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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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回到你身边,千百条路,我也会去试。——沈安歌
这一晚,宋茵还是做了梦,不过梦里面没有一个人东奔西顾的寻找,没有和沈安歌曾经相拥的美好,也没有冰冷的手术台。
梦境是宋茵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片,宋茵在自己的梦里面像是一个旁观者。她看到那只白白胖胖的慵懒猫咪引着女孩发现老人家的旧物屋;她看到女孩和拉小提琴的男孩相遇,他们和有趣的老人家一起演奏美妙的乐曲;她看到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在学校的楼顶表白;她也看到男孩去往国外追寻制琴的梦想……
女孩一直努力的想要追赶上男孩的步伐,一直一直坚持,不停的告诉自己再快一点再快一些。梦境里,宋茵就这样安静的看着,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应该到男孩回来的时候了,男孩会扔着小石子砸在女孩屋子的窗户上,男孩会骑着自行车载着女孩去往他的秘密基地,陡峭的上坡路,男孩将咬牙坚持,而在最后,男孩和女孩会一起看到初阳升起,朝霞漫天的美景。
但宋茵的梦境里没有,男孩没有回来,女孩也不曾到过男孩的秘密基地,他们没有一起相拥着看朝阳升起。
什么都没有了。他们各自娶妻嫁人,只是偶尔在夕阳下回顾一会儿往事。
宋茵险些哭喊出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宋茵想要拉着女孩的手,告诉女孩,你可以去找男孩的,你们应该是在一起的!但宋茵只抓到一把虚无的空气。
“宋茵!宋茵!醒醒!”
谁在叫她,好吵,吵得她都没办法好好的哭泣。
宋茵像睡了很久一样,睁开眼后,阳光有些刺眼,宋茵下意识的用手指挡住,透过指缝,宋茵看到了沈安歌从来没有过的紧张的样子。
宋茵一时只觉得百感交集。沈安歌在她的印象中一直是一副淡然自处的模样。
在最失意的时候,最得意的时候,都能够安定的向着自己的方向步步走去: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刚刚被沈安歌在梦中叫醒后,沈安歌明显松了口气,告诉了她记得吃早餐后,就径直去了书房。
宋茵坐在公寓饭厅里的白漆木凳子上,头发披散着些许凌乱,裹着波西米亚风格的厚厚披巾,双手握着装了热牛奶的白瓷杯。
宋茵开始重新打量这间公寓。
“沈安歌,你说我们以后在哪里定居呢?”
“你问我呀,沈安歌,我觉得还是C市好。你看,虽然你爸爸妈妈是是外交官,整年也见不到几面,而我老爹和老妈又常年跑出去玩;但是你外公在C市呀,离得近些,老人家也开心嘛!还有,据我预测,以后的北方雾霾会更加严重的,C市就很适合居住啦!”
“沈安歌,我们选什么样的房子呢?”
“你又问我啊,沈安歌,我喜欢复式公寓,大小合适,两人一起住感觉很温馨~”
“沈安歌,你说我们怎么装修呢?”
“嘿嘿,你看哈,你呢比较喜欢蓝色,我呢比较喜欢白色,那我们以后的家,主色调就蓝白好啦~不过,蓝白太冷清,我们就加点暖暖的小物件融合一下好啦~”
“沈安歌,比如说哈,我喜欢在沙发上放一个娃娃,这样每天晚上我就可以抱着娃娃看电视,一边等你做完实验回家~”
“沈安歌……”
宋茵回过神来时,白瓷杯已经没有温度。宋茵看着手中的杯子,手柄很大,杯身从下到上,中间略宽,曲线并不完全对称,杯口的线条圆润。
杯面上印有一匹梅花鹿,这是她最喜欢的动物。
宋茵喝完最后一口已经冷掉的牛奶,将杯子拿到厨房洗干净,然后倒了杯温水,端去了沈安歌在的书房。
沈安歌现在真正为一个电话苦恼。
他也很想试着用宋茵昨天用过的技能秒掉电话,但是说他缺钱,对方会信吗?(好吧,这是一个有钱人的哀愁,我等鱼唇的凡人不懂)
沈安歌半靠在窗台上,小心的摩挲着一盆石莲花:“李凯,最后两分钟。”
“老大!男神!沈院士!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可是你最衷心的小弟啊!你数数,这些年来我帮你给嫂子挡了多少烂桃花!老大——”
“最后一分钟,李凯。”沈安歌不禁拿开了一些手机,揉了揉抽搐的额角。
“老大,跪求联系法国那边的生物科学研究实验室!”
