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灵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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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门口徘徊再三,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房门。
新换上的大钢门吱呀一声向内打开,端坐于沙发之上的大魔王映入眼帘。大魔王手中端着椰奶,膝头放着一本大头部的外文书,当大钢门的声音响起之后,猩红的眼眸从书本移到我的脸上。
仅对视一眼,便是浑身冰凉。
“回来啦。”大魔王开口。
“嗯。”完全不敢和大魔王对视,我一边回答一边深深地低下了头。
“家里的晚饭时间是几点,还记得吗?”
“嗯……”
“那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嗯……”
大魔王每问出一句话,我的脑袋便往下更低一分。几个问题下来,我的脑袋都快埋到胸口里去了,回答的话也是越来越没有底气。
糟糕,明明是回自己的家,这种充满了愧疚和恐惧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大魔王似乎欣赏完了我的鸵鸟表演,他将装椰奶的易拉罐放到沙发边的矮桌上,终于问出了最后的压轴大问:“那么,你的理由是……?”末了,还将最后几个音节含混在喉咙里,在给人留下无尽未解之意的时候,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恐惧。
易拉罐与矮桌碰撞的咔哒声将我瞬间惊醒。
我立刻来了个三步助跑前后分腿式小腿滑行,一把抱住了大魔王的大腿:“艾德拉克,你要听我解释啊!”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贪玩,也没有故意不回家,我是真的真的被一些突发情况给绊住了啊!小煎饼可以给我作证!”
我急忙从口袋中捧出小煎饼。或许是慑于大魔王的凌厉气势,或许是愤怒于我将它关进水杯的行为,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小煎饼居然出尔反尔,不仅没有帮我说说好话作作证,反而就地打滚,舌头伸出,装死去了。
大魔王看了看仰躺装死的小煎饼,又看了看我,挑眉。
“哈哈……哈哈……可能是我跑回来的速度太快,小煎饼晕车了……”我干巴巴地解释了两句,在大魔王越来越冷的目光中住了嘴。乖乖地双腿跪地,两膝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老老实实低头认错。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错在不该擅自在外面逗留让你担心,不该不及时和你联系说明理由,更不该这么晚回家还没做晚饭……”我一条条地罗列着自己的罪状,心里委屈极了。
“你遇见什么人了?”大魔王突然出声打断我的话,问的问题和我的陈情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我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欢快地说道:“对!我遇见来追杀我的人了!”接着,我将如何发现被人跟踪,如何设计智斗跟踪者的事情详详细细地说给大魔王听,表明我的晚归完全是形势所迫、情有可原。
大魔王略一沉吟,道:“你身上的气息残留的气息很强,对方的实力非同一般。你这次能完整地回来,完全是因为对方没出手。”
“这样啊……”心里有点小失望的说。还以为自己经过一个月的艰苦训练,已经勉强可以独当一面了。结果我那点小实力在强悍的异种族面前依然是不值一提,就连攻击成功都是对方放水的原因。
太打击人了。
异种族都是火星人!连那么娇小可爱的女孩子都那么强,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大魔王又道:“具有强大攻击力的法咒和武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训练,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对你来说,只有一件威力强大的灵器才能迅速提高战斗力。”
“灵器?那是什么?”
“当一件物品对使用者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之后,物品和使用者之间便会产生强烈的羁绊。当这种羁绊不断加深加强之后,使用者就能够赋予物品‘名’,有‘名’就会灵,这个灵,被称为器灵,而这件物品就成为了灵器。
灵器的作用多种多样,其中一项作用便是成为武器。而通过和器灵的沟通,使用者可以发挥出灵器神奇的力量。”
哦哦哦哦哦哦哦!听起来好带感啊!简直就像是漫画里的剧情一样,武器的主人和武器的器灵相识相知、并肩作战、同生共死,共同建立美好的明天!
最好器灵还能是一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这样子不仅在战场上是好伙伴,在生活中还能是好朋友。
当然,如果能和器灵来一段可歌可泣、穿越千年的爱情故事那就更好了!
在我热切的目光下,大魔王从口袋中掏出一块黑色的水晶,道:“这就是灵器。”
这是一块非常漂亮的水晶,通体漆黑,切割整齐的表面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最重要的是,这块水晶足足有一个拳头那么大,一看就是价值连城!
