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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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店,心情似乎也好了许多,时间还早,就当饭后散散步吧。
走来走去,走到了一座湖边,找了个没人的亭子,静静的坐在阴凉的亭子里。
很大的湖,来来往往的船只,大多都是游玩的,也有不少花船...偶尔能够听到一些·1‘悦耳’的声音传来,让人脸红。
成群结队,游来游去见着人就上去讨食的白鹅,还有连成片的荷花,偶尔看到浮出水面的鲤鱼,倒是奇怪,还有红色白色各色的鲤鱼,还是头回见,嗯,眼前的景色不都是头一次见吗。
赵旭沉浸在美景中,一晃,就到下午了。
“歪!麻烦你挪个地儿,我家公子要用这个亭子,识相点,麻溜的,别让兄弟我动手请你”
趾高气昂,想来恶奴就是这般摸样了。
赵旭一脸懵逼的转过头看了看冲自己喊的汉子,有些诧异,还有这种事?还能让我遇到?
看了看后面为这个撑腰的主子,呵,不知是那家的贵公子,跑出了在人家姑娘跟前献殷勤。
赵旭起身走出凉亭,那两个恶奴还以为赵旭识相,愿意挪地方。
“文文姑娘,你看这里,和我说的一样吧?赏夕阳再好不过,你可还满意?”
好吧,人家倒是会泡妹子。
“这位公子,我身后的两位是你家下人吧?”
赵旭面带笑容,语气也算和善。
那位公子哥很诧异的转过头,随即面露怒容,没有理会赵旭,而是看向了赵旭身后的二人。
“怎么搞得,这点事情的搞不定,本公子养你们吃白饭的?”
而赵旭身后的二人随即对视一眼,便上前,分别按住赵旭左右肩头,又伸手想要抓住赵旭左右手腕,押着赵旭。
好一对恶奴,好一对狗腿。
如此好的风景却有这样的主仆,实在大煞风景。
一个简单的过肩摔,解决掉一人,反身抓住另一人的手腕,一拉,抬腿一记抬腿,二人倒地不起。
“生而为人,就活得像个人,莫像那恶犬,只会喊叫,如此风景,真是扫兴。”
赵旭淡定的装了个b,随即潇洒的就要离去。
“这位公子,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赵旭转过身看一眼满脸歉意的姑娘,年轻貌美,身材苗条,尖脸,嗯,是个美人。
礼貌性的点点头,准备回去了,和贺武约好了,晚上要去好地方...
赵旭向来注重约定和时间,也不喜欢等人,自然也不喜欢让人等,很不礼貌。
赶在太阳下山之前,赵旭回到了住地,也不用担心会迷路,从小赵旭就不会迷路,只要走过一遍,就会记个清楚。
记得小时候,三姑姑的儿子,也就是大赵旭的一岁的哥哥,带着赵旭还有那个哥哥的同学,一起去了六七公里外的小湖里游泳,去是一起去的,那时候赵旭还小,也不会游泳,只是在岸边看着那些哥哥们在水里游来游去,羡慕不已,可回去的时候就不是一起了,那个大一岁的哥哥和同学朋友一起走了,落下赵旭一个人在后面,所以,那一次,赵旭是一个人回去的,路,只走过一次,还好,才几岁的赵旭记下了,一个人茫然的往回走,也算运气好,乡下人大多朴实善良,没有被拐子拐了去。
后来三姑姑病逝,姑父就带着那个大一岁的哥哥还有比赵旭还要年幼的妹妹回了老家,再没见过。
后来都是杨家哥哥带着赵旭玩儿,游泳,摸鱼,钓鱼,抓鸟,偷西瓜,打陀螺,等等,几乎都是杨家哥哥教的,冬天的时候,杨家哥哥家里有养只大狼狗,取名“黑背”,拉着雪橇载着赵旭一起去郭家哥哥家玩儿,这些童年的小事赵旭还依稀记得,当然也记得那只大狼狗,黑背,最后卖给了狗贩子,那一幕至今还记得。
