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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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莫三娘的生日,故而陈剑臣回家吃晚饭——礼物他早就买好了,一根银簪子,制工不错,虽然不是巧匠出品,但也算精致。
如今陈剑臣的笔墨行情见涨,在雪泥斋的寄卖作者行列中已渐渐闯荡出了一些名气,每一幅作品都甚为抢手。
在其中,他的那一首《黄昏》居功甚伟,带来了不小的名气。
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波,胜似秋波,娇波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此称呼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俗礼叫法,令人听得一愣,万万想不到会出自一位貌似大家闺秀的美少女之口。
简直有些惊世骇俗的味道!
街道上有不少人,已纷纷闻声望了过来。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聂小倩,原来你在这里!”
话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妥。
那边聂小倩抿嘴一笑,刹那间的风情竟令得天边的夕阳都为之失色。少女却不再言语,上了轿子,由两名轿夫抬着,咿呀咿呀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陈剑臣目送轿子远去,心中百味交集:时空转换,物变人非,但冥冥中似乎有些东西竟然丝毫没有改变。一次偶然的邂逅,一句最为简单的问候,却瞬间让人觉得时空重叠到了一块,没有丝毫破绽。
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你也在这里……
难道自己的心底,一直都是在寻觅这么的一次遇见吗?
陈剑臣忽而一叹: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早已变了很多很多,前世今生已经糊涂地交融到了一起去,再不分彼此。
庄生梦蝶也好,黄粱一梦也罢,都是一种介乎于梦幻于现实之间的人生,人在其中,只为了寻求某些真实的存在意义而已。
夕阳的余晖照耀在陈剑臣的身上,熏熏的有一股暖意,他正站着愣神,蓦然前面跑来一个丫鬟,他认得,正是跟在聂小倩身边的人。
那丫鬟一路碎步小跑,跑得有些气喘,奔到陈剑臣面前,小脸发红,稍稍平复住气息,赶紧恭敬地施了个礼,然后道:“陈公子,我家小姐要请你写一幅字。”
陈剑臣问:“写字?写什么字?”
那丫鬟道:“小姐没有说,只是让你写一幅字,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
这样吗?
陈剑臣似有所悟。
丫鬟又道:“陈公子,拜托了,我先回去服侍小姐了。”再度施礼,又跑了回去。毕竟是大户人家的丫鬟,礼数分明,丝毫不差。倒是她的小姐,仿佛是个视礼教如枷锁的妙人儿,每当有机会,总要挣一挣,甩一甩。
陈剑臣一阵默然,随后猛地一声大笑,浑然不顾周围一片惊诧莫名的目光,大踏步朝家中走去。
宅子里,阿宝早忙开了。
今天是干娘的生日,她不许莫三娘动手下厨,里里外外,都是一人操办。小小年纪,却能爆发出大大的能量。
那莫三娘也闲不住,在房中织布。虽然搬进了城中,但她并没有放弃织布手艺,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赚些钱财补贴家用,一举两得。更何况,她是做惯事的人,根本闲不下来。
“娘,我回来了!”
陈剑臣推开家门,心情早已一片宁静。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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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名利,名在利之前。尤其在天统王朝这般的政治制度之下,声名尤其重要。有了名头光环,往往能事半功倍。故而为了清誉名声,很多士大夫不惜一掷千金。
当然,笔墨抢手,也和陈剑臣本身的水平息息相关,他的字,经过长期持之以恒的练习,已渐入佳境,达到了一定的造诣。
他肯学,敢于创新,个人风格渐渐养成。
另外,陈剑臣每写一幅字,内容或为断章警言,或为诗词名句。不同一般人写笔墨,都按照四书圣贤书,抄上面的言语。
这一点,非常不同。
可以说,他卖的一半是自己的笔力,一半却是前人的才华。
两者相得益彰,风格凛然。因此就算价格高些,人们都喜欢购买,而不会选择那些平庸的笔墨。
笔墨的市场其实很大,很多家庭都会不时收购书法作品回去,或为附庸风雅,做装饰;或为礼物送人;或者认为有收藏价值,存留起来,等以后该作者出名了,就能高价卖出去。
陈剑臣笔墨行情好,那李掌柜自是区别对待,招呼得非常周到,一个劲地吹风,要他多写,最好一天写个十几幅来,就能赚得钵满盆满了。
不过陈剑臣哪里会听他的这番言论?
