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番外:疑似故人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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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如此简单粗暴的对待,两个小家伙像是被套圈套住的小马儿一般,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倏地睁的滚圆,齐齐惊呼一声。
莹莹也是一惊,但很快看得出两个孩子脖颈上的宝物同样不俗,加之辰的气势太盛有和时尧动作亲昵,莹莹不知他的底细,顿时摘下也不是不摘也不是,最后只好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时尧。
时尧也没想到辰这么幼稚,嗔怪地瞪了辰一眼。
辰揽住时尧,仿佛看不懂时尧眼中的佯怒,用一副求夸奖般的口吻道:“阿尧,这两枚养魂珠对小孩子的身体和神魂都大有好处,他们是胡山海的孩子,我出手自然也不会小气。”
莹莹听到养魂珠三个字时就是猛地倒吸了口气,养魂珠顾名思义能够也就那样魂魄,不仅仅如此,还有另一种用处,那便是在主人遇到危难之际可以无视任何情况护住主人的灵魂,哪怕是雷劫。
正常情况下修者雷劫如果失败那便连魂魄也会被打撒,但是有了养魂珠就不一样了,魂魄尚在,只要日后重铸肉体便能重新修炼,对于修者来说重新炼就一副躯体并不是难事,这根本就是多了一条命,且是无条件!
因此越是高阶修者面对的雷劫越凶险也越需要养魂珠,但养魂珠哪是那么易得,一枚养魂珠的原材料便是一个妖皇级别强度的魂魄。
而现在,这种整个修真界都找不出几个的宝物竟然出现在了两个小家伙身上,再如何莹莹也淡定不了!
两个小家伙却不知道这么多,只是,玉坠传递到身体上甚至更深处的浓浓暖意让他们感到很舒服,也就坦诚地向着母亲表达了自己的喜欢。
小男孩脆生生开口:“暖融融的,好舒服啊。”
小女孩也忍不住看向莹莹,小脸上满是纠结:“母亲,伯伯说送给我们,可以......收下吗?”小孩子不知道养魂珠的价值,只是很喜欢也很不舍这种舒服的感觉,但母亲要是不同意的话,她也会听话的将心爱的项链摘下还给好看伯伯二号。
嗯,好看伯伯一号是刚才母亲让唤的时伯伯,对了,时伯伯送的如意也很漂亮,摸上去同样很舒服,有亿点点喜欢,悄悄握紧了小手,抓紧时间有在上面摸了两把,要是母亲不许收下,以后就摸不到了呢。
时尧笑眯眯摸了摸两个小豆丁的脑袋:“收下吧,你们的父亲是我的好友,母亲不会不同意的。”
莹莹叹了口气,无奈又惭愧地苦笑道:“还不快谢谢两位伯伯。”时前辈没说错,若是其他宝物也就算了,养魂珠这等关键时刻护住两个小家伙性命的东西,作为一个母亲,她真的无法违心的说出拒绝的话。
想到此,莹莹再次将目光落到了辰的身上,有些复杂也有些尴尬,这位虽然是看在时前辈的面子上才对两个小家伙出手这么大方,可她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连道谢都不知道如何称呼?
“这位前辈是时前辈的朋友?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莹莹一愣,时尧脸颊红了红,在莹莹灼灼的目光下却也没有反驳,只是补充道:“辰是我的道侣,你也见过的,小黑,烈风豹我曾经的......战宠。”
!!!
直到回到自家,莹莹还神色恍惚,另一边接收到时尧传讯的几人也是惊喜中带着惊讶,惊讶中带着惊吓,惊吓中又带着一丝忐忑。
好在不久后几人又收到了莹莹的传讯符,确认了时尧真的从平安归来并且正在千岩城等待他们之后当即架起法器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千岩城。
几人的动作被周围修者看到还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毕竟几人现在都是大佬级别了,但这会已经没有人在意他人的看法了。
叶凛自从单方面人了林子溪作为大哥之后,便经常出现在林子溪的周围,林子溪也从一开始的嫌弃变成了现在的习惯成自然,这会跟着林子溪一起赶回千岩城,叶凛的激动不必其他人少!
时前辈啊,那可是为了己方大业孤身单挑兰梓忱,消失了三十年终于打败了大反派荣耀归来的穿越者前辈,叶凛心里对于时尧的崇拜简直快要比肩男主大哥了!
林子溪瞟了一眼激动的在法船上到处绕圈圈的小伙伴,忍不住嘴角一抽,他和大哥激动是因为主上回来了,叶小凛怎么看上去比他还不淡定?