当然,杨家哥哥家里还有只毛驴特有灵性,记得有年农忙秋收,赵旭也去了地里,回来的时候,那位姑父就把赵旭丢上了驴车,拍拍驴子,它就自己识着路,带着赵旭回家了,到了家门口,驴子也不叫唤,就静静的等着姑父回来开门,那个时候小小的赵旭坐在后面很害怕,毕竟,驴车上就他一个人,直到驴子自己回到姑父家门口的时候,赵旭只觉得好神奇,一直记着这件事忙不了。
赵旭来到贺武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很快,开门了。
“呦,回来了,刚好,我们出发吧”
贺武这人挺痛快,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
“抱歉,久等了”
看来,贺武是去了自己房间找过自己了。
“嗨,没有的事,之前我也是无聊,去找你聊聊天儿,没想,你出去了,至于久等,更是没有的事,你收拾收拾,没吃晚饭先吃晚饭,现在还早,不着急”
贺武摆摆手示意赵旭不用在意。
在赵旭吃过晚饭后,二人便出了门,至于去哪里,赵旭只管跟着走,目前还不清楚目的地。
二人一边走着一边聊着,贺武做起了向导,讲着乌城的一些特色及历史,比如之前赵旭坐在湖边凉亭赏景,而那个湖名也是贺武讲给赵旭的,落阳湖,听起来不错,若有机会,真希望能和她一起舟游落阳湖,赵旭已经陷入了对美好生活的幻想。
景国不像前朝,晚上是可以出门的,对于赵旭来说是感受不到其中的不同,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当朝统治者的能力以及魄力。
二人到地方了。
“这里是‘角斗场’,很有名的,我以前就是在这里面打拳谋生的,后来被冯家家主看中,聘为保镖,这才像个人一样活着,冯家家主对我来说有知遇之恩,我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反正就大致那个意思,进去你就知道了,我以前在这里是怎么个情况。”
赵旭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高大建筑,看不全它的真实样貌,毕竟是夜里看不太真切。
至于贺武的用词对不对赵旭也不去管,能听懂他的意思就对了。
出了店,心情似乎也好了许多,时间还早,就当饭后散散步吧。
走来走去,走到了一座湖边,找了个没人的亭子,静静的坐在阴凉的亭子里。
很大的湖,来来往往的船只,大多都是游玩的,也有不少花船...偶尔能够听到一些·1‘悦耳’的声音传来,让人脸红。
成群结队,游来游去见着人就上去讨食的白鹅,还有连成片的荷花,偶尔看到浮出水面的鲤鱼,倒是奇怪,还有红色白色各色的鲤鱼,还是头回见,嗯,眼前的景色不都是头一次见吗。
赵旭沉浸在美景中,一晃,就到下午了。
“歪!麻烦你挪个地儿,我家公子要用这个亭子,识相点,麻溜的,别让兄弟我动手请你”
趾高气昂,想来恶奴就是这般摸样了。
赵旭一脸懵逼的转过头看了看冲自己喊的汉子,有些诧异,还有这种事?还能让我遇到?
看了看后面为这个撑腰的主子,呵,不知是那家的贵公子,跑出了在人家姑娘跟前献殷勤。
赵旭起身走出凉亭,那两个恶奴还以为赵旭识相,愿意挪地方。
“文文姑娘,你看这里,和我说的一样吧?赏夕阳再好不过,你可还满意?”
好吧,人家倒是会泡妹子。
“这位公子,我身后的两位是你家下人吧?”
赵旭面带笑容,语气也算和善。
那位公子哥很诧异的转过头,随即面露怒容,没有理会赵旭,而是看向了赵旭身后的二人。
“怎么搞得,这点事情的搞不定,本公子养你们吃白饭的?”