“理由?”沈安歌轻轻弹掉手指到的泥土。
“老大,你和嫂子是天作之合!是最佳拍档!你们在一起才能拯救芸芸众生的爱情观、世界观、人生——”
“下一周,给你答复。”沈安歌挂掉电话,嘴角的笑意还没退去,就听到了敲门声。
门并没有关紧,所以宋茵还是听到了一些沈安歌的对话,一边有些同情对方有木有被沈安歌冻伤,一边又有些疑惑,李凯是妍妍男盆友那个李凯么?
“你没有猜错,宋茵。”宋茵惊讶的抬头,恰好看到沈安歌深沉的视线。
“……”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谢谢。”沈安歌也不顾宋茵的疑惑,拿走宋茵送来的温水,轻声道谢。
正事儿要紧,宋茵按下心中的疑惑,开口说道:“沈安歌,你今天有事么?我想让你陪我去个地方。”
“哪里?”沈安歌喝了口水,不咸不淡的看着宋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等这一步等了多久。有些紧张,就像是做好的准备的实验,一步一步演算到这里,害怕又期许的等待着即将浮现的结果。
“阿依坝州。”宋茵深吸一口气,说了出来。
宋茵觉得,这就像一次自首,需要莫大的勇气。
“好。”
又一次坐在车里,宋茵觉得既紧张又轻松。她现在可以坦然的看着旁边的人,她也可以坦率的面对她自己的心。
她要将自己身上最深处的长达九年的疤亲手揭掉,在沈安歌的面前。
今天又是个难得的大晴天,冬阳照得人懒洋洋的。车内放着的是宋茵大三国庆和沈安歌一同重游丽江时买的小倩歌碟,现在正放着一瞬间。
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你就在我身边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我失去了你的容颜
宋茵跟着鼓点,手不自觉也跟着敲动,那是在丽江的鼓店,沈安歌教的。
那个时候,他们就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牵着手在丽江的各个小铺子里钻出来又蹿出去。
宋茵当时非常喜欢那儿的围巾披肩,买了一条花鸟的,又看上另一条民族图案的,沈安歌则在旁边无可奈何的看着宋茵宠溺的笑,非常自觉的付钱提手袋。
宋茵绑着彩辫,穿着一声长裙,裹着披肩在丽江古镇的街道中间小跑着,回头冲沈安歌招手,灿烂的大笑。那般明净耀眼的笑容,是沈安歌心中心中最美的姑娘。
后来宋茵在一个鼓点定住了脚跟不走,沈安歌看着宋茵一脸崇拜的盯着外国帅小伙儿打着非洲手鼓,暗自觉得好笑。
他便走上前去,用娴熟的英式口语与那人交流了起来,隔得有些远,语速太快,宋茵没有听懂他们说了什么。
只是外国小伙子一脸“哥们,我懂”的表情站了起来,还冲宋茵眨了下眼睛。沈安歌坐了下来,开始拍起手鼓,前奏过去后,宋茵听到沈安歌用略显低沉喑哑的声音唱着: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
宋茵看着沿途的梧桐,觉得有些闷,打开窗户,午后的阳光斜斜的透过梧桐的叶子洒在宋茵白净的脸上。
阳光与阴影落在宋茵的唇角,从沈安歌的角度看过去,宋茵左边的酒窝浅浅。
“沈安歌,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宋茵关上窗户,将歌曲的声音调小,看着沈安歌说道。
“好,你说,我听。”沈安歌将车速降了下来,一手撑在窗沿,扭头看宋茵。
“沈安歌,你知道我曾经去过甘肃,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摄影师。我们没有太多交流,有一次凌晨我去月亮湾看日出,刚好遇到那个人也在。太阳出来前,周围又黑又冷。他给了我自己的披巾,可能是当时的氛围很适合诉说和聆听。那个一直沉默寡言的人给我将了一个故事。其实,现在想想,那应该不仅仅是个故事,应该是他的经历。”
