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作者:总经理秘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

一秒记住【笔趣看 www.biqukan.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回去看了一会儿电视,一个人在吃夜宵的时候,王达打电话给我,叫我过去喝酒。

    我感觉挺累,还说什么介绍女孩子给我,我就不去了,吃饱了回去睡觉。

    第二天,又是无聊的上班了半天,但是,下午就有事了。

    先是听到了一个好消息,任琳,那个因为阻止杀母亲和弟弟而捅死了外遇父亲的女囚,经过不懈的努力,改判了,还是一个防卫过当罪,但事出有因,判了三年而已。

    然后我让徐男来了,给了徐男一些钱,让她去找看管许思念老妈的那些狱警管教,疏通疏通关系,让她们多多照顾许思念老妈。

    接着,送来了一个越狱的D监区的女囚。

    一个极品的女囚,只是凭借几个塑料袋,就差点成功越狱的女囚。

    这真是一个传奇的女囚,她成功的从劳动区域,偷偷的趁着管教不注意,从厕所爬上了劳动车间的顶棚。躲过了搜查之后,晚上她从劳动车间外墙,那高达四层楼高度光滑的垂直外墙上爬下来,而她怎么爬下来,她不说。

    可是看那监控,她如同一只壁虎,或是说像攀岩者,就是从墙上那里爬下来,她的手脚好像粘着了墙壁。

    攀岩者是因为有可以蹬到的落脚点和手能抓住的地方,可是,外面光溜溜的,她到底用的什么工具,搞不懂,而且外墙没有任何的坑洞。

    然后爬下来了之后,她就从高墙角落爬上去,高墙那里有点坑洞,她就从那里爬上去,然后用塑料袋套住手脚,从高墙上电网爬上去,之后,好在被哨岗上的执勤人员发现,然后执勤人员通知了领导,领导找人包围住,用长木棍把她捅下来,而那时,她已经翻到了外墙,就差两分钟,她就能成功越狱了。

    可是,当审讯她的时候,她只是念叨着谁都听不懂的话语,开始,都以为她装疯,后来,确定她并没有装疯,而是真的疯了。

    靠。

    然后只能送来了我这里。

    一个能用塑料袋就能越狱的人才,就长这样,矮小个子,然后,手掌和脚都很大,手臂很长,她的身材,和长相,我想,如果我用猩猩来形容,是太侮辱人了,原谅我,她实在给人第一印象就是这样的。

    个子瘦小,皮肤黝黑,憔悴,沉默。

    她叫张冬梅,她蜷缩着身子,眉目低垂。

    按法院判决书的认定,十二年前,在xx市华谊饭店打工的张冬梅,因隔壁宿舍的厨师陈振不法侵害同室室友好友梁芳,张冬梅激愤之下刀杀陈振,后与梁芳踏上逃亡之路。

    九年前,张冬梅投案自首,当年,张冬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冬梅并不清楚法院判决所称的”不法侵害”,她一直坚称当晚好友梁芳是被强奸。

    十二年前,张冬梅和同村好友梁芳到xx市华谊饭店打工。

    俩人在饭店的职务,梁芳因为相貌身材好,成了前台,张冬梅是清洁工。

    住在饭店为员工租住的集体宿舍里,她们住在三楼,十几平方米的屋里摆着两张床,而同事厨师陈振在隔壁宿舍。

    梁芳告诉张冬梅说,有几次,陈振趁张冬梅不在,因为宿舍是不隔开相通的,陈振过来跟梁芳开玩笑:“你长得好好看”,“我有点想你,让我摸摸你。”

    有一次,陈振动手摸梁芳的胸,梁芳把陈振推开跑出去,她和张冬梅说了后,张冬梅就想着和梁芳搬出去租房子。

    两天后,两人还没找到房子,那晚张冬梅上班,梁芳在床上睡觉。

    黑暗中,一个裸体的男子挤到床上,在她身上乱蹭。梁芳发现是陈振后,拼命反抗,用手推陈振。陈振把梁芳的衣服撕开,一只手扼住梁芳的喉咙,身子压在梁芳身上。

    按梁芳的讲述,陈振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她当时拼命反抗,并大喊“救命,救命”。而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采信梁芳所称的强奸行为,对陈振的行为定性为“性侵犯”,后来,xx中院在对此判决做的情况说明称,仅能认定陈振对梁芳实施不法侵害,认定陈振强奸梁芳的证据不足。

    因为案发三年后,梁芳才指证陈振强奸,但陈振已经死亡,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相关物证如被害人的精斑予以证实。

    住在四楼的饭店员工董某、史某等人曾作为证人向法庭作证。但几名证人并没有作证听到梁芳喊“救命”的声音。他们陈述的事实是,从梁芳被xx后,张冬梅和陈振开始打斗后,才听到了三楼的喊声。但梁芳喊救命的声音,张冬梅听到了。据张冬梅自首后在警方的供述,当天零时左右,她返回宿舍,在屋子外面听到梁芳喊“救命、救命、不要、不要”,她冲进屋子,看到梁芳仰躺在床上,陈振压在梁芳的身上,梁芳还在反抗。陈振看到张冬梅进屋后,就从床上下来。

    张冬梅问梁芳:“是你自己愿意的,还是被强迫的?”