同时,林子溪也感到了一丝微妙,怎么说呢,平时叶小凛都是围着他打转的,他虽然嘴上嫌弃,但......口嫌体正直那种,大家都懂的。
忽然有一天,叶小凛忽然转性了,就有那么一些不习惯,林子溪眯了眯眼,他绝对没有为此胡思乱想。
没有胡思乱想的林子溪就这样抱臂坐在了船头静静地看着叶小凛,叶小凛发现了正抿唇一脸严肃地抬头仰望星空,周身气息有些低的林子溪。
看了一眼,看了两眼,然后,若无其事的收回了视线,继续在船舱上背着手转圈圈,一脸的兴奋,完全无视了林子溪。
林子溪:“.......”
终于忍不住的林子溪不得不出声询问道:“转来转去,你怎么好像比我还激动?”
叶小凛头也不回地回道:“我当然激动,要看到时前辈了誒,超厉害的时前辈,我的偶像,嘿,嘿嘿嘿。不跟你说啦,说啦你也不懂。”
林子溪唇抿的更紧,主上是他的主上,跟叶小凛你有什么关系!而且,明明之前叶小凛整日里不害臊地唤他大哥,唤他偶像,怎么主上一回来,叶小凛的偶像就换了!
叶小凛这简直就是三心二意,朝三暮四、喜新厌旧、水性杨花......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算了,不管了,林子溪面无表情的下了决定,叶小凛你很好,作为惩罚,他单方面宣布要和叶小凛友尽.......一天!
就算叶小凛如何挽回这一天之内林子溪都不会搭理这个小伙伴,休想再和他说话,哪怕一句。
飞舟不计代价地全速赶路,大半天的时间便回到了千岩城,见到了穿越前辈本尊,看腻了的大哥完全被叶小凛忘在了脑后。
于是,这一天,林子溪发现,叶小凛根本就想找过他,不用他宣布友尽,他们也说不上一句话!
林子溪:“......”
于是等到三天后,时尧和辰提出离开千岩城外出“游历”,叶小凛重新想起自己大哥的时候才发现臭臭脸的大哥毫无理由的不搭理他了,且一副宝宝生气但是宝宝不说的架势,满头问号的叶小凛觉得自己无辜极了,当然这些就都是后话了。
————
千岩城的小院内,欢声笑语不断,莹莹一边带着两个孩子在一旁玩闹一边看着几个大男人边喝酒边叙旧,胡山海虽为人父还是一如往昔的热情健谈,林廉飞比之从前要更加的成熟稳重,但是却待时尧的态度已经恭敬亲近,林子溪就更不用说,一直将时尧当成“老父亲”一般汝慕和崇拜。
至于辰,想起当初那个威风凛凛的大猫唯独在时尧面前神色柔软的大猫,再将其与眼前的男人联想起来,嗯,这样一看,时前辈和小黑前辈在一起一点也不违和了呢。
总之,众人对时尧和辰的接受度相当高,时尧见状神色更加温和,含笑听着好友们给他讲述这些年发生的奇闻异事,林廉飞和叶小凛则在一旁作为补充。
至于林子溪,嗯,岁月在林子溪身上留下的痕迹是最明显的,当年那个邙城门口瘦小的少年郎如今已经长大,相貌俊美,身材挺拔,一身白衣,腰佩银剑,剑眉星目冰山脸,很有几分西门庄主的剑神范,剑神......是不需要开口滴。
对于如今的林子溪时尧还是很欣慰的,虽然时尧更喜欢当初那个一笑就会露出小酒窝的小少年,不过一想到原剧情中的黑衣魔尊一生不幸、手染鲜血却注定孤苦无依的命运已经改变,就算歪成了现今这个看似冰山实则有闷骚嫌疑的家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唯一遗憾的是小酒窝没了有些可惜,咳。
总之就是,现在的男主虽然不苟言笑但却一身正气,幸福美满,有家人、有朋友,至于伴侣,时尧不着痕迹地分别看了林子溪和叶小凛一眼,或许这两个小家伙自己还没开窍,但是他作为过来人却看得很清楚,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有些情谊就算主人没发现,但在一个对视甚至一个动作间也会不经意的流露出些许,那种满心盛满了对方的感觉是藏不住的,就像当初他和爱人一样。
轻抿了一口酒,时尧轻轻一笑,让两个小家伙慢慢自己去发现吧,这也是一种乐趣,他这个旁观者就不去点醒他们了。
至于他自己和爱人,从此以后他们也将会一直的幸福在一起,相伴永远,这就足够。
被如此简单粗暴的对待,两个小家伙像是被套圈套住的小马儿一般,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倏地睁的滚圆,齐齐惊呼一声。
莹莹也是一惊,但很快看得出两个孩子脖颈上的宝物同样不俗,加之辰的气势太盛有和时尧动作亲昵,莹莹不知他的底细,顿时摘下也不是不摘也不是,最后只好将求助的目光看向了时尧。
时尧也没想到辰这么幼稚,嗔怪地瞪了辰一眼。
辰揽住时尧,仿佛看不懂时尧眼中的佯怒,用一副求夸奖般的口吻道:“阿尧,这两枚养魂珠对小孩子的身体和神魂都大有好处,他们是胡山海的孩子,我出手自然也不会小气。”
莹莹听到养魂珠三个字时就是猛地倒吸了口气,养魂珠顾名思义能够也就那样魂魄,不仅仅如此,还有另一种用处,那便是在主人遇到危难之际可以无视任何情况护住主人的灵魂,哪怕是雷劫。
正常情况下修者雷劫如果失败那便连魂魄也会被打撒,但是有了养魂珠就不一样了,魂魄尚在,只要日后重铸肉体便能重新修炼,对于修者来说重新炼就一副躯体并不是难事,这根本就是多了一条命,且是无条件!