“一个放浪不羁的男孩和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他们在绿皮火车上相遇。他们一起走了好多地方,有太多让人惊叹的相似的爱好、品味和处事原则。那样的两个人,就像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他们也有着同样生活态度:讨厌约束。当他们意识到自己陷入爱河后,都非常的吃惊和犹豫。他们都有着不愉快的童年记忆,父母失败的婚姻和不负责的爱情态度让他们对于爱情和婚姻都有着质疑的态度。他们都不想被另一方的感情束缚,恐怕失去现在的自我。后来他们选择在相遇的可可西里分离,他们约定如果还忘不了对方,就在明年此时此地相见。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信息。”
说到这里,宋茵停顿了一下,像似不想说出最后的结局。
“后来,男孩在约定的后三天到了。而女孩已经走了。男孩在他们一起住过的民宿看到女孩留下的‘再见’。”
这不是一个听了会让人心理好受的故事,沈安歌把窗户开了些,透了口气,看到宋茵缩了缩脖子后,又赶紧关上。
“宋茵,”沈安歌的声音微哑,“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的故事很短。”
“我们做实验的时候,如果总是出错,一般就会去思考自己提出的理论是否存在问题。我之前也是这样。但是有一次,我没有按照原本的路子走,我在想会不会是它还缺少某些未被认识到未曾被发现的条件,如果有了那个条件,会不会就能成功?所以,我咬牙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那个时候,我经历一段很难熬的时期,导师的劝诫,助手的不理解,同事的嘲讽,以及赞助商的撤资。可是,两年后,我赢了。”
“宋茵,”沈安歌扭头看着宋茵,“我认定,就不会放手,千方百计。”
所以我们不会这个样子。
如果我想回到你身边,千百条路,我也会去试。——沈安歌
这一晚,宋茵还是做了梦,不过梦里面没有一个人东奔西顾的寻找,没有和沈安歌曾经相拥的美好,也没有冰冷的手术台。
梦境是宋茵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部动漫片,宋茵在自己的梦里面像是一个旁观者。她看到那只白白胖胖的慵懒猫咪引着女孩发现老人家的旧物屋;她看到女孩和拉小提琴的男孩相遇,他们和有趣的老人家一起演奏美妙的乐曲;她看到男孩拉着女孩的手在学校的楼顶表白;她也看到男孩去往国外追寻制琴的梦想……
女孩一直努力的想要追赶上男孩的步伐,一直一直坚持,不停的告诉自己再快一点再快一些。梦境里,宋茵就这样安静的看着,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应该到男孩回来的时候了,男孩会扔着小石子砸在女孩屋子的窗户上,男孩会骑着自行车载着女孩去往他的秘密基地,陡峭的上坡路,男孩将咬牙坚持,而在最后,男孩和女孩会一起看到初阳升起,朝霞漫天的美景。
但宋茵的梦境里没有,男孩没有回来,女孩也不曾到过男孩的秘密基地,他们没有一起相拥着看朝阳升起。
什么都没有了。他们各自娶妻嫁人,只是偶尔在夕阳下回顾一会儿往事。
宋茵险些哭喊出来,不应该是这样的啊?!宋茵想要拉着女孩的手,告诉女孩,你可以去找男孩的,你们应该是在一起的!但宋茵只抓到一把虚无的空气。
“宋茵!宋茵!醒醒!”
谁在叫她,好吵,吵得她都没办法好好的哭泣。
宋茵像睡了很久一样,睁开眼后,阳光有些刺眼,宋茵下意识的用手指挡住,透过指缝,宋茵看到了沈安歌从来没有过的紧张的样子。
宋茵一时只觉得百感交集。沈安歌在她的印象中一直是一副淡然自处的模样。
在最失意的时候,最得意的时候,都能够安定的向着自己的方向步步走去: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刚刚被沈安歌在梦中叫醒后,沈安歌明显松了口气,告诉了她记得吃早餐后,就径直去了书房。
宋茵坐在公寓饭厅里的白漆木凳子上,头发披散着些许凌乱,裹着波西米亚风格的厚厚披巾,双手握着装了热牛奶的白瓷杯。
宋茵开始重新打量这间公寓。
“沈安歌,你说我们以后在哪里定居呢?”
