷霆天骄 > 三百零九章 浪费生命

三百零九章 浪费生命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自除妖以来,这一战应该是战利品最多的了,不提象牙,就是光算肉,也比之前的妖怪加起来还多。

    可问题就是肉太多了,即便熊大先吃了一顿,剩下的也不可能全部带走。

    祝平炎的意思是能带走多少带走多少,但是大鹅却不同意,她觉得这是在浪费大象的生命。

    祝平炎有些诧异:“你刚刚杀它的时候,可一点也没犹豫。”

    “那不一样,我们要吃肉,所以要杀了它,但是杀了它之后,却将它的肉浪费了,它岂不是白死了?”

    “可是它已经死了,就算我们一点都不浪费,它的命已经没有了。”

    大鹅理直气壮的说:“如果我们丢弃食物,就要去获取更多食物,杀掉更多生命,如果我们吃光所有食物,就可以在不亏待自己的情况下少杀很多生命,这难道不好吗?”

    祝平炎愣了一会,越想越觉得这话很有道理,揉了揉大鹅的脑袋说道:“圣人啊,比割肉喂鹰强。”

    这时候佛祖还没出生呢,大鹅自然不知道割肉喂鹰的典故:“什么是割肉喂鹰?”

    祝平炎想起了曾经乌龙说过的话,颇为感慨的说:“那是在语言构建的理想国里,圣人所做出的举动,代表了人们对极致美德的猜想。

    你永远也不可能在个人美德上超越这样的圣人,不过你的话适用于最平凡的普通人,所以圣人只能救一只鹰,你比他强多了。”

    大鹅不是很懂,她挠着头问道:“所以我们怎么把肉扛回去呢?”她最关心的还是肉。

    祝平炎想了想:“不用把肉扛回去,我去附近的村庄找些村民过来,把肉便宜卖给他们。”

    -

    古代农民的劳累和现代人的劳累是不同的,你以为古代人都是如奴隶一样活着,日以继夜的干活,但其实古代农民很闲,空余时间绝对比现代上班族多。

    种田和上班不一样,上班每天都是八小时,但种田却要看天,农忙时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累到汗如雨下,随时都想与世长辞,农闲时却又几乎没有事情可做。

    祝平炎到村子里的时候,正有一大帮子人载歌载舞,一人吹奏一种壶一样的乐器,周围的人就跟着旋律跳舞,神似今天的广场舞。

    有一句话说的好,乡村是文盲的海洋,但绝不是艺术的荒漠,艺术从来就不“高雅”。

    艺术可以说是对美的追求,但更浅显一点,其实就是娱乐,人们为了让精神愉悦才创造了艺术。

    所以那些所谓的“高雅”艺术,其实就只是一小部分人的自嗨。

    正如皇帝命令平民不能穿黄色,那是因为皇帝和平民本质上都只是一个最普通的人类,如果没有龙袍,没有皇宫,没有这些“专属”,皇帝和平民也就看不出区别了。

    所谓高雅,就是一小群人不肯承认自己的平凡,把一些普通人不喜欢的东西抬高,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人们当然有权利喜欢大众所不喜欢的东西,所有人都觉得苹果好吃,但我就是喜欢吃桃子,这有问题吗?当然没有问题。

    但问题是,不能因为你喜欢吃桃子,就说桃子是比苹果高贵的水果,都是从一个地方进去,都是从一个地方出来,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就像现在,祝平炎对那简单乐器吹出的曲子完全不感兴趣,也并不觉得这些村民的舞蹈有任何美感,但他不会把这种行为称为“粗俗”

    因为这简单的旋律和舞姿给这些村民带来了快乐,那便是合格的艺术。

    不过与艺术相比,显然还是生活更重要一点,当祝平炎把来意说明后,这些村民都欢呼起来。

    他们不仅是在欢呼有肉吃,还是在欢呼那巨兽终于被解决了。

    哪怕是在现代,靠种田也赚不到几个钱,古代粮食更贵一些,但是产量比现代低得多,赚的钱自然也更少。

    所以一些不懒惰的农民,一般会在农闲时干点副业,可能就在村里编草鞋,也可能会给富人家做工,还有些会进山打猎,这就看各自的本事了。

    而现在虽然不是农忙,但也没到真正的农闲时期,这些村民却都无所事事,便是因为那头大象。

    由于此地大象减少,他们这一代人从没见过大象,又没人读书,也不与外地交流,都以为大象是什么妖怪。

    村里试过组织青壮驱赶大象,但是这头大象不怎么怕人,反倒是这些青年产生了巨物恐惧。

    即便知道大象是素食动物,现代人站在这种巨兽面前也还是会恐惧,更何况这些青年以为大象是妖怪,会退缩也很正常。

    不过这些人怕丢脸,逃回来说大象会妖法,更是让村里人心惶惶,甚至不敢再出去,唯恐惹恼了这妖怪。

    于是他们也只能干等着大象自己离开了,这才有了现在的悠闲姿态。

    -

    祝平炎离开后,大鹅就生了一堆火,然后切下一些象肉开始烤,熊大像个人一样坐在她旁边等着。

    最开始熊大是直接吃生肉的,毕竟熊的捕猎能力不行,肉类对他们来说是难得的美味。

    不过跟了祝平炎以后,天天都有肉吃,吃得它也开始挑嘴,自从吃过一次烤肉,就再也瞧不上生肉了。

    肉烤好以后,大鹅把肉切成两半,肥的给自己,瘦的给熊大,还装模作样的的解释:“你看你多胖,不能再吃肥肉了。”

