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第713章 美感,既阳光又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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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一个手上正插着针管,在挂水。
她抬起另一只手摸了摸季琉璃的头,然后又摸了摸爱德华的头。
季寒声折回病房的时候,就走到了白露的身边,“没事别乱动,把手放好……”
说着他就霸道的将白露的手拿起来放进了被子里。
白露无语,至于这么小心翼翼吗?
生了比没生的时候还要小心了。
“以后我就叫哥哥二念!因为他比我小,排行老二,最小的这个呢我就把我的昵称让给他,叫他小白!”季琉璃托着下巴,一本正经的说道,“季琉念,季琉白,以后你们就是我和爱德华的小跟班啦!”
季琉璃已经开始做起当大姐大的美梦了。
此时,Insti香水广告已经在各大电台,和网络媒体上播出近三个月了。
香水广告里,可以看到韩美琦别具风情的美,无声但却极度诱人的广告,成了萧迟现在生活中唯一的色彩。
他一个人,再也没有回过那栋别墅,那栋被监听了的别墅。
萧迟也没有去那套公寓。
西蒙依旧没有转醒的迹象,何熹微和张晓曼看似抱着内疚的心理,说是要继续留在海城,等西蒙醒过来。
萧迟在韩美琦被绑架后,一次也没见过何熹微。
他跟张晓曼说的很清楚,别让何熹微来见她,韩美琦出事,别墅被监听,怎么会少了何熹微和张晓曼的手脚。
他跟她,老死不相往来,要想见面,那就等死后再见。
萧迟说那番话的时候,恨和恼已经不用明说了,他之所以饶了张晓曼和何熹微,是因为西蒙,也是想给自己的孩子积点德,积点福……
他每次去看白露的时候,总会想到美琦和孩子,他不单单是在看望白露,也是在寻找心里安慰。
这几个月,萧迟全天24小时开机,新购置的别墅里不管白天和黑夜,总是会亮着一盏落地灯……
沈文茵除了精神不好,身体上偶尔会有点小毛病之外,一切还都不错,韩融信的死,韩美琦的失踪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就算再忙萧迟也会去韩家别墅陪一陪沈文茵。
他也会去韩美琦的房间里坐一会儿,看她小时候的东西,翻阅她小时候的照片……
白露生下季琉念和季琉白的这一天,萧迟从医院出来后,走到了露天停车场,自己的跑车边上。
他倚着车子,下意识的从西裤的口袋里掏出了烟,打火机点然后,便抽了起来。
他吸进烟,烟雾有的从他的嘴里,从他挺直的鼻子里扑簌了出来,男人夹着烟的手指修长而纤细,指节略微突出,但丝毫不影响这手的美感,这个男人的手,漂亮极了。
季寒声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算让上午的阳光倾洒一些到病房里的时候,就看到了萧迟……
上午春日里的阳光暖洋洋的,金灿灿的也不刺眼,窗帘被拉开来,旭日暖阳的阳光倾斜着照射进病房,光晕落在婴儿床上的床尾处,也落在了白露躺着的病床上。
季寒声收回了视线,笑着看了一眼睡着的白露,她睡得很香,昨晚一夜没休息好,再加上生孩子,是累坏了。
萧迟站在楼下抽烟,他是想借着尼古丁提神醒脑,都说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可他觉得不管什么时候抽烟,这烟味都是辛辣的,都是熏得他双眼浸染了泪水的。
可还是想抽烟……
手指间的烟,他抽不了几口,很多都是在他远目沉默的时候,自由的燃烧掉的。
香烟燃出一截灰色的灰烬后,他会用手指弹一下,让烟灰掉下来,这样的姿态,在别人看来会觉得他是落寞的,会让人觉得抽烟对他来说是消遣,是享受,看着极具美感。
阳光中带着颓废感,萧迟将这两种矛盾的东西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引得经过的女人或女孩都觉得脸红心跳,忍不住春心荡漾。
萧迟将抽了几口,但已经燃的差不多的烟扔到了地上。
他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然后发动了车子。
萧迟回到了自己家里。
这里的格局和陈设跟之前的别墅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是地中海的风格,颜色上也以蓝色和白色为主,透着清新的气息。
二楼有主卧室,有客卧,有书房,还有一间儿童房。
他看季寒声亲手布置儿童房的时候,自己也没忍住,开始布置了一间儿童房。
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亲手添置和组装的,如果美琦在,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有五个月了。
——
季琉璃和爱德华一开始很喜欢去医院找两个小宝贝玩,但新鲜劲一过,季琉璃就不愿意再去医院了。
爱德华不解的问季琉璃,“琉璃,你怎么不去医院看弟弟了?”