    梁芳一边哭一边回答“被强迫的。”

    张冬梅气愤当头,和陈振扭打在一起。

    梁芳是现场的唯一目击者,陈振先拿出菜刀,宿舍本身就带有可以煮饭的地方。

    因为张冬梅个子矮小,又是一个女的,打不过陈振。捡起酱油瓶子砸陈振。陈振随手操起一把菜刀,朝张冬梅身上挥。

    张冬梅拿酱油瓶子砸中陈振的头部,刀从陈振手中掉到地上,张冬梅捡起刀,朝陈振身上砍。”

    xx中院的判决书称,案发当晚12时许,住在四楼的员工董某被三楼的吵架声吵醒,听到楼下张冬梅喊着“太欺负人了”的话,后听到陈振呼喊救命,听到三楼有人从楼梯往下跑的声音。员工史某也作证称隐约听到陈振喊“你饶了我吧。”

    陈振后来被砍倒在地上不能动,脖子上被砍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地上有一摊血,因为梁芳和张冬梅不确定陈振是否已经死了,她们很害怕,就逃走了。

    判决书显示,据法医鉴定,陈振遭锐器多次砍击,头部、颈部、上肢等部位有三十余刀痕,致使右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由此引起大出血而死亡。

    张冬梅回忆,她和梁芳逃走时,慌乱中没有带任何东西,身上仅有两百多块钱。

    借着微弱的月光,她们逃到了郊外山里。张冬梅并不了解确切的地理位置和地名。她只记得,逃亡的日子,就是从一座山逃到另一座山,靠给人种蔬菜打工讨口饭吃。

    大多数时候,她们住在用塑料布临时搭的棚子里,一个月下一次山,买生活必需品。听到警车响,就以为是来抓她们的。

    张冬梅说,逃亡中,她常常想家中的两个女儿。她离家时,大女儿5岁,二女3岁。

    生活的困顿对张冬梅和梁芳来说还不是最苦的,想家和压力才是最苦的。

    有时候她们会想,还不如被抓住了,逃亡的生活就可以结束了。

    有一天,梁芳说,“我们不能这样下去了,我们去投案自首。”

    三年逃亡生活结束了。

    梁芳和张冬梅突然返家,像乞丐一样出现在村里面。

    留在家里的两个女儿已经不记得母亲的样子,躲在父亲身后。

    张冬梅丈夫找了张冬梅三年。三年前,xx市来的警察找到他家,告诉他,张冬梅杀人潜逃了。张冬梅丈夫说,他不相信他老婆会杀人。

    他去找过张冬梅几次,并托外出打工的老乡打听张冬梅的下落,均没有线索。

    村里人听到张冬梅杀人的消息,都很吃惊,在他们眼里,张冬梅老实木讷。

    张冬梅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张冬梅老公和她谈了一通宵。张冬梅老公劝她投案自首,张冬梅说,那时候看到自己的好友,好妹妹被xx,顿时失去理智,用刀砍了对方,只是下意识的动作,也不知道砍了多少刀,也没想到会砍死陈振。逃亡这些年,日子过得很不踏实,也照顾不到孩子,为了孩子能有稳定生活,她愿意自首。

    回家第二天,张冬梅和梁芳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逃亡的日子把她们两人折磨得筋疲力尽,看起来已经人不像人。

    当年夏天,张冬梅被xx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由于没有钱请律师,xx市中院为张冬梅丈夫指定了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xxx为辩护律师。开庭前,法官和律师找张冬梅丈夫谈过话,问家里是否能拿出钱来,如果给被害人家属赔偿十万,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尽量判刑判得轻一点。

    张冬梅丈夫这些年为了找张冬梅,弄到家无分文,整个亲戚朋友都借了也凑不齐十万,他想过贷款救张冬梅,但没有资产,贷不到款,最终没能给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后来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冬梅无期徒刑。

    大家都没有料到会判无期徒刑。

    没想到陈振有强奸犯罪在先,张冬梅和梁芳是正当防卫,而且也有自首情节,但是最后只能放弃上诉,没有钱请律师,没有钱赔偿,没有钱上诉结果是徒劳的。她们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其实,我也觉得这个判决无期徒刑过重了。

    但我无能为力,我不能改变她的命运,好在是,她努力拼命的表现,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减刑了,从无期减到了十三年,也就是说,她不屑的努力下,从无期,到了十三年,已经蹲了九年,还有四年就可以出去了,但是在这节骨眼上,她出了问题了,越狱!

    越狱,这可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