    熊大能听懂攻击指令,但是并不明白人类的语言,所以听不懂她的话,张嘴就去咬那块肥的。

    她赶紧把瘦的那块丢在地上,然后收回拿肉的手,用另一只手指着地上的肉说:“你的那边,这是我的。”

    熊大是个专一的好熊,根本不管地上那块,一个劲往大鹅怀里钻,要吃她手里那块。

    大鹅使劲想要把眼前这颗硕大的熊头推开,但是她能挡住熊大,只是因为熊大不会和她较劲而已,现在竟然妄想把熊大推开,当然是徒劳无果。

    也不算徒劳,虽然她推不开熊大,但是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她把自己推开了,也算是达到让肉远离熊大的目标。

    熊大见够不到,就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把烤出来的油都舔到了嘴里。

    这要是个正常姑娘,肯定就嫌弃的把这肉给熊大了。

    但大鹅能是那种庸俗的女子吗,她立刻就把肉往嘴里塞,别说熊大的口水,就是被烫得来了段即兴说唱,也含泪把肉咽下去了。

    熊大见她咬了这块肉,似乎是明白了什么,不再和她争抢,回头吃自己那块。

    它可不敢像大鹅一样直接咬,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温度,别看它有一张血盆大口,实际上很怕烫。

    大鹅正准备再烤一块,回头就对上了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她吓了一跳,慌忙去抓牙矛,却因为慌乱而没抓住,顺手就把抓住的石头丢了过去。

    大眼睛的主人正低伏着身子偷偷撕咬大象的肉,它吃的很小心,咬一口就转头看一眼,正对上大鹅的眼神后,这个几百公斤的大猫也吓了一跳,立刻炸毛并龇牙威胁。

    熊大听见动静转头,同样被吓一跳,竟然是他的老对头,东北虎。

    相比于南方丛林里可以直接捕杀黑熊的孟加拉虎,东北虎的境遇就没那么好了。

    虽然东北虎的体型比孟加拉虎更大,但它的对手可不是只有三百斤的黑熊,而是体重完全碾压东北虎的棕熊。

    即便东北虎也是最大的猫科动物,但是和棕熊比起来,体型还是有点苗条,所以双方全胜时期正面对战,还是棕熊的胜率更高。

    只不过熊的速度能追上人,想追老虎却差了点,全盛时期的棕熊能打赢老虎,却很难杀掉老虎。

    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全盛期的棕熊无人能敌,甚至连比它大一圈的北极熊见了都得跑。然而一个冬天过后,这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就会瘦成皮包骨头,这时候它可就不是东北虎的对手了。

    不过这两个猛兽其实也很少正面冲突。

    虽然同为战斗力巅峰,不过东北虎和棕熊其实不是竞争关系,棕熊是杂食性动物,即便吃肉,也多半会捕鱼,很少在陆地上追逐羚羊和野牛。

    相比于棕熊,狼和老虎的竞争反而要更明显一点。

    只是同为最强大的猛兽,就算没有食物上的竞争,两者的冲突也不可避免。

    一般来说,成年棕熊和成年东北虎不会战斗,别说野外遭遇,即便是争抢食物这种头等大事,有时候它们都会选择和平相处。

    这两位重量级人物干起来,输的自然就得死,赢的也多半不会好过。

    但是老虎干不过成年雄性棕熊,可以去偷袭雌性棕熊,或者杀小熊,老熊,病熊。

    棕熊自然也不惯着老虎,也会去杀死幼虎和怀孕的母虎。

    于是为了保护幼崽,老虎会主动清理领地内的棕熊,阴戳戳的去掏冬眠棕熊。

    双方的争斗可以算是比赛欺凌弱小。

    而单纯从捕食者的角度看,棕熊是比不上老虎的,所以在这场欺凌弱小的战斗中,棕熊注定落败,被老虎杀死的熊比被熊杀死的老虎多得多。

    -

    熊大曾经也是个小熊(废话),而且它还是个孤儿,小时候为了活命,甚至偷学了小老弟黑熊的爬树技能,可想而知有多大的心理阴影。

    成年之后,作为一只格外壮硕的棕熊,它虽然追不到老虎,但是经常去抢老虎的猎物,现在发现老虎竟然来抢它的猎物,在被吓了一跳后,立刻就直立身子咆哮起来。

    老虎虽然也在咆哮,但是明显底气不足,只不过食物的诱惑太大,不舍得离开。

    熊大就直接多了,一边咆哮一边靠近,扞卫自己猎物的决心明确,就是在告诉老虎,要么打一架,要么赶紧滚。

    它每天吃饱喝足,比以前更壮了,而且身旁还有同伴,自然一点也不怂。

    老虎虽然惧怕熊大那庞大的体格,被逼得步步后退,但也没有放弃食物的打算,熊大前进它就后退,熊大后退它就上前,和祝平炎杀大象一个战术。

    只不过东北虎不会远程攻击,所以后退也只是后退而已,无法取得实际战果。

    但是老虎的意图很明显,我想吃这块肉,但是我不和你打。

    如果猎物是一头鹿,熊大会选择直接吃掉猎物离开,但猎物是一头大象,它就算撑死也吃不下,所以只能继续驱赶,但也注定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