“灵器,最重要的是器灵。当使用者呼唤器灵的名字,当器灵回应使用者的呼唤,奇迹就会发生……”
大魔王低声吟唱。那一瞬间,有风从四面八方而来,从地底天空而来,越过无尽的山峰、河流、高楼、矮墙,走过所有的鲜花、树木、飞鸟、鱼虫,没有一丝留恋,没有一毫迟疑,不断地前进、前进,只为听从那颗小小石头的召唤,只为来到它的身边。
“苏醒吧,喋血之剑。”
黑色的光芒从小石头中射出,如同流水一般,垂直向下,塑造出了兵器的形态。红色的如同血液一般的暗色光芒随即覆盖,雕琢出兵器更多的细节。最后,当黑与红的流动之光渐渐褪去,一柄裹在剑鞘之中的西洋重剑展现在了我的眼前。
已经没有任何语言能够表达我的心情,华丽的变幻和强大的实力如同天上的太阳一样毋庸置疑。作为地球上的小小人类,对于太阳除了崇拜和赞美还能有什么其他的言语呢?
华美的西洋重剑被大魔王轻易地握在掌中,就像一个成年人抓着一把孩童的玩具刀一样轻而易举。可是,我知道这种想象只不过是大魔王给我的一种错觉。
那柄剑是如此地强大,即使剑鞘在身,依然让周围的空气颤抖。若是宝剑出鞘,那强大的力量又该是怎样一番场景呢?
我已经不敢想象了。
我看着宝剑,心里又惊又喜。没想到居然是我的老朋友。我还记得,当我在学校里被走尸和木族围困时,大魔王用爆符变幻出了一柄西洋重剑将我救下。而那柄西洋重剑,正是我眼前这柄的样子。
“他叫喋血之剑?太酷了!”
我伸手去摸,却被大魔王轻易地闪开了。也没见大魔王怎么动作,喋血之剑便消失无踪,重新变成了一颗黑色水晶。
原来不是给我的啊……
虽然早有预感,但与这么酷的宝剑失之交臂,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失落。
还有点小小的嫉妒。
我在门口徘徊再三,终于鼓起勇气敲响了房门。
新换上的大钢门吱呀一声向内打开,端坐于沙发之上的大魔王映入眼帘。大魔王手中端着椰奶,膝头放着一本大头部的外文书,当大钢门的声音响起之后,猩红的眼眸从书本移到我的脸上。
仅对视一眼,便是浑身冰凉。
“回来啦。”大魔王开口。
“嗯。”完全不敢和大魔王对视,我一边回答一边深深地低下了头。
“家里的晚饭时间是几点,还记得吗?”
“嗯……”
“那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嗯……”
大魔王每问出一句话,我的脑袋便往下更低一分。几个问题下来,我的脑袋都快埋到胸口里去了,回答的话也是越来越没有底气。
糟糕,明明是回自己的家,这种充满了愧疚和恐惧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大魔王似乎欣赏完了我的鸵鸟表演,他将装椰奶的易拉罐放到沙发边的矮桌上,终于问出了最后的压轴大问:“那么,你的理由是……?”末了,还将最后几个音节含混在喉咙里,在给人留下无尽未解之意的时候,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恐惧。
易拉罐与矮桌碰撞的咔哒声将我瞬间惊醒。
我立刻来了个三步助跑前后分腿式小腿滑行,一把抱住了大魔王的大腿:“艾德拉克,你要听我解释啊!”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贪玩,也没有故意不回家,我是真的真的被一些突发情况给绊住了啊!小煎饼可以给我作证!”