“你问我呀,沈安歌,我觉得还是C市好。你看,虽然你爸爸妈妈是是外交官,整年也见不到几面,而我老爹和老妈又常年跑出去玩;但是你外公在C市呀,离得近些,老人家也开心嘛!还有,据我预测,以后的北方雾霾会更加严重的,C市就很适合居住啦!”
“沈安歌,我们选什么样的房子呢?”
“你又问我啊,沈安歌,我喜欢复式公寓,大小合适,两人一起住感觉很温馨~”
“沈安歌,你说我们怎么装修呢?”
“嘿嘿,你看哈,你呢比较喜欢蓝色,我呢比较喜欢白色,那我们以后的家,主色调就蓝白好啦~不过,蓝白太冷清,我们就加点暖暖的小物件融合一下好啦~”
“沈安歌,比如说哈,我喜欢在沙发上放一个娃娃,这样每天晚上我就可以抱着娃娃看电视,一边等你做完实验回家~”
“沈安歌……”
宋茵回过神来时,白瓷杯已经没有温度。宋茵看着手中的杯子,手柄很大,杯身从下到上,中间略宽,曲线并不完全对称,杯口的线条圆润。
杯面上印有一匹梅花鹿,这是她最喜欢的动物。
宋茵喝完最后一口已经冷掉的牛奶,将杯子拿到厨房洗干净,然后倒了杯温水,端去了沈安歌在的书房。
沈安歌现在真正为一个电话苦恼。
他也很想试着用宋茵昨天用过的技能秒掉电话,但是说他缺钱,对方会信吗?(好吧,这是一个有钱人的哀愁,我等鱼唇的凡人不懂)
沈安歌半靠在窗台上,小心的摩挲着一盆石莲花:“李凯,最后两分钟。”
“老大!男神!沈院士!你不能这么对我!!!我可是你最衷心的小弟啊!你数数,这些年来我帮你给嫂子挡了多少烂桃花!老大——”
“最后一分钟,李凯。”沈安歌不禁拿开了一些手机,揉了揉抽搐的额角。
“老大,跪求联系法国那边的生物科学研究实验室!”
“理由?”沈安歌轻轻弹掉手指到的泥土。
“老大,你和嫂子是天作之合!是最佳拍档!你们在一起才能拯救芸芸众生的爱情观、世界观、人生——”
“下一周,给你答复。”沈安歌挂掉电话,嘴角的笑意还没退去,就听到了敲门声。
门并没有关紧,所以宋茵还是听到了一些沈安歌的对话,一边有些同情对方有木有被沈安歌冻伤,一边又有些疑惑,李凯是妍妍男盆友那个李凯么?