书法笔墨,属于艺术,不是抄书默写,不能量产。若是为了在短期谋取利益,粗制滥制,那就等于是杀鸡取卵,自毁前程了。
所以,他依然是按照自己的节奏而行,甚至更加严格要求,写出来自己觉得不满意的,一律撕掉,丢进纸篓里去。
君子当严于律己!
如此,他每三天差不多才能写出一副符合心意的书法来,拿到雪泥斋寄卖,久而久之,同样卖出不少银子。其中大部分都用以还债。虽然王复说不急着还,甚至暗示着根本不用还了。但陈剑臣坚决不受,交情归交情,数目要分明,有借有还,当分得清楚。
卖字还债后,陈剑臣现在身上所剩的钱财就比较寒酸了,为了买替母亲祝寿的这根簪子,几乎倾尽身上所有。但他一点都不心疼,与莫三娘为自己的付出,两者相比起来,这一根小小的簪子又算什么。
简直不值一提。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大概如斯。
夕阳正西落,陈剑臣脚步轻盈地走在街道上,走向街东头的新家。
在经过一处十字街道交叉口时,抬头见前面停着一顶雕花两人轿子,正停在一家布铺门口外。
陈剑臣无意中一瞥,恰好就见到一个少女从店铺里走出来。
少女身材高挑,衣衫飞扬,脸上全无脂粉,白净净一张脸蛋,眉如远黛,双眸流转,不是秋波,胜似秋波,娇波流慧,细柳生姿,正肆无忌惮地表现出一种能让人窒息的美丽来。
陈剑臣正感觉有些似曾相识,那少女却看见了他,忽而张口脆生生地喊:“陈剑臣,你怎么在这里?”
此称呼完全脱离了正常的俗礼叫法,令人听得一愣,万万想不到会出自一位貌似大家闺秀的美少女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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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上有不少人,已纷纷闻声望了过来。
陈剑臣脑海灵光一闪,脱口而出:“聂小倩,原来你在这里!”
话出口才觉得有些不妥。
那边聂小倩抿嘴一笑,刹那间的风情竟令得天边的夕阳都为之失色。少女却不再言语,上了轿子,由两名轿夫抬着,咿呀咿呀地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了。
陈剑臣目送轿子远去,心中百味交集:时空转换,物变人非,但冥冥中似乎有些东西竟然丝毫没有改变。一次偶然的邂逅,一句最为简单的问候,却瞬间让人觉得时空重叠到了一块,没有丝毫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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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也在这里……
难道自己的心底,一直都是在寻觅这么的一次遇见吗?
陈剑臣忽而一叹:
他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早已变了很多很多,前世今生已经糊涂地交融到了一起去,再不分彼此。
庄生梦蝶也好,黄粱一梦也罢,都是一种介乎于梦幻于现实之间的人生,人在其中,只为了寻求某些真实的存在意义而已。
夕阳的余晖照耀在陈剑臣的身上,熏熏的有一股暖意,他正站着愣神,蓦然前面跑来一个丫鬟,他认得,正是跟在聂小倩身边的人。
那丫鬟一路碎步小跑,跑得有些气喘,奔到陈剑臣面前,小脸发红,稍稍平复住气息,赶紧恭敬地施了个礼,然后道:“陈公子,我家小姐要请你写一幅字。”
陈剑臣问:“写字?写什么字?”
那丫鬟道:“小姐没有说,只是让你写一幅字,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
这样吗?
陈剑臣似有所悟。
丫鬟又道:“陈公子,拜托了,我先回去服侍小姐了。”再度施礼,又跑了回去。毕竟是大户人家的丫鬟,礼数分明,丝毫不差。倒是她的小姐,仿佛是个视礼教如枷锁的妙人儿,每当有机会,总要挣一挣,甩一甩。
陈剑臣一阵默然,随后猛地一声大笑,浑然不顾周围一片惊诧莫名的目光,大踏步朝家中走去。
宅子里,阿宝早忙开了。
今天是干娘的生日,她不许莫三娘动手下厨,里里外外,都是一人操办。小小年纪,却能爆发出大大的能量。
那莫三娘也闲不住,在房中织布。虽然搬进了城中,但她并没有放弃织布手艺,既能打发时间,又能赚些钱财补贴家用,一举两得。更何况,她是做惯事的人,根本闲不下来。
“娘,我回来了!”
陈剑臣推开家门,心情早已一片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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