因此越是高阶修者面对的雷劫越凶险也越需要养魂珠,但养魂珠哪是那么易得,一枚养魂珠的原材料便是一个妖皇级别强度的魂魄。
而现在,这种整个修真界都找不出几个的宝物竟然出现在了两个小家伙身上,再如何莹莹也淡定不了!
两个小家伙却不知道这么多,只是,玉坠传递到身体上甚至更深处的浓浓暖意让他们感到很舒服,也就坦诚地向着母亲表达了自己的喜欢。
小男孩脆生生开口:“暖融融的,好舒服啊。”
小女孩也忍不住看向莹莹,小脸上满是纠结:“母亲,伯伯说送给我们,可以......收下吗?”小孩子不知道养魂珠的价值,只是很喜欢也很不舍这种舒服的感觉,但母亲要是不同意的话,她也会听话的将心爱的项链摘下还给好看伯伯二号。
嗯,好看伯伯一号是刚才母亲让唤的时伯伯,对了,时伯伯送的如意也很漂亮,摸上去同样很舒服,有亿点点喜欢,悄悄握紧了小手,抓紧时间有在上面摸了两把,要是母亲不许收下,以后就摸不到了呢。
时尧笑眯眯摸了摸两个小豆丁的脑袋:“收下吧,你们的父亲是我的好友,母亲不会不同意的。”
莹莹叹了口气,无奈又惭愧地苦笑道:“还不快谢谢两位伯伯。”时前辈没说错,若是其他宝物也就算了,养魂珠这等关键时刻护住两个小家伙性命的东西,作为一个母亲,她真的无法违心的说出拒绝的话。
想到此,莹莹再次将目光落到了辰的身上,有些复杂也有些尴尬,这位虽然是看在时前辈的面子上才对两个小家伙出手这么大方,可她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连道谢都不知道如何称呼?
“这位前辈是时前辈的朋友?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莹莹一愣,时尧脸颊红了红,在莹莹灼灼的目光下却也没有反驳,只是补充道:“辰是我的道侣,你也见过的,小黑,烈风豹我曾经的......战宠。”
!!!
直到回到自家,莹莹还神色恍惚,另一边接收到时尧传讯的几人也是惊喜中带着惊讶,惊讶中带着惊吓,惊吓中又带着一丝忐忑。
好在不久后几人又收到了莹莹的传讯符,确认了时尧真的从平安归来并且正在千岩城等待他们之后当即架起法器用最快的速度赶回千岩城。
几人的动作被周围修者看到还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毕竟几人现在都是大佬级别了,但这会已经没有人在意他人的看法了。
叶凛自从单方面人了林子溪作为大哥之后,便经常出现在林子溪的周围,林子溪也从一开始的嫌弃变成了现在的习惯成自然,这会跟着林子溪一起赶回千岩城,叶凛的激动不必其他人少!
时前辈啊,那可是为了己方大业孤身单挑兰梓忱,消失了三十年终于打败了大反派荣耀归来的穿越者前辈,叶凛心里对于时尧的崇拜简直快要比肩男主大哥了!
林子溪瞟了一眼激动的在法船上到处绕圈圈的小伙伴,忍不住嘴角一抽,他和大哥激动是因为主上回来了,叶小凛怎么看上去比他还不淡定?