而赵旭身后的二人随即对视一眼,便上前,分别按住赵旭左右肩头,又伸手想要抓住赵旭左右手腕,押着赵旭。
好一对恶奴,好一对狗腿。
如此好的风景却有这样的主仆,实在大煞风景。
一个简单的过肩摔,解决掉一人,反身抓住另一人的手腕,一拉,抬腿一记抬腿,二人倒地不起。
“生而为人,就活得像个人,莫像那恶犬,只会喊叫,如此风景,真是扫兴。”
赵旭淡定的装了个b,随即潇洒的就要离去。
“这位公子,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赵旭转过身看一眼满脸歉意的姑娘,年轻貌美,身材苗条,尖脸,嗯,是个美人。
礼貌性的点点头,准备回去了,和贺武约好了,晚上要去好地方...
赵旭向来注重约定和时间,也不喜欢等人,自然也不喜欢让人等,很不礼貌。
赶在太阳下山之前,赵旭回到了住地,也不用担心会迷路,从小赵旭就不会迷路,只要走过一遍,就会记个清楚。
记得小时候,三姑姑的儿子,也就是大赵旭的一岁的哥哥,带着赵旭还有那个哥哥的同学,一起去了六七公里外的小湖里游泳,去是一起去的,那时候赵旭还小,也不会游泳,只是在岸边看着那些哥哥们在水里游来游去,羡慕不已,可回去的时候就不是一起了,那个大一岁的哥哥和同学朋友一起走了,落下赵旭一个人在后面,所以,那一次,赵旭是一个人回去的,路,只走过一次,还好,才几岁的赵旭记下了,一个人茫然的往回走,也算运气好,乡下人大多朴实善良,没有被拐子拐了去。
后来三姑姑病逝,姑父就带着那个大一岁的哥哥还有比赵旭还要年幼的妹妹回了老家,再没见过。
后来都是杨家哥哥带着赵旭玩儿,游泳,摸鱼,钓鱼,抓鸟,偷西瓜,打陀螺,等等,几乎都是杨家哥哥教的,冬天的时候,杨家哥哥家里有养只大狼狗,取名“黑背”,拉着雪橇载着赵旭一起去郭家哥哥家玩儿,这些童年的小事赵旭还依稀记得,当然也记得那只大狼狗,黑背,最后卖给了狗贩子,那一幕至今还记得。
当然,杨家哥哥家里还有只毛驴特有灵性,记得有年农忙秋收,赵旭也去了地里,回来的时候,那位姑父就把赵旭丢上了驴车,拍拍驴子,它就自己识着路,带着赵旭回家了,到了家门口,驴子也不叫唤,就静静的等着姑父回来开门,那个时候小小的赵旭坐在后面很害怕,毕竟,驴车上就他一个人,直到驴子自己回到姑父家门口的时候,赵旭只觉得好神奇,一直记着这件事忙不了。
赵旭来到贺武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很快,开门了。
“呦,回来了,刚好,我们出发吧”
贺武这人挺痛快,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
“抱歉,久等了”
看来,贺武是去了自己房间找过自己了。
“嗨,没有的事,之前我也是无聊,去找你聊聊天儿,没想,你出去了,至于久等,更是没有的事,你收拾收拾,没吃晚饭先吃晚饭,现在还早,不着急”
贺武摆摆手示意赵旭不用在意。
在赵旭吃过晚饭后,二人便出了门,至于去哪里,赵旭只管跟着走,目前还不清楚目的地。
二人一边走着一边聊着,贺武做起了向导,讲着乌城的一些特色及历史,比如之前赵旭坐在湖边凉亭赏景,而那个湖名也是贺武讲给赵旭的,落阳湖,听起来不错,若有机会,真希望能和她一起舟游落阳湖,赵旭已经陷入了对美好生活的幻想。
景国不像前朝,晚上是可以出门的,对于赵旭来说是感受不到其中的不同,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当朝统治者的能力以及魄力。
二人到地方了。
“这里是‘角斗场’,很有名的,我以前就是在这里面打拳谋生的,后来被冯家家主看中,聘为保镖,这才像个人一样活着,冯家家主对我来说有知遇之恩,我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反正就大致那个意思,进去你就知道了,我以前在这里是怎么个情况。”
赵旭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高大建筑,看不全它的真实样貌,毕竟是夜里看不太真切。
至于贺武的用词对不对赵旭也不去管,能听懂他的意思就对了。