季琉璃整理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又开始整理自己的裙摆,“去医院太无聊了,那两个小东西就知道吃吃睡睡一点都不好玩。爸爸又不允许我们弄出大的声响影响妈咪休息,我们暂时还是不要去医院了,再过两天妈咪也就出院了,我也要学习做一个好姐姐,好榜样。”
爱德华看着季琉璃,听到她说的话,真是不敢赞同。
她要是能做个好榜样倒好了,她不闯祸真的就不错了。
虽然这么想,但爱德华还是笑着揉了揉季琉璃的头发,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们琉璃一直是个好榜样。”
“爱德华,你要是再笑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季琉璃没好气的说道,一张小脸蛋气的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个不客气法?”爱德华依旧笑着问她。
明明只是比她大两岁多,但完全就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季琉璃像是一只小兔子似得蹦到了爱德华的身边,毫不客气的揽住了爱德华的胳膊,像个橡皮糖似得黏住了爱德华,“就让我这个闯祸精赖着你,赖一辈子!”
爱德华依旧笑的眉眼弯弯的,嘴角高高的扬起,但却是笑不露齿,笑的很腼腆又含蓄。
他的腹黑和精明都很好的掩藏在了他的笑容下面,因为他出身的特殊性,他比同龄的孩子成熟多了,他的身上有着萧迟的阳光、温润,也有着季寒声的腹黑和精明。
白露一个手上正插着针管,在挂水。
她抬起另一只手摸了摸季琉璃的头,然后又摸了摸爱德华的头。
季寒声折回病房的时候,就走到了白露的身边,“没事别乱动,把手放好……”
说着他就霸道的将白露的手拿起来放进了被子里。
白露无语,至于这么小心翼翼吗?
生了比没生的时候还要小心了。
“以后我就叫哥哥二念!因为他比我小,排行老二,最小的这个呢我就把我的昵称让给他,叫他小白!”季琉璃托着下巴,一本正经的说道,“季琉念,季琉白,以后你们就是我和爱德华的小跟班啦!”
季琉璃已经开始做起当大姐大的美梦了。
此时,Insti香水广告已经在各大电台,和网络媒体上播出近三个月了。
香水广告里,可以看到韩美琦别具风情的美,无声但却极度诱人的广告,成了萧迟现在生活中唯一的色彩。
他一个人,再也没有回过那栋别墅,那栋被监听了的别墅。
萧迟也没有去那套公寓。
西蒙依旧没有转醒的迹象,何熹微和张晓曼看似抱着内疚的心理,说是要继续留在海城,等西蒙醒过来。
萧迟在韩美琦被绑架后,一次也没见过何熹微。
他跟张晓曼说的很清楚,别让何熹微来见她,韩美琦出事,别墅被监听,怎么会少了何熹微和张晓曼的手脚。
他跟她,老死不相往来,要想见面,那就等死后再见。
萧迟说那番话的时候,恨和恼已经不用明说了,他之所以饶了张晓曼和何熹微,是因为西蒙,也是想给自己的孩子积点德,积点福……
他每次去看白露的时候,总会想到美琦和孩子,他不单单是在看望白露,也是在寻找心里安慰。
这几个月,萧迟全天24小时开机,新购置的别墅里不管白天和黑夜,总是会亮着一盏落地灯……
沈文茵除了精神不好,身体上偶尔会有点小毛病之外,一切还都不错,韩融信的死,韩美琦的失踪对她的打击太大了,就算再忙萧迟也会去韩家别墅陪一陪沈文茵。
他也会去韩美琦的房间里坐一会儿,看她小时候的东西,翻阅她小时候的照片……
白露生下季琉念和季琉白的这一天,萧迟从医院出来后,走到了露天停车场,自己的跑车边上。
他倚着车子,下意识的从西裤的口袋里掏出了烟,打火机点然后,便抽了起来。
他吸进烟,烟雾有的从他的嘴里,从他挺直的鼻子里扑簌了出来,男人夹着烟的手指修长而纤细,指节略微突出,但丝毫不影响这手的美感,这个男人的手,漂亮极了。