同时,林子溪也感到了一丝微妙,怎么说呢,平时叶小凛都是围着他打转的,他虽然嘴上嫌弃,但......口嫌体正直那种,大家都懂的。
忽然有一天,叶小凛忽然转性了,就有那么一些不习惯,林子溪眯了眯眼,他绝对没有为此胡思乱想。
没有胡思乱想的林子溪就这样抱臂坐在了船头静静地看着叶小凛,叶小凛发现了正抿唇一脸严肃地抬头仰望星空,周身气息有些低的林子溪。
看了一眼,看了两眼,然后,若无其事的收回了视线,继续在船舱上背着手转圈圈,一脸的兴奋,完全无视了林子溪。
林子溪:“.......”
终于忍不住的林子溪不得不出声询问道:“转来转去,你怎么好像比我还激动?”
叶小凛头也不回地回道:“我当然激动,要看到时前辈了誒,超厉害的时前辈,我的偶像,嘿,嘿嘿嘿。不跟你说啦,说啦你也不懂。”
林子溪唇抿的更紧,主上是他的主上,跟叶小凛你有什么关系!而且,明明之前叶小凛整日里不害臊地唤他大哥,唤他偶像,怎么主上一回来,叶小凛的偶像就换了!
叶小凛这简直就是三心二意,朝三暮四、喜新厌旧、水性杨花......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算了,不管了,林子溪面无表情的下了决定,叶小凛你很好,作为惩罚,他单方面宣布要和叶小凛友尽.......一天!
就算叶小凛如何挽回这一天之内林子溪都不会搭理这个小伙伴,休想再和他说话,哪怕一句。
飞舟不计代价地全速赶路,大半天的时间便回到了千岩城,见到了穿越前辈本尊,看腻了的大哥完全被叶小凛忘在了脑后。
于是,这一天,林子溪发现,叶小凛根本就想找过他,不用他宣布友尽,他们也说不上一句话!
林子溪:“......”
于是等到三天后,时尧和辰提出离开千岩城外出“游历”,叶小凛重新想起自己大哥的时候才发现臭臭脸的大哥毫无理由的不搭理他了,且一副宝宝生气但是宝宝不说的架势,满头问号的叶小凛觉得自己无辜极了,当然这些就都是后话了。
————
千岩城的小院内,欢声笑语不断,莹莹一边带着两个孩子在一旁玩闹一边看着几个大男人边喝酒边叙旧,胡山海虽为人父还是一如往昔的热情健谈,林廉飞比之从前要更加的成熟稳重,但是却待时尧的态度已经恭敬亲近,林子溪就更不用说,一直将时尧当成“老父亲”一般汝慕和崇拜。
至于辰,想起当初那个威风凛凛的大猫唯独在时尧面前神色柔软的大猫,再将其与眼前的男人联想起来,嗯,这样一看,时前辈和小黑前辈在一起一点也不违和了呢。
总之,众人对时尧和辰的接受度相当高,时尧见状神色更加温和,含笑听着好友们给他讲述这些年发生的奇闻异事,林廉飞和叶小凛则在一旁作为补充。
至于林子溪,嗯,岁月在林子溪身上留下的痕迹是最明显的,当年那个邙城门口瘦小的少年郎如今已经长大,相貌俊美,身材挺拔,一身白衣,腰佩银剑,剑眉星目冰山脸,很有几分西门庄主的剑神范,剑神......是不需要开口滴。
对于如今的林子溪时尧还是很欣慰的,虽然时尧更喜欢当初那个一笑就会露出小酒窝的小少年,不过一想到原剧情中的黑衣魔尊一生不幸、手染鲜血却注定孤苦无依的命运已经改变,就算歪成了现今这个看似冰山实则有闷骚嫌疑的家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唯一遗憾的是小酒窝没了有些可惜,咳。
总之就是,现在的男主虽然不苟言笑但却一身正气,幸福美满,有家人、有朋友,至于伴侣,时尧不着痕迹地分别看了林子溪和叶小凛一眼,或许这两个小家伙自己还没开窍,但是他作为过来人却看得很清楚,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有些情谊就算主人没发现,但在一个对视甚至一个动作间也会不经意的流露出些许,那种满心盛满了对方的感觉是藏不住的,就像当初他和爱人一样。
轻抿了一口酒,时尧轻轻一笑,让两个小家伙慢慢自己去发现吧,这也是一种乐趣,他这个旁观者就不去点醒他们了。
至于他自己和爱人,从此以后他们也将会一直的幸福在一起,相伴永远,这就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