“你没有猜错,宋茵。”宋茵惊讶的抬头,恰好看到沈安歌深沉的视线。
“……”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谢谢。”沈安歌也不顾宋茵的疑惑,拿走宋茵送来的温水,轻声道谢。
正事儿要紧,宋茵按下心中的疑惑,开口说道:“沈安歌,你今天有事么?我想让你陪我去个地方。”
“哪里?”沈安歌喝了口水,不咸不淡的看着宋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等这一步等了多久。有些紧张,就像是做好的准备的实验,一步一步演算到这里,害怕又期许的等待着即将浮现的结果。
“阿依坝州。”宋茵深吸一口气,说了出来。
宋茵觉得,这就像一次自首,需要莫大的勇气。
“好。”
又一次坐在车里,宋茵觉得既紧张又轻松。她现在可以坦然的看着旁边的人,她也可以坦率的面对她自己的心。
她要将自己身上最深处的长达九年的疤亲手揭掉,在沈安歌的面前。
今天又是个难得的大晴天,冬阳照得人懒洋洋的。车内放着的是宋茵大三国庆和沈安歌一同重游丽江时买的小倩歌碟,现在正放着一瞬间。
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你就在我身边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我失去了你的容颜
宋茵跟着鼓点,手不自觉也跟着敲动,那是在丽江的鼓店,沈安歌教的。
那个时候,他们就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牵着手在丽江的各个小铺子里钻出来又蹿出去。
宋茵当时非常喜欢那儿的围巾披肩,买了一条花鸟的,又看上另一条民族图案的,沈安歌则在旁边无可奈何的看着宋茵宠溺的笑,非常自觉的付钱提手袋。
宋茵绑着彩辫,穿着一声长裙,裹着披肩在丽江古镇的街道中间小跑着,回头冲沈安歌招手,灿烂的大笑。那般明净耀眼的笑容,是沈安歌心中心中最美的姑娘。
后来宋茵在一个鼓点定住了脚跟不走,沈安歌看着宋茵一脸崇拜的盯着外国帅小伙儿打着非洲手鼓,暗自觉得好笑。
他便走上前去,用娴熟的英式口语与那人交流了起来,隔得有些远,语速太快,宋茵没有听懂他们说了什么。
只是外国小伙子一脸“哥们,我懂”的表情站了起来,还冲宋茵眨了下眼睛。沈安歌坐了下来,开始拍起手鼓,前奏过去后,宋茵听到沈安歌用略显低沉喑哑的声音唱着:就在这一瞬间才发现……
宋茵看着沿途的梧桐,觉得有些闷,打开窗户,午后的阳光斜斜的透过梧桐的叶子洒在宋茵白净的脸上。
阳光与阴影落在宋茵的唇角,从沈安歌的角度看过去,宋茵左边的酒窝浅浅。
“沈安歌,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宋茵关上窗户,将歌曲的声音调小,看着沈安歌说道。
“好,你说,我听。”沈安歌将车速降了下来,一手撑在窗沿,扭头看宋茵。
“沈安歌,你知道我曾经去过甘肃,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摄影师。我们没有太多交流,有一次凌晨我去月亮湾看日出,刚好遇到那个人也在。太阳出来前,周围又黑又冷。他给了我自己的披巾,可能是当时的氛围很适合诉说和聆听。那个一直沉默寡言的人给我将了一个故事。其实,现在想想,那应该不仅仅是个故事,应该是他的经历。”
“一个放浪不羁的男孩和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他们在绿皮火车上相遇。他们一起走了好多地方,有太多让人惊叹的相似的爱好、品味和处事原则。那样的两个人,就像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他们也有着同样生活态度:讨厌约束。当他们意识到自己陷入爱河后,都非常的吃惊和犹豫。他们都有着不愉快的童年记忆,父母失败的婚姻和不负责的爱情态度让他们对于爱情和婚姻都有着质疑的态度。他们都不想被另一方的感情束缚,恐怕失去现在的自我。后来他们选择在相遇的可可西里分离,他们约定如果还忘不了对方,就在明年此时此地相见。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信息。”
说到这里,宋茵停顿了一下,像似不想说出最后的结局。
“后来,男孩在约定的后三天到了。而女孩已经走了。男孩在他们一起住过的民宿看到女孩留下的‘再见’。”
这不是一个听了会让人心理好受的故事,沈安歌把窗户开了些,透了口气,看到宋茵缩了缩脖子后,又赶紧关上。
“宋茵,”沈安歌的声音微哑,“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我的故事很短。”
“我们做实验的时候,如果总是出错,一般就会去思考自己提出的理论是否存在问题。我之前也是这样。但是有一次,我没有按照原本的路子走,我在想会不会是它还缺少某些未被认识到未曾被发现的条件,如果有了那个条件,会不会就能成功?所以,我咬牙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那个时候,我经历一段很难熬的时期,导师的劝诫,助手的不理解,同事的嘲讽,以及赞助商的撤资。可是,两年后,我赢了。”
“宋茵,”沈安歌扭头看着宋茵,“我认定,就不会放手,千方百计。”
所以我们不会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