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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奔赴广州

作者:万能小公主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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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夏小雨来到了广州,过上了朝九晚六的实习上班日子。来到南方,很不适应,潮湿的天气,让那张脸好像永远都洗不干净,还过敏了一次,半夜全身起红疙瘩,又是一场心酸看病史。

    一个半大不大的女孩子,大半夜,拖着全身发红发痒的身体从一个医院跑到另一个医院,她害怕出租车司机会对她做什么,她害怕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半夜迷路,她害怕万一不是过敏而是其他绝症。要是有杨云在就好了,她开始后悔来这么远的地方了,留在杨云身边多好啊。

    居然抢着来体验生活的艰辛!担心日子苦的不够彻底吗?

    日复一日繁重且单调的生活,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上班的日子确实和上学没法比。

    夏小雨想起了故乡的那条小河,想起了她家的菜园子。小的时候,父亲带着她来菜园挖菜,她挖了一颗长在菜园田埂上的野白菜,那颗野白菜是她见过同类白菜中最大的,一颗就能烧一盘,也是记忆中味道最好的。她喜欢夏天时,圆圆的落日映在水中,将整条河都染红;她喜欢秋天时的秋波荡漾,像鱼鳞般整齐有序;她喜欢看着那条小河,看河旁的石头和四周的山峦。

    是啊,她想家了,想回家了。

    生活对于夏小雨来讲,好像并不困难。初来乍到,竟显得游刃有余。虽然父母不让她干家务,但是父母这么多年的辛苦夏小雨都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的。她模仿着父母炒菜洗衣的样子,也完美地继承了父母的勤俭节约。为了节省开支,早上在公司宿舍里煮鸡蛋玉米和红薯,中午在旁边快餐店简单吃点,下班的时候去附近菜场买菜做饭。除了吃饭和交通,几乎不花钱。

    公司有个同事叫赵朝阳,地道的广东男生,皮肤黝黑,一口粤语魅力十足,比夏小雨小一岁。刚开始的时候,赵朝阳叫夏小雨为雨姐,后来直接改为小雨。赵朝阳对夏小雨特别照顾,当公司老人把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交代给夏小雨这个新人的时候,赵朝阳会半开玩笑的帮她推诿,或是告诉她解决捷径。中午吃饭的时候,也总会叫上她。甚至给她推荐医院以治疗她的过敏,还提出陪夏小雨一起去医院。当然,被夏小雨礼貌地拒绝了。

    在经历过吴君意的事情后,夏小雨仿佛明白了世间险恶,留给自己的真心并不多。她想了想杨云,认为应该和赵朝阳保持距离。

    在经历过吴君意的事情后,夏小雨不在探讨爱情和亲情的区别,“爱情也分好多种,平平淡淡才是真。”她对自己说。夏小雨决定要和杨云一直走下去。

    在经历过吴君意的事情后,夏小雨觉得人生值得追求的不仅是爱情,不要整天情啊爱的。多关注下工作和学习。

    怎么样既能保持友好的同事关系,又能保持距离呢?夏小雨思来想去,决定多结交公司的女同事,这样大家有饭一起吃,有话一起讲,避嫌的同时,也不会太尴尬。夏小雨还故意把手机壁纸改成她和杨云的合照,故意放在会引起赵朝阳注意的地方。

    “这是你男朋友?”赵朝阳问。

    “对,我们谈了三年了。”夏小雨笑着说。

    “他对你好吗?”赵朝阳接着问。

    “除了父母,他对我最好了。”夏小雨认真地回答。

    “他现在在哪里?”赵朝阳问。

    “在湖北,不过我们每天都联系。”夏小雨解释。

    “哦,你们是老乡啊!那挺好的。”赵朝阳笑了笑。

    “对,我们从小就认识。”夏小雨说。

    “青梅竹马那种吗?”赵朝阳问。

    “差不多吧!”夏小雨回答。

    后来,不知不觉中,赵朝阳又叫她雨姐了。这让夏小雨很开心。保持正常的同事关系多好啊。夏小雨突然害怕别的男生向她主动示好,因为会很麻烦,她只想生活变得简单。只想自己变得简单。

    换句话说,除了杨云,夏小雨的身边几乎没有男的。不过这样也好,男女之间本来就没有纯粹的友谊,他们是最亲密的情侣,也是最亲密的异性朋友。

    夏小雨喜欢广州街头浓厚的生活气息,路旁卖荔枝,芒果和糖水的;一辆三轮车驮着好几个小孩子的;小店里卖电扇桌椅的。夏小雨和他们一样,都是来这里讨生活的,都是浩瀚星辰里闪烁的星星,渺小而坚强。

    青春在这个女孩子身上发散开来,单纯幼稚或是可爱。这个谁也不认识燥热的大城市里,在街上肆意溜达,还去看高高的广州塔,去广州图书馆待上一整天。

    杨云总叮嘱夏小雨,晚上不要出门,保证安全。想吃什么就买,不要怕花钱。这些话语夏小雨的父母也经常对她说。夏小雨觉得杨云,有时像儿子,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侣,有时像父母。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三个月后,夏小雨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足以在后来改变她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