我急忙从口袋中捧出小煎饼。或许是慑于大魔王的凌厉气势,或许是愤怒于我将它关进水杯的行为,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小煎饼居然出尔反尔,不仅没有帮我说说好话作作证,反而就地打滚,舌头伸出,装死去了。
大魔王看了看仰躺装死的小煎饼,又看了看我,挑眉。
“哈哈……哈哈……可能是我跑回来的速度太快,小煎饼晕车了……”我干巴巴地解释了两句,在大魔王越来越冷的目光中住了嘴。乖乖地双腿跪地,两膝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老老实实低头认错。
“对不起,是我错了。我错在不该擅自在外面逗留让你担心,不该不及时和你联系说明理由,更不该这么晚回家还没做晚饭……”我一条条地罗列着自己的罪状,心里委屈极了。
“你遇见什么人了?”大魔王突然出声打断我的话,问的问题和我的陈情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我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欢快地说道:“对!我遇见来追杀我的人了!”接着,我将如何发现被人跟踪,如何设计智斗跟踪者的事情详详细细地说给大魔王听,表明我的晚归完全是形势所迫、情有可原。
大魔王略一沉吟,道:“你身上的气息残留的气息很强,对方的实力非同一般。你这次能完整地回来,完全是因为对方没出手。”
“这样啊……”心里有点小失望的说。还以为自己经过一个月的艰苦训练,已经勉强可以独当一面了。结果我那点小实力在强悍的异种族面前依然是不值一提,就连攻击成功都是对方放水的原因。
太打击人了。
异种族都是火星人!连那么娇小可爱的女孩子都那么强,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大魔王又道:“具有强大攻击力的法咒和武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训练,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功。对你来说,只有一件威力强大的灵器才能迅速提高战斗力。”
“灵器?那是什么?”
“当一件物品对使用者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之后,物品和使用者之间便会产生强烈的羁绊。当这种羁绊不断加深加强之后,使用者就能够赋予物品‘名’,有‘名’就会灵,这个灵,被称为器灵,而这件物品就成为了灵器。
灵器的作用多种多样,其中一项作用便是成为武器。而通过和器灵的沟通,使用者可以发挥出灵器神奇的力量。”
哦哦哦哦哦哦哦!听起来好带感啊!简直就像是漫画里的剧情一样,武器的主人和武器的器灵相识相知、并肩作战、同生共死,共同建立美好的明天!
最好器灵还能是一位温柔可人的女孩子,这样子不仅在战场上是好伙伴,在生活中还能是好朋友。
当然,如果能和器灵来一段可歌可泣、穿越千年的爱情故事那就更好了!
在我热切的目光下,大魔王从口袋中掏出一块黑色的水晶,道:“这就是灵器。”
这是一块非常漂亮的水晶,通体漆黑,切割整齐的表面闪耀着迷人的光芒。最重要的是,这块水晶足足有一个拳头那么大,一看就是价值连城!
“灵器,最重要的是器灵。当使用者呼唤器灵的名字,当器灵回应使用者的呼唤,奇迹就会发生……”
大魔王低声吟唱。那一瞬间,有风从四面八方而来,从地底天空而来,越过无尽的山峰、河流、高楼、矮墙,走过所有的鲜花、树木、飞鸟、鱼虫,没有一丝留恋,没有一毫迟疑,不断地前进、前进,只为听从那颗小小石头的召唤,只为来到它的身边。
“苏醒吧,喋血之剑。”
黑色的光芒从小石头中射出,如同流水一般,垂直向下,塑造出了兵器的形态。红色的如同血液一般的暗色光芒随即覆盖,雕琢出兵器更多的细节。最后,当黑与红的流动之光渐渐褪去,一柄裹在剑鞘之中的西洋重剑展现在了我的眼前。
已经没有任何语言能够表达我的心情,华丽的变幻和强大的实力如同天上的太阳一样毋庸置疑。作为地球上的小小人类,对于太阳除了崇拜和赞美还能有什么其他的言语呢?
华美的西洋重剑被大魔王轻易地握在掌中,就像一个成年人抓着一把孩童的玩具刀一样轻而易举。可是,我知道这种想象只不过是大魔王给我的一种错觉。
那柄剑是如此地强大,即使剑鞘在身,依然让周围的空气颤抖。若是宝剑出鞘,那强大的力量又该是怎样一番场景呢?
我已经不敢想象了。
我看着宝剑,心里又惊又喜。没想到居然是我的老朋友。我还记得,当我在学校里被走尸和木族围困时,大魔王用爆符变幻出了一柄西洋重剑将我救下。而那柄西洋重剑,正是我眼前这柄的样子。
“他叫喋血之剑?太酷了!”
我伸手去摸,却被大魔王轻易地闪开了。也没见大魔王怎么动作,喋血之剑便消失无踪,重新变成了一颗黑色水晶。
原来不是给我的啊……
虽然早有预感,但与这么酷的宝剑失之交臂,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失落。
还有点小小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