季寒声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算让上午的阳光倾洒一些到病房里的时候,就看到了萧迟……
上午春日里的阳光暖洋洋的,金灿灿的也不刺眼,窗帘被拉开来,旭日暖阳的阳光倾斜着照射进病房,光晕落在婴儿床上的床尾处,也落在了白露躺着的病床上。
季寒声收回了视线,笑着看了一眼睡着的白露,她睡得很香,昨晚一夜没休息好,再加上生孩子,是累坏了。
萧迟站在楼下抽烟,他是想借着尼古丁提神醒脑,都说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可他觉得不管什么时候抽烟,这烟味都是辛辣的,都是熏得他双眼浸染了泪水的。
可还是想抽烟……
手指间的烟,他抽不了几口,很多都是在他远目沉默的时候,自由的燃烧掉的。
香烟燃出一截灰色的灰烬后,他会用手指弹一下,让烟灰掉下来,这样的姿态,在别人看来会觉得他是落寞的,会让人觉得抽烟对他来说是消遣,是享受,看着极具美感。
阳光中带着颓废感,萧迟将这两种矛盾的东西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引得经过的女人或女孩都觉得脸红心跳,忍不住春心荡漾。
萧迟将抽了几口,但已经燃的差不多的烟扔到了地上。
他打开车门,坐进了车里,然后发动了车子。
萧迟回到了自己家里。
这里的格局和陈设跟之前的别墅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是地中海的风格,颜色上也以蓝色和白色为主,透着清新的气息。
二楼有主卧室,有客卧,有书房,还有一间儿童房。
他看季寒声亲手布置儿童房的时候,自己也没忍住,开始布置了一间儿童房。
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亲手添置和组装的,如果美琦在,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有五个月了。
——
季琉璃和爱德华一开始很喜欢去医院找两个小宝贝玩,但新鲜劲一过,季琉璃就不愿意再去医院了。
爱德华不解的问季琉璃,“琉璃,你怎么不去医院看弟弟了?”
季琉璃整理着自己的头发,然后又开始整理自己的裙摆,“去医院太无聊了,那两个小东西就知道吃吃睡睡一点都不好玩。爸爸又不允许我们弄出大的声响影响妈咪休息,我们暂时还是不要去医院了,再过两天妈咪也就出院了,我也要学习做一个好姐姐,好榜样。”
爱德华看着季琉璃,听到她说的话,真是不敢赞同。
她要是能做个好榜样倒好了,她不闯祸真的就不错了。
虽然这么想,但爱德华还是笑着揉了揉季琉璃的头发,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们琉璃一直是个好榜样。”
“爱德华,你要是再笑我就对你不客气了!”季琉璃没好气的说道,一张小脸蛋气的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个不客气法?”爱德华依旧笑着问她。
明明只是比她大两岁多,但完全就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季琉璃像是一只小兔子似得蹦到了爱德华的身边,毫不客气的揽住了爱德华的胳膊,像个橡皮糖似得黏住了爱德华,“就让我这个闯祸精赖着你,赖一辈子!”
爱德华依旧笑的眉眼弯弯的,嘴角高高的扬起,但却是笑不露齿,笑的很腼腆又含蓄。
他的腹黑和精明都很好的掩藏在了他的笑容下面,因为他出身的特殊性,他比同龄的孩子成熟多了,他的身上有着萧迟的阳光、温润,也有着季寒声的腹黑和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